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这节课该如何上用了四五天时间。一不能把课讲的太枯燥,单纯的理论讲解自然不能调动学生太多的思维细胞,二要想办法给学生提供一定的史料,让学生更好的理解英国君主立宪确立不是一蹴而就,同时能认识到一国选择什么样的制度是与其本国的历史传统相关的。为此,几天来,查阅了很多资料,在查的过程中自己的视野也更宽广了,对一些知识的认识也有了更深一层次的认识,尤其是看了刘仰先生的用中国历史读《大宪章》更是给了我一种新的视野。当几经修改,教案备好后,心情总算舒畅了,这不能不感激像赵亚夫、李慧军、顾成刚等一批智者的教诲。
以下是我备的详案和给学生发放的学案,希望同仁指正。
我的教案:能力测试点六 英国君主立宪制度的建立及发展
【考纲任务】
1、了解君主立宪制确立的基本条件,掌握“光荣革命”的基本概况。
2、阐释《权利法案》的基本内容,理解“光荣革命”前后英国国王和议会关系变化的实质。
3、归纳英国责任内阁制的形成过程,认识君主立宪制的基本特点。
【教材分析】
本课是政治文明史第三单元第一部分,是近代政治制度变化中创新的第一个国家。前面有继承罗马、希腊的传统,后面又开启了欧美的政治制度,是近代历史的开端,无论对于英国还是对于整个世界历史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转折点。结合两种版本(人教版和岳麓版)内容,综合两课子目,从《大宪章》到“光荣革命”到《权利法案》、责任内阁制的形成以及英国议会的改革发展。
【学情分析】
所带两个班级均为重点班学生,基础差不多,因此不在感性记忆,而在理性理解。学生对西方政治制度的学习只有表面的现象认识,而对于如何形成、演变则毫无基础准备,尤其是对英国的政治制度的创新和变化。所以在本课的教学设计中我准备通过具体的史实场景,帮助学习“神入”历史,以具体的人和事加深对制度及其变化的认识和理解。
【过程与方法】
通过对能表现英国政治特点的各种渠道,按时间顺序还原历史场景,让学生更自然的理解这个过程的曲折和艰难;引导学生通过对材料的分析和解读提高能力,得出结论,从表层信息逐步深入,学会透过现象看本质。
【重点和难点】
1、重点:英国君主立宪制度的形成演变。2、难点:民主的进程。
【导入新课】
◎阅读以下材料,思考并回答下面问题:
材料一孙中山先生有言“政治乃众人之事。”为了这句话变成现实,他老人家和他的同事们虽然矢志不渝感天动地的努力也只是“无量头颅无量血,可怜换得假共和”。直到先生去世,民主共和之路依然还需后来人去流血牺牲,可见要实现真正的民主是多么艰难的事情!中国如此,西方也不例外。根据西哲观点,权力如同鸦片,让人自动放下手中的权力不仅仅需要个人道德的高尚,更多的是制度的制约。为确立这样的制度,各国都曾经经历了艰难困苦的努力,流血奋斗在所难免。即使是较早确立君主立宪制的英国其经过也是一波三折,那么英国是怎样确立君主立宪制度的呢?
(1)如何理解孙中山的“政治乃众人之事”?“无量头颅无量血,可怜换得假共和”一句暗指什么?(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国际政治,珍惜自己的权利。暗指辛亥革命失败,革命的果实被袁世凯窃取。)
材料二按课本的叙述,英国君主立宪制得以确立主要是通过一场革命—光荣革命之后逐步确立的,这固然没有错误。因为这场长达近半个世纪的革命应该是摧毁封建专制制度确立新的政治制度的关键所在。只是仅围绕此点展开而言还不足以说明问题。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作为暴力行为的冲突----革命的破坏并不意味着其结局就是重新另起炉灶、从头到脚都革新洗面,还有可能是仅仅是改朝换代并不一定非得选择君主立宪制度。实际上众所周知,在国王查理一世被处死之后就曾经出现过共和时期,可见对英国人来说,君主立宪制并非唯一的选择。革命将英国人推到了一个历史的十字路口,而英国之所以最后选择君主立宪制度,除了资产阶级及新贵族的政治需求之外,和英国的历史,英国的传统有很大的关系,而正是这样的传统才使君主立宪制度的确立更加真实可信更加顺理成章,正是有了这样的传统,才使英国在政治剧烈变动的革命之后,既有所革新创立了符合资产阶级利益的民主政治,又不曾背离传统,符合大多数英国人保留国王的生活习惯,这样一种新的政治制度在英国的产生也就水到渠成了。
(2)依据材料二概述其主要观点,对你有何启示?(英国君主立宪制度的确立不仅与光荣革命有关,而且也与其历史传统有关。启示:国情影响政治制度的选择。)
【课程讲解过程】
一.从《大宪章》到《权利法案》
1.《大宪章》是王权与地方势力的妥协:
法国的安茹王朝(12—14世纪)统治英国其间,不断地对外发动战争,征敛繁多,招致贵族不满,引起贵族反抗,到约翰时被迫与25位贵族代表谈判,签署此约。《大宪章》里有两条最著名的条款,第一条是:国王要宣誓“向任何人施以公正,不能剥夺他人的权利”;另一条是:“任何自由人,若不经过同等贵族人的依法审判,或是经本国法律判决,任何自由人均不得被逮捕、监禁、没收财产、剥夺法律保障、流放或受其它损害”。这两个条款表明,臣民的权利是独立的,不是国王恩赐的,所以国王也不能剥夺它。《大宪章》的签订确立了“王在议会”和“王在法下”的原则,即英王的权力并非是至高无上的,它只能在法律的约束下行使权力。这实际上也为作为“限政”的宪政开了先河。
思考:它为什么能签署,有什么影响?(可以用材料中原话回答)
2.英国的议会:
早期的议会是社会新兴阶层试图分享权力的一种方式,仅仅是国王的咨询机关,后来逐渐演化成国家公共权力分权制衡的三权(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之一。现代议会是一个主权国家或地区的立法机关,其成员被称为“议员”。
材料三雅典民主蕴涵着原始民主的遗风,民主政治获得高度发展并臻于极盛的伯里克利时代也是如此。西欧历史步入中世纪后,作为与王权对抗的力量,城市和商业游离于社会主体结构之外,有自己的政治经济制度和思想价值体系,一些封建贵族与城市势力构成了中世纪政治民主的力量,反映在英国,资本主义不断发展,资产阶级日益控制了议会,议会成为了资产阶级实现自己意志的工具。
思考:依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从制度层次说明同时期的中国为什么没有出现游离于社会主体结构之外的城市和商业?
◎英国议会的形成及议会制的建立:(了解其过程即可)
在11世纪诺曼底公爵威廉征服英国之后,在英国建立了一种以军事服役为交换条件的土地分封制度和包含着地方政务的司法制度。在政治体制上,诺曼诸王在继承了盎格鲁-萨克逊人习俗惯例的基础上又把诺曼底传统的管理国家的方式移植到了英格兰,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御前会议”。这种御前会议不同于盎格鲁-萨克逊人的贤人会议。这个团体的一部分是大地主,另一部分是由国王特别召来的顾问。御前会议最初执行国王的一般任务,其任务后来分成了若干部门。在亨利一世统治期间(1100~1135),御前会议有了比较固定的职能,由少数主教、宫廷官员、王室仆役和男爵等组成了一些比较固定的小委员会,其主要任务是协助国王管辖地方政府,处理重大案件,受理郡法庭和百户区法庭的上诉,因而其中的成员被称为“法官”。后来,亨利二世任命其中的5个成员组成一个驻在固定地点的法院,在国王的指导下审理各地的重大案件,这就逐渐演变出了“王座法庭”,即由各州市的代表与国王及其御前会议人员所组成的大会议(MagnumConcilium)。之后,这种大议会在威斯敏斯特的集会最后逐渐转变成了一种国家的立法机构。这实际上就成了近代英国议会制度的起源。
1258年,约翰儿子亨利三世再次被迫接受“贵族请愿书”——《牛津条约》,承认了议会独立于国王并定期开会的法定存在。1265年,贵族蒙特福特在内战中获胜,他召开了英国历史上第一次议会,除了有贵族和主教参加外,还邀请了骑士和市民代表,从此形成了英国的等级议会制。1295年,爱德华一世为筹集战争经费又召集了“模范议会”并使之成为惯例。由于贵族议员和市民议员的利益、要求各不相同,从1343年开始,在议会内部逐渐区分为上、下两院,即贵族院(Houseof Lords)和平民院(House ofCommons)。1327年,议会通过了《斥国王书》,全体议员一致同意废黜爱德华二世,立其长子为国王,从而开创了议会弹劾国王的先例。
1558年底,都铎王朝的伊丽莎白一世登基,在她统治英国的44年里,没有滥用自己权力和威望,她终身节俭,不轻易战争。当王权与议会发生矛盾的时候,她总是会根据情况做出必要的让步。在她一生中,王权的扩张始终控制在议会能够忍受的范围之内。
1625年,查理一世登基。他继任后,英国与西班牙、与法国之间宗教战争使国库空虚,财政紧张。为了维持战事,查理一世想到的最主要的手段就是增加税收。但是自《大宪章》签署开始,开征新税的权力就属于议会。国王要想征收新税,必须得到议会的批准。议会向国王提交了一份《权利请愿书》,规定国王不经议会同意不得征收新税。查理一世却对文意加以曲解,并且瞒着议会征收新税。于是议会号召民众不再向国王纳税,作为回应,国王强行解散了议会。直到1640年,英国没有再召开议会,这段时期称之为“无议会时期”。
在“无议会时期”,查理一世强行征收各种名目的赋税,引起了民众的强烈不满,加上因宗教问题而反抗国王的苏格兰,迫使查理一世在1640年11月重新召开议会,这届议会断断续续一直持续到1653年,史称“长期议会”。议会召开之初,向国王递交了一份《大抗议书》,重申了议会的要求。国王立刻亲率人马逮捕反对者,却遭到强有力的回击,查理一世被迫离开伦敦,并于1642年8月22日向议会宣战,拉开了内战的序幕。
在内战中取得极高威望的克伦威尔在共和国建立之后逐渐成为军事独裁者,这是议会所不能容忍的。当克伦威尔死后,议会与王室的支持者联手促成了斯图亚特王朝的复辟。但是即位的查理二世和詹姆士二世都想获取更多的权力。于是1688年的“光荣革命”推翻了斯图亚特王朝,议会在1689年通过《权利法案》。
3、王权的逐渐“统而不治”以及责任内阁制的形成:该法案体现了国王的权力受到议会牵制的宗旨,明确了“议会至上”的原则,把国王的权力转移到了议会。更进一步的是,他们使内阁向议会负责,即国王必须提请获得议会多数的政党来组阁,若议会不信任,内阁必须辞职,或者解散议会。但若新选出的议会仍然不信任内阁,则内阁必须辞职。于是,英国的君主立宪政治通过这次不流血的革命而正式确立下来。这是人类宪政民主史上的一个关键转折点。但“光荣革命”后的国王仍掌控行政大权,议会成为完全主宰尚需时日。1690年3~4月,英国议会的《财政法案》将“国王靠自己生活”转变为“国王靠议会生活”;1694年的《三年法案》限制了国王召集、解散议会的随意性;1701年颁布的《王位继承法》旨在通过规定王位继承问题,实现资产阶级对王权的控制。至此,议会被确认为凌驾于国王之上的最高立法机关,标志着议会制在英国开始确立。同时又规定,国王无权干涉立法和司法,无权赦免议会弹劾的案件,这就意味着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分立,即司法独立。1714年,乔治一世即位,因不通英语,逐渐不出席内阁会议,而由内阁中一名大臣负责主持内阁会议。1721年,下院多数党领袖、内阁首席大臣兼财政大臣沃波尔取代国王成为内阁首脑。沃波尔内阁是英国首届正规内阁。1742年,沃波尔因失去议会的支持而辞职,他这一行为开创了内阁得不到议会信任时必须辞职的先例,即内阁要对议会负责。1784年小皮特首相遭到议会下院反对时,提请国王解散下院,提前大选,获胜后仍继续任职。他的做法也成为惯例。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变革,到1832年议会改革后,议会不但成为实际的最高立法机关,而且也取得了决定内阁人选,监督内阁施政,决定内阁去留及干预司法工作的大权。国王的行政权力被剥夺殆尽,成为“统而不治”的“虚君”,议会制度正式宣告形成。
4、变革中的英国议会:
在国际社会政治实践中,很多国家满足于英国的制度安排,认为国家机器已经非常完善没有可圈可点之处了,尤其是议会制度。但是作为始作俑者、并且一贯保守的英国人,并没有裹足不前,而是不断变革,使议会制度日臻完备。英国议会制在被他国引进输入改造利用的同时,自身也经历了数次改革。特别是英国工业革命之后的1832年、1867年和1884年的三次议会改革尤为引人注目。1832年议会改革是19世纪英国议会选举制度改革的第一步,它是英国新兴工业资产阶级进行的争取同土地贵族重新分配政治统治权及扩大选举权的改良运动。1867年议会改革是英国工业资产阶级反对贵族寡头统治,争取扩大资产阶级民主的政治改良。1832年议会改革虽然为工业资产阶级开辟了执掌政权的道路,但英国选举制度方面所表现出来的不民主现象仍然很突出。1884年议会改革是英国资产阶级为巩固议会民主而进行的政治运动。从1868年起,自由党和保守党轮流执政。1880年,自由党在国会选举中击败保守党而获胜,组成第二届格拉斯顿内阁。1884年12月,自由党为了在农村争夺选票,缓和农村居民要求政治权利的斗争,进行了第三次国会选举改革。
正如英国学者沃尔特·白哲特在1865年给《经济学家》杂志的信中所讲,英国的议会并非“一个神秘的实体,而是理性的发明。它的好处仅仅在于它能达到一些好的目标,因此英国议会可以通过坚持这些目标并小心朝着这些目标塑造英国宪制而得到改良。没有什么理由认为我们的法律、政治体和政府管理不应当被变成像一架科学的机器一样运作,在细节上精确,又能在总体结果上有效。”
尽管英国议会在实际活动中由于程序繁多、手续复杂、繁文缛节、效率低受到许多人的诟病和批评。但是,从另一方面看,应该是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其活动和结果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作为行使国家权力、处理公共事务、涉及面宽并且影响深远的权力活动,人们不得不慎重,不能不慎重。事实上,从历史和长远看,我们仍然能够发现英国议会活动的高效率,从而保证了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能力升华】
1、请阅读下列关于英国君主立宪制确立的几则材料。
材料一国王是法律的创造者,而非法律创造国王开导国王……假如臣民认为国王滥用权力,他们只能祈求上帝开导国王,把他引导到正确的道路上去……,作为一个臣民争论国王能做什么,或国王不能做这做那,也是僭越和高度的侮辱。
——[英]詹姆士·斯图亚特《神权》
材料二1629年3月英国议会在一份“抗议书”中说:凡是推广或引进天主教或阿米尼安教,从而改变英国现有宗教者,“都将被谴责为王国和全体国民的大敌”;凡是不经议会同意而主张或实际征收吨税或磅税者,“也将被谴责为王国和国民的大敌”;凡是不经议会同意而自愿交纳吨税或磅税的商人,“也将被谴责为英国自由的叛徒和敌人。”——王觉非等《近代英国史》,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
材料三1649年,英国高等法院以英国人民的名义宣判国王查理一世为“暴君、叛徒、杀人犯和我国善良人民的公教”,并将之斩首。
——王觉非等《近代英国史》,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
材料四(1)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2)近来以国王权威擅自废除法律或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3)设立审理宗教事务之钦差法庭之指令,以及一切其他同类指令与法庭,皆为非法而有害。(4)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5)向国王请愿,乃臣民之权利,一切对此项请愿之判罪或控告皆为非法。(6)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英]1689年《权利法案》
请回答下列问题:
(1)材料一体现了什么政治观念?(2分)
(2)材料二、材料三反映了什么政治观念?(2分)
(3)造成英国人政治观念变化的原因是什么?(4分)
(4)结合前三则材料分析材料四的意义。t4分)
【解析】
本题考查了英国近代资本主义政治体制的确立,题目比较简单,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回答即可。
参考答案:
(1)君权神授,国王的权力至高无上(2分)
(2)反映了国家和全体国民的利益和意志高于国王(王权)的观念(2分)
(3)英国资本主义发展;资产阶级要求推翻国王的封建专制;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发展资本主义。(4分)
(4)把否定国王专制的民主观念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议会成为国家和全体国民利益和意志的代表,议会的权力超过国王(国王受到议会的限制),确立了资产阶级的君主立宪制。(4分。言之有理即可)
2、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冲突中的融合是社会发展的一种模式。在这种模式中,相互制约的历史传统通过冲突而达到融合,在融合中超越传统,从而完成变革,产生新的政治制度。“光荣革命”就是这种模式的极好的先例,……“光荣革命”既是传统的沿袭,又是变革的手段……——《在传统与变革之间——英国文化模式溯源》
材料二乔治三世(英国君主,1760—1820年在位)个人统治的确立表明……王权复兴,内阁名存实亡,政党被视为大逆不道,“爱国君主”论在很大程度上已成现实。此时,“国王的政治优势已牢固地建立起来,他的意志就是对大臣的法律,而大臣在议会两院中都拥有压倒多数……人民与议会的争端消失了,这是一个政治上的冷漠时期。权力平衡的重心,在沃波尔内阁时,是由上院滑下下院,现在却是从议会滑向君主”。
——《英国政治史》
材料三“不过在从资产阶级革命,1688年政变以后,一直到十九世纪初叶,这一百多年间,英国的政治制度、议会制度还远没有资产阶级民主可言,议会的地位上升了,但是议会的成份并没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改变,议会还一直把持在土地贵族、王权的手里,贵族们独霸议会的这个局面是从中世纪一直沿袭下来的。1688年的妥协,并没有改变这种政治力量的对比。……”——程西梅
材料四1832年6月,英国通过议会改革法。其重要内容之一,是调整选区和重新分配议员名额,有143个衰败选区或被取消,或减少了议员名额,在新兴的地区和工业城市新设了40多个选区,使工业资产阶级能够向议会选派代表。另一个重要内容是放宽选举权的财产资格限制,增加城乡选民人数,全国选民约增加30万,由1831年的51万增加到81万,约占全国成年人口8%,工商业资产阶级的代表进入了议会,从土地贵族手里争到了部分政治统治权。
1832年以后,英国议会还在不断地进行改革。1846年《谷物法》被废除,英国走上了完全经济自由的道路。十九世纪七十年代,议会先后通过、颁布了《秘密投票法》、《取缔选举舞弊法》,并实行单议席选区制。十九世纪末,基本实现了成年男子的普选权。到二十世纪初,妇女也获得了选举权。——《世界近代史》
(1)依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指出“光荣革命”既是传统的沿袭,又是变革的手段的理由。
(2)根据材料二,概括乔治三世统治时期英国政治的特点。结合材料二、三和所学知识,分析这一特点形成的原因。
(3)结合材料四和所学知识,分析英国1832年议会改革的原因及影响。
(4)综合上述材料,谈谈你对英国政治变革的认识。
【解析】第(1)问,根据所学知识,不难判断传统应指君主和议会;变革指新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法治制度。第(2)问,概括英国政治的特点时要注意要点的全面性;原因从经济发展状况、资产阶级力量大小、守旧势力、思想观念等角度总结。第(3)问,改革原因主要从工业革命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资产阶级力量的壮大、自由主义思想的形成等方面分析。影响据材料和教材知识不难归纳,第(4)问,认识主要从民主政治实现的手段、发展道路等角度分析。
【答案】
(1)沿袭传统是指英国保留了君主制和议会传统;变革的含义是光荣革命为英国君主立宪政体的形成奠定基础,逐渐实现民主(议会权力凌驾于君主权力)法治。
(2)特点:君主权力增强(君主成为国家权力重心);内阁名存实亡;政党活动遭到压制;
原因: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不够充分;议会中专制保守势力占绝对优势(资产阶级力量相对较弱,资产阶级革命不彻底);英国对外殖民扩张、镇压北美独立战争以及对法国战争需要强有力国家权力;王权(专制)思想依然存在(影响深远);
(3)原因:工业革命推动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工业资产阶级力量壮大,为维护自身利益,强烈要求参与国家管理;光荣革命后,议会成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议会体制日益腐朽;自由主义思想形成发展
影响:工业资产阶级获更多议席,加强了在议会中作用,为工业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保障;议会改革推动民主政治的发展。
(4)改革是实现政治变革的一种手段(途径);政治民主化是政治变革的必然趋势;民主政治的实现是曲折的历史过程。
3、“议会”,英文Parliament,来自法文的Parlement,是“讨论”的意思。几乎是摸着石头过河,先行步入民主化之路的英国人是靠一系列的事件形成的习俗、惯例或“先例”,艰难而渐进地走上宪政之路的。
材料一年代事件
1215年约翰王签署《大宪章》,确立了“王在法下”的原则
1258年亨利三世被迫接受“贵族请愿书”,承认了议会独立于国王并定期开会的法定存在
1295年爱德华一世为筹集军费召集了“模范议会”并使之成为惯例
1327年议会通过了《斥国王书》,全体议员一致同意废黜爱德华二世,立其长子为国王,从而开创了议会弹劾国王的先例
1343年在议会内部逐渐区分上、下两院,即贵族院和平民院
材料二“光荣革命”后的国王仍掌控行政大权,议会成为完全主宰尚需时日。1690年,英国议会《财政法案》将“国王靠自己生活”转变为“国王靠议会生活”。1714年,乔治一世即位,因不通英语,逐渐不出席内阁会议。1721年,下院多数党辉格党领袖、内阁首席大臣兼财政大臣沃波尔取代国王成为内阁首脑。1742年,沃波尔因失去议会的支持而辞职,他这一行为开创了内阁得不到议会信任时必须辞职的先例随着议会、内阁的职能和制度进一步完善,责任内阁制最后形成。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变革,国王的行政权力被剥夺净尽,成为“统而不治”的“虚君”,议会君主制逐步形成。
材料三1831年辉格党(自由党的前身)内阁提出改革法案,主张取消衰败选区……空出席位分配给新兴工业城市和人口较多的郡,降低选民资格。经过反复激烈斗争,终于在1832年通过,英国选民增加了22万人。
1885年议会又通过重新分配议席法案,该法案的实施使英国议会选举接近于比例代表制原则。——摘自《英国政治制度史》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概括13世纪初到14世纪中期英国社会政治的基本特点。
(2)根据材料二简要说明光荣革命以后英国国王、议会、内阁权力关系演变的基本趋向。
(3)根据材料三概括19世纪英国议会改革的主要内容。
(4)1649年英王查理一世被议会宣判死刑;1660年流亡海外的查理一世的儿子同意回国,登上王位,称查理二世。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造成查理一世和查理二世不同命运的背景。并据此判断,英国议会处理与国王关系的出发点是什么?
解析:本题与上题的主要不同在于它渗入了新课程标准的相关内容,从政治文明史的角度考查了英国宪政之路的艰难历程。第(1)问主要围绕国王权力和议会权力的变化来概括。第(2)问注意抓住材料中的关键词语和语段来概括“国王成为‘虚君’,议会成为主宰,内阁为议会负责”的基本内容。第(3)问根据材料三概括内容,注意语言简洁。
答案:(1)王权受到限制(或“王在法下”);议会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
(2)国王的行政权力逐渐被剥夺,成为“虚君”;议会逐步成为国家大权的完全主宰;
内阁对议会负责制逐步形成。(3)内容:降低选民资格,增加新兴工业城市和人口较多的郡的选民人数;工业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获得了更多的选民资格;选民人数由按地区分配变为比例代表制。(4)前者因为内战中王党的失败,议会获胜;后者因为克伦威尔死后,政局混乱,妨碍了社会进步。出发点:维护社会秩序,确保自身利益。
【知识衔接-----《王后雄考案》】
1、阅读能力测试六(P33)中“考点知识梳理”的2、3、4、5、6五个知识点,识记责任内阁制的特点、政治民主化的发展特点和代议制的特点,理解英国代议制的作用。
2、思考分析考题1到9题,注意其方法点拨。
3、在限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P36—37页的选择题。
【课外阅读】最后给学生提供刘仰先生的文章《用中国历史解读<大宪章>》
以下是学生学案:
【能力测试六】英国的政治制度-------君主立宪制的建立
◎阅读以下材料,思考并回答下面问题:
材料一孙中山先生有言“政治乃众人之事。”为了这句话变成现实,他老人家和他的同事们虽然矢志不渝感天动地的努力也只是“无量头颅无量血,可怜换得假共和”。直到先生去世,民主共和之路依然还需后来人去流血牺牲,可见要实现真正的民主是多么艰难的事情!中国如此,西方也不例外。根据西哲观点,权力如同鸦片,让人自动放下手中的权力不仅仅需要个人道德的高尚,更多的是制度的制约。为确立这样的制度,各国都曾经经历了艰难困苦的努力,流血奋斗在所难免。即使是较早确立君主立宪制的英国其经过也是一波三折,那么英国是怎样确立君主立宪制度的呢?
(1)如何理解孙中山的“政治乃众人之事”?“无量头颅无量血,可怜换得假共和”一句暗指什么?(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国际政治,珍惜自己的权利。暗指辛亥革命失败,革命的果实被袁世凯窃取。)
材料二按课本的叙述,英国君主立宪制得以确立主要是通过一场革命—光荣革命之后逐步确立的,这固然没有错误。因为这场长达近半个世纪的革命应该是摧毁封建专制制度确立新的政治制度的关键所在。只是仅围绕此点展开而言还不足以说明问题。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作为暴力行为的冲突----革命的破坏并不意味着其结局就是重新另起炉灶、从头到脚都革新洗面,还有可能是仅仅是改朝换代并不一定非得选择君主立宪制度。实际上众所周知,在国王查理一世被处死之后就曾经出现过共和时期,可见对英国人来说,君主立宪制并非唯一的选择。革命将英国人推到了一个历史的十字路口,而英国之所以最后选择君主立宪制度,除了资产阶级及新贵族的政治需求之外,和英国的历史,英国的传统有很大的关系,而正是这样的传统才使君主立宪制度的确立更加真实可信更加顺理成章,正是有了这样的传统,才使英国在政治剧烈变动的革命之后,既有所革新创立了符合资产阶级利益的民主政治,又不曾背离传统,符合大多数英国人保留国王的生活习惯,这样一种新的政治制度在英国的产生也就水到渠成了。
(2)依据材料二概述其主要观点,对你有何启示?(英国君主立宪制度的确立不仅与光荣革命有关,而且也与其历史传统有关。启示:国情影响政治制度的选择。)
一.从《大宪章》到《权利法案》
1.《大宪章》是王权与地方势力的妥协:
法国的安茹王朝(12—14世纪)统治英国其间,不断地对外发动战争,征敛繁多,招致贵族不满,引起贵族反抗,到约翰时被迫与25位贵族代表谈判,签署此约。《大宪章》里有两条最著名的条款,第一条是:国王要宣誓“向任何人施以公正,不能剥夺他人的权利”;另一条是:“任何自由人,若不经过同等贵族人的依法审判,或是经本国法律判决,任何自由人均不得被逮捕、监禁、没收财产、剥夺法律保障、流放或受其它损害”。这两个条款表明,臣民的权利是独立的,不是国王恩赐的,所以国王也不能剥夺它。《大宪章》的签订确立了“王在议会”和“王在法下”的原则,即英王的权力并非是至高无上的,它只能在法律的约束下行使权力。这实际上也为作为“限政”的宪政开了先河。
思考:它为什么能签署,有什么影响?(可以用材料中原话回答)
2.英国的议会:
早期的议会是社会新兴阶层试图分享权力的一种方式,仅仅是国王的咨询机关,后来逐渐演化成国家公共权力分权制衡的三权(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之一。现代议会是一个主权国家或地区的立法机关,其成员被称为“议员”。
材料三雅典民主蕴涵着原始民主的遗风,民主政治获得高度发展并臻于极盛的伯里克利时代也是如此。西欧历史步入中世纪后,作为与王权对抗的力量,城市和商业游离于社会主体结构之外,有自己的政治经济制度和思想价值体系,一些封建贵族与城市势力构成了中世纪政治民主的力量,反映在英国,资本主义不断发展,资产阶级日益控制了议会,议会成为了资产阶级实现自己意志的工具。
思考:依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从制度层次说明同时期的中国为什么没有出现游离于社会主体结构之外的城市和商业?
◎英国议会的形成及议会制的建立:(了解其过程即可)
在11世纪诺曼底公爵威廉征服英国之后,在英国建立了一种以军事服役为交换条件的土地分封制度和包含着地方政务的司法制度。在政治体制上,诺曼诸王在继承了盎格鲁-萨克逊人习俗惯例的基础上又把诺曼底传统的管理国家的方式移植到了英格兰,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御前会议”。这种御前会议不同于盎格鲁-萨克逊人的贤人会议。这个团体的一部分是大地主,另一部分是由国王特别召来的顾问。御前会议最初执行国王的一般任务,其任务后来分成了若干部门。在亨利一世统治期间(1100~1135),御前会议有了比较固定的职能,由少数主教、宫廷官员、王室仆役和男爵等组成了一些比较固定的小委员会,其主要任务是协助国王管辖地方政府,处理重大案件,受理郡法庭和百户区法庭的上诉,因而其中的成员被称为“法官”。后来,亨利二世任命其中的5个成员组成一个驻在固定地点的法院,在国王的指导下审理各地的重大案件,这就逐渐演变出了“王座法庭”,即由各州市的代表与国王及其御前会议人员所组成的大会议(MagnumConcilium)。之后,这种大议会在威斯敏斯特的集会最后逐渐转变成了一种国家的立法机构。这实际上就成了近代英国议会制度的起源。
1258年,约翰儿子亨利三世再次被迫接受“贵族请愿书”——《牛津条约》,承认了议会独立于国王并定期开会的法定存在。1265年,贵族蒙特福特在内战中获胜,他召开了英国历史上第一次议会,除了有贵族和主教参加外,还邀请了骑士和市民代表,从此形成了英国的等级议会制。1295年,爱德华一世为筹集战争经费又召集了“模范议会”并使之成为惯例。由于贵族议员和市民议员的利益、要求各不相同,从1343年开始,在议会内部逐渐区分为上、下两院,即贵族院(Houseof Lords)和平民院(House ofCommons)。1327年,议会通过了《斥国王书》,全体议员一致同意废黜爱德华二世,立其长子为国王,从而开创了议会弹劾国王的先例。
1558年底,都铎王朝的伊丽莎白一世登基,在她统治英国的44年里,没有滥用自己权力和威望,她终身节俭,不轻易战争。当王权与议会发生矛盾的时候,她总是会根据情况做出必要的让步。在她一生中,王权的扩张始终控制在议会能够忍受的范围之内。
1625年,查理一世登基。他继任后,英国与西班牙、与法国之间宗教战争使国库空虚,财政紧张。为了维持战事,查理一世想到的最主要的手段就是增加税收。但是自《大宪章》签署开始,开征新税的权力就属于议会。国王要想征收新税,必须得到议会的批准。议会向国王提交了一份《权利请愿书》,规定国王不经议会同意不得征收新税。查理一世却对文意加以曲解,并且瞒着议会征收新税。于是议会号召民众不再向国王纳税,作为回应,国王强行解散了议会。直到1640年,英国没有再召开议会,这段时期称之为“无议会时期”。
在“无议会时期”,查理一世强行征收各种名目的赋税,引起了民众的强烈不满,加上因宗教问题而反抗国王的苏格兰,迫使查理一世在1640年11月重新召开议会,这届议会断断续续一直持续到1653年,史称“长期议会”。议会召开之初,向国王递交了一份《大抗议书》,重申了议会的要求。国王立刻亲率人马逮捕反对者,却遭到强有力的回击,查理一世被迫离开伦敦,并于1642年8月22日向议会宣战,拉开了内战的序幕。
在内战中取得极高威望的克伦威尔在共和国建立之后逐渐成为军事独裁者,这是议会所不能容忍的。当克伦威尔死后,议会与王室的支持者联手促成了斯图亚特王朝的复辟。但是即位的查理二世和詹姆士二世都想获取更多的权力。于是1688年的“光荣革命”推翻了斯图亚特王朝,议会在1689年通过《权利法案》。
3、王权的逐渐“统而不治”以及责任内阁制的形成:该法案体现了国王的权力受到议会牵制的宗旨,明确了“议会至上”的原则,把国王的权力转移到了议会。更进一步的是,他们使内阁向议会负责,即国王必须提请获得议会多数的政党来组阁,若议会不信任,内阁必须辞职,或者解散议会。但若新选出的议会仍然不信任内阁,则内阁必须辞职。于是,英国的君主立宪政治通过这次不流血的革命而正式确立下来。这是人类宪政民主史上的一个关键转折点。但“光荣革命”后的国王仍掌控行政大权,议会成为完全主宰尚需时日。1690年3~4月,英国议会的《财政法案》将“国王靠自己生活”转变为“国王靠议会生活”;1694年的《三年法案》限制了国王召集、解散议会的随意性;1701年颁布的《王位继承法》旨在通过规定王位继承问题,实现资产阶级对王权的控制。至此,议会被确认为凌驾于国王之上的最高立法机关,标志着议会制在英国开始确立。同时又规定,国王无权干涉立法和司法,无权赦免议会弹劾的案件,这就意味着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分立,即司法独立。1714年,乔治一世即位,因不通英语,逐渐不出席内阁会议,而由内阁中一名大臣负责主持内阁会议。1721年,下院多数党领袖、内阁首席大臣兼财政大臣沃波尔取代国王成为内阁首脑。沃波尔内阁是英国首届正规内阁。1742年,沃波尔因失去议会的支持而辞职,他这一行为开创了内阁得不到议会信任时必须辞职的先例,即内阁要对议会负责。1784年小皮特首相遭到议会下院反对时,提请国王解散下院,提前大选,获胜后仍继续任职。他的做法也成为惯例。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变革,到1832年议会改革后,议会不但成为实际的最高立法机关,而且也取得了决定内阁人选,监督内阁施政,决定内阁去留及干预司法工作的大权。国王的行政权力被剥夺殆尽,成为“统而不治”的“虚君”,议会制度正式宣告形成。
4、变革中的英国议会:
在国际社会政治实践中,很多国家满足于英国的制度安排,认为国家机器已经非常完善没有可圈可点之处了,尤其是议会制度。但是作为始作俑者、并且一贯保守的英国人,并没有裹足不前,而是不断变革,使议会制度日臻完备。英国议会制在被他国引进输入改造利用的同时,自身也经历了数次改革。特别是英国工业革命之后的1832年、1867年和1884年的三次议会改革尤为引人注目。1832年议会改革是19世纪英国议会选举制度改革的第一步,它是英国新兴工业资产阶级进行的争取同土地贵族重新分配政治统治权及扩大选举权的改良运动。1867年议会改革是英国工业资产阶级反对贵族寡头统治,争取扩大资产阶级民主的政治改良。1832年议会改革虽然为工业资产阶级开辟了执掌政权的道路,但英国选举制度方面所表现出来的不民主现象仍然很突出。1884年议会改革是英国资产阶级为巩固议会民主而进行的政治运动。从1868年起,自由党和保守党轮流执政。1880年,自由党在国会选举中击败保守党而获胜,组成第二届格拉斯顿内阁。1884年12月,自由党为了在农村争夺选票,缓和农村居民要求政治权利的斗争,进行了第三次国会选举改革。
正如英国学者沃尔特·白哲特在1865年给《经济学家》杂志的信中所讲,英国的议会并非“一个神秘的实体,而是理性的发明。它的好处仅仅在于它能达到一些好的目标,因此英国议会可以通过坚持这些目标并小心朝着这些目标塑造英国宪制而得到改良。没有什么理由认为我们的法律、政治体和政府管理不应当被变成像一架科学的机器一样运作,在细节上精确,又能在总体结果上有效。”
尽管英国议会在实际活动中由于程序繁多、手续复杂、繁文缛节、效率低受到许多人的诟病和批评。但是,从另一方面看,应该是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其活动和结果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作为行使国家权力、处理公共事务、涉及面宽并且影响深远的权力活动,人们不得不慎重,不能不慎重。事实上,从历史和长远看,我们仍然能够发现英国议会活动的高效率,从而保证了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能力升华】
1、请阅读下列关于英国君主立宪制确立的几则材料。(12分)
材料一国王是法律的创造者,而非法律创造国王开导国王……假如臣民认为国王滥用权力,他们只能祈求上帝开导国王,把他引导到正确的道路上去……,作为一个臣民争论国王能做什么,或国王不能做这做那,也是僭越和高度的侮辱。——[英]詹姆士·斯图亚特《神权》
材料二1629年3月英国议会在一份“抗议书”中说:凡是推广或引进天主教或阿米尼安教,从而改变英国现有宗教者,“都将被谴责为王国和全体国民的大敌”;凡是不经议会同意而主张或实际征收吨税或磅税者,“也将被谴责为王国和国民的大敌”;凡是不经议会同意而自愿交纳吨税或磅税的商人,“也将被谴责为英国自由的叛徒和敌人。”——王觉非等《近代英国史》,南京大学出版社
材料三1649年,英国高等法院以英国人民的名义宣判国王查理一世为“暴君、叛徒、杀人犯和我国善良人民的公教”,并将之斩首。——王觉非等《近代英国史》,南京大学出版社
材料四(1)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2)近来以国王权威擅自废除法律或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3)设立审理宗教事务之钦差法庭之指令,以及一切其他同类指令与法庭,皆为非法而有害。(4)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5)向国王请愿,乃臣民之权利,一切对此项请愿之判罪或控告皆为非法。(6)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英]1689年《权利法案》
请回答下列问题:
(1)材料一体现了什么政治观念?(2分)
(2)材料二、材料三反映了什么政治观念?(2分)
(3)造成英国人政治观念变化的原因是什么?(4分)
(4)结合前三则材料分析材料四的意义。(4分)
2、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冲突中的融合是社会发展的一种模式。在这种模式中,相互制约的历史传统通过冲突而达到融合,在融合中超越传统,从而完成变革,产生新的政治制度。“光荣革命”就是这种模式的极好的先例,……“光荣革命”既是传统的沿袭,又是变革的手段……——《在传统与变革之间——英国文化模式溯源》
材料二乔治三世(英国君主,1760—1820年在位)个人统治的确立表明……王权复兴,内阁名存实亡,政党被视为大逆不道,“爱国君主”论在很大程度上已成现实。此时,“国王的政治优势已牢固地建立起来,他的意志就是对大臣的法律,而大臣在议会两院中都拥有压倒多数……人民与议会的争端消失了,这是一个政治上的冷漠时期。权力平衡的重心,在沃波尔内阁时,是由上院滑下下院,现在却是从议会滑向君主”。
——《英国政治史》
材料三“不过在从资产阶级革命,1688年政变以后,一直到十九世纪初叶,这一百多年间,英国的政治制度、议会制度还远没有资产阶级民主可言,议会的地位上升了,但是议会的成份并没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改变,议会还一直把持在土地贵族、王权的手里,贵族们独霸议会的这个局面是从中世纪一直沿袭下来的。1688年的妥协,并没有改变这种政治力量的对比。……”——程西梅
材料四1832年6月,英国通过议会改革法。其重要内容之一,是调整选区和重新分配议员名额,有143个衰败选区或被取消,或减少了议员名额,在新兴的地区和工业城市新设了40多个选区,使工业资产阶级能够向议会选派代表。另一个重要内容是放宽选举权的财产资格限制,增加城乡选民人数,全国选民约增加30万,由1831年的51万增加到81万,约占全国成年人口8%,工商业资产阶级的代表进入了议会,从土地贵族手里争到了部分政治统治权。
1832年以后,英国议会还在不断地进行改革。1846年《谷物法》被废除,英国走上了完全经济自由的道路。十九世纪七十年代,议会先后通过、颁布了《秘密投票法》、《取缔选举舞弊法》,并实行单议席选区制。十九世纪末,基本实现了成年男子的普选权。到二十世纪初,妇女也获得了选举权。——《世界近代史》
(1)依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指出“光荣革命”既是传统的沿袭,又是变革的手段的理由。
(2)根据材料二,概括乔治三世统治时期英国政治的特点。结合材料二、三和所学知识,分析这一特点形成的原因。
(3)结合材料四和所学知识,分析英国1832年议会改革的原因及影响。
(4)综合上述材料,谈谈你对英国政治变革的认识。
(4)改革是实现政治变革的一种手段(途径);政治民主化是政治变革的必然趋势;民主政治的实现是曲折的历史过程。
3、“议会”,英文Parliament,来自法文的Parlement,是“讨论”的意思。几乎是摸着石头过河,先行步入民主化之路的英国人是靠一系列的事件形成的习俗、惯例或“先例”,艰难而渐进地走上宪政之路的。
材料一年代事件
1215年约翰王签署《大宪章》,确立了“王在法下”的原则
1258年亨利三世被迫接受“贵族请愿书”,承认了议会独立于国王并定期开会的法定存在
1295年爱德华一世为筹集军费召集了“模范议会”并使之成为惯例
1327年议会通过了《斥国王书》,全体议员一致同意废黜爱德华二世,立其长子为国王,从而开创了议会弹劾国王的先例
1343年在议会内部逐渐区分上、下两院,即贵族院和平民院
材料二“光荣革命”后的国王仍掌控行政大权,议会成为完全主宰尚需时日。1690年,英国议会《财政法案》将“国王靠自己生活”转变为“国王靠议会生活”。1714年,乔治一世即位,因不通英语,逐渐不出席内阁会议。1721年,下院多数党辉格党领袖、内阁首席大臣兼财政大臣沃波尔取代国王成为内阁首脑。1742年,沃波尔因失去议会的支持而辞职,他这一行为开创了内阁得不到议会信任时必须辞职的先例随着议会、内阁的职能和制度进一步完善,责任内阁制最后形成。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变革,国王的行政权力被剥夺净尽,成为“统而不治”的“虚君”,议会君主制逐步形成。
材料三1831年辉格党(自由党的前身)内阁提出改革法案,主张取消衰败选区……空出席位分配给新兴工业城市和人口较多的郡,降低选民资格。经过反复激烈斗争,终于在1832年通过,英国选民增加了22万人。
1885年议会又通过重新分配议席法案,该法案的实施使英国议会选举接近于比例代表制原则。——摘自《英国政治制度史》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概括13世纪初到14世纪中期英国社会政治的基本特点。
(2)根据材料二简要说明光荣革命以后英国国王、议会、内阁权力关系演变的基本趋向。
(3)根据材料三概括19世纪英国议会改革的主要内容。
(4)1649年英王查理一世被议会宣判死刑;1660年流亡海外的查理一世的儿子同意回国,登上王位,称查理二世。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造成查理一世和查理二世不同命运的背景。并据此判断,英国议会处理与国王关系的出发点是什么?
【不一样的声音】用中国历史解读《英国大宪章》---- 刘仰
西元1215年,英国的一些贵族和主教同英国国王签订了一个协议,史称《大宪章》。这个《大宪章》在西方历史上具有很重要的地位,很多西方历史书都以相当的篇幅描述这个法律文件。的确,对于西方历史,尤其对于英国来说,这个法律文件是很重要。因为在此之前,西方历史上几乎没有这样的法律,它关系到贵族的权利,贵族妇女的权利,法庭审判方式,一些简单的财产权利等。《大宪章》因为它的内容在西方历史上的重要性,被西方人看得很重,这很容易理解。
但是,一些中国人也顺着西方人的结论,将《英国大宪章》说得神乎其神,就很没有道理。比方说,有的中国学者把《大宪章》称为“划时代的人权宣言”,这种高帽子基本上属于“拿着鸡毛当令箭”。之所以在某些中国学者那里会有这种观点,主要是因为他们对中国历史严重缺乏了解,也缺乏中国历史与西方历史的横向比较。《英国大宪章》的年代,相当于中国南宋宁宗(西元1194~1224在位)时期。因此,用宋朝的法律与《英国大宪章》相比较,我们就很容易看出,在很多法律问题上,到底谁先进,谁落后。
例如《英国大宪章》第七条规定,丈夫死后,寡妇应获得她原先的嫁妆和遗产。这个规定的现实基础是,贵族只能与贵族通婚,贵族女性嫁给贵族男性时,会带来值钱的嫁妆,比方说土地。因此,这个规定的意思是说,丈夫死后,女性贵族成了寡妇,她原先带来的土地之类的嫁妆,依然归她自己。类似这样的规定,在宋朝的法律条文中要彻底得多。依宋朝法律,女性对于嫁妆的权利,遍及每一个人,而不仅仅是女性贵族。甚至在丈夫未死时,嫁妆的处置权依然在女性手里。就在比《英国大宪章》稍早一点的时间,南宋有一个妇女三次改嫁,其嫁妆依然在自己手里。
再比如,《英国大宪章》规定,不得强迫拥有土地的自由人“服额外之役”。在这里,英国所谓拥有土地的自由人,是指贵族和武士。而当时大多数英国农民,都是没有土地的农奴,与领主之间是没有人身自由的依附关系。在宋朝,绝大多数农民都可以自由拥有土地,自由买卖土地。宋朝没有土地的农民与地主的关系,也不是像当时英国那样的人身依附关系,而是租佃关系,用今天的话说,就是自由市场经济。《英国大宪章》所谓不得强迫“服额外之役”,意思就是国王要求的各种差役。在我以前的文章中讲到《水浒》的时候,曾经提到过,北宋中期以前,中国百姓也有很多差役。王安石变法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把义务性的“差役”,变成有报酬的“募役”。一个国家总有很多公共性的事物,强迫人们义务劳动来完成公共事务就是“差役”。王安石变法,以法律形式将“差役”改为“募役”,成为全世界公务员制度的雏形,比《大宪章》至少早150年左右。而且,《大宪章》里只有一句空话,根本没有具体措施,其具体措施在几百年后由中国引进。
再比如,《大宪章》要求审判须有证人和证物,而不能采取教会的“神判法”。看过电视剧《大宋提刑官》的人都应该知道,宋慈被誉为全世界法医学之父,他的所有判案,都极其重视证据。而且,宋朝的法律对于证人、证物有着详细而系统的规定。比方说,宋朝法律的证物中,有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书证”,包括各种契约。“契约精神”经常被崇洋媚外者誉为西方的特色。而在宋朝,由于纸张和印刷术的普及,使得“契约精神”几乎在每个老百姓那里得到普及。在当时的英国,纸张和印刷术还只是天方夜谭,听都没听说过,因此,即便有所谓“契约精神”,也只在少数贵族那里,与普通百姓毫无关系。关于证人与证物,《大宪章》只是提出一个概念,完成这个概念,基本上要到18世纪,也就是500年以后。但在宋朝已经非常完备了。
《大宪章》还对法庭审判做了简单的规定,其第十七条说:“一般诉讼应在一定地方审问,无需追随国王法庭请求处理。”当时英国的情况是,除了教会“神判法”外,世俗社会除了首都,只有流动法庭,没有固定法庭。宋朝的法庭怎样呢?对于基层来说,每一个县衙门都是法庭,每一个州府都是高一级法庭,州政府还有两个法庭,目的是同一个案件由两个法庭互判,以防止徇私舞弊。宋朝的中央政府还有各类法庭,甚至包括今天的军事法庭,朝廷还根据不同案件的情况,随时组成或派出临时法庭。因此,宋朝的法庭审判制度比《大宪章》不知要先进多少倍。
从各个方面说,《大宪章》的进步意义,只在于英国或欧洲当时的社会状况,与同时期的中国宋朝比较,《大宪章》显得很小儿科,完全不在一个数量级。就是这样一个小儿科的《英国大宪章》,后来也因英王反悔,贵族与国王之间爆发了战争,类似汉朝的诸王叛乱,或者唐朝末年藩镇造反。因此,《大宪章》的实际效果要在很多年以后才体现,在当时只具有字面意义。西方人为他们当时的那一点文字意义上的进步而骄傲,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们目光短浅,不知道当时的世界上还有一个比他们先进无数倍的宋朝。中国人如果也像西方人一样,把《英国大宪章》奉为划时代的标志,就比较可笑。一是像西方人一样,同样犯了目光短浅、孤陋寡闻的毛病,二是落入了西方人“欧洲中心论”的窠臼。
《英国大宪章》最为人称道的是限制了英国国王的权利,这一点也被称为“民主”的先声。在我看来,少数贵族限制国王权利,与民主毫无关系。类似的事情在中国历史上,比当时的英国要彻底得多。宋朝有一个名叫赵子砥的人,他是宋太祖赵匡胤的六世孙。北宋末年金兵攻占开封后,赵子砥与宋徽宗等一起被俘,在金人管辖的燕山被囚禁三年,后来逃回南宋。赵子砥将其在金国的所见所闻写了一本书,名叫《燕云录》,其中有一个关于金太宗吴乞买的记载。
金太宗吴乞买是金太祖完颜阿骨打的弟弟,继位于金朝初年,还带有一些部落民主色彩。女真人原先没有什么赋税,这种情况似乎很难称其为先进,只能称为部落经济的落后。但是,由于要向辽国和宋朝发动战争,没有赋税就很难,于是,女真人部落首领们达成了一个盟约。据《燕云录》记载,这个盟约的核心是,国库收敛的赋税,只能用来发动战争。金太宗吴乞买即位后,发生了一个情况,说他“私用过度”,我们不知道“私用”的具体的内容,但显然金太宗不是把国库的钱用来发动战争,于是,便违背了与部落首领们共同制定的盟约精神,有“违誓约之罪”。女真人如何处罚他呢?女真人部落首领们把金太宗扶下国王宝座,当庭杖打金太宗二十下屁股。打完之后,再把国王扶上宝座,大家向金太宗道个歉。
这个历史事件发生的时间比《英国大宪章》要早约100年。女真人部落首领盟约对首席军事长官的制约,在我看来,与英国贵族对于国王权利的限制是一样的,甚至更彻底。因此,也有人将金太宗被当众打屁股称为“原始军事民主制度”,带上了“民主”这个字眼。那么,这种“民主”代表先进吗?这种贵族限制国王权利的做法代表先进吗?我们知道,当时的女真人还实行奴隶制,女真人贵族出发打仗的时候,也会带着奴隶随行,奴隶替贵族们照管马匹、日常生活等。女真人在金国初期因为没有赋税,也就没有军俸,武器粮草都是自带。奴隶的作用之一是,在粮草用完,仗却没有打完,抢又抢不到时,贵族可以吃奴隶,充当粮食。
因此,打国王屁股这种“民主”,这种限制国王权利的方式,并不具有本质上的先进性。这也是我一贯主张的观点,民主只是一个工具,本身不具有道德价值。民主是否产生好的效果,只在于使用民主这一工具的人是否具有高尚的道德价值观。对于女真人来说,他们的确具有“民主”精神,但是,他们依然是落后的,依然是采取歧视性的社会等级制度。宋朝百姓反抗金人,就是拒绝被等级制度奴役。《英国大宪章》所代表的民主,同样是落后的,同样没有改变英国农奴的地位,这里的“民”与广大普通百姓没有关系。民主这一工具只被少数贵族掌握,对于社会上的大多数成员来说,未必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因此,放在全人类的大视野中,《英国大宪章》并没有多少先进的成分,它的划时代意义,只在于当时欧洲封闭情况下的一个小角落,只因为其孤陋寡闻的封闭,才在那个封闭的小岛上具有了“划时代”的意义。这种状况用中国古代的一个故事来表示,就是“夜郎自大”,不知天高地厚。西方人因为自己的“欧洲中心观”而妄自尊大地将《大宪章》视为多么先进的一个法律文件,我们完全可以理解他们的这个行为和结论。对于中国人来说,只要对照一下自己的历史,就会发现,《英国大宪章》并不值得夸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