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共和”两词的百年误译、误解与误释 被误解也不解释

追究民主与共和的本义揭露“民主”与“共和”两词的百年误译及相关政治误解问题
作者:fangzhou999hzhy(整理)
推荐:何新

现代汉语里存在着很多翻译得不够合理的外来名词。其中多数是对西方词汇的本意理解略有偏差,尚非存在着致命的缺陷。但也确有个别外文名词——而且是常用名词的汉语翻译与其外文本意南辕北辙,只因早已约定俗成,竟然积非成是,以至于流毒后来。其中影响最大,为祸最甚者,当数“民主”与“共和”两词,真可谓指鹿为马。笔者不敢不辩,以正视听。
现代汉语中通常所说的“民主”指英文中的“democracy”,“共和”则指英文中的“republic”。据西方的说法,“Democracy”源自古希腊人所用的古希腊语,而“republic”则源自古罗马人所使用的拉丁语,正所谓“没有希腊就没有民主,没有罗马就没有共和”。
近年来闻有国人说:“民主与共和在中国古代早就有了,无须再从西方引进!”不错,“民主”与“共和”确实是古已有之,可不幸的是,它们在文言文中的涵义与其在现代白话文中的涵义完全背道而驰。
一、“民主”在古汉语中的涵义
“民主”确实是汉语中至为古老的一个语词。先秦经典《尚书》中4次提到“民主”:“无自广以狭人,匹夫匹妇,不获自尽,民主罔与成厥功”(《咸有一德》)、“天惟时求民主,乃大降显休命于成汤,刑殄有夏”、“乃惟成汤,克以尔多方,简代夏作民主”、“天惟五年须暇之子孙,誕作民主,罔可念听”(以上三处出自《多方》)。
《咸有一德》属于西汉中叶发现的《古文尚书》,普遍被认为是西汉中后期所作;而《多方》则属于西汉初年伏生口述的《今文尚书》,是先秦著作。
另外,战国初年成书的《左氏春秋传》中也曾两次提到“民主”:“齐君之语偷,臧文仲有言曰:‘民主偷必死’。”(《文公十七年》)、“赵孟将死矣。其语偷,不似民主。”(《襄公三十一年》)
综上所述,即便不算上据传为商朝初年伊尹所作、但有伪托之嫌的《咸有一德》,“民主”一词至迟在西周初年成文的《多方》和战国初年成书的《左氏春秋传》中已经出现了。
西汉以下,“民主”一词更是史不绝书。如东汉初年班固的《典引》:“肇命民主,五德初始”;又如《三国志武帝纪》裴松之注引《魏氏春秋》:“夏侯惇谓王(曹操)曰:‘天下咸知汉祚已尽,异代方起。自古已来,能除民害为百姓所归者,即民主也。今殿下即戎三十馀年,功德著於黎庶,为天下所依归,应天顺民,复何疑哉!’”
文言文中这些“民主”的含义其实都十分清楚:民主就是君主,即“诸民的主人”,即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商、周的“天王”、诸侯,以及后世的皇帝。
故东汉文学家蔡邕在班固的《典引》原文后清楚地加注曰:“民主,天子也。”
在《多方》中周公说:商汤曾经取代夏桀当上了“民主”,而现在周王又代替商王当上了“民主”;《魏氏春秋》中夏侯惇所建议的也是:希望曹操废掉当时挂名的“民主”汉献帝,自己当“民主”——皇帝。
当两个汉语名词(noun,substantive)连用成一词组时,它们之间通常均是前后从属的关系,这是一个极其简单而基础的语法常识。例如:汉语中以“主”作后缀的词组如“国主”、“邦主”、“财主”、“地主”、“业主”、“房主”、“车主”、“失主”等等,其涵义无一不是“某某的主人”。同样的,古汉语中的“民主”本义为“众民的主人”。
所以汉语中“民主”的本意即君王即皇帝。西方人所说的“democracy”,据说来自古希腊文中的“Δημοκρτια”,拉丁拼音的对应写法为“demokratia”,但在希腊语中其实应该被念作“thmokratia”(西莫克拉提亚)。晚清和民国学者多沿用其英语发音,将其音译为“德谟克拉西”。“
除此之外不应再有其它的理解方式,否则就只能在国人头脑中制造混乱。晚清士人其实基本上都是这样理解“民主”概念的。特别有趣的是,美国的“总统”一词,引进汉语一开始也被翻译为“民主”,如1864年由总理衙门印刷发行的《万国公法》就这样记载:“美国民主,曰:伯理玺天德(president),自华盛顿为始已百年矣。例以四年换举,或者在位深得民望者再行接位四年亦曾见过。”
综上所述,在汉语中,“民主”即君王,君王、皇帝,即“民之主宰”。

二、西方语言中的“democracy”近现代西方人所说的“democracy”,据说来自古希腊文中的“Δημοκρτια”,拉丁拼音的对应写法为“demokratia”,但在希腊语中其实应该被念作“thmokratia”(西莫克拉提亚)。晚清和民国学者多沿用其英语发音,将其音译为“德谟克拉西”。“
“Demo”在希腊语中的意思是“公民”,“kratia”则来自“κρατοσ”(kratos,国家、权力、统治、管理),合起来就是“公民的国家、公民的管理、公民的治理”之意,其汉语对译,理当是”民治“——“国民治理”,而不是恰好意义相反的“民主”。此外,“kratia”这个概念的本意是政治管理,也与票选或直接选举制度没有任何关系。
“Demokratia”一词,据西方说法最早见于公元前5世纪初古希腊哲学家埃西罗斯Aishylos的著作《Iketides》。后来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将“Demokratia”列举为三种国家治理形态(与君主制和贵族制并列)之一,其特点是:公民权力上的平等性、言论上的自由性、义务上的普遍性。
据说在公元前4世纪,哲学家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总结出了历史上的六种国家形态:1、kingship(君主治理);2、aristocracy(贵族治理);3、tyranny(僭主治理);4、oligarchy(寡头治理);5、ochlocracy(暴民治理);6、democracy(公民治理)。
许多中国人认为传说的古希腊是democracy(公民治理)制度的起源,并且得到希腊贤人的支持。其实这是西化人士对国人的误导。
真相是,由于其老师苏格拉底被雅典公民以多数表决的投票方式而处死的原因,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等希腊哲人对票选及民治均无好印象,认为它极易发展为多数人压迫少数人的暴民治理,或是被部分有权势的公民绑架而架空为寡头治理,或是直接被颠覆为僭主治理,总之其政治的稳定性都不如君主治理和贵族治理。
自公元前683年推翻君主制以后,雅典的democracy就开始不断发展,至公元前594年梭伦改革而形成制度,公元前443年伯里克利上台后臻于极盛,并传播于周边的希腊城邦中。
但雅典的Democracy仅针对本国自由民,对来自外邦的非雅典人和奴隶则没有治理权,并且均是其管制和压迫的对象。民治就是近似于“暴民制”。梭伦与伯里克利等人本身都是大富豪,富可敌国,很容易就能为自己的提案收买到多数投票,因此也常被认为实际的政治“寡头”。
颇为值得注意的是,democracy后来在雅典逐渐演变成了一位宗教的神祗。公元前4世纪初,Demokratia已经被刻成雕像,置于雅典的演说家广场内,其形象是一位女子,常被雕成给象征公民的Domos老人戴上象征权利与荣耀的桂冠的样子。
自公元前332年起,Demokratia以神祗的身份与雅典娜并祀,还拥有专门的祭司。希腊被罗马吞并后,她的这一地位也未改变。从公元4世纪开始,基督教逐渐成为欧洲的主要宗教,Demokratia女神像被基督徒们以“异教徒偶像崇拜”的罪名砸毁。(纽约的自由女神像若在当时恐也在劫难逃。)
古希腊文明的历史地位最终为罗马文明所取代。而令人奇怪的是,在古代的拉丁文中根本不存在与“Demokratia”对应的名词,就连拼写与之类似的名词都没有。
可见古代罗马人对于“Demokratia”民众治理并无兴趣,在罗马的政治语汇中,最重要的概念是“respublica”,这个词的英文对应词是“republic”,国人将其译为”共和“。
三、“共和”在古汉语中的涵义
实际上,”共和“一词在汉语中也出现很早。公元前842年,暴君周厉王胡被西周首都镐京的市民驱逐出境,次年即被周人称为“共和元年”,是为“共和”一词的由来。
关于“共和行政”,学术界历来有两种说法。传统的《史记》说法是: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而晋朝出土的《竹书纪年》和《鲁连子》则均认为是厉王被逐,太子宣王尚幼,诸侯联合推举卫武公共伯和代理天子事,所以叫“共和行政”。现代学者多倾向于后者,连中学历史教科书都已经作了相应的改动。
在使用“共和”翻译“republic”时,国人一般还都相信“召公、周公二相联合行政”的“共和”说法。按照这个理论,“共和”其实应被理解为oligarchy(寡头制)——由一些、特别是少数几个人或家族组成的小集团统治的政府(Governmentby a few,especially by a small faction of persons orfamilies)。
如果我们相信《竹书纪年》中“共伯和干王位”的说法,那么这个“共和”就是卫武公名号的简称,与国家政体毫无关系。
按照柏拉图的六政体学说,由卫武公临时托管的周王国应该属于tyranny(僭主制)。
请注意,僭主制与君主制之间最大的区别是僭主取得权力的手段不具有合法性(比如说不是通过世袭制度而获得政权)。
但是,这仅仅是指权力来源的合法性问题,而不涉及治理的内容问题。合法君主不必施行仁政,而窃取到权力的僭主也未必施行暴政。“tyrant”(僭主制)在希腊语中的本意是一个高级贵族头衔,和“暴君”无关系。只是由于历史上也有许多的“tyrant”施行暴政,并被贵族和人民相继推翻,才把这个头衔的名声搞臭。
把“republic”等同于寡头制或僭主制的译法,显然是对“republic”的亵渎。那么,“republic”的本质究竟又是什么呢?
四、“Res publica”在拉丁语中的涵义
英语里的“republic”是拉丁语“respublica”的简称。按照拉丁文语法,名词“res”前置,形容词“publica”后置。“res”的意思是“事务、管理、统治、财产”,“publica”的意思是“公民的、公开的”。“respublica”合在一起,就是“公民的统治、公民的事务”的意思,跟古汉语里的“共和”含义完全相反。
“公民的统治”,这不是和希腊文中的“Δημοκρτια”(demokratia,民众治理)的意思一样了吗?
没错,“res publica”就是“demokratia”的拉丁文对译。正因为如此,拉丁文中才根本不存在“demokratia”这样一个名词。也正因为如此,希腊文中也不存在类似“republic”这样的一个名词,英语里的“republic”,在希腊语里就叫做“Δημοκρτια”(demokratia)。
结论:对于希腊人和罗马人来说,“demokratia” (democracy)就是“respublica”( republic),具有对应性。在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所总结出的六种政体形态里,kingship(君主制)、aristocracy(贵族制)、tyranny(僭主制)、oligarchy(寡头制)、ochlocracy(暴民制)都不能算是republic。而republic就是democracy。
五、错误翻译导致错误的政治认知由于各种历史原因,现代人习惯于把“democracy”理解为政治理想,把“republic”理解为政治体制。考虑到此因素,这两个名词的合理中文比较合理的译法应当是:
——“democracy”=民众治理,民治,——“republic”=民众之国,民国
有清一代,“民主”一词很少出现在中国的报刊时论里,而在明治维新后的日本却日益得到普及。当时不仅立宪派避免使用“民主”一词,就连革命派也几乎从不用“民主”来表达他们的政治理想。
邹容在《革命军》中激烈地提倡西方民主体制,主张推翻满清皇室,并高呼“中华共和国万岁”,但全书中连一个“民主”都找不到。显然,对于邹容来说,“共和”=“democracy”=“republic”。
在清末的启蒙运动中,中国很多新政治术语都来自日本,尤其是在甲午战争之后更甚。中文本来没有“民权”这个词,而日本在1870年代曾用“民权”翻译“democracy”,自20世纪初才开始全面将其改译为“民主”。
孙中山就曾在1905年把“democracy”翻译作“民权主义”。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民权主义”的提法逐渐不再流行,“德谟克拉西”由于晦涩难懂也开始逐渐被摈弃(1924-1926年还曾一度复兴),从此开始了“民治主义”、“平民主义”与“民主主义”之争。
“民治主义”的主要支持者是胡适和陈独秀,“平民主义”的支持者有李大钊和毛泽东,而“民主主义”的支持者有鲁迅和郭沫若等人。在五四运动后,“民治主义”一度占据压倒性优势,“民主主义”却在20年代被打入冷宫,在报刊上甚少露面。自李大钊死后,“平民主义”丧失了主要理论来源,于是便逐渐为人所遗忘了。
30年代中叶,日本发动侵华战争,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崛起,结束了原来民国的“民治主义”的时代,各种“大民主”、“小民主”、“阶级民主”以及”阶级专政“的词语相继登场。
1940年1月和2月,毛泽东陆续发表《新民主主义论》和《新民主主义的宪政》两篇雄文,彻底结束了“democracy”的翻译之争。其中的种种历史原委,非一二言所能尽论也。
在明治维新后,日本走上了一条较为健康快速的工业化发展道路,对于西方文化的吸收也大大领先于中国。日本与中国基本上可以说是同文同祖,由于文字相同的关系,中国留学生自然而然地把日本人对于西方专业名词的译法带入中国,这也算是鲁迅“拿来主义”的一部分(鲁迅自己也是留日学生,虽然中途辍学)。直接从欧洲语言翻译固然更加接近这些名词的原意,可汉字与欧洲文字相去甚远,导致欧美系留学生经常拿不出统一而合适的翻译方案,从而被日本系留学生占了上风。
但中国人与日本人对于汉字的理解毕竟有所区别,不加思考地全盘引进固然多快好省,迟早还是要出问题。孔子曰:“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善哉斯言!令人“无所措手足”的翻译,笔者至今遇到的何止上千,误译导致误解,误解就是一个洗脑的过程。
五、“Democracy”(民众集体治理)不适于人口众多、社会复杂的中国
在本文结束之前,笔者还想申明一点:本人对“Democracy”政治毫无好感。多年来,西方人及中国自由派公知似乎有意利用这种语言混乱和误解,以便随心所欲地曲解西方的政治制度,制造一种对于“Democracy”和“republic”的政治崇拜,把前者偷梁换柱并且简单庸俗地解释成一人一票的直选制度,把后者偷梁换柱并且简单庸俗地解释成所谓的宪政主义。其实“Democracy”和“republic”的意义与此二义风马牛不相及,欧美的真实政治制度也没有这样制定过。
任何国家——特别是大型国家,都不可能实行和实现公民集体直接治理的制度——不可能真正实施民治或者公民自治(包括所谓社区自治)。这种打着“Democracy””自治“名义的政体制度,实际上往往是在为少数拥有特权的富豪以及豪强(地痞流氓、强梁者)的寡头专政创造条件。
台、港、澳表面上的“Democracy”成功只能增加人们对这种制度的厌恶,那里现在真实的统治就是下层民众无权的富豪和黑社会豪强的联合共治专政。
中国现在需要的是回归传统政治道德(实施爱民惠民的仁政)的好文官政治,而不是培育那种整天皮笑肉不笑地满街拜票的演员和小丑。政治家应该有政治家的尊严,民众直接参与政治管理的权利也应当有所界定和约束。
能够让中国在未来局势更稳、经济更富、军事更强、影响更大的政治制度,对民生来说就是更好的政治制度。

六、中国未来的政治发展实际上,20世纪的中国已经尝试过了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所总结出的六种政体形态中的五种:君主制(最初11年)、僭主制(20年代前后)、寡头制(40年代前后)、暴民制(60-70年代)、democracy(80-90年代的台港澳),都不是很成功。
那么就只剩下最后一条道路:稳定的专业文官制度,这也许正是中国未来的政治合理发展方向。
由于文化背景和社会的关系,中国的本土资本主义绝对不可能发展成”美国梦“所宣扬的那种个人创业模式——其实对共济会金融家族的资本世袭贵族制度的揭露,也已经证明这种个人创业故事的美国梦也纯属欺人之谈。中国本土资产阶级更可能向日本、台湾、香港等东方式的家族资本世袭产业模式靠拢,这就给新资本贵族的利益集团的生成提供了发展环境。
尽管未来的中国资本新贵族们肯定不会再以所拥有的土地面积、奴隶数目、部曲户数等来衡量自己实力,而以其私有企业的规模论成败。但是,对于他们在政治中的参与性以及强势性——即以金钱操控政权(政治腐败的根源所在),应当由国家进行强有力的约束。应当防止未来中国政治在表面上的“Democracy”——民主名义下,演变成官僚、资本利益集团和被资本集团所收买雇佣的媒体公知三位一体的僭主政治或寡头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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