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湖蓄滞洪区设计基础资料
3.1工程简介
高湖蓄滞洪区是浦阳江流域重要的中分工程,建于1954年。工程建成后在上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曾七次分洪,在流域防洪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自1962年后滞洪区已有50年未运用,其中有4次达到分洪标准未启用,究其原因是高湖分洪损失大。高湖难以运用作为一项流域长期影响流域防洪安全的突出问题,制约了流域防洪能力进一步提升。
浦阳江流域洪涝频繁,防汛形势严峻,上世纪90年代以来多次发生流域性大洪水,造成了严重灾害损失。2011年浦阳江流域发生近十几年来的最大洪水,在此次梅雨洪水过程中,流域再受洪水严重威胁,期间解放湖、墨城湖倒堤引发广泛的政治、社会影响。流域防汛实践表明,切实发挥高湖蓄滞洪区作用,提高高湖蓄滞洪区的使用效率,已成为保障流域防洪安全的迫切要求。
据历次流域规划和本次研究分析,高湖滞洪能力达5800万m3,位于诸暨城关附近,工程具有优越分洪效果、滞洪库容条件,是浦阳江流域防洪体系中关键的、不可替代的大型中分工程。历次流域规划对高湖蓄滞洪区的规划功能和定位均保持一致,没有大的变化。
浦阳江干流沿线堤防设计水位已考虑其作用,高湖难以按规定运用不仅削弱流域防御洪水能力,遇到大洪水时,更将造成严重后果。由于诸暨主城区50年一遇堤防设计已考虑高湖分洪作用,如不启用高湖蓄滞洪区,遇20年一遇洪水,诸暨主城区将全面进水受淹。对诸暨~湄池区域而言,高湖按规定启用,区间总体防洪能力可达20年一遇,不考虑高湖运用,诸暨~湄池区域仅能抵御10年一遇洪水。
据现状工程情况分析,遇到10年一遇洪水(类似94、97、2011年洪水),高湖需分洪水量1545万m3;而高湖5800万方级的最大滞洪能力,在遇到20年一遇以上洪水时,才需要全部动用。通过高湖分级分区改造,改善高湖运用条件的思路是可行的。
通过工程措施,将高湖划分为两大区块,并根据防洪情况,分(两)级运用。具体调度做法,在中小洪水时,适当控制首级滞洪区的淹没面积,减轻分洪损失,改善高湖运用条件;在遭遇大洪水时,及时启用高湖全部区域滞洪,最大限度拦蓄洪峰,降低洪水位,确保高湖分洪对流域防洪效果。
通过隔堤、分洪闸等工程措施在高湖中部形成在面积约8100亩,一区单独运用的滞洪量约2700万m3(吴淞13m以下);其余区域均为二区。其主要优点:考虑永宁水库、独流入海浦阳江治理工程实施后,高湖一区单独运用可满足15年一遇分洪要求;一二区分级启用标准具有一定梯度,有利于领导科学决策;诸永高速、区域交通(浣东大道)不受一区分洪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