兼论全球视野下的中国鲆鲽鱼产业发展战略
制度创新和市场营销决定中国鲆鲽鱼产业未来
通过上面的全面分析和梳理,相信读者已经对全球鲆鲽鱼的捕捞、养殖、消费、竞争的关系有了一个清晰全面的了解。接下来我们要探讨的是如何实现中国养殖鲆鲽鱼产业升级的问题,这也是笔者写作本文的主要目的。经过思考并结合笔者的经验,笔者认为大菱鲆和鲆鲽鱼在中国的未来,主要取决于制度创新和市场营销。下面详述理由,与行业人士共同探讨。
1、技术问题不再是主要问题,制度创新成为迫切问题
1999年大菱鲆人工育苗技术取得突破以来,中国在大菱鲆人工育苗、良种选育、分子标记、饲料研发、全雌化技术、循环水设备与技术等各个方面都取得明显进展,虽然有些技术还有待于发展或完善(大菱鲆疫苗等),但相信不久将来都会得到突破。同样地,牙鲆的人工育苗和养殖技术也已经日趋成熟;半滑舌鳎人工育苗技术也基本成熟,其他技术(如全雌化技术等)也已经能够看到成功的希望。简而言之,笔者对中国科学家和民间企业在鲆鲽类人工养殖各个方面的技术能力和进步,抱有很强的信心,技术问题将不再是中国鲆鲽类未来发展的制约因素,这里不一一详述。
下一步的主要制约因素来自产业链的两头。从养殖环节上说,主要障碍是水资源,特别是越来越有限的深井海水资源。从产品角度讲,主要障碍是体制制度和市场营销。下面分别说明。
2、建立《养殖许可证》制度:从根本上控制鲆鲽鱼养殖规模
供求关系是经济社会和人类社会的根本关系。对沙漠中迷失方向的人来说,黄金是不值钱的,而淡水的价值可能比黄金还有贵,这是由特定条件下的供求关系决定的。对于大菱鲆和所有鲆鲽鱼来说,供求关系是决定其产业存亡的根本关系。
虽然大菱鲆在欧洲是公认的海中稚鸡、鱼中贵族,在中国也有过300元/公斤的昔日辉煌,但只要大规模养殖成功、产量大幅度提高,大菱鲆的价格就一定会大幅度下跌。前述西班牙大菱鲆养殖产量大增,也导致了其他国家大菱鲆养殖场的倒闭和法国大菱鲆养殖的转型,这个规律是放之四海皆准的,因为供求关系告诉我们当市场需求没有有效扩大前,任何产品的产量大幅度提升都将导致价格大幅度下跌。
要保证一个产业的有序健康发展,就必须从体制上解决供求关系的平衡问题,使产量增长得到市场需求扩大的有效支撑。这方面靠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是无法做到的,必须通过政府的制度创新来实现。
要使大菱鲆的价格稳中有升,使大菱鲆养殖者的利润合理而稳定(既不是暴利也不是血本无归),需要解决三点:1)养殖总量得到控制,2)市场容量得到持续有效扩大,3)随着市场的不断扩大相应地提高养殖总量。换句话说,要实现大菱鲆产业的“可控供求关系”的升级。
先谈第一点,控制养殖总量。前面已经在不同地方提到过:1)韩国牙鲆养殖产业大起大落,2)中国大菱鲆养殖产业的大起大落,3)西班牙大菱鲆养殖的大起大落。有什么办法可以避免吗?答案是:实施《养殖许可证》制度。
这些产业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养殖技术取得突破后产量迅速扩大,但市场容量却没有扩大,因此很快便遭遇市场饱和。韩国在经历了2000年牙鲆市场的崩溃后从中汲取了教训,从2005年开始控制牙鲆养殖总量,不再向新的养殖者发放许可证。这个制度从根本上限制了韩国牙鲆养殖产量的无序扩大,保证了养殖产量的基本稳定,也保证了牙鲆价格的稳中有升。
同样地,中国的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沿海适合大菱鲆和水产养殖的水域和土地正在迅速减少,笔者这次考察中到处看到港口、景观路、房地产等各种项目不断在侵蚀大菱鲆养殖场的地盘。还有就是深井海水,笔者在辽宁葫芦岛兴城的大菱鲆养殖集中区看到,深井海水的储水池内没有多少水,大菱鲆养殖池内的进水管滴滴答答,养殖池每天只换一次水,工人站在鱼池中间的鱼群中,人工清洗池底。这样的“省水”养殖模式,很容易引发病害,为预防和治疗所使用的药物往往又容易造成药物残留超标,再次导致2007年底那样的“大菱鲆药残事件”发生。
导致兴城当地深井海水急剧减少的原因,就是在短短 10公里的海岸线上,一字排开密布者400多家规模都不小的大菱鲆养殖场。这些养殖场都在海边打井,一起从30米深的深井中没有节制地无偿抽取宝贵的地下海水。由于地质结构的原因,沿海地区能够打出深井海水的本来就不多,地下海水常年的温度还要能够满足大菱鲆养殖最佳温度,这样的地方本来就屈指可数。兴城由于得天独厚的条件可以养殖大菱鲆,但这么高密度地无节制地开采地下海水,已经导致当地地下海水水位下降,抽取太快而无法及时补充的问题。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当地政府没有就地下海水的抽取和回补做过科学的测算,并根据测算的结果来确定当地的养殖密度和养殖总量。
如果当地政府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和当地水资源负荷,确定当地大菱鲆养殖的总规模,并以此来确定可以发放的大菱鲆养殖许可证的数量,就可以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
3、用政府“有形的手”来控制牙鲆等的苗种平衡
要想抑制鲆鲽鱼养殖产量的过快增长,还有一个重要措施,就是控制养殖场鱼苗的投放数量。建议政府在学习国外经验,在《养殖许可证》中明确规定每家养殖场允许的最大投苗数量和最小鱼苗规格,因为投苗数量(以及成活率)决定着最终养成商品鱼的数量。可以想象,当每张《养殖许可证》下规定的养殖品种、最大投苗数量和最小鱼苗规格等被限定后,养殖场将会:1)尽可能地购买优质鱼苗,以便在不突破最大投苗量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成活率;2)尽可能地养殖大规格商品鱼,以便在不突破最大投苗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养成更多产量的商品鱼。这样既可以促进优质鲆鲽鱼鱼苗的销售,又可以鼓励养殖大规格鲆鲽鱼,节约各种资源,提高养殖效率。
目前大菱鲆和牙鲆等鲆鲽鱼的人工育苗技术已经成熟,各家育苗场育出的苗种数量往往会超出市场实际需要量。过去,鱼苗供过于求时,通常是以非常便宜的价格出售,而便宜的鱼苗又进一步鼓励养殖场大量投苗,造成第二年商品鱼产量大幅度增长,带来市场剧烈波动。
另外一方面,鲆鲽鱼的人工增殖放流,每年却需要花费国家大量资金去从育苗场手中购买,价格高不说,因为资金有限每年增殖放流的鱼苗数量也就很有限,增殖放流的效果也不明显。
如果政府可以转变思路,将控制养殖场(鲆鲽鱼)鱼苗投放措施与(鲆鲽鱼)人工增殖放流措施结合在一起,将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具体办法:1)政府每年就牙鲆等本地鲆鲽鱼品种的人工增殖放流所需要的鱼苗数量、规格、质量标准提前公布,并通知到各家育苗场;2)因为国家对每家养殖场的投苗数量有了限制,多出的鱼苗因为没有销路,商品价值就会很低,届时政府可以根据鱼苗供求状况,公布一个比较低的收购价格,鱼苗场因多育出的鱼苗没有销路,也愿意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将剩余的鱼苗卖给国家;3)国家以非常便宜的价格收购到大量剩余的鱼苗(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可以节约大量的政府增殖放流经费,并以有限的经费收购到尽可能多的鱼苗,这些鱼苗放流到大海中,可以为加快恢复本地鲆鲽鱼种群资源起到很好的作用;同时又可以防止剩余鱼苗流入市场,造成来年养殖产量大增低价伤农,(低质鱼苗养成的)商品鱼质量低劣、伤害消费者等问题出现。
当然,大菱鲆因为是外来品种,为不破坏本地种质、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大菱鲆是不可实施人工增殖放流的。但牙鲆、半滑舌鳎等本地品种是完全可以按上述思路操作的。
4、建立创新型的鲆鲽鱼药物管理制度:象管理人药那样管理渔药
要彻底杜绝鲆鲽鱼养殖中的滥用药物,只靠政府加大投入、加强检查的密度和频率是不够的。而是要从药物流通和使用的源头和体制上去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这里举例西班牙大菱鲆养殖场在如何控制药物方面的经验。
在西班牙的大菱鲆养殖场,如果发现有鱼生病,首先要做的不是给鱼喂抗生素,因为养殖场根本就没有抗生素,市场上也没有地方可以买到抗生素。首先要做的是给当地的官方兽医打电话,官方兽医会象医生出诊一样第一时间赶到养殖场,通过检查诊断出鱼得的是什么病,并开出处方,但是官方兽医那里也没有抗生素或渔药卖。养殖场要拿着官方兽医的处方,到向其供货的饲料厂去,饲料厂那里备有各种抗生素和药物。饲料厂将根据官方兽医的处方,将抗生素和药物配好,然后启动专用的生产线,将预配好的药物混合到饲料中。养殖场将从饲料厂拿到混合了药物的饲料,然后根据兽医的用药建议,分期分批地将饲料投喂给大菱鲆。一个疗程过去,如果大菱鲆的并得到控制或治愈,治疗即告结束。如果没有好转,养殖场会再次请兽医上门,重新走上面的流程,知道大菱鲆被治愈为止。
这个过程是不是很象我们给人类看病的流程?是的,西班牙的大菱鲆养殖中,药物管理就是参照给人类看病模式设计的,而且是实行的“医药分离”的模式,即兽医(医生和医院)只负责看病而不负责卖药,兽药厂(人药厂)只能将药物卖给饲料厂(药店),饲料厂只能根据兽医官的处方,将渔药混合在饲料中后卖给养殖场。如果鱼病(患者)在一个流程后没有得到控制,还要再次请兽医(医生)来诊疗。
不仅如此,兽医开处方的时候,必须是对症下药,不得多开药和乱开药,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而兽药厂不得将渔药直接卖给养殖场,也杜绝了养殖场乱下药和没病也下药的预防性下药。饲料厂可以从兽药厂买药,但所有药物的进货和使用都必须严格登记在案,在给饲料中配药时,也必须严格按照兽医的处方。最后,管理部门重点是检查官方兽医和饲料厂,因为这两个环节是真正与药物接触的环节。官方兽医的处方和饲料厂的药物使用记录必须要严格保存,管理部门会随时检查,一旦出现问题将被严厉制裁,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饲料厂中用来添加药物的生产线是专门的生产线,上面都是带锁的,钥匙由专人保管,使用时需要多人同时在场,严格程度与我们国内的开启金库过程一样严格。
同样地,笔者在挪威的朋友告诉笔者,在挪威的三文鱼养殖中、以致所有欧洲的水产养殖中,对药物使用的管理流程都是与上述流程基本一致的,是非常严格的。在欧洲的养殖场中,根本没有给养殖池中的鱼实施“药浴”的事情,因为欧洲的水产养殖场根本没有可能从市场上买到渔药和各种抗生素,当地的渔需物资商店中也根本没有渔药和抗生素出售。
所以,笔者认为,要在中国彻底解决大菱鲆养殖中抗生素和药物滥用的问题,根本办法恐怕不是某些专家倡导的渔药和兽药分离、成立渔药协作网等,靠渔药企业的行业自律,恐怕渔药企业自己都不会相信,更不是什么把渔药企业做大做强的问题。根本措施应该是斩断渔药企业直接向养殖户出售抗生素和渔药的渠道,改为上述的“人药管理模式”:官方兽医、医药分离、处方制度、饲料厂药物使用和登记制度、兽医和饲料厂的问责制等。
西班牙大菱鲆的渔药管理只是实例之一,其实欧洲的“人药管理渔药模式”可以适用于中国所有的水产养殖、畜禽养殖和动物养殖。我国的畜禽官方兽医制度已经开始实施,水产官方兽医制度也正在启动,但离欧洲模式差距还很遥远。
同时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只靠“人药管理渔药模式”并不能完全解决滥用药物的问题,还需要从:1)改变目前的高密度养殖模式、2)预防为主、3)依靠水产品优质优价引导养殖户主动放弃滥用渔药,这三方面同时入手寻求综合性解决方案。第一者需要实施《养殖许可证制度》,第二者需要大力发展鱼用疫苗,第三者需要实施《水产品营销基金制度》。总之,制度创新和制度配套才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水产养殖中滥用药物和监管实效的问题。
5、利用政策引导从全流水养殖向半流水养殖过度
全循环水养殖的三个特例:莱州明波、青岛通用、天津海发
鲆鲽鱼全封闭循环水养殖,是今年啦很热门的话题,很多行业人士认为中国未来要走全封闭循环水工厂化养殖的道路。在这个领域,有三家公司是行业内公认的标杆企业,也是大家希望仿效的对象。但笔者结果分析发现:这三家企业虽然在经济效益和技术领先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不具备普适性的示范和推广价值。
莱州明波走的是差异化的路线。第一是因为明波所处的位置虽然有深井海水,但是水温偏高,如果采取深井海水+流水大棚模式养殖大菱鲆的话,很多时候需要人工降温,但那需要耗费大量电力成本,在大菱鲆养殖效益低下的情况下,明波如果采用井水流水养殖大菱鲆方式是不可行的。因此,明波就将精力集中在开发牙鲆和半滑舌鳎等本地高温(广温)品种的育苗和养殖上。前些年牙鲆育苗和养殖技术取得突破的时候,明波利用全封闭循环水养殖牙鲆,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后来,牙鲆产量大幅度增长,苗种价格大跌、成鱼价格降低到40元/公斤,利润越来越低。明波又转向鲆鲽类新品种的养殖,在其尝试的半滑舌鳎、条斑星鲽、圆斑星鲽(以上三种都是本地高温种)等新品种中,半滑舌鳎以其味道鲜美、营养丰富、育苗和养殖技术相对成熟,成为继大菱鲆和牙鲆之后的“后起之秀”,养殖场销售价格曾高达240元/公斤,成为明波的主要利润来源。用明波自己的话说,就是“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差异化道路。明波利用当地高温深井海水加全封闭循环水的养殖模式,既充分利用了当地独特的高温井水天然资源以节约能源,又充分利用了全封闭循环水的水温恒定、养殖速度快、病害少(前提是设备和管理到位)、进入门槛高的特点,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竞争优势。但问题是,这么多限制条件,使明波成为一个很难复制的特例。
天津海发是另外一个差异化的典型。海发养殖场所处的位置没有深海井水,但地下1000米深处有地热资源,海发于是利用高温的地热资源对天然海水进行调温(实际主要是升温),用来养殖高温品种半滑舌鳎和南方的云纹石斑鱼。因为这两种品种都是高价值鱼类,因此海发可以采取高投入、高产出的全封闭循环水养殖模式。循环水养殖模式前期投入高(海发经济实力强)、鱼生长快、病害少、管理要求高(海发技术力量强),也是其成为一个“非典型意义”下的“典型“。
青岛通用是第三个全封闭循环水的特例。青岛通用地处胶南,当地没有升深井海水可以抽取,青岛通用的股东之一又恰巧是一家精通全封闭循环水系统和大型水族工程的香港公司(通用海洋生态工程公司,该公司也是北京海洋馆、广州海洋馆、大连老虎滩乐园珊瑚馆等大型水族工程的总承包商)。因此青岛通用也采取差异化的经营路线,将主要业务定位在大菱鲆、半滑舌鳎、斜带石斑鱼的育苗上。由于苗种行业利润较高(尤其是半滑舌鳎和石斑鱼苗种),技术上又有保证,青岛通用可以采用全封闭循环水系统。
笔者花费这些笔墨去解释这三家公司的业务,是想启发读者的思考:全封闭循环水系统虽然技术上有明显优势,但脱离实际的盲目引进也往往是行不通的。而这几家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有目的地采取全封闭循环水系统,才可能取得成功。
如果要总结这几家公司的成功经验的话,以下几点值得我们思考:1)全封闭循环水系统的前期投资较高,你的公司是否具有一定经济实力?(据笔者所知,这三家公司的投资人起初都不是从事鲆鲽类养殖的,都是从其他行业转行过来的,但在投资该行业之前就已经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2)全封闭循环水系统的运营管理较复杂、设备稳定性还不高,如果没有一定经验,反而会造成全封闭系统产生的问题比流水或半流水系统更多、风险更高。你的公司是否有足够的有经验的管理人员?(这三家公司都有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又都是国家鲆鲽类体系的参与单位,与各大权威研究机构和国内专家有密切交往);3)是否能找到合适的高价值的养殖品种?(这三家公司恰恰都是在从事目前经济效益最好的品种的育苗或养殖)。
发展半流水系统更适合目前中国的实际情况
笔者非常认同雷霁霖院士的观点:目前中国的实际情况更适合发展半流水养殖。
根据雷院士的报告:目前欧洲商业化的鲆鲽鱼循环水养殖系统多达7种,技术上已经比较成熟。典型设备制造商包括:Aquaoptima Norway AS(挪威)、HesyAquaculture BV(荷兰)、Uni-Aqua(丹麦)等,以鱼池高效排污、低压增氧、生物移动床等新技术为代表的低能耗循环水处理工艺得到广泛应用。其中丹麦Uni-Aqua公司已经被挪威和全球最大的水产养殖设备公司AKVAGroup集团公司(www.akvagroup.com)收购,成为其旗下专门提供全循环水系统(RAS)设备和服务的子公司,AKVA凭借其在水产养殖硬件与软件全球第一的技术优势,在RAS领域将保持持续领先的地位。
循环水系统(RAS)的核心原理是通过各种技术手段(机械过滤、紫外线消毒、溶氧控制、二氧化碳脱汽、蛋白分离、生物过滤去除氨氮等),来达到迅速、有效、低成本地净化养殖水体,以尽量降低换水率,循环利用养殖水体的目的。RAS的主要优点是:1)尽量减少养殖过程中对天然水的需求和依赖,特别适合于缺水或天然水资源被破坏的地区;2)通过循环水系统实现控制水温恒定,以达到养殖对象生长速度最快的目的;3)养殖密度很高,可以利用有限水体养成大量苗种或商品鱼;4)节约能源。但也有很多不足之处:1)设备昂贵,尤其是全循环水系统,一般养殖户承担不起;2)对操作管理人员素质要求很高,出现问题往往不能及时解决;3)如果天然水资源丰富,RAS系统养殖综合养殖成本往往高于全流水或半流水系统,养殖户使用的经济效益不明显。
目前中国国内各地鲆鲽鱼养殖场所处位置不同,天然深井海水的缺水程度不同,用水综合成本不同(用水综合成本包括:打井成本、井水抽取和流水运输成本、井水的加热或冷却成本、循环水处理和再利用成本等)、养殖场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不同,要同时推广使用全流水循环水系统是不现实的,目前从全流水首先向半流水过渡是比较可行的。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机械研究所是目前国内RAS研究比较领先的机构,该研究所的技术路线就是比较结合中国国情的“半循环水系统”。半循环水系统的核心是:1)在悬浮颗粒物去除、二氧化碳脱汽、人工增氧等循环水处理的“前半段”实施人工处理;2)在最困难的生物过滤去除氨氮(生物处理)的“后半段”暂时不实施人工处理,仍然以天然海水交换方式来处理,但预留生物处理高位池和设备接口;3)考虑到很多养殖场目前采用的海水源水和淡水源水“混合水源”的用水模式,增加进水环节的“调水和水处理”步骤。
这种适合中国国情的“土洋结合”的技术路线,既可以起到降低日换水次数,缓解水资源紧张压力的效果,又可以避免目前迫使养殖场去购买昂贵和使用复杂的生物过滤器等生物处理设备的难题(况且国内设备还不成熟)。
当然,全循环水系统未来还是需要在中国发展的,只是目前时机还不是很成熟,在这方面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在着手推进。如山东省计划在2011年拨专款用于支持15家省内的大型鲆鲽鱼养殖场引进循环水系统,政府给予专项资金补贴,效果如何让我们拭目以待。
通过发展半流水养殖改善养殖成本结构,提高商品鱼产品质量
根据冷传慧等人2009年调查,中国的大菱鲆的养殖成本中,全流水养殖模式中,水电费用占到35.6%。这其中水费比重很小,主要是电费支出,电费主要是用于1)调整水温,2)提供长流水(抽取深井海水和驱动海水流动)的动力。上面讲过中国北方天然深井海水的温度经常不在大菱鲆最适生长温度(摄氏12-18度)之内,因此经常需要对海水调温(主要是冬季升温)而耗费能量。如果采取半流水养殖(甚至全流水养殖)模式,大幅度降低日换水率,就可以大量节约由于调节水温和流水交换耗费的电费,还可以大大减少抽取地下海水的压力。因此,从降低养殖成本方面讲,养殖场应该有动力采用更先进的技术。据了解,西班牙Pescafresca公司的全流水养殖模式中,水电费(主要是电费)占总养殖成本的比例只有10%,而设备折旧占到总成本的25%以上。
另外,目前养殖大菱鲆成本中饲料成本(26.9%)过低(西班牙饲料成本在35%以上),这会降低大菱鲆成鱼的营养价值和口感。今后如果可以实现大菱鲆优质优价,应该鼓励养殖场尽可能在饲料上增加投入。苗种成本21.8%也显得有些过高,今后应该进一步降低。人工成本4.4%表示目前养殖场的人员素质很低,无法适应今后工厂化养殖的管理要求,也需要尽快改善。总之大菱鲆养殖成本结构的改善,将有益于应用新技术、提高产品质量、改进劳工福利、降低养殖成本、提高产品售价和利润,要被政府主管部门和养殖企业真正重视。
当前中国大菱鲆养殖成本构成
(冷传慧等,2009)
建议今后中国大菱鲆养殖成本的改进方向
(笔者根据本人经验提出的建议)
6、建立完整的可追溯体系,使“良币驱逐劣币”
完整的可追溯体系的重要性,对大菱鲆养殖企业和所有水产养殖企业也是至关重要的。原因是:由于体制(税收、人工成本等)的原因,中国的水产养殖企业不是规模越大成本越低,而是相反。这些大规模的水产养殖企业如果只是依靠成本竞争,就无法在市场上生存,因此很容易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即滥用药物、使用低价苗种和劣质饲料的中小养殖户和不法养殖户,依靠低价“驱逐”了正规企业的市场份额,也助长了全行业向成本最低(通常也是最不规范)的中小养殖户“向下看齐”的恶习。而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没有建立“完整的可追溯体系”,使“鱼目混珠”成为可能和必然。
其实,“可追溯体系”不是什么新鲜事物,也不必是什么高科技,而是人类自古以来就有的制度。虽然一条鱼从养殖场到餐桌,要经历许多不同的环节,但只要我们在各个环节都能保证食品安全,并能够让消费者相信,就足以使该产品可以卖出比没有“完整的可追溯体系”的同类产量高出很多的价格。溢价部分的超额利润,一部分就可以投入到改善养殖模式、预防鱼病发生、使用鱼用疫苗、减少使用渔药、上市前停药等方面,确保真正的食品安全。
关键的问题在于,如何使这个可追溯体系是完整的,中间的所有环节都是环环相扣的、没有断裂的?因为一旦有一个环节出现断裂,消费者就会失去信任,产品溢价也就成为一句空话。简而言之,“完整的可追溯体系”和“非完整的可追溯体系”以及“无追溯体系”产品在优质优价方面,是100%和0%的绝对对立关系,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惜一切代价、象捍卫生命一样来保卫可追溯体系的完整性。
举个例子,我们的各级政府每年花费大量金钱和力量,对大菱鲆主产区的很多养殖场进行抽检,抽检覆盖养殖场范围和抽检频率越来越高,检出的药物残留超标率也是在逐年降低,但是为什么消费者还是不相信大菱鲆是安全的呢?
道理很简单,因为我们目前的可追溯体系不是封闭和完整的。检出问题的养殖场,虽然检出问题的该批大菱鲆被销毁,但该养殖场并没有被曝光,该养殖场出产的其他大菱鲆还是可以上市销售。而且政府只是检查上规模的大中型养殖场,对大量的家庭式的小养殖户是无法检查的。但是大菱鲆销售是由鱼贩子直接从各个养殖场收购的,不同养殖场收购的大菱鲆被混装上同一辆活鱼运输车,运到批发市场,批发市场到二级批发市场再到酒楼和超市,不同养殖场收购的大菱鲆又被进一步混装。这样,即使有5%的中小养殖户在养殖中不当使用药物而造成其成鱼药物残留超标,经过这么几次混装,消费者就根本无法分辨出哪些是安全的大菱鲆,哪些是药残超标的大菱鲆,总不能要求每个消费者吃鱼前都自带检测仪器先测试一下吧。而哪些违规使用药物的养殖户因为养殖成本低,在没有惩罚机制的前提下,总是更容易以更低价格把鱼卖出去,并获得更高利润。如此一来,正规养殖场就成了中小养殖场眼中的傻瓜和政府眼中的嫌疑犯,这么吃力不讨好的角色谁愿意去扮演呢?
如果我们换个思路,正规养殖场按照健康方式养殖出的安全优质的大菱鲆,经过政府的抽检合格,政府发给其带有可追溯编号的尾标,养殖场在大菱鲆上市前,在这些合格安全鱼的尾部用射钉枪打上尾标,这些有可追溯尾标的大菱鲆不论经过多少道转运和转卖环节,只要尾标没有脱落和被伪造,那么最终消费者就可以根据是否有这个尾标来判断这条大菱鲆是否通过上市前的药物残留检测,并为此付出完全不同的两种价格。
根据报道,目前用射钉枪在大菱鲆尾部打上带编码尾标、并用高锰酸钾药浴打过尾标的大菱鲆技术已经成熟。打上尾标并消毒的大菱鲆经过10天养殖,尾部没有出现异常,带尾标的大菱鲆上市过程中几经周转尾标也不会脱落,最终取下尾标进行扫描时,尾标编码数据也可以正常读出。而且射钉枪打尾标技术十分简单、成本低廉,各个养殖场完全可以做到。
这个技术的成熟说明,只要我们严格实行药残检验合格大菱鲆的尾标制度,就可以保证每条安全大菱鲆的完整可追溯性。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1)尽最大努力保证尾标的真实性和不被伪造,2)向消费者宣传带尾标大菱鲆的安全性并实现优质优价,3)通过示范带动更多的养殖场加入到安全养殖大菱鲆的行列中,并逐步挤压“药残低价大菱鲆”的市场空间,并最终将其驱逐出市场。
要实现1)点,需要设计和制造高科技、低成本的防伪“尾标”,可以考虑在尾标中加入电子芯片,并给主要超市和专卖酒店配备手提式识别设备,使造假难度和成本要远远高于造假所得。同时,要把尾标的发放与政府的药残检测同步进行,确保只有经过政府检测合格的大菱鲆才可以发给相应数量的尾标。对于玩忽职守者和伪造尾标者,要给予最严厉的制裁,追究其法律甚至刑事责任。
要实现2)点,要通过政府尽快设立《大菱鲆营销基金》或通过成立“大菱鲆营销协会”并收取会员的营销费用,利用营销费用委托专业的水产营销公司(如北京海桥市场推广有限公司)来开展对消费者的宣传和促销,使“安全尾标大菱鲆”的概念深入人心。
如果1)、2)两都点得以实现,3)点也就有实现的希望,那些靠使用劣质苗种、违禁药物、减少换水和低价饲料的养殖户,看到高投入高回报的大菱鲆畅销,必然会逐步放弃其落后的养殖模式,并最终促成全行业的养殖模式转变和升级。
笔者坚信,只靠政府加强监管是不够的,必须同时依靠“完整的可追溯体系”和市场的力量配合,才可以促成养殖模式的转变和真正解决大菱鲆的药残问题。同样,其他水产养殖产品和畜禽产品的食品安全问题,解决思路是一样的,只不过大菱鲆是“尾标”、而大闸蟹是“蟹环”、猪牛羊是“耳标”的不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