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校园暴力问题的初步认识 校园暴力问题
(市级获奖论文)
【摘要】 通过对教育中遇到的校园暴力事件进行理论上的反思,获得了对校园暴力问题的初步认识。文中,引用了国内学者的大量先进研究成果,初步探讨了校园暴力的概念,列举了几个随手可得的校园暴力案例,分析了校园暴力的危害,探讨了校园暴力的原因,提出了校园暴力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斗殴,打架,侵犯性行为/攻击性行为,校园暴力,青少年犯罪
Keywords:brawl, fight, aggressive behavior, campus violence, juvenile delinquency
引言
校园,本该是一方净土,文明的殿堂。可是,暴力事件频繁发生,常常打破校园的宁静,校园成了暴力的重灾区。资料分析显示,目前,中国大陆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15-16岁的少年犯罪案件数占青少年犯罪总数的70%以上,此年龄段正是初中学生。初中学生是校园暴力的主力,小学、高中、大学直至研究生院同样存在校园暴力。因此,任何一位教师或校长都不能断言:我们的学校已经摆脱了校园暴力。
本人从教以来,耳闻目睹和经历过的校园暴力事件不下数百次,其中亲自处理过的也有好几十次。媒体对校园暴力案件的曝光更是目不暇接。处理校园暴力事件是教师和学校领导最头痛的事,而大多数事件的处理过于简单草率,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实质问题。每当学校发生暴力事件,都引起教师们的不安和思索。教育究竟怎么啦?
1.校园暴力概念
1.1校园暴力的基本概念
1.1.1暴力的定义
暴力是一种以强凌弱的侵犯人身权利的极端行为,它具有反人性、侵人权、违法制、悖伦理、伤文明、坏风尚等特点和社会危害、校园暴力就是发生在校园及校园周边的各种刑事治安案件,主要以杀人、伤害、抢劫、绑架、强奸等刑事犯罪活动为重点、包括侵害在校学生和教师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1]
对于暴力的定义,在学术界没有达成一致。文献表明,即使国际卫生组织,对暴力和校园暴力的定义也不完全一致,但大意是相同的。国际卫生组织(WHO,1999)的定义:
(1)暴力是对自己、他人、群体等广泛地使用体力或其他能量来恐吓,其结果导致了或最大可能导致了受伤、死亡、心理伤害、发展不良或权益剥夺的行为。[2]
(2)暴力是故意使用武力,对自己、他人,或者对一个团体、社区进行威胁或采取实际行动,造成或有较高的可能造成身体的、精神的伤害、死亡,发展为破坏或抢夺的行为。[3]
1.1.2校园暴力的定义
校园暴力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校园暴力定义为:由教师、同学或者校外人员针对受害人身体和精神所实施的、达到一定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
狭义的校园暴力定义为:指发生在校园或主要发生在校园中,由同学或校外人员针对学生身体和精神所实施的造成某种伤害的侵害行为。
这里所说的校园暴力,特指发生在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由同学或校外人员针对学生生理或心理实施的、达到一定伤害程度的侵害行为。[4]
Zeira等人认为,校园暴力包含严重程度和发生频率不同的多种行为,比如,暗杀、性骚扰、校园殴斗、报复犯罪、欺负、言语威胁和胁迫、体罚、群体犯罪、故意破坏行为和约会暴力。[3]
1.2学生欺负和校园暴力
1.2.1学生欺侮的概念与内涵
欺侮是人与人之间存在的普遍现象,学生之间也不例外,从幼儿园一直到研究院都存在。
欺侮一词的英文为“bulling”。学生欺负表示高年级学生或者同龄人对其他学生的欺辱。常用的术语“欺侮”( дедовщина) 产生于原苏联军队, 本意是指老兵对新兵进行身体或精神的折磨、欺负、虐待的现象, 反映的是军队环境中的士兵之间非法定的关系。“欺侮”的本质在于逐渐将进入本群体的“外人”变成“自己人”。“欺侮”情况下的这种由“外人”变成“自己人”的主要转化标准是此人在本群体的期限: 在军队里指的是服役的年限, 在学校里指的是学习的年限, 在监狱中指的是服刑的年限, 在孤儿院和寄宿学校指的是在那里生活的年限。[5]
学生欺侮主要是指在学校范围内, 以大欺小, 以强凌弱等现象。在大部分班级都有这样被大家所抛弃的孩子, 他们受到同班同学的歧视、戏弄、甚至殴打。在世界各国的学校中,欺侮团伙内也同样具有欺侮现象。[5]
学生欺负的危害:弱小的孩子受到小霸王的攻击、取笑、敲诈勒索,不仅造成物质上的损失,其心理上的不良影响更为严重。受欺负的孩子常常情绪低落,觉得自己无能,害怕上学,担惊受怕,学习、生活都受到影响。[5]
1.2.2校园暴力的表现
暴力是采取身体上粗鲁的、非道德的力量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他人。暴力分为身体上的暴力和心理上的暴力。学校暴力主要是针对本校的同班同学或其他学生实施的侵犯性行为。它主要包括以下行为: 纠缠不休, 说挖苦的话, 嘲弄行为, 抢夺、损坏或弄脏别人的东西, 故意对某人不加理睬, 散布诬蔑诽谤性的流言, 以暴力威胁他人, 毒打, 抢夺财物等。[5]
(1)形式:一是索要钱物,不给就软硬兼施,威逼利诱;二是以大欺小、以众欺寡;三是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伤害他人身体,侮辱他人人格;四是同学间因“义气”之争,用暴力手段争短论长;五是不堪长期受辱,以暴制暴,冲动报复。[4]
(2)内容:①性骚扰,指在对方不愿意的情况下的包含性意义的身体攻击和言语攻击,是一种特殊的攻击。②财产侵犯,包括损坏公共和/或私有财产,也包括偷窃公共和/或私有财产。③对人实行的攻击,造成被攻击者的肉体疼痛、伤残和心理痛苦。教师对学生的一些体罚行为如果造成对学生身心健康的危害,也属于暴力的内容。
(3)主要类型:第一大类发生于学生之间的暴力行为;第二大类发生于师生间的暴力行为;第三大类是校外不法势力对学校师生实施暴力。
第一大类暴力行为占校园暴力的绝大多数,自然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在学生实施的暴力中,按形式可以细分为几个次类型:①聚众斗殴;②勒索钱物;③随意伤人;④早恋纠纷;⑤性侵犯;⑥人格侵犯等等类型。在国内,因为没有枪支泛滥,持枪杀人事件很少,但持各类凶器杀人事件屡有所闻。在美国,由于枪支泛滥,校园暴力中常有枪杀事件。按内容表现为以下几类: [3]
1)同学之间发生小的纠纷和矛盾,没有及时化解,事态进一步扩大而导致的暴力行为。
2)恃强凌弱,发泄一己的不满情绪,或者达到显示威力,在学生中间树立“威信”,以此来获得“特殊的地位”。
3)好斗好胜心理。一些孩子有强烈的嫉妒心,当嫉妒升级为嫉恨时,他们往往会采取消极的甚至带有毁灭性的行为去达到自己的不正当目的。
4)索利型。有些孩子为了满足自己的消费需求,通过暴力手段去胁迫、敲诈、勒索、甚至绑架比自己力量弱小的同学。
5)报复型。有些学生成长在有暴力现象的家庭里,当他们遇到矛盾和困难的时候就会自然而然地用暴力的方式去寻求解决,并借此来发泄自己遭受暴力伤害的不满。这是一种典型的报复性的恶性循环。
6)性侵犯。与异性交往过程中出现的异常行为,常有性骚扰,性侵犯行为。
7)虐待狂型。个别心理变态的学生在伤害别人的过程中,从受害者的呻吟、求饶以及挣扎的无助表情和行为中获得扭曲的快感。
8)充当社会上黑恶势力的校园代言人,为社会不法分子牟取不当利益。
第二大类暴力也有重要比例,而这类暴力中,学生对教师的暴力比教师对学生的体罚次数要少,但情节更为严重。至于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实施的体罚,有些也属于校园暴力的内容之一,由于对“体罚”的定义在学术界、法律界、舆论界的界定相当困难,因为教育本身也包含“奖励”、“惩罚”等内容,而惩罚也必定包括体罚。所以,教师在教育过程对学生的体罚是否属于校园暴力的范围,在此不作深入讨论。
具体地说,此类暴力包含以下表现:
1)品学兼差的学生对教师的批评、教育、管理不满,怀恨在心;
2)一些学生由于破坏、捣乱,遭到教师的罚站、冷遇而怀恨在心,尤其是少数体力大、个子高的学生,自尊心特别强而承受能力差,报复心更强;
3)品学一般的学生,由于教师恨铁不成钢,对学生急于求成,批评过度损伤学生的荣誉或施以太大的心理压力而对教师不满;
4)一些即将毕业的学生,由于对在校学习期间产生怨恨,升学无望。所有这些因素,都有可能使一些学生破坏学校财产,攻击教师。
第三大类暴力是校外不法势力对学校教师的攻击和对学校财产的破坏,主要属于两小类:大多是本校毕业的学生,少数是学生家长。
1)本校毕业生实施暴力。本校毕业生中不乏一些品学兼差的学生,对教师的批评教育不接受,尤其是对处分、成绩评定、处理同学纠纷不够合理而感到吃亏、曾经遭到教师体罚而对教师怀恨在心,纠集和勾结社会上的一些帮派势力,伺机报复,实施殴打甚至杀害教师。
2)家长对学校教师的攻击,主要是对学校收费的不满,对教师作为学生监护人所承担责任的不满,对子女没有考出理想分数而没有升入理想的高一级学校的不满,因对子女受惩罚感到吃亏的不满,因处理同学间纠纷感到自己子女吃亏而对教师不满等等。由于舆论渠道不畅,家长中,留言飞语广泛传播,一些不明真相的家长受精神刺激而产生对教师和领导的愤怒实施暴力行为。
1.3侵犯性行为
侵犯性行为又称攻击性行为(aggressive behavior),有语言侵犯(攻击)和暴力侵犯(攻击)。通常说的校园暴力,不包括语言侵犯(攻击)。但事实上,校园暴力始终和语言侵犯(攻击)相随相伴。因而,许多文献把语言侵犯(攻击)归于校园暴力的范畴。
1.3.1侵犯性非暴力行为
侵犯性非暴力行为,在许多文献中称语言暴力,包括冷落、嘲笑、挖苦、歧视、造谣、诬蔑、辱骂、威胁、恐吓等语言现象。
语言攻击虽然不会对人造成肉体的伤痛,更不会直接造成死亡,但也会给人带来精神上的痛苦,造成心理伤害,使人丧失自尊心、自信心,严重的也会造成人患精神疾病、自杀死亡等严重后果。正因为这样,语言攻击是暴力行为发生和发展的导火索,也是暴力过程中使暴力行为不断升级、不断发展和循环的添加剂、刺激物。一般的体力暴力行为之前,都首先发生语言攻击。体力暴力行为发生和发展的整个过程中,都伴随着语言攻击和体力攻击的交替和循环,并相互激励,步步升级。因此,语言攻击是暴力行为的导火索,是暴力的序幕,也始终伴随着暴力的整个过程。
1.3.2侵犯性暴力行为
这里,侵犯性暴力是指躯体暴力。躯体暴力指导致疼痛、伤害或损伤的暴力行为,包括推、打、挤、压、踢等攻击行为;性暴力包括性侵犯、性虐待、被迫观看色情影片等;[2]
资料表明,青少年的侵犯性行为跟下列因素有关: [6]
(1)青少年的年龄特征。青少年是体力旺盛的时期,好表现吸引别人特别是异性的注意力是这个时期的特征。
(2)榜样的作用。首先,侵犯性的父母为儿童侵犯行为的学习提供了最有力的示范作用,因为父母是孩子接触最早最经常的人;其次,同伴的侵犯行为为孩子侵犯行为的学习提供最直接的示范作用,因为同龄人之间的行为最接近因而最容易学习和模仿。
(3)以挫折体验为先决条件。因为受到挫折的痛苦体验后,人有摆脱痛苦、寻求成功后快乐的欲望,这种欲望有可能通过对别人的侵犯获得成功而得到满足。
1.4校园暴力的特点
校园暴力具有以下特点:
(1)群体性。校园暴力往往不是单个学生对单个学生,而是一群学生对另一群学生,或一群学生对单个学生。最严重的是一群有组织的学生对另一群有组织的学生的密谋行动。
(2)模仿性。青少年很认同被颂为英雄的人物,学习江湖上的哥儿义气、英雄气概、侠义风度,然后将自己实施的暴力行动当作英雄的正义行动,把动用武力看成解决人与人之间争端的唯一手段,崇尚“革命是暴动”,“该出手时就出手”,把暴力提高到“革命”的高度,从而认为自己的暴力行为是正义的。
(3)偶发性与随意性。校园暴力的时间和地点具有不确定性,常常是为了一点小事,比如,一个眼色、几句话就打了起来,追其原因,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或荣誉,认为自己受到欺负或挑衅,自己的行动是出于正当防卫。
(4)动机单纯性。学生的暴力行动往往不计后果,除了胜利和失败,没有什么标准。冲突双方都把自己一方的行动称为正义的,把敌对一方的行动称为邪恶的。只要打败对方,就达到目的。
1.5校园暴力场合
(1)时间
Anderson报告,55%的校园暴力死亡事件是发生在校园日中的过渡时间,或者在上学前、放学后、或者在午间。这是很显然的,上课时间里,学生受到教师和同学的严密监视,暴力事件就大大减少。
(2)地点
校园暴力发生的场地,大多数事件是发生在学校里或总是与学校相关,以教室为中心。其次是校园外的上学或放学路上,但暴力的起源依然跟校园有关。对于住校生来说,宿舍是校园暴力发生的第二个频繁区域,食堂是第三频繁区域。
由于校园暴力主要发生在校园里或以校园为中心的周边区域,所以,校园暴力一旦发生,学校的教师和领导通常难逃责任,教师和领导被告上法庭的事不是少数。
2.校园暴力案例
校园暴力已经成为校园最严重的现象,国内网站偶尔被录制的视频短片就有508例之多。而更多的是校方为了保护学校、领导、教师的荣誉和学生的自尊心,校方实行“家丑不外扬”的策略,把大量的校园暴力事件的真相隐瞒起来,封锁起来,甚至连记者都难以采访到。上述这些短片记录的校园暴力,从小学到研究生院,从国内到国外都有,令人触目惊心。
校园暴力事件虽然随时在身边发生着,本人亲历的事件不少,甚至最近学校还处分了几个打架的学生。但是,作者对使用本校实例和真实姓名仍感到不妥,为此,本文引用了一些文章和网络公开的事件,作为案例,不失真实性和一般性。
2.1小学校园暴力
【例1】网络讯:2005年9月1日,福建某小学优秀学生小旋突然说她头痛并有呕吐现象,家长赶紧把她送到了医院,到医院时她已经昏迷。医院紧急进行了手术,但脑室内大出血无法止住,到5日,她就去世了。稍后家长发现小旋的日记,才知道近来小旋常常遭到班里同学小强的毒打,致使脑内受重伤。小强是校内有名的小霸王,品学兼差,无恶不作。小旋品学兼优,性格懦弱,对自己受到欺负和暴力忍气吞声,不敢向老师、父母、学校领导和警察报告。
【例2】新浪网2005年12月10日讯:2005年初,睢宁县某小学学生魏某,被与其小学一墙之隔的中学学生长期勒索,要他到商店买东西“孝敬”对方。因赊账太多不堪受辱,这个性格内向的孩子,竟用红领巾在自家的猪圈里自杀了。
【例3】新浪网2008年12月10日讯:邳州市运河小学六(5)班学生尚某,经常被同学“借”钱。5月22日中午12时许,放学后准备回家的他刚刚走到操场上,又被4个年龄相仿的校友拦住。当索要零钱遭到拒绝后,4个校友竟然对他大打出手,最后活活将尚某打死。
【例4】CCTV 2006年12月29日讯: 12月5日傍晚北京市某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小龙放学走到校门口时,被几个外校学生强行拉到附近僻静处,被勒索100元钱之后,小龙又被一顿拳打脚踢,身体多处受伤,他的眼眶、额头、手背、背部等有淤血,衣服被撕破。
2.2初中校园暴力
【例5】1999年4月20日,美国哥伦拜中学的学生哈里斯和克莱伯德携带自动步枪,冲进校园疯狂杀戮,在短短16分钟内,杀死了12名学生、1名老师。这之后的6个月内美国校园又发生多起16岁以下少年枪击事件,一时间校园暴力问题震惊了全美国,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7]
【例6】水母网2007年4月15日讯:4月13日傍晚,有学生在招远市某初中门口打架。辛庄边防派出所民警赶往现场看到,一名学生蹲在地上手捂腹部,手上沾满鲜血并不断痛苦呻吟,民警立即将该学生送往医院。经调查了解,受伤的学生小王与同班同学小李都喜欢班上一名叫小芳的女同学,两人为此多次发生口角。12日,两人再次因此事发生撕扯,被同学拉开,小王当场扬言要收拾小李。13日傍晚放学后,小王与同村的3个同学在校门口拦住小李,并对其大打出手。情急之中,小李从书包中摸出事先准备好的匕首,将小王的右腹部刺伤。
【例7】人教论坛网讯:2008年10月21日,浙江省缙云县舒洪镇盘溪中学初三学生丁于真由于逃课,害怕班主任潘伟仙老师家访被家长知道,于是就骗老师说父母在山上干活,然后将老师带到山上,在山上无人之处将老师推下悬崖,当他发现女教师还没死,就选择用绳索把她活活勒死……在经历了整个作案过程以后,该学生居然还装作若无其事照常地回校上课。而据同事和学生反映,潘老师是一个工作认真负责、为人老实的好老师。
【例8】腾讯教育网2005年11月7日讯: 9月28日秦皇岛一名年仅16岁的初中生张某,因与班中一名漂亮女生很要好,遭到了已毕业学生戴某的一帮朋友的殴打,张一怒之下,将其中一人连捅数刀致其当场死亡。
【例9】网易2005年12月5日讯:温州龙湾区灵昆中学校长黄玉生,这位在温州教育界口碑甚好的教坛新秀,2005年11月11日下午3点,改完最后一份期中试卷后,去学生家家访,被学生的父亲砍死,年仅42岁。此学生属初二(3)班,校长妻子担任班主任。班上学生郑某是全校有名的恶霸,品学兼差。家庭是村里有名的贫困户、暴力家庭。这天,校长的妻子生病住院,班里考试时,郑某恶意捣乱,被校长黄玉生叫到校长办公室批评。郑某对校长不满,在家长处诬告校长打人,激起家长郑缘波的仇恨。于是,在校长家访时杀害了校长。
2.3高中校园暴力
【例10】ENET2005年7月12日讯:海南曾发生过一起校园暴力事件。文昌二中一女生陈某被四女生轮番抽打了200多个耳光,耳膜破裂住院。在暴行实施长达一小时的时间里,她的室友躲在寝室里,不敢相救。对面楼从二楼到五楼窗前挤满了观看的男生,无人劝阻或报告校方。
【例11】2004年11月24日21:20,兰州市段家滩的某民办学校内,课间活动时,一名高一学生和一名初三学生在学校本部餐厅门前发生争执,在扭扯中高一学生被初三学生刺成重伤。[8]
【例12】2004年11月25日19时:河南省平顶山市,下辖的汝州市城郊的第二高级中学高二年级的学生因为琐事在宿舍发生争斗,继而引发群体性斗殴,造成8名男生死亡,12名男生重伤 [8] 。
【例13】网络消息:2008年10月4日,山西朔州高中生在课堂上持刀杀死老师。凶手与被害老师没有任何仇怨,却揣着三把利刃,在课堂上,在众目睽睽之下,连捅老师四刀。在其留下的一页“死亡笔记”中,自称“我就是个坏学生,还坏到家了……我恨老师,更恨学校、国家、社会……我要发泄,我要复仇,我要杀老师”,“要让人意识到教师的混蛋”。被害的郝旭东老师家境贫寒,才华横溢,曾考中两所学校的研究生,创作发表了20余部小说和剧本。
【例14】南方周末(等网站)2009年4月8日讯: 在连续42天被禁止进入教室晚自习之后,高中生宋锬跳楼身亡。他所就读的盐城一中在当地因优异的高考升学率享有盛名,同时又因严苛的管理被称为“集中营”。宋锬曾在作业本上写下对老师和学校的愤恨,也在日志中记录自己“身心俱疲”。而在宋锬身亡后,有教师感叹:再这样下去,老师也要跳楼了。
显然,这样的学生不自杀,就会杀死教师。目前许多学校对学生逼得太紧,施加的压力太大。以至“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2.4技校和中专校园暴力
【例15】2004年5月22日凌晨2:00,湖南省湘潭市第二技工学校发生一起命案,因为一句玩笑引起争执,18岁的学生罗逵被同校16岁的同学黎双杀死在寝室,罗身中11刀,其中致命一刀刺破前胸主动脉
【例16】2004年9月15日22时,进入兰州铁路运输技校仅3天的学生李得怀,因为拒绝高年级学生的“例行搜查”,竟遭学校学生会干部组织的多名学生的殴打,当场致李得怀脑死亡,经医院抢救无效,3天后宣布死亡。[8]
2.5大学校园暴力
【例17】2004年2月23日,云南大学的“马加爵”一案,震惊全国。2月23号是云南大学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然而就在这天中午,一个让人十分震惊的消息在同学们中间不胫而走:学校鼎新学生公寓的一间男生宿舍内,竟然发现了四具学生的尸体。学校方面也随即证实,这四名学生都是云南大学生命科学院生物技术专业毕业班的学生。警方调查证实杀人犯是同学马加爵。马加爵称其杀人原因只是打牌时怀疑同学作弊。
【例18】2004年12月1日午夜,位于抚顺市新抚区南阳街的某高等学校学生宿舍内发生血案,4名大一学生持械闯入大三学生宿舍,砍伤2名学生,其中一名四川籍学生至少身中7刀。[8]
2.6研究生院校园暴力
【例19】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贴:在华师大,读研究生还会遇到校园暴力。真实存在的事情,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W与H是同寝室同学,一次因为争执,W不但骂出国骂还把H打倒在地,事发之时有三个同学在场都没有拦得住。H没有还手之力,只好告诉班主任,希望能够调换寝室。没有想到的是W不仅没有道歉,还污蔑H是逼她卖淫,她才打H的。出了事情以后H才知道此人善于扭曲事实,颠倒黑白,无中生有。W还说了很多威吓H的话。H是个比较软弱的人。
【例20】2007年3月16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判了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生被杀一案,引起了教育界乃至全国的震惊!郝耀辉是昆明理工大学的高材生,阮子春是云南民族大学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郝耀辉与女友确定恋爱关系,正宴请朋友以示庆祝时,女友恰巧接到了一条“求爱”短信!当郝耀辉发现是女友的另一个追求者、硕士研究生阮子春所为时,便找到对方进行“谈判”。殊不知,两人一见面就厮打起来,年仅23岁的郝耀辉当场被刺伤不幸身亡…… 。
2.7研究院所校园暴力
【例21】中华硕博网2008年9月18日讯:恽小华,南京理工大学教授,2008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江苏省首席科学家、江苏省有突出贡献青年专家,曾多次获得国家科学进步奖、国务院特殊津贴,从事国防科技事业20余年,为我国国防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不幸的是,2008年9月12日在浙江大学被与其合作的合伙人残忍杀害,年仅42岁。凶手犯罪手段极其残忍,他们将小华活活掐死,为了毁灭证据并对其尸体进行分解。
3.校园暴力的危害
3.1.对学生的危害
校园暴力除了对学生生理、身体健康直接造成伤害和致死外,对学生的心理、社会认知能力、价值观、思想道德伤害更为严重,也会使一部分学生走上刑事犯罪道路。
(1)对学生心理的伤害
一是使受害学生对校园产生畏惧心理,受害学生常常产生较强烈的厌学情绪,害怕再次受到暴力侵犯;二是有孤僻倾向,受害学生由于自尊心的挫伤,感觉丢了面子,便把自己封闭起来,性格变得内向;三是报复心理,受害学生受过度自尊心的驱使,容易产生报复心理。[9]
(2)对学生社会认知和价值观的伤害
校园暴力受害者受到暴力的伤害后,会使他们对人生、社会产生错误认识,会使他们认为这个世界是恐怖、肮脏的,他们会产生对社会的极度恐惧心理而自我封闭、逃避社会,导致他们对社会适应能力低下,从而使他们对社会变得冷漠无情,最终因对社会憎恨而走上反社会的道路。[6] [10]
校园暴力无疑会在青少年中造成一种不良的暗示:邪恶比正义更有力量,武力比智力更有价值。[9]从而使一些学生崇尚武力和暴力,在人与人之间发生纠纷和矛盾时简单化地处理问题,只采取用暴力手段而不采取调解手段。
以暴制暴的观念,在不少受过校园暴力伤害的学生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尤其是那些长期忍气吞声的学生,这种观念更加明显。[4]部分受暴力伤害的学生,面对暴力,不报告老师、领导和警察,而是想方设法寻求武力报复的机会实施暴力行动,从而使一些受害者成为加害者,受暴者成为施暴者。这些受害者,从加害者那里学会了施暴的手段,然后从受害者演变成加害者。加害对象中,首先是原来使自己受害的加害者,往往使原来的加害者反而成为第一受害者;其次加害对象迁移到其他弱小者,产生新的受害者和新的加害者,依此无穷,代代相传。
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一个人在多次受害后往往具有行凶的倾向,许多行凶者都是从受害经历中学会对他人施暴。因此,行凶者和受害者是在同一环境中产生的,并在同一环境中成长。[6]
(3)对学生思想道德的危害
一般的青少年犯罪团伙和黑社会组织还是有一定区别的,但青少年团伙是典型的黑社会组织的基础,最有可能发展成为其外围组织。一旦这种青少年团伙松散的组织被黑社会组织利用,很容易让本来只是不良少年的孩子变成真正的罪犯。[4] 因为青少年正在开始逐渐摆脱家长、教师权威的束缚,寻求自我独立,实现社会化。如果这个时期过多地受到校园暴力的威胁而缺乏安全感,会迫使他们寻求安全感和归属感,从而使他们寻求并加入到同辈联盟形成小团体。[6]
(4)走上犯罪道路
少数学生在施暴时,手段残忍,不计后果,常常给受害者造成极大的生理和心理伤害,不乏杀人、抢劫、强奸,触犯刑罚而成为罪犯,改变了别人的人生道路,也改变了自己的人生道路。[10]一些学生尚未走出校门就走入牢门,一些学生刚毕业就常常进公安局或派出所,成为社会不安定的因素。
3.2对教师和学校的危害
(1)对教师的危害
从班级管理说,校园暴力打破了班级管理秩序,动摇了稳定和谐的同学关系,容易导致学生派系的产生,增加了管理难度;从学校管理来说,暴力现象容易使学生产生不安全感,频发的规模较大的校园暴力会严重冲击学校管理制度,影响规章的严肃性,导致管理失衡,给学校声誉和经济造成严重损失。校园暴力现象还会影响教师的管理自信心,挫伤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老师的工作积极性。 [9]
校园暴力的频繁产生,直接威胁教师的人身安全,也使许多教师对学校和学生产生厌烦感和不安全感,造成教师的心理疾病和精神疾病,使许多教师终生厌教。
(2)对学校的危害
由于暴力行为是在校园内产生的,家长会对学校产生不信任感,若是暴力行为严重,会破坏原已形成的团结协作的家校关系,如果处理不当还可能会造成家校对立。
另外学校发生校园暴力,会影响所在社区的稳定,破坏人气资源,导致生源数量减少,影响社区文化品质的提升。同时校园暴力活动还会成为青少年犯罪的祸源,是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后果令人担忧。[9]
4.校园暴力的归因
4.1学生心理问题
4.1.1施暴者的特点
(1)施暴者的类型
施暴者常常是由受害者转化而来,受害者可分为两种类型:
1)第一类受害者:这些学生大多是受到父母离异、家庭暴力、极度贫困等负面的刺激,心理上产生自卑感,自信不足,总是怕别的同学瞧不起自己。这样就致使他采用暴力去欺负比自己弱小的同学,以此在同学中树立“威信”。
2)第二类受害者:受同学或同伴欺负而受害的人实施报复性、反抗性施暴。
被害经历会使这些学生产生不公正感与不安全感,他们对学校规范也产生不当态度,怨恨教师处理不力,如果再有以暴制暴的态度来寻求自我保护,那么他们很有可能转化为下一批加害者。校园暴力的一部分形态就是加害与被害、被害又转化为加害的渐进式往复的过程。
(2)施暴者的特征[11]
1)对同伴、甚至对父母和老师的好斗性;
2)易冲动,喜凌驾于他人之上,或驾驭他人,爱发号施令;
3)易怒、多疑、急躁、固执、容忍性差、不遵守纪律;
4)对受害者缺乏同情,以他人的痛苦为乐趣;
5)体格比受害者强壮,或年龄稍大;
6)享乐型,许多人是为了得到钱、烟、酒或其它有价值的东西;
7)往往有同学支持并欣赏;
8)有一定的家庭因素,反叛性强;
9)学习成绩中等甚至偏上。
(3)攻击者可能表现的迹象:[11]
常常对其他同学使坏,嘲笑、恫吓、威胁、讽刺、奚落,或推搡、动拳脚、损坏他人东西等。攻击型学生往往选择比其弱小的学生作为攻击目标。而且,不少人说服别人去实施上述行为,自己躲在幕后。
4.1.2施暴对象的特点
(1)施暴对象的类型
施暴对象即受害者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被动受害者;一类是主动受害者,受害者由施暴者转化而来,即原来的受害者对施暴者的报复或反抗实施暴力而使原来的施暴者成为主动受害者。
1)懦弱者:采用暴力解决问题的学生,往往是选择比较了解,性格懦弱的同学作为欺负的对象。其性格特点是:[12]
①引发施暴者虐待性暴力型的受害者多半孱弱,施暴者可从暴行中转移自己的挫折或补偿,以满足其施虐及显示自己力量的欲望。
②引发施暴者攻击性暴力的受害者所占比率最多,其特征与施暴者相似,因暴躁、难以自制而易引发暴力冲突。
③引发施暴者自卑感暴力型受害者,多为学校适应甚佳、功课不错、家庭富有健全,受异性仰慕的学生,因为条件很好而刺激了施暴者的自卑感,而引起施暴者对其施加暴行。校园欺凌行为的受害者多为较容易焦虑、缺乏安全感、个性较小心谨慎,敏感、安静、顺从的人。他们对自己及环境持较负面的看法,自觉缺乏吸引力、孤单,觉得在学校中没有亲密的朋友可以给予支持,对自己被欺负觉得困惑与混乱,不能了解为什么被欺负,也不知如何感受。
2)学习成绩落后者
一些学习基础较差的学生产生了厌学情绪,加上教师对差生缺乏关心与耐心,甚至采取歧视、冷漠的态度,使得学生对学习产生逆反心理,把兴趣、注意力转移到其他方面。这些学生在校园内或社会上滋事生非,加上辨别能力差,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教唆对象。学习成绩差的学生,被别人勒索钱财的可能性大,原因在于他们愿意结交与自己有相同经历相同爱好的人,暴露于校园外并接触社会上的坏人,沉迷于网吧、游戏机房,这些地方又极易诱发抢劫与勒索。[12]
3)施暴者受报复:经常欺负弱小者,使弱小者忍无可忍,继而对施暴者奋起还击,使施暴者受报复,反而成为受暴者,自食其果。这类受报复者仍然归于施暴者的行列。
(2)被动受害者的特征:[11]
1) 腼腆、敏感、忧虑、沉默寡言、爱哭、自闭;
2) 自卑、缺少自信、自认为愚笨、不受他人喜欢;
3) 经常被孤立或被唾弃,没有伙伴;
4) 体力孱弱,在受辱或受欺时也不反抗,是易受攻击的目标;
5) 学习成绩不好或滑坡。
(3)受害者表面迹象:[11]
1) 常受到恶意起哄,被叫难听的绰号,受嘲弄、奚落、丑化、侮辱、轻视、威胁或被人指使;
2) 常被纠缠、推搡、挨揍而无力自卫;
3) 常被扯入争吵、斗殴中,在争斗中受不到保护;
4) 书、钱、学习用品等物品或被损坏、或被偷抢;
5) 身上常有瘀斑、伤口、刀痕、抓伤、衣服被撕破或扯掉纽扣等,又无法得到合理解释。
(4)受害者的潜在迹象:[11]
1) 在课间或午餐时常常独处,被同伴排斥,似乎没有一个好朋友;
2) 课堂不爱发言,表情慌乱,缺乏信心;
3) 好象挨了打,忧郁或神情沮丧;
4) 在课间设法接近老师或成人;
5) 在班级受轻视,小组活动总被最后挑选;
6) 学习成绩一向差,或者原来良好,现在变差。
4.2造成学生暴力心理问题的原因
美国的研究者认为造成学生校园暴力的原因主要有:家庭教育的缺失、糟糕的学习成绩、毒品问题、对前途失去信心、贫穷以及很容易得到武器。[8]
4.2.1教育造成的心理问题
由教育造成的心理问题,可以归结为①自我中心意识过强;②抗挫折力和自控力差;③不良的崇拜心理;④身心发展趋势的影响。
例如,学者们认为,云南大学杀人犯马加爵【例17】,存在者人格缺陷问题,他在解决同学之间小摩擦时,总采取暴力解决问题这样一种极端方式。
资料反映,与马加爵朝夕相处的同学都说,马的性格有些孤僻,爱逃课,痴迷上网,爱看小说特别是武侠小说,经常用啤酒解闷。网络暴力游戏、武侠小说等暴力文化在潜移默化地对马加爵发生作用。使他产生人格变化、心理变化及暴力倾向在所难免。暴力文化使他学会了以暴力作为解决问题的方式。在冲动、激怒、嫉恨等特定的条件下,就采取极端措施。
4.2.2心理的年龄特征
缺乏关爱,缺少管教是这些孩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但心理的年龄特征是内因。心理的年龄特征是:
1)青少年的个体攻击性太强。表现为许多学生经常侵犯和攻击别人包括教师,但不接受教师苦口婆心的批评和教育。
2)自制力差。这一年龄段的青少年正处于内在欲望强烈自我约束力较差的生理阶段,急剧变化的社会环境冲击着他们的心理。学校教育的偏差就容易使其产生心理问题甚至出现反社会的校园暴力行为。
3)容易得心理疾病。西方学者也曾论述过“青春期恐惧症”的概念,认为,在青少年阶段,尤其是男生,容易卷入暴力行为。从心理分析,这一阶段男生肌肉开始发育,但不够发达;个人的成就不多;尚不足以向社会展示个人的力量并得到社会的承认。故他们希望通过暴力行为引起社会的关注。[8]
4.3成长过程中的环境因素
4.3.1同龄学生之间的相互影响
近墨者黑,近朱者赤。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由于青少年具有好模仿的特点,同龄同学最容易成为学习的榜样。同龄同学榜样的某些行为很容易得到模仿学习,如果模仿了一个暴力行为习惯的榜样,就很容易成为暴力行为者。同龄学生分为两类,一类是在读同学,另一类是刚毕业的同学。由于年龄特征的相近性,同龄同学之间的行为最容易得到模仿学习。
4.3.2学校教育的因素
当代我国的学校教育,普遍存在这样几个问题:过度智育竞赛的误导,德育工作形式化,心理健康教育薄弱,法制教育深度不够,缺乏生命教育等,这些是校园暴力发生的先决条件。
具体来说,校园暴力发生的学校方面的因素有:忽视了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学校教育内容缺乏吸引力,片面重视学业成绩,致使某些学生产生挫折感而寻找发泄的目标;青少年中存在着盲目攀比的消费观,教师对学生的个别化教育重视不够;教师之间、师生之间、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沟通渠道不畅;学校对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产生的暴力倾向疏导不力,对已经具有行为偏差的学生缺乏矫正办法,对侵害他人的校园暴力事件处理不及时、不得力等等。
(1) 教育惩戒功能丧失后的放纵
在政治尚未实现民主的社会里,当教育民主被哄抬到一个不切实际的高度之后,绝大多数学校再不敢轻易地处分一个学生。即使处分,也不开除、不敢大张旗鼓地惩处校园恶势力。失去了必要的惩戒功能后的校园,一些原先收敛的恶行便都敢于公开表现出来,这些个性中的丑陋慢慢地自发凝结成一个个的团体,形成了带有明显江湖色彩的小集团。
学校在制止、预防暴力行为方面的态度和举措是一个重要方面。例如,一旦发生校园暴力,全校和各班都要进行一场反对暴力行为、做文明学生、遵守学生行为规范、遵守法律和校纪方面的教育,对施暴学生进行纪律处分,对符合法定年龄的犯罪分子实施逮捕,并在本校学生的参与下,公开审判罪犯,要求施暴学生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赔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等等,这些措施有利于减少校园暴力的发生。但是,许多教师和领导,对校园暴力事件不公开,不在全校进行有力的宣传教育,使学生丧失了受教育的机会。
(2)教师方面的原因
学校的监护责任不到位,例如,教师和领导出现的次数多密度大,就会减少暴力的发生。比如,星期日下午,是住校生到校的时间,通常教师不上班,学生失去了教师的监督。即使有领导巡视,领导大部分时间在办公室或传达室,而且领导也不见得都是专业的巡视员和警察,繁忙的工作常常造成身心疲劳,监督时间仍然不够,校园暴力发生的可能性仍然很大。如果有学校领导和教师在校园巡视,就大大减少暴力发生的可能性。如果派专业的警察和保安巡视,暴力发生的可能性更小。[4]
(3) 教师权威受到挑战的弊端
中国传统的“师道尊严”受到外来文化的挑战,教师失去了应该获得的尊重和感恩。而法律规定只有保护学生没有保护教师的权利。在相当多的家长和学生心目中,老师成了单一的出售知识的售货员。或者说,一些教师或学校领导也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了除传授知识,别的就一概不加过问的甩手掌柜了。相反,学生成了学校这种“商店”的客人,而在商店,顾客是上帝。在学校,学生可以评教师,而教师除了班主任,其他任课教师没有评价学生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的权利。这种权利的颠倒,也使部分教师失去了对学生的监督能力,甚至使不少教师不敢得罪学生反而去讨好学生而赢得学生的好评价,对学生的暴力行为不闻不问。这种现象带来的后果是很明显的。同学间发生纠葛时,告诉老师并请老师帮助解决成了一种无能的体现。而且,大多数的孩子还认为老师根本就解决不了问题,要切实解决好纠纷,依靠的只能是自己的力量和自己所归属的小团体的力量。
(4)学生对学校和教师的不满情绪
学校的应试教育也使得一些孩子走上了施暴的道路。每个孩子的内心都渴望被关注、被接纳,应试教育却使一部分学生成了被淘汰者。同时,由于应试教育的需要,学校对学生的某些非侵犯和非暴力行为的管理过分苛刻,使许多学生觉得,学校是严苛的“集中营”或“监狱”。学生丧失了自由,丧失了正常的人际交往,导致内心的痛苦和烦恼,继而导致失眠、焦虑、恐惧、抑郁、躁狂等疾病。
例如,考卷难度过大,平时学习成绩太差或学习成绩名次倒退,重要的考试例如初中毕业考试、高中毕业会考、升学考试等通不过。
于是他们就用暴力来报复老师和同学,以这种“特殊方式”来获取老师的关注与同学的“承认”。另外发生在学生身边“弱肉强食”的社会现象,也是校园暴力产生的直接诱因。
4.4家庭方面的原因
家庭是青少年生活和活动时间最长、受思想影响最深、联系最紧密的地方。失和、失教、失德、失才的家庭是学生暴力行为的最重要因素。父母忙于工作,亲子关系疏离,较少参与、配合学校举办的教育活动也是重要因素。表现为父母对子女的管教方式不当,或简单粗暴,或溺爱过分,或放任自流。
4.4.1家庭教育不当的子女
有的家庭对孩子表现为“宠爱、溺爱”,家庭的教育功能不足,造成子女以自我为中心。在家庭,成人任凭子女摆布,满足子女的不正当要求。到学校,这样的学生就会随便摆布同学,只要求别人服从自己,而自己不服从别人。一旦别人不服从,就以暴力制服。
4.4.2离异家庭子女
最严重的是离异家庭的子女。首先是父母离异前的吵架,例如,父亲过度的饮酒,回家吵架,骂人打人,直接殴打孩子;父母一方过度爱好麻将、扑克、赌博或跳舞,忘记对孩子的教育和做家务,甚至直接影响孩子的学习,以致造成家庭矛盾,父母内战不断,闹离婚。离婚大战中,父方或母方把子女当作攻击对方的炮弹,无论何方胜利,孩子成为首当其冲的牺牲品。其次,离婚后,家庭结构的残缺,教育功能的不全,使孩子从小缺乏父爱或母爱,对孩子的成长不闻不问,直至孩子出事进公安局了还不相信。
4.4.3暴力家庭的子女
暴力家庭有2类:
第一类是指内部有暴力的家庭。父母染有恶习或有违法犯罪行为,对家庭成员不会教育,动不动就打人,实施暴力行动。这种暴力行为耳濡目染地影响着孩子的行为,使孩子从小就自然而然地学会了暴力。
第二类是指崇尚暴力的家庭。
崇尚暴力的家庭里,家庭成员崇尚武力,有的家长送孩子去学武术、功夫,目的是给那些欺负你的人一点颜色看看。从小教孩子学武功,拳打脚踢,相信武力能够征服世界。家长是武侠小说的爱好者,崇拜小说、电视剧中的武士道精神。有的家长索性把孩子送入少体校或者由武术学校举办的少年业余武功班,目的就是为了长大后不受欺负。
父母提倡“以暴制暴”。家长得知孩子被人勒索或欺负后,不是积极地去找学校老师或领导进行沟通,而是向孩子灌输不能吃亏,要以牙还牙、以暴制暴的观念,甚至跑到学校给孩子出气,对施暴学生大打出手,实施武力报复。家长对孩子说,你不能让人欺负,人家骂你,你就打他,人家打你,你就轻拳还重拳。不然你长大后到社会上会吃亏的。对同学实行“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甚至是“先发制人”,宁可赔偿医药费,也不愿吃一点亏。“人不犯我,我先犯人”。对孩子在学校和社会实施暴力攻击性行为加以赞赏,认为孩子长大后有能力,不会窝囊,不会受欺负、不会吃亏。
一些家长在得知自己的孩子在学校欺负别的孩子或勒索别人时,往往认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或是根本就不相信在家看起来特别老实的孩子会当上小“恶霸”,认为是夸大其词,根本不对孩子进行教育,使孩子在错误的深渊中越陷越深。[13]
4.4.4极度贫困家庭的子女
家庭的经济水准低于一般家庭,但家长又不能适当地满足子女的非分消费需求,间接地诱发了同学间的暴力索取或强行借贷,甚至变相地放“高利贷”。[4]事实上,贫困家庭的学生在抢劫、偷窃、敲诈勒索等方面的犯罪和由这些犯罪案件引发的打架、斗殴、杀人等案件的发生率远远超过富裕家庭的学生。贫困家庭的学生对富裕家庭的学生常常出现羡慕、嫉妒等心理失衡,导致了上述犯罪行为的发生。
4.5社会因素
暴力犯罪是暴力文化的诱导和推动下的犯罪行为。校园暴力是社会暴力在青少年和儿童中的渗透,是社会文化的传种接代。其中包括政治暴力、战争、江湖文化、警匪文化、武侠等等。
暴力文化的影响:暴力文化商品化,自然成为了商家的最大卖点。虽然我国有关青少年问题的法律一律禁止孩子接触暴力文化,但实际上没有可操作的限制性规定。在影视文学作品、音像制品、小报小刊、电子游戏、“口袋书”中,青少年可以很方便地接触到暴力场面。更不可理解的是,成人往往因为一些影视作品是描写“正义战争”或“正义行为”就让孩子观看,尽管其中的暴力场面十分恐怖。其实,孩子在有暴力场面的作品中并不见得能理解什么是正义,相反,他们可能欣赏的只是其中的暴力行为。[4]
青少年看太多的带有暴力性质的电视、录像或电影后会变得好斗,对受害者缺乏同情。因此,媒体在某种程度上是诱发暴力行为的因素。[11]
暴力文化使缺乏分析能力的青少年崇尚暴力,导致他们在激烈矛盾冲突的刺激下,突发暴力犯罪。[8]
“江湖文化”、“流氓文化”等亚文化也是校园暴力产生的社会原因之一。具有不符合现代社会规范的亚文化经过多年沉积而形成,影响范围甚广,有的已经成为阻碍社会正常发展的因素。青少年自制力和辨别力差,很容易受这些不良文化的影响,导致价值观念和行为发生偏差,尤其是那些含有凶杀暴力内容的音像制品泛滥,对青少年产生了直接负面影响。[4]
社会暴力的直接影响:社会上对暴力行为不制止或不干预,就等于默许。暴力的胜利一方常常被一些青少年当作英雄来崇拜和模仿。即使那些在政治界被称颂为“革命英雄”和“革命烈士”的人物,同样是青少年学习暴力行为的榜样。
4.6具体校园暴力事件的原因
引发校园暴力具体事件的原因多种多样,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大学生和研究生中都不尽相同,但不外乎以下几种:
(1)由玩笑取乐对别人的攻击,例如在别人背上粘上粘胶带引发大笑,在别人的书包里放一条死蛇;
(2)由取绰号叫别名侮辱人格引起的攻击,例如叫肥胖同学或老师为“胖猪”,叫脚瘸者为“瘸狗”;
(3)披露别人个人隐私造成对别人的伤害,例如,父母因琐事而吵架离婚,在学生人群中宣传,父亲是嗜酒者,被同学称酒鬼;
(4)生活中的摩擦事件如骑车相撞、跑步相撞、凳脚绊人、夜晚睡觉打呼噜干扰别人睡觉、不注意卫生乱扔垃圾等事件引起争吵;
(5)由一方不守纪律、不守制度引起的事件,例如有人买饭菜不排队、宿舍里放录音、唱歌、睡眠时间在卫生间擅自背单词或课文、宿舍里熄灯后还要讨论问题等事件引起争吵;
(6)在中学、中专、高校中青年学生为结交异性朋友、谈恋爱时,争风吃醋或争夺异性引发嫉恨,一方采取仇杀行动;
(7)将失败产生的挫折心理转移到别人头上,一些学生在重大考试如毕业考试、升学考试、选拔考试等遭到失败,同时又遭到教师、家长等批评,往往为发泄心中的不满情绪,对教师和同学实施人身攻击,破坏学校财产,例如砸毁门窗、课桌椅、绿化等。
(8)通过暴力谋财害命,对弱小者敲诈勒索、威胁、恐吓,对不愿意者拳打脚踢;
(9)嫉妒他人与众不同的能力、外表、地位、威信,通过暴力使人痛苦来平衡自己的心理;
5.结束语:校园暴力的应对措施
应对校园暴力应该从社会、家庭、学校和学生个体等多方面着手。但是,作为学校和教师,对社会、家庭方面虽然想法很多,却很难改变现状。对于学校内部,许多想法是办得到的,因而列入本文中。
5.1校内宏观管理
学校宏观管理主要是用于预防校园暴力。借鉴国外经验,从全国性的运动来看,许多国家制定了反校园暴力计划。[8]
挪威的反校园暴力计划,在全国掀起反对校园暴力运动,唤起学生、家长、教师三方面的积极性,共同解决校园暴力问题。具体做法是:制定预防暴力的政策,创造无暴力的良好的学校氛围,有暴力必报告,有暴力必重视,严格实施反暴力的政策与策略。
法国创造了“学校安全计划”。学校雇用了失业青年作调解员或监督员,目的是减少暴力行为的发生。他们的工作多种多样,如在午饭或放学后帮助教师监督学生,调节学生之间的争斗或暴力。
美国创造了主动神圣教育计划。计划的内容是改善学校机构,增加教育成就感,减少犯罪行为。为达到减少犯罪的目的,具体做法是:降低在校学习失败感,增加社会凝聚力;改善学生的自我观念,鼓励互相尊重、互相合作;创造全校师生的归属感,增进交流,吸引好学生、好教师献计献策共同改变学校面貌;制定清晰、公正、持久的校规,提高教师的组织艺术。
在国外的有许多学校,采取了反暴力的措施,可以作为我国反校园暴力的借鉴。[14]
(1)建立学校警察和保安部门,教师警察化和警察教师化。例如,新加坡校园设教师警察,专门处理一些校园治安问题、学生间打架斗殴问题、学生间的刑事问题。
对比社区警暑,一所具有千人规模的学校,人口之密集和冲突几率之大,设立学校警察,无论怎样强调都不会过分。普通教师很难承担学校安全的重任,也很难妥善处理好错综复杂的学生间的对立与冲突,难于处理学校暴力事件。因此,设立学校警察是完全必要的。教师警察(警察教师)可以由年轻教师派往警察院校专门培训,或者由年轻警察派往师范院校专门培训,或者在警察院校/师范院校开设专门的学校安全专业进行专门培训。学校警察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双重领导。
警察教师/教师警察的职责:一是学校安全保卫;二是处理、侦破学生间的以校园暴力为核心的刑事案件;三是进行学校法律教育。
未来的教师应该完全警察化,即一身兼双重身分,具有教师和警察的双重职业。
同时,学校应该组织一支保安队,由警察和保安人员组成,代替原来的由学校领导和教师轮流的值日、值周制度等低水平的巡视和保卫。
(2)安装监视系统:在学校附近、学校主要公共场所、走廊等(泄露学生隐私的地方如宿舍除外)学生活动频繁的场所安装监视系统,由学校警察和保安部门负责监控。
(3)普法教育:我国学校的普法教育远远不足,对于学生基本没有普法教育。学校应该通过实际案例,请公安警察、法院法官做专题讲座或报告,请劳教所的青少年罪犯现身说法。学校经常通过宣传栏、广播、闭路电视、语文作文课和班会课等途径,讲解青少年攻击性行为的危害,攻击性行为对受害者的心理和精神造成的痛苦,唤醒攻击者的同情心,谴责攻击行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后对罪犯判了刑,应该公开审判结果,并把宣判布告在各类学校的显眼场所公布,用于教育千千万万的在校学生。
5.2校内微观管理
在国内,有学者提出了对学生攻击性行为的矫正,方法是:[15][16]
(1)认知行为法:通过矫正患者的思想、信念和态度,达到治疗的目的。这要从新生入学开始,做好入学教育工作,进行文明礼貌教育、行为规范教育、纪律法律教育,学生守则教育。
(2)集体影响法:对具有攻击性行为的学生同样以正面教育为主,引导学生在解决同学纠纷时采取非攻击性行为的方式来妥善解决、化解矛盾。为了引导学生用非暴力手段解决同学冲突,要教育学生在遇到冲突时可以用哪些非攻击的方式解决,多体验鼓励、表彰这些高尚行为的情绪。在集体中还可让有攻击性行为的同伴是如何受到批评和处罚的,使他们引以为戒。
(3)正面强化法:一些学生的打架斗殴只是一种自我表现行为,目的是引起旁人的注意。他们身上有许多闪光点。教师如果能够懂得学生的自我表现心理,表扬其正面的良好表现,有意忽略其不良表现,同时委婉地批评其不良行为,发挥其优点,使其改掉攻击性行为。当此学生采用非攻击性行为或非暴力手段解决问题时,教师给予表扬。平时应多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积极培养学生的亲社会行为。
(4)明辨是非法:当学生出现攻击性行为时,教师就要向学生指出行为的错误所在,错误的危害性,给予分清是非,公正处理。情节严重的,必须严肃批评,指出违犯哪条校纪校规或学生行为规范,违犯哪条国家法律,违反哪些道德准则,并在必要时给予纪律处分,同时教育其他学生。
(5)自我控制法:即个体在社会教化的过程中,认同国家法律、伦理道德、规章制度、公众舆论、行为规范的约束,并以此规范自己的行为,强化学生抵制攻击性行为的愿望。控制法应该分为三步,第一步是教师或父母的完全控制;第二步是部分受控制部分自我控制;第三步是完全自我控制。
(6)提供合理的宣泄途径:让具有较强攻击性行为的学生多参加合理宣泄攻击性行为的活动,释放攻击的能量,例如让他们参加辩论赛讨论一些有争议的社会问题或自然问题,鼓励他们参加体育竞赛等。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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