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32《大明王朝家里事儿》
本书原名《明宫闹鬼》,是我的“明宫揭秘”系列的第一部,已由陕西太白文艺出版社推出(第二部《大明后宫有战事》,第三部《太监秘史:明朝那些九千岁》)。在纸质本面世之际,特将此书于此发布,以飨读者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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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皇帝不称朕
第二卷皇子与储位
第十七章亲上加亲没能保住蓝玉的命(上)
(题图为大将军蓝玉半身塑像,图片来自网络)
洪武年间诛除功臣元勋,主要是靠两大“反朱集团案”,一是洪武十一年(1378年)丞相胡惟庸谋反案,一是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的蓝玉谋反案(简称“蓝案”,又与前者合称“胡蓝之狱”)。许多人被杀,都是由这两案做的套儿。其实两案中被杀的好多人,都是冤死的,他们甚至连两案“首犯”胡惟庸、蓝玉都不认识,糊里糊涂就被处死了,还连累了家族,老婆孩子没官为奴,宗党流配,家产查抄。
蓝玉是常遇春的妻弟,少时从常遇春起兵,在姐夫的栽培下,逐渐崭露头角,积功升至大将。虽然蓝玉也是开国将领,但他的崛起要稍晚一些,由于战功卓著,他在洪武十四年(1381年)受封为永昌侯,正式跨入勋贵的行列(明朝首次封侯是在洪武三年)。
洪武二十年北征辽东元朝残部时,蓝玉还是冯胜的副手,冯胜被夺职后,才由他接掌大将军印信,成为数十万大军的统帅。此一役,蓝玉展示了杰出的军事能力,他率领北征大军,深入朔漠,一直打到捕鱼儿海,大获全胜而归,从此威名振天下,他亦因功进封为凉国公。
然而功高适足以招祸,朱元璋经常有意地对蓝玉进行敲打与压制,动辄下敕训斥、切责他,为小事就给予他降职处分,令这位大将军蒙羞。
洪武二十六年初,春节刚过,南京城里,人们还沉浸在节日的氛围中,懒了的心徜徉在那个与世无争的祥和世界。突然间,一件惊天大案毫无征兆地就爆发了!
正月里,锦衣卫指挥蒋瓛忽然“告变”,告发大将军蓝玉谋反,蓝玉因此被捕下狱,并很快遭到处决。蓝玉的供词将景川侯曹震、鹤寿侯张翼、舳舻侯朱寿、定远侯王弼(楚王妃父)、东筦伯何荣及吏部尚书詹徽等一大批勋戚高官牵连进来,还有五军都督府、亲军卫所的众多中高级军官。朱元璋根据狱词,照图索骥,株连蔓引,据说族诛者达到两万多人。
那几个月里,简直杀红了眼,许多家庭遭到血洗,蓝党之狱也成为朱元璋“二次革命”或“继续革命”光辉胜利的主要标志。
一般政变,或政治性的屠杀,受害者只是政敌及其家族成员。如果朱元璋大兴胡、蓝党狱的目的只是诛除政治对手,替他的继承人削去政权荆条上的棘刺,那么这种杀戮应该是有限度的、低烈度的,而不是滥杀。然而,朱元璋通过胡、蓝二次党狱,实施了以京师南京为中心的无限扩大化的大屠杀,波及范围主要在江南一带。
朱元璋杀人,不以法律为准绳,那么是否以事实为根据呢?从《逆臣录》公布的近千名“罪犯”的供词来看,案件线条粗疏矛盾,错漏百出,许多“蓝党”是在严刑之下被人乱咬出来的。有人想,横竖是个死,不如请皇帝和锦衣卫帮我报一下私仇吧,遂借机供出平生之仇家。而刑讯者本不需要真赃实证,他只求口供,而口供一到手即信,这就是典型的“逼供信”。那两万余名受难者,就是这样,愈滚愈大,最终被碾成粉末,这是真正的白色恐怖!
蓝玉党案现在公认是朱元璋一手策划的冤案,他本想通过公布一部分狱词(然而作为案首的蓝玉的供词没有收录),向天下人表明:我非滥杀,所杀者皆天下之巨贼!可是,因为那上千份的供词根本经不起考察,反而暴露了他滥杀的本质。朱元璋很快发现这一点,下令将《逆臣录》全部收回销毁,但收缴未尽,民间仍有孤本存世,幸喜有此漏网之鱼,我们今天对洪武朝的腥风血雨,才多了一些真实的了解。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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