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施工验收规范 电气验收规范
建标[2002]11号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二OOO至二OO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冶金产业部建筑研究总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的《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经有关部分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5-2001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4.2.1、4.3.1、4.4.1 、5.2.2 、5.2.4 、6.3.1 、8.3.1 、10.3.4 、11.3.5 、12.3.4 、14.2.2 、14.3.3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95和《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21-9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治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冶金产业部建筑研究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二年一月旬日
二、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2001]87号文“关于印发《二OOO年至二OO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冶金产业部建筑研究总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95和《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21-95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方针,以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同一标准》GB50300为基础,进行全面修改,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对主要题目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5章,包括总则、术语、符号、基本规定、原材料及成口进场、焊接工程、紧固件连接工程、钢零部件加工工程、钢构件组装工程、钢网架结构安装工程、压型金属板工程、钢结构涂装工程、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以及9个附录。将钢结构工程原则上分成10个分项工程,每一个分项工程单独成章。“原材料及成品进场”虽不是分项工程,但将其单独列章是为了夸大和强化原材料及成品进场准进,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单独列章是为了更好地便于质量验收工作的操纵。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1总则
1.0.1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治理,同一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钢结婚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说明:1.0.1本条是依据编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同一标准》GB50300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系统标准的宗旨,贯彻“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十六字改革方针,将原来的《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95与《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规范》GB50205-95修改合并成新的《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此同一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指标。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单层、多层、高层以及网架、压型金属板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说明:1.0.2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含建筑工程中的单层、多层、高层钢结构及钢网、金属压型板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组合结构、地下结构中的钢结构可参照本规范进行施工质量验收。对于其他行业标准没有包括的钢结构构筑建,如通廊、照明塔架、管道支架、跨线过桥等也可参照本规范进行施工质量验收。
1.0.3钢结构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说明:1.0.3钢结构图纸是钢结构工程施工的重要文件,是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依据;在市场经济中工程承包合同中有关工程质量的要求具有法律效应,因此合同文件中有关工程质量的约定也是验收的依据之一,但合同文件的规定只能高于本规范的规定,本规范的规定是施工质量最低和最基本的要求。
1.0.4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同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
说明:1.0.4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同一标准》GB50300对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验收的方法、验收的程序及组织都提出了原则性的规定,本规范对此不重复,因此本规范夸大在执行时必须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同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
1.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标准的规定。
说明:1.0.5根据标准骗写及标准间关系的有关规定,本规范总则中应反映其他相关标准、规范作
用。
2术语、符号
2.1术语
2.1.1零件part
组成部件或构件的最小单元,如节点板、翼缘板等。
2.1.2部件component
由若干零件组成的单元,如焊接H型钢、牛腿等。
2.1.3构件element
由零件或由零件和部件组成的钢结构基本单元,如梁、柱、支撑等。
2.1.4小拼单元thesmallestassembledrigidunit
钢网架结构安装工程中,除散件之外的最小安装单元,一般分平面桁架和锥体两种类型。
2.1.5中拼单元intermediateassembledstructure
钢网架结构安装工程中,由散件之外的最小安装单元组成的安装单元,一般分条状和块状两种类型。
2.1.6高强度螺栓连接副setofhighstrengthbolt
高强度螺栓和与之配套的螺母、垫圈的总称。
2.1.7抗滑移系数slipcoefficentoffayingsurface
高强度螺栓连接中,使连接件摩擦面产生滑动时的外力与垂直于摩擦面的高强度螺栓预拉力之和的比值。
2.1.8预拼装testassembling
为检验构件是否满足安装质量要求而进行的拼装。
2.1.9空间刚度单元spacerigidunit
由构件构成的基本的稳定空间的体系。
2.1.10焊钉(栓钉)焊接studwelding
将焊钉(栓钉)一端与板件(或管件)表面接触通电引弧,待接触面熔化后,给焊钉(栓钉)一定压力完成焊接的方法。
2.1.11环境温度ambienttemperature
制作或安装时现场的温度。
说明:2.1术语
本规范给出了11个有关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方面的特定术语,再加上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同一标准》GB50300中给出了18个术语,以上术语都是从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角度赋予其涵义的,但涵义不一定是术语的定义。本规范给出了相应的推荐性英文术语,该英文术语不一定是国际上的标准术语,仅供参考。
2.2符号
2.2.1作用及作用效应
P----高强度螺栓设计预拉力
ΔP----高强度螺栓预拉力的损失值
T----高强度螺栓检查扭矩
Tc----高强度螺栓终柠扭矩
To----高强度螺栓初柠扭矩
2.2.2几何参数
a----间距
b----宽度或板的自由外伸宽度
d----直径
e----偏心距
f----挠度、弯曲矢高
H----柱高度
Hi----各楼层高度
h----截面高度
he----角焊缝计算厚度
l----长度、跨度
Ra----轮廓算术均匀偏差(表面粗糙度参数)
r----半径
t----板、壁的厚度
Δ----增量
2.2.3其他
K----系数
说明:2.2符号
本规范给出了20个符号,并对每一个符号给出了定义,这些符号都是本规范各章节中所引用的。
3基本规定
3.0.1钢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钢结构工程施工资质,施工现场质量治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质量治理体系、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施工现场应有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
说明:3.0.1本条是对从事钢结构工程的施工企业进行资质和质量治理内容进行检查验收,夸大市场准进制度,属于新增加的治理方面的要求。
现行国家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同一标准》GB50300中表A.0.1的检查内容比较细,针对钢结构工程可以进行简化,特别是对已通过ISO-9000族论证的企业,,检查项目可以减少。对常规钢结构工程来讲,GB50300表A.0.1中检查内容主要含:质量治理制度和质量检验制度、施工技术企业标准、专业技术治理和专业工程岗位证书、施工资质和分包方资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检验仪器设备及计量设备等。
3.0.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必须采用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的计量用具。
说明:3.0.2工质量验收所使用的计量用具必须是根据计量法规定的、定期计量检验
意义上的合格,且保证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
不同计量用具有不同的使用要求,同一计量用具在不同使用状况下,丈量精度不同,因此,本规范要求严格按有关规定正确操纵计量用具。
3.0.3钢结构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采用的原材料及成品应进行进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原材料及成品按本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见证取样、送样;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3.0.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部分)工程进行。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中分项工程划分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同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执行。钢结构分项工程应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应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划分。
说明:3.0.4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同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钢结构工程
施工质量的验收,是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进行。一般来说,钢结构作为主体结构,属于分部工程,对大型钢结构工程可按空间刚度单元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当主体结构时含钢筋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等时,钢结构就属于子分部工程;钢结构分项工程是按照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等进行划分,本规范将钢结构工程划分为10个分项工程,每个分项工程单独成章,将分项工程划分成检验批进行验收,有助于及时纠正施中中出现的质量题目,确保工程质量,也符合施工实际需要。钢结构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遵循以下原则:
1单层钢结构按变形缝划分;
2多层及高层钢结构按楼层或施工段划分;
3压型金属板工程可按屋面、墙板、楼面等划分;
4对于原材料及成品进场时的验收,可以根据工程规模及进料实际情况合并或分解检验批;
本规范夸大检验批的验收是最小的验收单元,也是最重要和基本的验收工作内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乃至于单位工程的验收,都是建立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之上的。
3.0.5分项工程检验批合各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说明:3.0.5检验批的合格质量主要取决于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验结果。主控项目是对检验批的质量结果。主控项目是对检验批的基本质量起决定性影响的检验项目,因此必须全部符合本规范的规定,这意味着主控项目答应有不符合要求的检验结果,即这种项目的检查具有否决权。一般项目是指对施工质量不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本条中80%的规定是参照原验评标准及工程实际情况确定的。考虑到钢结构对缺陷的敏感性,本条对一般偏差项目设定了一个1.2倍偏差限值的门槛值.。
1主控项目必须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
2一般项目其检验结果应有80%及惟上的检查点(值)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且最大值不应超过其答应偏差值的1.2倍.
3质量检查记录、质量证实文件等资料应完整。
3.0.6分项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均应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
2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说明:3.0.6分项工程的验收在检验批的基础上进行,一般情况下,两者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性质,
只是批量的大小不同而已,因此将有关的检验批汇集便构成分项工程的验收。分项工程合格质量的条件相对简单,只要构成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的验收资料文件完整,并且均已验收合格,则分项工程验收合格。
3.0.7当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构(配)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固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处理技术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说明:3.0.7本条给出了当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方法。一般情况下,不符合要求的现象在最基层的验收单元----检验批时就应发现并及时处理,否则将影响续检验批和相关的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因此,所有质量隐患必须尽快消灭在萌芽状态,这也是本规范以强化验收促进过程控制原则的体体。非正常情况的处理分以下四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在检验批验收时,其主控项目或一般项目不能满足本规范的规定时,应及时进行处理,其中,严重的缺陷应返工重做或更换构件;一般的缺陷通过翻修、返工予以解决。应答应施工单位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重新验收,如能够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则应以为该检验批合格。
第二种情况:当个别检验批发现试件强度、原材料质量等不能满足要求或发生裂纹、变形等题目,且缺陷程度比较严重或验收各方对质量看法有较大分歧而难以通这协商解决时,应请具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并给出检测结论。当检测结果能够达到设计要求时,该检验批可通过验收。
第三种情况:如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情况,该核验批可予验收。一般情况下,规范标准给出的是满足安全和功能的最低限度要求,而设计一般在此基础上留有一些裕量。不满足设计要求和符合相应规范标准的要求,两者并不矛盾。
第四种情况:更为严重的缺陷或者超过检验批的更大范围内的缺陷,可能影响结构的安全性和使用功能。在经法定检测单位的检测鉴定以后,仍达不到规范标准的相应要求,即不能满足最低限度的安全储蓄和使用功能,则必须按一定的技术方案进行加固处理,使之能保证其满足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但已造成了一些永久性的缺陷,如改变了结构外形尺寸,影响了一些次要的使用功能等。为避免更大的损失,在基本上不影响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条件下可采用取按处理技术方案和协商文件在进行验收,降级使用。但不能作为轻视质量而回避责任的一种出路,这是应该特别留意的。
3.0.8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钢结构分部工程,严禁验收。
说明:3.0.8本条针对的是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的竣工验收。
4原材料及成品进场
4.1一般规定
4.1.1本章适用于进进钢结构各分项工程实施现场的主要材料、零(部)件、成品件、标准件等产品的进场验收。
说明:4.1.1给出本章的适用范围,并首次提出“进进钢结构各项工程实施现场的”这样的条件,从而明确对主要材料、零件和部件、成品件和标准等产品进行层层把关的指导思想。
4.1.2进场验收的检验批原则上应与各分项工程检验批一致,也可以根据工程规模及进料实际情况划分检验批。
说明:4.1.2对适用于进场验收的验收批作出同一的划分规定,理论上可行,但实际操纵上确有困难,故本条只说“原则上”。这样就为具体实施单位赋予了较大的自由度,他们可以根据不同的实际,灵活处理。
4.2钢材
I主控项目
4.2.1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目: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合格证实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说明:4.2.1近些年,钢铸件在钢结构(特别是大跨度空间钢结构)中的应用逐渐增加,故对其规格和质量提出明确规定是完全必要的。另外,各国进口钢材标准不尽相同,所以规定对进品钢材应按设计和合同规定的标准验收。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4.2.2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1国外进口钢材;
2钢材混批;
3板厚即是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4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
5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6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检查数目: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说明:4.2.2在工程实际中,对于哪些钢材需要复验,本条规定了6种情况应进行复验,且应是见证取样、送样的试验项目。
1对国外进口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当具有国家进出口质量检验部分的复验商检报告时,可以不再进行复验。
2由于钢材经过转运、调剂等方式供给到用户后轻易产生混炉号,而钢材是按炉号和批号发材质合格证,因此对于混批的钢材应进行复验。
3厚钢板存在各向异性(X、Y、Z三个方向的屈服点、抗拉强度、伸长率、冷弯、冲击值等各指标,以Z向试验最差,尤其是塑料和冲击功值),因此当板厚即是或大于4mm,且阻受沿板厚方向拉力时,应进行复验。
4对大跨度钢结构来说,弦杆或梁用钢板为主要受力构件,应进行复验。
5当设计提出对钢材的复验要求时,应进行复验。
6对质量有疑义主要是指:
1对质量证实文件有疑义时的钢材;
2质量证实文件不全的钢材;
3质量证实书中的项目少于设计要求的钢材。
Ⅱ一般项目
4.2.3钢板厚度及答应偏差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目:每一品种、规格的钢板抽查5处。
检验方法:用游标卡尺量测。
4.2.4型钢的规格尺寸及答应偏差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目:每一品种、规格的型钢抽查5处。
检验方法:用钢尺和游标卡尺量测。
说明:4.2.3、4.2.4钢板的厚度、型钢的规格尺寸是影响承载力的主要因素,进场验收时重要抽查钢板厚度和型钢规格尺寸是必要的。
4.2.5钢材的表面外观质量除应符合国家现有关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钢材的表面有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答应偏差值的1/2;
2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应符合现有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规定的C级及C级以上;
3钢材端边或断口处不应有分层、夹渣等缺陷。
检查数目: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4.2.5由于很多钢材基本上是露天堆放,受风吹雨淋和污染空气的腐蚀,钢材表面会出现麻点和片状锈蚀,严重者不得使用,因此对钢材表面缺陷作了本条的规定。
4.3焊接材料
I主控项目
4.3.1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目: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实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说明:4.3.1焊接材料对焊接质量的影响重大,因此,钢结构工程中所采用的焊接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同时产品应符合相应的国家现行标准要求。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4.3.2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目: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说明:4.3.2由于不同的生产批号质量往往存在一定的差异,本条对用于重要的钢结构工程的焊接材料的复验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样检验项目。本条中“重要”是指:
1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的一、二级焊缝。
2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的一级焊缝。
3大跨度结构中一级焊缝。
4重级工作制吊车梁结构中一级焊缝。
5设计要求。
Ⅱ一般项目
4.3.3焊钉及焊接瓷环的规格、尺寸及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圆柱头焊钉》GB10433中的规定。
检查数目:按量抽查1%,且不应少于10套。
检验方法:用钢尺和游标卡尺量测。
4.3.4焊条外观不应有药皮脱落、焊芯生锈等缺陷;焊剂不应受潮结块。
检查数目:按量抽查1%,且不应少于10包。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4.3.4焊条、焊剂保管不当,轻易受潮,不仅影响操纵的工艺性能,而且会对接头的理化性能造成不利影响。对于外观不符合要求的焊接材料,不应在工程中采用。
4.4连接用紧固标准件
I主控项目
4.4.1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钢网架用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机械型和化学试剂型)、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
检查数目: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实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4.4.2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检验其扭矩系数,其检验结果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检查数目:见本规范附录B。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4.4.3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检验预拉力,其检验结果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检查数目:见本规范附录B。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说明:4.4.1-4.4.3高强度大六角螺栓连接副的扭矩系数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紧固轴力(预拉力)是影响高强度螺栓连接质量最主要的因素,也是施工的重要依据,因此要求生产厂家在出厂前进行检验,且出具检验报告,施工单位应在使用前及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及时复验,该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样检验项目。4.4.1条为强制性条文。
Ⅱ一般项目
4.4.4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包装箱配套供货,包装箱上应标明批号、规格、数目及生产日期。螺栓、螺母、垫圈外观表面应涂油保护,不应出现生锈和沾染赃物,螺纹不应损伤。
检查数目:按包装箱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3箱。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4.5对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40m及以上的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结构,其连接高强度螺栓应进行表面硬度试验,对8.8级的高强度螺栓其硬度应为HRC21—29;10.9级高强度螺栓其硬度应为HRC32—36,且不得有裂纹或损伤。
检查数目:按规格抽查8只。
检验方法:硬度计、10倍放大镜或磁粉探伤。
说明:4.4.5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结构中高强度螺栓,其抗拉强度是影响节点承载力的主要因素,表面硬度与其强度存在着一定的内在关系,是通过控制硬度,来保证螺栓的质量。
4.5焊接球
I主控项目
4.5.1焊接球及制造焊接球所采用的原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目: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实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4.5.2焊接球焊缝应进行无损检验,其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本规范中规定的二级质量标准。
检查数目:每一规格按数目抽查5%,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超声波探伤或检查检验报告。
Ⅱ一般项目
4.5.3焊接球直径、圆度、壁厚减薄量等尺寸及答应偏差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检查数目:每一规格按数目抽查5%,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用卡尺和测厚仪检查。
4.5.4焊接球表面应无明显波纹及局部凹凸不平不大于1.5mm.
检查数目:每一规格按数目抽查5%,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用弧形套模、卡尺和观察检查。
说明:4.5.1-4.5.4本节是指将焊接空心球作为产品看待,在进场时所进行验收项目。焊接球焊颖检验应按照国家现行标准《焊接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BJ/T3034.1执行
4.6螺栓球
I主控项目
4.6.1螺栓球及制造螺栓球节点所采用的原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志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目: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实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4.6.2螺栓球不得不过烧、裂纹及褶皱。
检查数目:每种规格抽查5%,且不应少于5只。
检验方法:用10倍放大镜观察和表面探伤。
Ⅱ一般项目
4.6.3螺栓球螺纹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螺纹基本尺寸》GB196中粗牙螺纹的规定,螺纹公差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螺纹公差与配合》GB197中6H级清度的规定。
检查数目:每种规格抽查5%,且不应少于5只。
检验方法:用标准螺纹规。
4.6.4螺栓球直径、圆度、相邻两螺栓孔中心线来夹角等尺寸及答应偏差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检查数目:每种规格抽查5%,且不应少于3只。
检验方法:用卡尺和分度头仪检查。
说明:4.6.1-4.6.4本节是指将螺栓球节点作为产品看待,在进场时所进行的验收项目。在实际工程中,螺栓球节点本身的质量题目比较严重,特别是表面裂纹比较普遍,因此检查蚴栓球表面裂纹是本节的重点。
4.7封板、锥头和套筒
I主控项目
4.7.1封板、锥头和套筒及制造封板、锥头和套筒所采用的原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目: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实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4.7.2封板、锥头、套筒外观不得有裂纹、过烧及氧化皮。
检查数目:每种规格抽查5%,且不应少于10只。
检验方法:用放大境观察检查和表面探伤。
说明:4.7.1-4.7.2本节将螺栓球节点钢网架中的封板、锥头、套筒视为产品,在进场时所进行的验收项目。
4.8金属压型板
I主控项目
4.8.1金属压型板及制造金属压型板所采用的原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目: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实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4.8.2压型金属泛水板、包角板和零配件的品种、规格以及防水密封材料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目: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实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Ⅱ一般项目
4.8.3压型金属板的规格尺寸及答应偏差、表面质量、涂层质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检查数目:每种规格抽查5%,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10倍放大镜检查及尺量。
说明:4.8.1-4.8.3本节将金属压型板系统产品看作成品,金属压型板包括单层压型金属板、保温板、扣板等屋面、墙面围护板材零配件。这些产品在进场时,均应按本节要求进行验收。
4.9涂装材料
I主控项目
4.9.1钢结构防腐涂料、稀释剂和固化剂等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目: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实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Ⅱ一般项目
4.9.2防腐涂料和防火涂料的型号、名称、颜色及有效期应与其质量证实文件相符。开启后,不应存在结皮、结块、凝胶等现象。
检查数目:每种规格抽查5%,且不应少于3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4.9.1-4.9.3涂料的进场验收除检查资料文件外,还要开桶抽查。开桶抽查除检查涂料结皮、结决、凝胶等现象外,还要与质量证实文件对照涂料的型号、名称、颜色及有效期等。
4.10其他
说明:
钢结构工程所涉及到的其他材料原则上都要通过进场验收检验。
I主控项目
4.10.1钢结构用橡胶垫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目: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实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4.10.2钢结构工程所涉及到的其他特殊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目: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实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5钢结构焊接工程
5.1一般规定
5.1.1本章适用于钢结构制作和安装中的钢构件焊接和焊钉焊接的工程质量验收。
5.1.2钢结构焊接工程可按相应的钢结构制作或安装工程检验批的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说明:5.1.2钢结构焊接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钢结构施工检验批的检验要求。考虑不同的钢结构工程验收批其焊缝数目有较大差异,为了便于检验,可将焊接工程划分一个或几个检验批。
5.1.3碳素结构应在焊缝冷却到环境温度、低合金结构钢应在完成焊接24h以后,进行焊缝探伤检验。
说明:5.1.3在焊接过程中、焊缝冷却过程及以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可能产生裂纹。普通碳素钢产生延迟裂纹的可能性很小,因此规定在焊缝冷却到环境温度后即可进行外观检查。低合金结构钢焊缝的延迟时间较长,考虑到工厂存放条件、现场安装进度、工序衔接的限制以及随着时间延长,产生延迟裂纹的几率逐渐减小等因素,本规范以焊接完成24h后外观检查的结果作为验收的论据。
5.1.4焊缝施焊后应在工艺规定的焊缝及部位打上焊工钢印。
说明:5.1.4本条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焊工施焊质量的动态治理,同时使钢结构工程焊接质量的现场治理更加直观。
5.2钢构件焊接工程
I主控项目
5.2.1焊条、焊丝、焊剂、电渣焊熔嘴等焊接材料与母材的匹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的规定。焊条、焊剂、药芯焊丝、熔嘴等在使用前,应按其产品说明书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烘焙和存放。
检查数目: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实书和烘焙记录。
说明:5.2.1焊接材料对钢结构焊接工程的质量有重大影响。其选用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对于进场时经验收合格的焊接材料,产品的生产日期、保存状态、使用烘焙等也直接影响焊接质量。本条即规定了焊条的选用和使用要求,尤其夸大了烘焙状态,这是保证焊接质量的必要手段。
5.2.2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检查数目:全数检查。
说明:5.2.2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特殊技能操纵职员发挥着重要作用。在钢结构工程施工焊接中,焊工是特殊工种,焊工的操纵技能和资格对工程质量起到保证作用,必须充分予以重视。本条所指的焊工包括手工操纵焊工、机械操纵焊工。从事钢结构工程焊接施工的焊工,应根据所从事钢结构焊接工程的具体类型,按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等技术规程的要求对施焊焊工进行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
检验方法:检查焊工合格证及其认可范围、有效期。
5.2.3施工单位对其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应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
检查数目: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说明:5.2.3由于钢结构工程中的焊接节点和焊接接头不可能进行现场实物取样检验,而探伤仅能确定焊缝的几何缺陷,无法确定接头的理化性能。为保证工程焊接质量,必须在构件制作和结构安装施工焊接工艺规范。本条规定了施工企业必须进行工艺评定的条件,施工单位
应根据所承担钢结构的类型,按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等技术规程中的具体规定进行相应的工艺评定。
5.2.4设计要责备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定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11345或《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结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的规定。
焊接球节点网架焊缝、螺栓球节点网架焊缝及圆管T、K、Y形点相贯线焊缝,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焊接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JG/T3034.1、《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JG/T3034.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G81的规定。
一级、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应符合表5.2.4的规定。
检查数目: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超声波或射线探伤记录。
表5.2.4一、二级焊缝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
钢结构施工验收规范综合总结:
一、 钢结构结构施工验收规范
3.1 通用标准
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2 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 50221-1995
3 钢结构制作工艺规程 DBJ 08-216-95上海规范
4 网架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GJ78-1991
5 塔桅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程 CECS80:96
9 钢桁架检验及验收标准 JGJ74.2-1991
10 钢桁架质量标准 JGJ74.1-1989
11 焊工技术考试规程 JJ12.2-1987
12 钢熔化焊手焊工资格考核方法 GB/T 15169-1994
13 钢结构工程通病及治理 TB-04
14 钢结构工程质量预控 YK-04
3.2 无损检测相关标准
1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析 GB1231-1991
2 建筑安装工程金属熔化焊焊缝射线照相构测标准 CECS70:94
3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 GB/T 5777-96
4 钢管环缝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透照工艺和质量分级 GB/T 12605-1990
5 铸钢件渗透探伤及缺陷显示迹痕的评级方法 GB/T 9443-1988
6 铸钢件磁粉探伤及质量评级方法 GB/T 9444-1988
7 接触式超声斜射探伤方法 GB/T 11343-1989
8 无损检测术语 超声检测 GB/T 12604.1-1990
9 无损检测术语 射线检测 GB/T 12604.2-1990
10 无损检测术语 渗透检测 GB/T 12604.3-1990
11 无损检测术语 磁粉检测 GB/T 12604.5-1990
12 无损检测职员资格鉴定与认证 GB/T 9445-1999
13 复合钢板超声波探伤方法 GB/T 7734-1987
14 焊缝无损检测符号 GB/T 14693-1993
四、 外国钢结构相关规范
1 《Load and resistance Factor design Specification for Structural Steel Buildings》
AISC-LRFD93美国钢结构学会 1993
2 《Specification for the Design of Cold-Formed Steel Structural Members》
美国钢铁学会AISI 1996
3 《钢结构焊接规范》美国焊接学会 1979
4 《Working Draft.Steel structures.materials and design》 ISO/TC167/SC1-N219 1989
5 《钢混组合梁设计与施工规范》 德国规范学会, 郑州工学院译 1983
6 《钢骨钢筋混凝土结构计算标准》日本建筑学会 1987,06
7 《钢构造限界状态设计指针》 AIJ98 日本建筑学会 1998
8 《钢结构塑性设计规范》 日本建筑学会
9 《钢管构造设计施工指针》 日本建筑学会 1990
10 《高强螺栓结合设计与施工指南》 日本建筑学会 1983
11 《日本建筑结构抗震设计条例》1981
12 《结构构件焊接加固指南》 前苏联 1979
13 加拿大国家建筑法规(National Building Code-NBC1990)
14 美国土木工程师协会标准(American Society of Civil Engineers Standards-ASCE 7-95)
15 欧洲钢结构规范EC3
16 英国钢结构规范 BS5950-1990
一、 材料标准
1.1 材质标准
1 碳素结构钢 GB/T700-1988
2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699-1999
3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1591-1994
4 高耐候结构钢 GB/T4171-2000
5 焊接结构用耐候钢 GB/T4172-2000
6 耐热钢板 GB/T4238-1992
7 桥梁用结构钢 GB/T 714-2000
1.2 型材标准
1 热轧等边角钢 GB/T9787-1988
2 热轧不等边角钢 GB/T9788-1988
3 热轧工字钢 GB/T706-1988
4 热轧槽钢 GB/T707-1988
5 热轧H型钢和部分T型钢 GB/T11263-1998
6 普通焊接H型钢 YB 3001-1992
7 结构用高频焊接薄壁H型钢 JG/T 137-2001
8 冷弯型钢 GB/T6725-2002
9 结构用冷弯空心型钢 GB/T6728-1986
10 通用冷弯开口型钢 GB/T6723-1986
11 建筑用轻钢龙骨 GB/T 11981-2001
1.3 板材标准
1 热轧钢板和钢带 GB/T709-1988
2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钢带 GB/T3524-1992
3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和钢带 GB/T912-1989
4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 GB/T3274-1988
5 冷轧钢板和钢带 GB/T708-1988
6 碳素结构钢冷轧钢带 GB/T716-1991
7 厚度方向性能钢板 GB/T5313-1985
8 连续热镀锌薄钢板和钢带 GB/T2518-1988
9 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 GB/T12754-1991
10 建筑用压型钢板 GB12755-1991
11 冷弯波纹钢板 GB/T6724-1986
12 焊接钢管用钢带 GB/T8165-1997
1.4 管材标准
1 结构用无缝钢管 GB/T8162-1999
2 无缝钢管尺寸、外形、重量及答应偏差 GB/T 17395-1998
3 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实书 GB2102-88
4 结构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GB/T 14975-2002
5 直缝电焊钢管 YB242-63
6 冷拔无缝异型钢管 GB/T3094-2000
1.5 焊接材料标准
1 电弧螺柱焊用圆柱头焊钉 GB/T 10433-2002
2 储能焊用焊接螺柱 GB/T 902.3-1989
3 手工焊用焊接螺柱 GB/T 902.1-1989
4 机动弧焊用焊接螺柱 GB/T 902.2-1989
5 碳钢焊条 GB/T5117-1995
6 低合金钢焊条 GB/T5118-1995
7 熔化焊用钢丝 GB/T14957-1994
5 气体保护焊用钢丝 GB/T14958-1994
6 碳钢药芯焊丝 GB/T 10045-2001
7 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 GB/T 8110-1995
8 碳素钢埋弧焊用碳钢焊丝与焊剂 GB95293
9 低合金钢埋弧焊用焊剂 GB/T 12470-1990
10 铸铁焊条及焊丝 GB/T 10044-1988
11 堆焊焊条 GB/T 984-2001
12 铝及铝合金焊丝 GB/T 10858-1989
1.6 连接标准
1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 GB/T 1228-1991
2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型式尺寸与技术条件 GB1231-1991
3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连接副型式尺寸与技术条件 GB3633-1983
4 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 GB/T 1230-1991
5 钢网架螺栓球节点用高强度螺栓 GB/T 16939-1997
1.7 其他标准
1 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 CECS24:1990
2 室内钢结构防火涂料通用技术条件 GB/T14907-1994
3 钢结构防火涂料 GB 14907-2002
4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GB8923--88
二、 钢结构设计规范标准
2.1 通用标准
1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2003
2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GB50018-2002
3 钢结构抗火设计规程 CECS(在编)
4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程 DG/TJ 08-008-2000 J10041-2000上海规范
2.2 高层、高耸钢结构标准
1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 JCJ99-1998(待局部修订)
2 多、高层建筑钢——混凝土混合结构设计规程 CECS(在编)
3 热轧H型钢构件设计规程 CECS(在编)
4 高耸结构设计规范 GBJ135-1990(在修订)
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1年修订)
6 高层钢结构设计暂行规定 DBJ 08-32-92上海规范
2.3 空间钢结构标准
1 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7-1991(待修订)
2 钢网架螺栓球节点 JGJ75.1-1991
3 钢网架焊接球节点 JGJ75.2-1991
4 钢网架检验及验收标准 JGJ75.3-1991
5 网壳结构技术规程 JGJ(61-2003)
6 悬索结构设计规程 JGJ(待报批)
7 索膜结构设计规程 CECS(在编)
2.4 轻型钢结构标准
1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 CECS102:2002
2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构件 JG144-2002
3 拱行波纹钢屋盖结构技术规程 CECS(待报批)
4 钢龙骨结构技术规程 CECS(在编)
5 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 CECS(在编)
6 冷弯型钢受力蒙皮结构设计规程 CECS(在编)
7 轻型钢结构设计规程 DBJ 08-68-97 上海规范
2.5 组合结构标准
1 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CECS28:1990(在修订)
2 矩形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 CECS(在编)
3 混凝土钢管叠合柱技术规程 CECS(在编)
4 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 JGJ138-2001
5 钢骨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 YB9082-1997
6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设计规程 DL/T 5085-1999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7 钢-混凝土组合楼盖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YB 9238-92冶金产业部
8 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JCJ01-89国家建材产业局
9 钢管混凝土构件N-M相关设计计算图表 JCJ02-90国家建材产业局
10 火力发电厂主厂钢-混凝土组合结构设计暂行规定 DJGJ99-91能源部电力规划设计治理局
11 战时军港抢修早强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 GJB 解放军总后勤部
2.6 钢结构连接标准
1 建筑钢结构焊接与验收规程 JGJ81-2002
2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JGJ82-1991
3 焊接设计规范 JB/ZZ 5-86 中国机械委重型机械局企业标准
4 焊接质量保证 钢熔化焊接头的要求和缺陷分级 GB/T 12469-90
5 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GB/T 986-1988
6 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焊接目视检验规范 CECS71:94
17 德国钢结构规范 DIN18800-ii
7 焊接与切割安全 GB9448-99
8 铝及铝合金焊接技术规程 HGJ222?92
9 地脚螺栓 GB/T 799-1988
2.7 钢结构加固标准
1 钢结构加固技术规范 CECS77:1996
2 钢结构检测评定与加固技术规程 YB 9257-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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