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
15:4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常在我里面,也是这样。
15:5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
15:6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像枝子丢在外面枯干,人拾起来,扔在火里烧了。
15:7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
15:8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是我的门徒了。
15:9-12我爱你们,正如父爱我一样。你们要常在我的爱里。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爱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爱里。这些事我已经对你们说了,是要叫我的喜乐存在你们心里,并叫你们的喜乐可以满足。你们要彼此相爱,像我爱你们一样,这就是我的命令。
常住在我里面
基督徒在得救的时候,已经得着在主里面的地位,归到主的名下。但主在这里所说的,并不是得救的问题,所以不是在不在主里面的问题,这问题早在接受主作救主的时候解决了。我们注意主说的这一段话中的两个字,“你们要常(住)在我里面,我也常(住)在你们里面。枝子若不常(住)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常(住)在我里面,也是这样”(4)。那两个字就是“常”和“住”,中文圣经没有把“住”字譒出来,只是说“在”。“住”和“在”有一定的分别,“在”并不能等于“住”,“在某处”和“住在某处”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主所要的是我们住在祂里面,就是说,我们的生活起居并一切的活动,都不离开祂的范围,每一件事都有祂的认同,都有祂的陪伴,一切都是根据祂,因为祂是我们的生命,我们是凭这生命来决定我们的生活。
不只是“住在我里面”,并且是“常住在我里面”。偶而有一次住在主里面,不能说是常住在主里面,必须是经常不住的住在主里面,才可以说是常住在祂里面。所以我们不是注意在主里面的地位,而是要注意在主里面的实际。结果子是生命长成的自然现象,问题是在不能离开主,离开了主就得不着生命的供应,也就不能结出果子来。人的挣扎,和人的所有都不能代替主,什么时候离开主,什么时候就枯干,失去了结果子的条件。
“我也常(住)在他里面”
提到了生命的实际,主给了我们一个次序,“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住)在我里面的,我也常(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5)。接连上下的几节经文,都是相同的次序。先是人常住在主里面,然后主就常住在他里面。人若不常住在祂里面,祂也就不常住在他里面。主常住在人里面是人能多结果子的原因,也是人常住在主里面的结果。我们若能了解“住”的实意,就能享用这一个次序所带来的应许。
我们还要注意到主一再的说,“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这明明的说出主与我们的生命是相同的,因此关系是合一的,既然是合一的,就该有合一的实际,不叫这合一的事实受损害。维持这合一的事实,只有常住在主里面,让主也常住在主我们里面,这个彼此常住在里面的实际,就是生命的交通。
没有生命的交通,就不可能得着生命的供应,主的生命也不能充满在我们里面,只有生命丰富了,才能流出生命,彰显父的荣耀。因此,人若不常住在主里面,主也不会常住在他里面,“就像枝子丢在外面枯干,人拾起来,扔在火里烧了”(6)。这不是说那人失去了救恩,而是说主不能使用他,因为他在“作比这更大的事”上没有用处。维持着生命的交通是十分重要的,交通舒畅不停止,主就一定常住在我们里面。
交通的实际
生命的交通不是空洞的,它是一件属灵的事,它有确实的内容。我们住在主里面,主也住在我们里面,这样的一来一住,交通的实际就发生了。我们到主的面前有交通,都是藉着两件事情,就是读经和祷告,但不是宗教仪文式的去作,而是实实在在的在生命的交接中去作,把交通与日常的生活调在一起,这样才会有交通的实际。
我们到主面前去,主就把祂的话给我们,叫我们明白祂的心意。所以我们是很严肃的去读主的话,主藉圣经的话向我们说话,我们吸收了主的话,顺服主的话,也活出主的话。这就是主说的,“你们若常(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住)在你里面”(7)。
与主有交通的祷告,是从主的话里领会了主的心意,然后在主的心意中祷告。这样的祷告,叫我们很实际的经历主的信实与权能。“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7)。所有的祷告都蒙应充,这是很大的祝福,但祝福并不是在蒙应允上,而是在我们所愿意的就是主所愿意的。我们与主真正的调在一起,活在合一的实际里,我们所发表的,就是主的出来。
确实的生命交通,必定带出父得荣耀的结果来。“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是我的门徒了”(8)。没有生命的交通,就不会有神荣耀的显明,有交通的形式,而没有神荣耀的显明,那交通是没有实际。有交通实际,生命自然趋向丰满,必然会多结果子,叫人遇见主,叫人看见神的荣耀。
你们也要作见证
门徒就是学生,主教导门徒认识属天的事,门徒能活出属天的样式,彰显属天事物的内容,叫人看见神的心意,认识主的所是和所作,他们就真是主的学生了。犹大是徒有主的学生的名,中途退去的门徒也是徒有学生之名,没有学生的实际。真正作主的学生,必须是一个能见证主的人,不单是认识主,也是经历过主的,更是完全把主活出来的。“作比这更大的事”就是彰显神的荣耀,主自己是以个人来显明神,信的人是以团体(教会)来显明主,主是在犹大人中作工,教会是在全地奉主的名作工,主是作成了救赎的方法,教会是以主的所作去完成救赎的目的,正如保罗所说的,“并且为基督的身体,就是教会,要在我肉身上补满基督患难的缺欠”(西一24)。所以能多结果子的人,主就让他们明白主的心意,给他们差遣,去作主的见证。
要常在我的爱里
常住在主里面是多结果子唯一的条件,有了条件而没有要多结果子的心意,这条件会慢慢的消失去的。为了要“果子常存”(16)必须要进一步常住在主的爱里,不单与主有生命的交通,也有爱的联系。因着爱主的吸引,永不让生命的交通中断,并且也以作好主所要作的为满足。所以主紧接着对门徒说,“我爱你们,正如父爱我一样,你们要常(住)在我的爱里。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爱里”(9~10)。生命的交通叫我们吸取主的丰富,爱的跟随叫我们要发表主的心意,作出主所要作的。
遵守主的命令就是顺服主的权柄,承认主的管理与带领,我们这样的接受主,就让主感到爱的满足,主就喜乐了。主喜乐了,我们也就喜乐了,所以主明确的说,“常(住)在我的爱里,……是要叫我的喜乐,存在你们心里,并叫你们的喜乐可以满足”(10~11)。是主的喜乐成了我们满足的喜乐,而主的喜乐是根据我们因爱祂而遵行祂的命令,顺从祂的旨意。我们与主之间的实际关系,从生命的相同,进到喜乐也相同,有同一的生命,有同一的性情,也有同一的感觉。这才是合一的实际。
我们既是站在团体的地位上作主的见证,我们就不能只有个人与主的合一,必须也有人与人彼此间的合一,不可以再在主的桌子前争大,只可以看见众人都在那个一的里面。“你们要彼此相爱,像我爱你们一样,这就是我的命令”(12)。主要神的儿女活在那个一的里面,用彼此相爱来显出那个一。人的生命受了对付,肯让主作主了,才会接受主的命令。神儿女中间的争吵,教会里的各样混乱,都是根源在不接受主的命令,不爱慕主所切盼的,活在那个一的里面。
主要求我们相爱,像祂爱我们一样。这个像祂的爱是出自生命的,不是出自人的感情的。人的感情最先是爱自己,其次是爱自己所爱的,绝不会爱自己所不要的。主的爱却不是这样,祂把自己摆在最末后,祂爱那些不可爱的,更为那些不可爱的舍命。我们若活出主的爱,主的喜乐就成了我们的喜乐,众人也因此认出我们是主的门徒,我们也真是作了主的见证,并且不住的享用父的丰富(参16)。
── 王国显《叫父因儿子得荣耀──约翰福音读经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