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水泥砂浆,究竟是体积比还是重量比
首先明确对象:是砌筑砂浆还是抹灰砂浆?
对于砌筑砂浆(一般分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等),一般用强度等级表示,普通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代号以M表示,砌筑混凝土砌块的专用砂浆用Mb表示。其强度是根据所用材料的不同(如水泥的种类和标号、砂的颗粒级配等)由实验室给出设计配比单,此配比一般是根据《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并结合施工水平通过试配和试验确定的具有85%保证率的强度(立方体抗压强度,单位MPa)。其配比是按每立米体积的砂浆中各组分的质量(Kg)比表示的,其中砂是按含水率小于0.5%的干砂计算的。砂浆的体积是按砂浆拌和物的密度(水泥砂浆1900kg/m^3,混合砂浆1800kg/m^3)换算的。
实际施工配比还应根据砂的实际含水率进行质量换算。
施工中一般均直接采用质量比表示,目的是便于计量和控制质量!当然也可以全部换算成体积比,但所用的密度(为堆积密度)必须是现场实测值,以确保其正确性。
这一点和混凝土配比相似,所不同的是对砌筑砂浆对水的用量可以根据现场实际施工要求的稠度和和易性在较大的范围内调整(一般在270~330Kg/m^3左右,当然没有绝对限制),而混凝土则必须严格控制水的用量(由水灰比控制)。
再说一下抹灰砂浆,抹灰砂浆一般分为普通抹灰砂浆(水泥砂浆、混合砂浆等)、特种抹灰砂浆(防水砂浆、装饰砂浆,聚合物砂浆等)等。抹灰砂浆一般不直接要求强度等级,设计文件中一般多采用“1:m”或“1:n:m”的表示方法,采用的是份数比,即体积比,当然1一般是指水泥或其他胶结料用量,m是砂用量,即一般用“水泥:其他胶结料或添加料:砂”的形式表示。
其配比形式还可以采用x:y:z的形式,均为份数比,即体积比。
当然抹灰砂浆实际上也是有强度值的,如抗压强度、黏结强度等,只不过一般很少采用。
应该注意到,其实用体积比是过去的习惯用法,其前提条件采用什么种类的胶结料(或水泥)没有说清楚,也没给出水泥的强度等级要求,所以不够科学、规范。我国现行规范也采用此提法,但对于有抗压要求的更倾向于采用强度等级表示。
网友提到的《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5.3.2条,就同时采用了两种提法“水泥砂浆面层的体积比(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且体积比应为1:2,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5。”从中可以看到两者有时是可以表示同一种砂浆的。
(但注意1:2的水泥砂浆并一定等于M15的强度等级,因为前者没有指明水泥的强度标号)
从严格意义上说,体积比并不科学,也不便于质量管理和施工质量控制,以后应逐步过渡采用容易量化和管理的质量比,同时考虑所用材料的强度指标和特性等方面。
如《地下防水工程技术规范》GB50108-2001中对于普通防水砂浆的配合比就采用了质量比,(前提是水泥强度等级不低于32.5级)详见规范第4.2.7条和4.2.12条
普通水泥砂浆防水层的配合比见表4.2.12可见更科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