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余秋雨·马兰·张丽华 余秋雨夫人马兰



李红·余秋雨·马兰

(余秋雨的前妻叫李红。



少女时代的李红,是一个无忧无虑的乖乖女,天真又活泼,深受同学和老师的宠爱。在中学教英语的父亲和当医生的母亲为她和弟弟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的环境。她学校毕业后被留在上海分配进了纺织局。从小热爱戏剧的她由于容貌、身材、语言的优势,作为业余演员被借调到上海市青年话剧团《年轻一代》剧组。

那年,23岁的李红雄心勃勃地去考上海戏剧学院戏文系,结果,从1000多名考生中脱颖而出,名列前茅。然而,世事难料,由于种种原因,她与上海戏剧学院失之交臂,但她的答卷却被当时在上海戏剧学院任负责人的余秋雨看见了。

电影《春苗》在选女主角,李红和当时还未出名的李秀明同时成为候选人,叫导演难以取舍。李红说,由于家庭环境的原因,导演认为我知识分子气太浓,纤细了些,而李秀明更粗犷,符合剧中人物的性格。于是,李秀明一炮而红,而姓李名红的她却从此与演艺界擦肩而过。

然而值得庆幸的是,在这期间,李红认识了当时已经名声在外的余秋雨。年轻、漂亮、活跃的李红,被这个老实而有学问的老夫子似的男人吸引住了。李红说,她对别的各方面条件比余秋雨强的追求者不屑一顾,一头坠入了余秋雨的情网。

李红清楚地记得,星期天,余秋雨会在傍晚乘车来到李红住在虹口的家。他们一起谈笑,一起看书,一起吃饭,一直到深夜。公交车没有了,他常常步行回他的住所,每次都是意犹未尽,痴情可见一斑。

余的真情也打动了李红的父母。他们劝告李红:她认识的那些海外的人不可靠,而他是个老实人,是好人,早点嫁给他吧  1979年,相恋整整5年的余秋雨和李红,终于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他们在大连路的一间陋室里安了家。余秋雨只买了一只大橱,一只五斗橱。

一个娇弱的女子,一个从小受宠的乖乖女,一夜间成为一个家庭主妇,李红似乎还未适应这角色的转换。令她万分感动的是,余秋雨对她很是体贴,她不会用洗衣机,而余秋雨就把洗衣的事包揽了。

不管是结婚之初住在大连新村,还是以后搬至万航渡路,由于屋小,又是合用煤卫,他们长期不自己做饭。那时,李红每天随身都会带一个不小的包,里面总少不了一个大大的饭盒,椭圆型的,用得很旧了,盒身上已有几处瘪了进去。李红单位的同事几乎人人都认识这个饭盒,它成了作为贤妻的李红的标志。每天下了班,李红先到自己娘家,把妈妈精心做好的荤素搭配的饭菜装得满满的,心急火燎地往家赶,热一热,甜甜地看着他吃。晚上睡觉前,李红总要检查一下饭盒是否洗干净了,再放进自己的包里,似乎这个饭盒盛载的是她全部的爱情和关怀,盛载着她的家庭之舟驶向遥远的未来。

那一段日子,余秋雨事业上遇到挫折,又患肝炎,可谓“屋漏偏逢连阴雨”。小女子李红却开导满腹学问的丈夫说,学学司马迁,“两耳不闻窗外事,躲进小楼成一统”,你只管写自己的书,别的什么也别去想,什么也别去管。李红还说:“你对我最大的爱,就是写出东西来。”李红说到做到,特意将自己娘家那在天井里搭建的五六平方米的小房子,布置成一个书房,让余秋雨吃住在那里,并在那儿安心写作。

婚后的这一段日子是清清淡淡的,余秋雨把所有的时间都投入到了对《文化苦旅》的创作中去了。

那时,每到夜晚,他总是待李红上床以后,轻轻地走过来,给她一个亲吻,然后柔声说:你先睡吧,我要工作去了。他是那么刻苦、那么专注,令我感动、令我敬佩,在他最艰难的日子里,我从来没有想过要离开他,连一丝一毫这样的念头都没有。李红说。

1984年,女儿降生了。为了不影响余秋雨的写作,小孩从出生开始就由外婆照顾,一直到今天;而李红也为了不影响余秋雨的工作,住在父母家照顾孩子。李红坦陈:可能是孩子出生以后,对余秋雨的关心不够……

1989年,由于单位效益不好,李红主动离了职。那一段日子,对李红来说,又一次面临人生的抉择。她想去深圳谋求发展。而余秋雨也支持她去深圳闯一闯。

初到深圳,人生地不熟,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没有资金,没有关系。李红随着从全国各地涌向深圳去闯世界的满是年轻人的人流,想跟自己的命运去赌一赌,跟自己的未来赌一赌。李红很欣赏那句歌词,“我用青春赌明天”,但那一年,她只剩下了青春的尾巴。

1992年的初春,李红在深圳一个人生着病,躺在床上爬不起来。她打了个电话给在上海的余秋雨,说自己病着,恐怕春节回不了上海了。原本想听到一些体贴的话语,或者是呼唤她回家的声音,她想就是爬也要爬回上海的家里去。然而,面对凉凉的话筒,李红感觉一下子被打入了万丈深渊,没有丝毫希望了,她感到从未有过的无助。

1992年3月,李红从深圳回到上海,在整理书桌的时候,她发现了什么不该发现的,李红的心一下子沉到了海底,她预感到了事情的结局。同年7月,当相处了13年的丈夫正式提出离婚时,李红还是不相信这是真的,十几年的感情会如此脆弱吗?但她还是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因为她的想法很简单,感情没有了,还要婚姻干什么?

李红说:“我没有了婚姻,没有了丈夫,没有了家庭,只剩下了8岁的女儿。”

再一次踏上了去深圳的列车,带着离婚的伤痛,她欲哭无泪。

在深圳,她住过廉价旅馆,当过导游,跑过运输,做过推销和代理,她甚至曾经把最初的一笔积蓄借给一个朋友去澳门赌马,竟然既收回了本钱又分得了一笔红利;她曾在深圳著名的国贸大厦32层当过白领;最终,她在国泰君安证券投资公司的大户室里,挣得了属于自己的一席之地,也挣得了标志着一个人成功所需要的金钱。

余秋雨同李红离婚后,与黄梅戏演员马兰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马兰和余秋雨的相识,是从余秋雨的名著《艺术创造工程》开始的。1989年,凭借着电视剧《严凤英》,马兰在艺术上取得了极大成功,成为中国最知名的黄梅戏演员。而那时候的余秋雨虽然已经是上海戏剧学院的院长,但在民间的名气却远逊于马兰。有一次,马兰的一位老师借给她一本《艺术创作工程》。通读了这本书后,马兰被作者的睿智和学识深深地吸引和折服了。她说:“我当时想,这本书的作者肯定是一位阅历丰富、满头白发,甚至可能带着点学究气的老先生。如果有机会的话,我倒是很想认识这位余秋雨老先生。”

不久,马兰去上海演出《遥指杏花村》。她冒昧地给余秋雨写了封信,在信中说希望他来看戏。《遥指杏花村》的演出很成功,谢幕的时候,马兰四处张望,盼着余秋雨出现。这时,一个40岁的中年人一蹦一跳歪着脖子走上舞台,迎向马兰,嘴里还喊着:“嘿,马兰,我就是余秋雨!”原来余秋雨对马兰也仰慕已久!两人都觉得“前世早已经种下了姻缘,第一次会面就播下了爱情的种子!”

戏剧演员和戏剧研究家的恋爱当然就像戏剧一样。马兰说,和余秋雨认识后,她深深地被余秋雨的学问、智慧、幽默,余秋雨的人生态度、人格魅力深深打动了,更要命的是,马兰甚至觉得,“我和余秋雨在一起的感觉非常奇妙,我和他就像在上辈子就结过婚一样,而今生要做的只是完成前世的那个约定。”有一天,余秋雨突然对马兰说:“我觉得,你做我的老婆挺好的。”马兰马上回了一句:“我觉得呀,你做我的老公也不错。”这就算是求婚,很快余秋雨和马兰结婚了。

余秋雨比马兰整整大了16岁,“老夫少妻”式的结合曾经引来过许多人的流言蜚语。马兰却说:“其实在心理年龄上,我们俩是差不多的。余秋雨有时候更像个孩子似的,比如走路的时候,他总是不好好地走,有时候会突然绕到我的面前,做个夸张的动作,吓我一大跳!”平日,在家里,两个大小孩也经常互称“余老师”、“马老师”似的吹捧,余秋雨对马兰说:“老婆,我喜欢你的戏”,马兰则说:“老公,我喜欢你的书。”夫妻两个经常出差,回家的时候,家里总是很脏,余秋雨经常会“命令”马兰打扫干净,还说:“我的忍耐只有一个小时!”可是一个小时过去了,刚才还“气势汹汹”的余秋雨就泄了气,如同孩子似的连声说“尘世嘛,脏点在所难免!”而以后出差回来,他总会在饭店里就把脏衣服洗干净,熨烫得干干净净地带回来,见到马兰就连忙“邀功”,看看:“我疼老婆吧!”

近几年,对余秋雨的批评多了起来。有的揭露他不肯承认的历史问题,有的指责他著作中的硬伤,对于这些近似于狂轰滥炸的批评,马兰很难过,也很愤怒。因为她相信,余秋雨是一个极其善良的人。“他是一个大善的人。你打死他他都不会去害人。”2000年,余秋雨曾跟随凤凰卫视去中东做一个名为《千禧之旅》的节目,前后历时好几个月。开始的时候,马兰一直陪着余秋雨,后来由于当地局势不稳,到了约旦的培特拉,马兰不得不回国。回忆当时的情形,马兰说:“分手的时候,车上的许多人都在哭,包括许多彪形大汉。但我没有哭。可是车开的时候,扬起的灰尘中,我看到余秋雨手扶在车窗上,车窗留下一个很深的手印。我就突然在想:如果这辈子这张脸还能活生生回到我眼前的话,我这一生也算是没有白过!”

马兰女士《我的声明》

我的声明

因为我的丈夫余秋雨与某美女作家私通,本人掌握了确凿证据,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总有一种虚伪让人鄙视,总有一种背叛让人心寒,总有一种淫荡让人百感交集。

感谢广大观众一直以来对我的理解支持,我也将重返黄梅戏舞台,为你们继续奉献我的艺术生命。

马兰原来也是第三者

马兰的男友在上海求学时不幸死于一次事故,余秋雨是当年负责处理此事的领导之一,从而和马兰相识。余不顾自己已婚,开始追求马兰。余和一般成名的文人不同,他更善于处理人际关系。据余的前妻李红说,余已经做好了各种安排,她只有签字。余和李红当年也曾是一对恩爱夫妻,离婚后,李红带着女儿过着较为艰难的日子。

宋祖德爆料余秋雨与美女作家私通马兰起诉离婚

爆料大王宋祖德披露,文化大师余秋雨与美女作家张丽华多次在上海某宾馆开房,被余妻马兰发现,马兰已经到法院起诉离婚。后续案情,宋祖德将及时跟进发布。

张丽华痛骂宋祖德,否认和余秋雨私通

(文:张丽华)为了感谢宋臭嘴对我的关注,我友情客串记者,为他送行。

沉痛悼念宋祖德死于车轮之下

我和谁上床,这和任何人没关系,再说我也不认识余大师,见都没有见过,怎么可能去开房间?吃啥都不能吃亏,吃了亏也不能当占了便宜,宋祖德你这臭嘴,垃圾车不压死你,你是不会消停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宋祖德说的,还是哪个混球说的,这破帖子居然也有好几百点击了,好几个网站转载了,人民网都有了,气死人了。

这厮倒很看得起余大师,能和我这种榨汁机型的欲女开房多次,这把骨头能经得起我折腾吗?难道他俩是背背山上下来的,估计宋祖德已经品尝过余大师的利器了,所以敢造谣说我和他有关系。也许郭德纲前辈没能给宋祖德爬上山的机会,而且郭老师是正人君子,不从他的非分请求,或许看着他的龅牙,郭老师就肠胃不适了,所以宋祖德恼羞成怒,污蔑郭老师的儿子不是亲生的,下半身也退休了,还要蓝色药丸支撑。

真没想到,宋祖德是GAY啊,这个群体的男人都很优秀的,怎么出了你这个东西?苍蝇都嫌你太臭,不肯停你身上。臭虫都觉得,一定是苍蝇将蛆虫产在你脑袋里了,不然你怎么满脑子都是脏东西?

就你那几篇破文章,猪八戒戴眼镜——冒充大学生啊?一副猥琐样儿,以为给你一个支点,你就用你下半身的牙签翘起地球啊?你这种东西,要是摔一跤,两个门牙掉了也不哭,还乐呵呵地说着,老子明天就当地球老公了。别以为你扑倒在烂泥地上,你就强奸了地球母亲,别以为写点黄色花边,就拿自己当作家鲁迅。

就你两个龅牙,就龇牙咧嘴地道听途说,添油加醋,大象看见你,只能骂你,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以你的厚脸皮,肯定要问大象,大象嘴里吐得出狗牙吗?你就是这样能把大象噎死,虽然技术含量不高,可大象很爱惜脸皮,不跟你计较。

妈的,都过去半年了,这破事儿还被翻出来炒,我不用傻逼盯着余秋雨事件,假装说炒作我。我是我,他是他,我要的是正面的影响力,而不是成天有傻逼提一夜情。

不希望再有人提起余含泪和一夜情,人难免有冲动和错误,但不代表此人一直在错误之中,假如当时知道会有那么多恶狗咬我,我也不会吃饱了撑的,说喜欢余含泪的。

我的前途,是我自己努力才能得到的,我只说一句实话:依靠炒作,早晚烧焦。还是老老实实去做点有意义的事情,炒作的另一端不是天堂,而是潮湿黑暗的地狱,人要成就自己,还是光着脚吧,脚踏实地的人,比光靠嘴巴四处骂战的要稳当多了。

不管是不是宋祖德这狗娘养的诽谤我,反正他说郭德纲的那些话,一看就是胡说八道,既然他骂我想挑战的对手,我肯定不希望我的对手失败的,原本等着宋祖德对郭德纲的后续报道,尤其是宋祖德要爆郭德纲嫖娼被抓细节的,等了好久也不见跟踪报道,看来此时子虚乌有。

本人最后声明:我不认识余秋雨,自从去年十月被恶毒攻击之后,对他没想法了。现在就算余秋雨,两块钱包夜,还提供个性化服务,我也不想要了,妈的,被这事儿坑苦了。

长期洁身自好,就是管不住嘴巴,说了些憋在肚子里快发霉的话,却招来谩骂,直到现在都有人提,那些瞎了眼的傻逼,成天就知道下半身的话题,大脑都长裤裆里了。当然宋祖德的脑细胞和精液都混合在一起了,因此他的博客点击这么高。

最后强调:我没睡过大师,他就是免费给我,也不想睡他了。

美女作家张丽华博文自曝:只想和余秋雨一夜情

(文:张丽华)我是在一个盗版书摊上看见余秋雨老师的全集的,当时我翻了一下,很喜欢。小贩问我,要不要买,很便宜,只要16块就能买很厚的一本。

我说我不买,我家里有他的《山居笔记》。小贩说这全本里头一应俱全。我是不喜欢字体很小的书,也不喜欢光顾盗版刊物。小贩强行问我,为何看了半天,就是不买?

我说,那是因为这本书里,余老师的照片没有《山居笔记》正版里头那么帅,你看这印刷的封面,我可是晚上看的,你好歹封面弄帅些吧?

小贩晕死,第一次听说买书要看作者外表,就像吃了鸡蛋,一定要认识那只母鸡,要是母鸡不够漂亮,坚决要吃公鸡下的鸡蛋。

那天我又买了一本余老师的书,到了学校就问我们教授,余老师怎么样?我很喜欢他。

他啊,文笔都是挤出来的,硬生生的。

我有些生气,居然说我暗恋和崇拜的偶像是僵尸文笔,我喜欢他的散文,很美,读着让人赏心悦目,是一种心灵的旅行,从近到远,从古到今,让人怀疑他是历史学家,还是旅行家,或者是考古学家,总之这个男人让人感觉,他像一本百科全书,让人百看不厌。

如果说知识也有残缺,那么很多人可以去参加残奥会了,我可能是其中的种子选手,我不可能行百里路,也做不到读万卷书,人最珍贵的时间,都用来满足嘴巴之后,便没有闲暇让大脑发育起来,于是我迷上了这个完美的大作家。

我喜欢余老师,尽管我在余老师的博客里留下我的足迹,可在他的世界里,不光光是脚印,太多的是鲜花,太少的是时间,他不可能回复每一个他的读者,崇拜者,我自然安静地以自己的方式去喜欢。

今年的年初,雪很大,家人要去安徽过年,问我带好行李没有?我说只要我能把山居笔记里,那个儒雅的男人带走,我的旅途就会很美。

安徽下着大雪,上黄山是不可能的,连那些低矮的小山都只能远看,而不能践踏。山区很冷,我抱着这本书,在老乡的灶间,脚边还有火囱,红红的火焰只能温暖脚底,我哆嗦着捧住我的山居笔记,希望我想念的这个男人,知道他的读者是如此的敬重他,热爱他。

有一天,有朋友问我,你有过一夜情嘛?

我说我不是随便的女人,要看世界上有没有配得上我的男人,或者说有没有我看得上眼的。

朋友建议我试试看,天黑的时候勇敢地去做爱,天不亮的时候,就当春梦已经醒来。

我想我也没有极其想要做爱的对象,我似乎对着余老师书上的照片,吻过了几次,不小心被同事看见,笑话了好一阵。说是怎么能喜欢天上的星星,那不属于我能摘到的远方,就算我手里有丘比特的爱之箭,这个完美男人依然远远地挂在天空里,他依然不在我的射程范围里。我有些落寞,因为我终究不可能和这个男人有所瓜葛,他是我天空最亮的北极星。

我对朋友说,如果哪一天,国家规定每个女人必须要经历一夜情,不然不得吃饭,那么我也会去尝试着主动追求我的北极星。至于其他人,与其和一个瞧不上眼的男人上床,那可能比一天不吃饭还要难受吧。

我祈祷,有一天我能遇到余老师,能在一个浪漫温馨的场所,亲口告诉他,我爱他。如果没有别人在场的话,我也会将脸蛋遮起来,低声问他,是不是能和我一夜情?

也许有一天,我也成为了不起的作家,也许这世界不再需要传统而保守的女子,我一定会大声宣布,余秋雨老师,是我最想做爱的对象。

这不是龌龊的念头,而是对一个人的想念和崇拜,足以促使一个女人想要吞噬掉那个心爱的人,她们把吞噬的过程称作为做爱,去承载一个男人,去包容自己深爱的男人,就如同我,希望能拥有他,哪怕仅仅是一个夜晚……

张丽华2009年4月23日博客:今天起是单身了

(文:张丽华)早上九点半,从普陀区民政局107室出来,手里有两个红色的本子,一个是 2000年1月11日办理的结婚证书,当时的我们年轻,大脑里满是对幸福生活的梦想。那时的我,总觉得只要能在一起,就是幸福,不管风吹雨打,还是电闪雷鸣,有一个心爱的人,陪着到老,简简单单就是快乐。

手里的另一个红本《离婚证》2009-4-23,我和养猪户协议离婚。总算我们结束了这鸡飞狗跳,长期吵架的婚姻。我们很平静地坐在民政局工作人员的对面,等待他的审核,填写了三份离婚协议书,工作人员说我们的婚礼很顺利,因为没有房子和子女的问题。

原本以为期待了整整九年的日子,会很开心,开心得尖叫,总算我自由了,我可以飞了。离开民政局时,却也是忧伤的,婚姻里没有谁是胜利者,离开不是一点感情也没有了,而是一点希望都没了。

我跟养猪户在一起的12年,风风雨雨也经历了,只不过我对于自由的追求日渐强烈。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当然,我这人把小命看得很重要,我觉得自由是第一位的,随后是生命,只有活着的自由人,才有资格去谈爱情

离婚的现场,我遇到一个80后女孩,我问她,年纪轻轻,离什么婚?就不能好好过吗?女孩说,早离早好。她的洒脱让我汗颜,很多人告诉我,一定要给男人足够的时间,每次我说要离婚时,他也说要给时间,接着我的青春年华都给完了。人到中年,想的是如何为自己活着,活得像个人一样。中年了,知道什么该放弃,不是无休止地给予时间,而是离开,去选择自己的幸福,生命不是无限长的,不可能长期给予的。

养猪户也想了很久才同意离婚,我没有拿走家里的什么东西,他的房子,还是他的,能得到自由身,我已经极其满意了。离婚的起因,不过是生活里的小事情,他阻止我和二老婆说相声,他说那个女人以后出名了,肯定把我当垫脚石,还会害我,爆料我的个人隐私。

他说我的相声根本拿不出手,意思是我和芙蓉姐姐一样去天津丢人现眼,为此事吵了一晚上,尽管最后他说支持我,但已经晚了。只要是正确的,又是自己兴趣所在,管他是不是来得及学,没有埋在烂泥地之前,人人都有权利去争取自己喜欢的事业,或者去学习,听过一句话,学习永远不晚。

没有谁,天生能成名成家,虽然我没有相声的功底,可我只要喜欢,就能去演,艺术就该是平民的,不是艺术家们垄断的。反正我没有孩子,没有家庭负累,我要做的是如何完善自己,世界上不缺少平凡的家庭妇女,但是优秀的女相声演员,有良心的作家是很稀缺的。

不甘心做一个平凡的女人,每个人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那又何必非得看别人生活,给别人看自己的生活?

不喜欢被束缚,我想做什么,那就去做,后果和结果,我都自己吃,与他人无关。暂时不想谈恋爱,50岁以前,没有结婚计划。这下没有卫道士用所谓的道德尺度来衡量我了吧?我爱谁,就和谁在一起,不爱了,那就分开,婚姻假如是付出大于回报,那又何必去坐牢呢?

分开有很多种原因,反对我说相声只不过是导火索而已,这是我正当的爱好,我不希望任何人来阻挠我。说相声是赚不到钱,而且我也没有功底,那些只喜欢规规矩矩过日子的人和我的区别,今后我是作家,相声演员,而他们是人群里的路人甲

我不用掩饰自己渴望成名,渴望有成就,俗人常说自己淡泊名利,我想首先他要有名利了,才能谈淡泊二字,不然他就是自我安慰吧。也许我到了四十岁,我拥有了名利,也有车有房,却还是孑然一生,可这是我的选择,我无法后悔。

40岁,有成就了,总比在家带孩子,成天担心被丈夫甩掉的家庭主妇强些吧,我这辈子最重大的错误,第一,投胎于穷人。第二,生为女人。第三,嫁错了人。最后一个错是自己犯的,怨不得别人,在中国,男尊女卑是不可逆转的,女人能不当附属品已经极好了。我不愿当谁的附属品,不想为了男人付出,我更爱我自己。 为了别人付出都是不稳定的,因为男人爱女人的,只是青春美貌。当然也有另类的,但是我没那么幸运能够遇到。

结婚那天,天下着雨,我们的雨伞找不到了,他骂了我半个小时。

今天离婚,阳光灿烂,天气极好,我们没有吵架,和平地各奔东西。

一个人的孤单叫做自由,两个人的孤单叫做寂寞,与其把自己掐头去尾,砍掉犄角,勉强地在一起,不如各自散了吧。

与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余秋雨婚变真相

上海戏剧学院的老领导都还健在,余秋雨就敢这么有恃无恐的胡编乱造,可见这人脸皮之厚到了什么地步。余大尸在7月2日发表博文《当代作家与书法——张公者对话余秋雨之七》——“我不说谎 有文化良知”,说“对一个文化人来说,文化良知就是做人的原则”,我发现越是虚伪的人,说出来的道理越是正确的不得了。但他们都是言行不一的,余大尸就是典型。他是既没有一点文化良知,又惯于说谎,我简直找不出他还有哪几句话竟然还是真话了。这篇博文里,余大尸还说:“二十年前毅然辞职,也是为了告别政治的操作层面而进入它的人文层面”,啥叫“告别政治的操作层面而进入它的人文层面”呢?明显有语病。反正大概意思是余大师不屑于搞政治所以辞职吧。

余秋雨辞去上海戏剧学院院长一事,我来告诉大家真相吧!余秋雨辞职是被迫的,真正原因是他身为有妇之夫,竟然在戏剧学院当众下跪追求女孩,上级觉得社会影响实在太恶劣,认为他不再适合当上海戏剧学院院长。但直接撤职太难看,于是要求他自己辞职。

前段时间有个网络传言,称:“马兰的男友在上海求学时不幸死于一次车祸,余秋雨是当年负责处理此事的领导之一,从而和马兰相识。余不顾自己的已婚身份,开始追求马兰。余秋雨的前妻李红1979年和余秋雨结婚,1984年诞下女儿。恬淡安静的婚后生活,孕育出了轰动一时的《文化苦旅》。1992年7月和余秋雨离婚后,李红带着女儿过着较为艰难的日子。余和李红当年也曾是一对恩爱夫妻,不过变心的男人在后来的文章中只会提到前妻的种种不是。”

当然,余大尸一方的说法就完全不同了。余大尸一方的说法是:“马兰的一位老师借给她一本《艺术创作工程》,通读了这本书后,马兰被作者的睿智和学识深深地吸引和折服了。马兰以为余秋雨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学究,但是一次演出的见面让马兰对余秋雨另眼相看。当时看完马兰的演出,余秋雨一蹦一跳跑到马兰面前说:'你认识我吗?’马兰笑着说,看过你的书。就是这次见面让两人有了爱的火花,在不断的见面和约会中,两人有了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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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作家张丽华:对不起,余秋雨老师

(2013-04-25 15:58:56) 转载▼

标签: 文化

你懂一夜情吗

(2008-09-29 15:17:59)

这些天,我承受了很大压力,当然我也知道自己是错了,错在有些东西只能深深地,秘密地藏在心灵的最深处,而不是拿到我的博客里来,让那些飞禽走兽骂我,让那些花花草草笑我,更让我那些铁杆粉条担心我。

被恶劣的人身攻击,说什么的都有,就算我丑得连镜子都不敢照,就怕把自己吓死,那又怎么样呢?我是女人,我有权利去喜欢男人,当然社会允许的话,我也男女不限。只是那些满嘴粗话脏话,问候我母亲的动物,请问你是怎么到这个世界上来的?石头里面长出来的,还是树上结着的?

在这个男权社会里,女人是什么?附属品吗?不,女人的半边天是女人自己争取来的,虽然你们占有了整片陆地,离开你们男人,女人只能飘在天空里,可是如果注定地上都是野兽,那我就在天空里,直到我累死,直到我跌倒在海水里。我不会那么轻易地在陆地上降落,因为我怕幼小的我,被野兽撕裂。

一夜情是什么?是心与心的交融,是有爱的成分的,我从不认为爱情是器官摩擦出来的,如果没有爱的火花,那么何必去无聊的摩擦呢?爱是一种占有,而有时是守望或者是远远的张望,只要对方能够快乐,能够顺利自己也就满足。可哪个女人暗恋一个男人的时候,不是如我一样的想要吞了他呢?男人意淫女人的时候,地点总是在床上,女人却会有更多,更丰富的内容。

为什么女人不能意淫男人?国家规定意淫有罪吗?宪法规定意淫当强奸罪,卖淫嫖娼抓了嘛?这样一来,国家的支柱行业房地产,都变成建造监狱的大军了,人人的房子都是高高的围墙,人均居住面积也能少上不少,为了稳定房价,大家都群居吧。

难道只许男人朝三暮四,朝秦暮楚吗?我是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没有多大知名度的女作者,作品的灵魂就是虚构,我连表达自己心声的权利和能力都没有,如何去为自己的嘴巴写作呢?我手写我口,我心里想啥,我就写啥了,我很多不错的散文,小品文你们为啥不看,偏偏盯着这篇东西看,还自命清高地说我只有裸照,只有色情,你的眼里只有色情,所以看一切都是色情,你只抓住和留意色情的一切,夜晚你站在路上,人人以为前面是绿灯,因为你的眼珠子是绿色的。

你可以下载无数AV使劲看,可以找左右手,可以去发廊,可以找女朋友,你们男人可以的事情太多太多。可是女人呢?她们不爱,就不会付出,不会想要他的深入,至情至性的是女人,而当男人的,除了将脑细胞放在两腿之间思考一夜情,未免可笑。

我不为自己辩解,我知道自己是错了。抗争这个男权社会,我不过是以卵击石,就连这小小的幻想,都要被无数的咸猪手践踏,毁坏掉。

谁没有过幻想?谁又是单一的只幻想一个人,我想要曹操,想要他两个儿子,还有张飞,关羽,赵子龙,吕布等等,这么多男人我都想要,最好组成加强连,让我每次都换新鲜的男人。

有一天,我们经理问我,要是有钱了以后想干什么?我说有钱了,不吃喝嫖赌要钱做什么?我想要买一个别墅区,每栋房子里,有一个我的小男人,年轻的,英俊的,多姿多彩的。经理说我是个禽兽,怎么满脑子都是男人?我说这不稀奇啊,上帝造了男人和女人,让男人有一根连接线,就是联系双方的。

上帝造人的时候,就是男尊女卑的,他在男人身上吹了气,所以男人聪明些,让女人笨一点,这样女人会听话,世界就太平了。每个女人都是男人的肋骨,因此男人可以玩腻一根肋骨,索性再掰一根出来,大不了就是疼一些。但那根可怜的,被玩腻的肋骨恐怕下场惨烈些,

女娲造人的时候,那就更离谱了,泥土就能捏出男女来,但男人总希望女人是水做的,女人希望男人是铁打的,实际上都要尘归尘,土归土。

这群烂泥居然污蔑我,我是不会计较的,既然他们很喜欢一夜情,那就去吧,愿杜蕾斯保佑他,千万不要去男科医院,那里可能很贵。

本色狼的小文已经有出版社在谈,何时出版未定,但是我从来不会否认,我就是个女色狼,长得帅的,优秀的男人,我意淫他千百遍,我就是在意识形态强奸你,强奸到你走不动路,下不了床,吃不下饭,怎么了?如果你就是那么优秀的男人,那么你有本事去告我吧!

爱咋的咋的去,我是女色狼,不怕你反抗,不怕你诬告!本色狼不意淫禽兽,所以别骂骂咧咧了,排几辈子的队伍,都轮不上你,下辈子我是雄性,要想进入排队系统,就长漂亮点,说话好听点,学问多一点。

另外,本色狼丑和不丑,轮不到动物说三道四的,你用你们猿猴的标准衡量我,我当然比不上猴子了。

人生目标:写想更好的文章,上更优秀的男人!

最后感谢我的铁杆粉条们,你们对小猪的声援,我已经看了,非常感动。挨个抱一下,还有不少粉条Q上安慰我,发纸条,留言等等,我都看了,谢谢你们一如既往的支持我。猪猪确实认识到错误了,博客不是隐私的日记本,而是人来人往的公开场所,我以前只知道我的粉条们,没有考虑到有外人,生人会来搅和。

请粉条们继续热爱小猪,支持小猪,猪猪最大的问题和罪过就是太色了,但是请别要求小猪戒色,要是戒了色,还不如戒了饲料呢!

猪猪是爱粉条的,在小猪不小心闯祸之时,能有粉条出手相助,救命之恩,终生不忘啊!除了我的铁杆粉条,还有一些仗义的侠客,肯拔刀相助的,也一并感谢:

对一夜情事件的总结

(2008-10-01 20:46:46)

一,千万不要以为博客是个人的世界。这绝不是天大地大,老子最大,想怎么涂鸦就怎么涂鸦,想怎么流氓就怎么光膀子上的。这里可是人来人往,鱼龙混杂的地方,可能有自己铁杆的读者,也有比铁更硬的,放在茅坑里泡上几千年的,又臭又硬的石头读者,他们不遗余力的用口水支持我,让我明白中国方块字的博大精深,用来当作投枪匕首是高人,用来当作砖头水泥的都是朋友,但往往很多高人中的高人,竟然把文字当作有机肥料推进到我的博客里,深表遗憾,一篇文章居然让我见识了中国脏话大全。

二,千万不要意淫男人,不管你淫哪个,打枪的不要,悄悄的干活。毕竟以我这样的条件,追求高高在上的大师,那不是癞蛤蟆想吃玉兔嘛,咱白天鹅是不惦记,那属于凡人意淫范围。在自己的份量没有明确之前,千万不能说出来,宁可这个念头放在肚子里头,发霉腐烂,臭不可闻也不能拿出来当作裹脚布,迎风臭千里的。毕竟网络上吃不到葡萄的酸狐狸很多,妒忌心大得和宇宙似的部分女人也存在,因此我就该做好心理准备,在唾沫里茁壮成长,在他们的粪便里吸收养料。

三,千万不要和部分臭虫骂战。毕竟咱是有文化的女人,虽然骂战是胜券在握,可毕竟一句话在喉咙口,不冲出嘴唇那是问题不大的,偏偏我这人憋不住,谁对我开火,我就去拿消防龙头对准他,绝不客气。导致了臭虫苍蝇们膨胀的虚荣心,它们甚至认为,我不骂它们,是我胆小,是我不敢了。其实我这恶毒的嘴巴是高射炮,懒得打这些蚊虫鼠蚁的,于是这些昆虫晚上就嘤嘤嗡嗡起来,让人不得安宁。此事让人感受到,你可以和一个文人辩论,但是千万不要和昆虫比骂战。

四,千万不要认为男朋友是最爱自己的男人。我不就是意淫一下余秋雨嘛,有啥大不了的?以前我还喜欢克林顿,我只不过不告诉他而已,喜欢帅哥也有罪啊?既然是男朋友,就是现实中的人,没有必要我的整个世界都安装一个男人吧?这还能有空间啊,如果真的要失去自我,而去爱一个人,那就干脆一点,我去看守所,或者监狱呆着,那里思想是自由的。事发之后四天了,他没有和我联系,我问我的另一个主编朋友,我该怎么办?他说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会有真正爱我的人接受我的。那就忘记他吧,没啥大不了的,难道嫁给他,他要把自己烧成灰,把我的脑壳敲碎,把他整个骨灰盒放进去嘛?他不也是常常追忆前女友的美貌吗?去他妈的男朋友,我可以新建,再新建,还能刷新,我再也不会为他难过和流泪了,真的爱我,就不会让我这样伤心。

五,千万不要对自己的读者太差。每个人的时间是有限的,时间就是生命的话,那些来读我烂文章的朋友,他们是为我付出生命的人,对我是有恩情的。无论他在我的地盘泼粪,还是送花,我都应该感谢,毕竟我这种作者干的事情是“谋才害命”。本次事件已经有几十个粉丝向我表示慰问以及支持,还有几个给我打了电话,问我是不是炒作,还是疯了?我说你就当我炒作吧,省得你认为我淫荡,因此我对所有关心我,爱护我的人,说这是炒作,这不是真的,我不敢面对他们,实在是太难堪了。好在我的读者够义气,也有几个新朋友替小猪撑腰,不然猪猪的猪脸是没有了,这张猪脸的皮屑都拿去支持三峡大坝工程了。

六,千万不要以为这世界男女平等。中国还是男权社会,在孔子那死老头子那里,就明明白白的写了,另外二十四孝里头,啥破玩意儿?最看不上的就是那些三条腿的混蛋欺负老婆,把母亲放到第一的位置时,又把老婆踩在脚底,顺便吐两口口水。死老头说的一切都是站在男人的离场的,我是不喜欢他的,啥夫为妻纲,狗屁!到了宋代那就更不得了,烈女多得要死,不知道这些女子有没有考虑过,生命的到来何其不易?为了谁夭折都是错误的,烈女中多少是以伤害自己而得到的这个名号呢?这和死老头子说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违背吗?难道女人的皮肤不是来自父母吗?老头子死了几千年了,这些破烂思想还在男人的大脑里遗留下来,如今的女人已经不在深宅大院了,咱们有手有脚,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不需要男人养活了,为啥还是不能追求平等呢?男人继续去嫖娼,希望抓到嫖客都判个十年,男人都能外遇,希望外遇没收犯罪工具。为啥我就不能意淫一下大师呢?原因仅仅是我投胎的时候,居然把一条多功能小腿落下了。

七,千万不要以为裸体在中国,是有人能欣赏的。好身材就藏着吧,虽然有些可惜,可毕竟那些受求之不得苦的酸狐狸就要喷了,他们大肆地说我丑,不知道他们审美的时候是用脑细胞,还是用脚趾头?我不敢说自己很美,但最少没有发生过吓死人的事件,医生也没有因为我丑,把我塞进去,然后把我妈妈的肚子又缝合上了。那些喷我大便的酸狐狸们,他爹应该把他放在TT里,然后扔马桶里头,这样网络可以干净些。连自己的身体都不能欣赏,想的全是下半身的事件,这种动物根本不是哺乳动物,而是原生动物门的草履虫吧?有口无肛门是它们的共性,尤其是看到自己够不上的女人,总以为贬低,践踏,讽刺,诋毁,降低别人高度,就能离自己近些,也不看看自己的多少份量。我没有邀请那些草履虫来我博客,看了就看了,不收它们钱够可以了,居然还要……

八,千万不要以为骂我就能提高知名度。有些作家啊,孜孜不倦,积极主动,夜以继日的骂我,她像空气一般,无处不在,像矛盾一样,无时不有,像我的影子一般,紧紧跟随。她在自己名字前,居然加了“作家”二字,我是万万不敢的,作家是有作家的责任的,他们关注百姓苦难,他们用一支笔抚平苍生的痛苦,也为他们发出声音,作家他们不是吃皇粮,坐在家里享受“做鞋”补贴的人,而是内心有着人民,有着人性,有着仁义道德,有着廉耻大义之心,他们不是被圈养的,心灵和身体都是自由的一群大丈夫。如果把自己的名字加上“作家”二字,就能表明自己的身份的话,这是多么可笑的事情?且不论此人能写什么作品,光读我的文章都没有读懂,还自己给自己贴金,也不怕牙科医生呐喊涨工资。我专门写这个,那个女作家你心满意足了吧,骂我能提高你,我很荣幸,我想知道你肚子里还有多少屎没有拉出来。

九,千万不要破坏男人对于淑女的幻想。男人总是以他们的要求去要求女人,他们好像就是造物主,女人如果是水做的,他们把他们的杯子拿了过来,女人进了这个杯子,还要自由的流动,那是不可能的。水不能流动的时候,就是死了,所以淑女都是死女人。我就是不想按照男人的要求,将自己装进他们的瓶瓶罐罐里头,我宁可是山上流下的小溪水,可以干涸,但不可以被禁锢。于是卫道士们要把我当作白蛇,抓进雷峰塔,镇压弱女子是他们的强项,尽管用脏水泼上去吧,女人反抗了是泼妇,不反抗就是懦妇,半推半就是笨妇,反正骂人者总是毫无责任的,被骂的怎么着也是受损失的。万众一心,欺负弱小,这是习惯,谁让我强出头呢。

十,男人可以用下半身思考,但是女人是不行的。男人一边祈祷,那些妓女都是良家的,那些良家的都是妓女,能出钱买到,他们最好打一枪换个地方,最好全世界各个犄角旮旯都有丈母娘。如果能当帝王,就算是农民,洪秀全那老东西不也是后宫佳丽云集嘛,不管这男人是谁,只要是皇帝,都淫荡无耻。男人只分为没条件淫荡的,有条件淫荡的。可我是女人,我不过是死了几个脑细胞,一时冲动,想了想余秋雨老师的风范,还没有想到他不穿衣服是啥样的,那群伪君子就道貌岸然的PK我了。我想余秋雨,又不想你,也不想你爹,你操心个屁啊!以后要是想谁,只用大脑思考,不能想到此人裸体,尽管我也没有想过。

十一,点击是换不到黄金屋,潘安宋玉的。我没有因为点击多了七万,就得到什么,除了一河沟的口水,也没有因此有极品才子送上门让我宠幸的。当然也有不少新朋友表示理解和支持,这一点我还是很欣慰了,虽然在口水里快熏死了,好在救命稻草来的很及时,我可不喜欢以这么龌龊的形式死亡。当然,我也希望潘安和宋玉等美男子联系我,目前没有男朋友,也没有情人,一旦落实了男朋友,我会好好和他在一起的,但是想思想上控制我的,牵制我的,那还是在身上装米其林,给我能滚多远就多远。

此事告一段落,炒作也好,怎么着也罢,反正我也没有拿到啥好处,这倒好,新浪,东方网等等都上去了,我不死也是半条命,以后泡个帅哥不方便埋伏了。另外此事虽然对我的影响不好,可有出版社表示有意向谈我的幽默文集一事,啥时候出书我也没有定。我很实在,既然喜欢我,那就看我的文章,我不问读者要什么,写过的东西都会拿出来,绝不藏着发霉。

我平安无事地码字,非弄到风口浪尖上被狗咬,一点好处也捞不着,连到嘴的男朋友也飞了,这世道,不许女人表态,连变态都要阻止嘛?我就是要意淫了余秋雨,有本事去告我啊?他妈的,篓子捅大了,以后怎么狩猎啊!

完了啊!说实话,我要严重感谢我的粉条,你们是我的精神支柱,我11月就要生日了,期待大家的祝福和道贺。另外,凡是给猪猪我写文章的朋友,或者写情诗的,我会贴在我的博客里,文采值好的,如来上海,猪猪请吃饭。

他妈的,炒作。

炒作,他妈的!

文雅个屁!

文雅就是个屁!

对不起,余秋雨老师

(2008-10-04 22:46:39)

对不起,真的很对不起。

我真该把单相思都锁在心里,真该把嘴扎起来,不让一个水分子出来。

我总以为我活在一个小小的,窄窄的火柴盒里,有时感觉透不过气来,地球很小,上海却很大,我总害怕下一秒就停止呼吸,人的生命是那么的短暂。每天我照着镜子,我担心岁月这个杀人犯将我无情地凌迟,他在我的眼角一刀一刀砍下去时,我无法压抑自己,我怕我来不及。

我以前说我最想嫁的人是鲁迅,因为他是有脊梁骨的男人,而且他死得很是时候,不然他也不会得到如此高的文学地位。可能相比较对鲁迅滴水穿石般永恒的爱而言,我对余老师的感觉是激情澎湃,波涛汹涌的。

年少时,每个女孩都有一个白马王子的梦,她们总会想象着未来的他是英俊的,高大的,了不起的。而我的梦里,希望那个男人是博大的,伟大的,强大的,他一定是一个大男人,他文雅,他高洁,那个形象一直在我的梦里,在我的心里,如同种子般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发展壮大。

梦是属于黑夜的,太阳总会将梦里的人儿赶走。很多年,很多年,苦苦寻觅,终于发现书中真有当代的潘安宋玉,我相信相由心生,所以容貌也能看出一个人的品行,我觉得您便是很多女孩梦寐以求的翩翩佳公子。

写那篇文章,只用了半小时,不需要酝酿,不需要铺陈,只要把脑子里的一切都倒出来,就成了这一篇最要人命的情书。
李红·余秋雨·马兰·张丽华 余秋雨夫人马兰

这篇文章成文发布之后,我面对无数人的恶言攻击,我的心情也如同扔到水里的石头,沉到了淤泥里见不到天日。有人说我应该庆幸,毕竟出名了,有很多地方头条都是我,可我要的不是这样的名。我没有得到梦中人,我却很清楚的知道,我将永远地失去他,而我的作家之路,依然遥不可及。

如今要成名很简单,而余老师是真才实学才有今天的地位,人人都说我是踩您肩膀爬上去的,可我真不知道,上面是天堂,还是油锅。为什么这么单纯的想念,这么纯洁的感情,非要被玷污,践踏,歪曲呢?喜欢北极星一般的男人,有罪吗?

我得承认,在中国,我个人的反抗是无用的,随大流这是明哲保身的最佳方式,中庸之道教了我们为人处事的方式方法。可是我居然任由我的脑袋长出刺儿,我这刺儿头成了国民万众一心,团结一致唾骂的对象,攻击的靶子,这真的是我始料未及的。我只是一个弱小的女人而已,动手我只能提高抗击打能力,动嘴我实在学不会如此下作的骂人技巧,我不是那么多人的对手。我的生命仅仅是一根在墙头上的小草,风来了,我必须顺着它们,如今我想做白杨树,宁折不弯,我就是喜欢余老师,这不是我的错,而是老师太优秀。

“成名”以来,非常难过,从前给您博客留言和发纸条过,但没有您的消息,我知道我这种小写手,不过是沙漠里的一粒沙子,空气里的水分子,不知名的小写手们对于文学的贡献能有多大?而各大报纸刊物不都在用我们这些底层写手的作品吗?文联和作协的大作家作品倒是不多。我们这些不拿皇粮,不去作协文联的孤儿,只知道发表几篇东西,算着这个月能贴补多少家用,这一个月几百块能不能买一件新衣裳,或者去支付水电煤吧。我们这一群人都在默默无闻地写作,我们的创作不是创作,我们说这是码字,和农民工一样,他们流汗码的是砖头,我们写作的民工码的是方块字,农民工的工钱是按照天数来算的,而我们却很难肯定今天晚上这篇东西能不能变成食物。我们同样用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表达方式去歌颂真善美,去揭露假恶丑,我们中很多都有有良心的作者,可依然挣扎,继续挣扎。

我只是小小的,名不见经传的写手,有时我连写手都不敢自称,我说我是用文字骗钱买酱油的。我们这种写手在文坛是得不到多少尊敬的,尽管我们发的稿子越来越多,被转的越快越频繁,可是一只小虾米怎么闹腾在大海里呢?我们没有资格进入作协,成为圈养文人,我们在社会的最底层,为了底层人民写作,为了他们呐喊,我们的呼声很轻微,我们关心着这个社会,关心全人类,可是我们的声音和民工一样,当我没开口就消失在了空气里。

我仰慕那些了不起的作家,崇拜司马相如,因为他的稿费是史无前例的,千金才能买相如赋,比起几十块一个豆腐块,一两百块一个页面的我们,脑细胞如果能说话,他们一定会说,我死不瞑目!

很多人说想出名就要如何如何的,我想他既然那么聪明,那就如何一下,此人又说,他多么高尚,不计较名利,似乎很低调,很淡泊。我想一个人淡泊是要有基础的,食不果腹,衣不遮体的人谈论低调和淡泊真是可笑,就像他说我最不想当皇帝,后宫女人太多,会累死的,他很淡泊,只要一个老婆,哪怕长得丑点的也是家中一宝。这种人应该送滑稽剧团深造了。我希望有朝一日能和老师一样,看遍千山万水,在历史的长河里,你似乎有时光机一般的穿行,我也希望自己如此的伟大。到那时,我会很低调,我不会锋芒毕露地说出我喜欢的人是谁,我相信那时我不用意淫谁,而是直接拿过来。

余老师,我觉得我真的错了,不应该把这种火辣辣的情感公布出来。那么多人在我的博客里,用他们的龌龊的表演来污染环境,我想您一定比我宽容。我展开了反击战,而越来越多的新锐武器都对准了我,我的小米加步枪,是打不了这些特种兵的。

我想我是错在不应该发在如此的环境里,假如这一篇文章放到几百年后,我说我想要的人是鲁迅,或许不会这么有争议。我写我要嫁给鲁迅,这篇没有任何风吹草动,我就是爱他,我就是要说出来,爱如果放在心里,那就是不爱,如果这纯净的感情都见不得人的话,那么是不是做了见不得人的事情的禽兽,更该执行死刑——口水淹死!或者直接用脏话熏死得了!

我始终相信,埋在沙子底下的黄金,总会遇到采金子的人的,我对于自己是深信不疑的,虽然我的知识面很窄,阅读面很小,见识很少,可我还有很多时间,我不会明天就挂到墙上。我只是把余老师当作我的方向,我的榜样,也不管那些事事非非,这与我何干?我只看作品,或许还有作者的外表。

原本是不打算出自己的个人文集的,出版社一直追问我的知名度,还要我自费,我就撤退了。而这次被攻击得回老家都快不认识时,有一个编辑很同情我,说我其实这种心情,这种感情写得很真实,很唯美,他问我是不是有稿子可以给?我说我没有,我根本没有写新书,就是写点豆腐干骗钱,我们这种没有名气的写手,要是写长篇,非让折磨死自己,出书热卖那么遥远,写作时间那么久远,心思花得那么深远。他说他可以帮我申请,如果不是我捅那么大的篓子,他也许关注不到我。

也许我再也没有资格对余老师说喜欢,因为我的行为让您受到了伤害,同样我也非常非常的痛苦,正在担心如何去见同学和老师,我的脸到底放在哪里才合适呢?我只能说,我是在炒作,我抄得很成功,我是成功的成为了网络红人……

对不起,余老师,我给您添了很多麻烦,我希望那些媒体放过我吧,别这样折腾我了,我要平静的生活,不想在风口浪尖上挣扎了,我要被这口水海啸杀死了,余老师救救我吧,我知道错了!求求你,让他们别盯着我了,我不过是说实话的,社会底层的,写了一点点小豆腐的作者而已,不要揪住我的小辫子让我上绞刑架了。

如今,我的落寞,我的悲伤,我统统一个人背着,因为这是我的所有,我无法预测这一场闹剧给余老师带来多大的麻烦,只能真诚地说一声对不起。

喜欢一个人,我知道了要把他藏好,直到自己的手够得上他时,才抓住他。

喜欢一个人,我知道了要考虑他的感受,不能一味地图自己的口头痛快。

喜欢一个人,我知道了要宽容他的一切,不为了流言左右了心灵。

请余老师原谅我,我知道错了!



来源:张丽华的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dickh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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