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的根基究竟是什么?答案很简单:公平与正义。公平与正义之所以成为市场经济的根基,则是由市场经济本身的特性所决定。
市场经济是满足人的私欲的自由竞争经济,也是由私欲驱动的经济,必须在体现公平与正义的规则及伦理约束之下运行。如果没有公平与正义作为其运行的根基,必然导致人的私欲无节制的膨胀,丑恶现象便会层出不穷,如同毒瘤一样危害社会,最终会导致社会混乱和政治动荡。所谓公平,则是指人们之间权利或利益的合理分配关系,如果人们之间的权利或利益分配——分配过程、分配方式和分配结果是合理的,则被称之为公正,反之,则被称之为不公正。而正义则是抑恶扬善或惩恶扬善,需要道德与法律的匡扶。
在这里之所以提出市场经济的根基是什么的问题,则是由于中国市场经济过度迷恋于经济运行的技术性问题,严重忽视了市场经济根基的建设,才以此提醒决策部门别忘了对于市场经济根基的再认识和系统性的建设。
经过几十年的经济改革,中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已经很高,甚至连教育、医疗都市场化了。然而,由于市场化的根基没有完全建立起来,造成了严重的后遗症。一方面,导致社会的不公平现象严重存在,公民的基本权利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另一方面,导致人的私欲如脱疆的野马,道德沦丧,贪婪无度。为此,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六中全会会议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这是中国共产党深刻认识到了市场经济的根基所在。人们有理由相信,未来中国的市场经济必定在公平与正义的根基上运行。
然而,要真正建立起公平与正义的社会,还应当深刻反思中国推行市场经济二十多年来的经验教训。首先,要先立规矩后办事。中国过去推行市场经济,大都是先市场化,再来立规矩,但由于规矩滞后,造成先乱而后治的局面,让我们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其次,要培养公民对规矩的敬畏之心。知法违法,不按规则行事的现象之所以普遍存在,就是公民缺乏对规矩的敬畏感造成的,甚至流行着谁守规矩谁吃亏的思想观念。如此蔑视规矩,怎么能保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第三,要培养公民从善如流的良心。“文革”践踏人性的后遗症还没有彻底消除,基本的善恶价值标准却又在剧烈的缺乏规矩的变革中丧失,而后来的公民教育又太空洞,与建立公平正义的市场经济根基的要求不相符,所以就出现了很多道德沦丧、贪婪无度的丑恶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