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区划与行政长官的变迁
9 新中国行政区划的几次变迁
新中国建国之初,基本沿袭了民国的行政体系。自1949---1999,这五十年当中,大的行政区划调整有6次。调整的重点集中在内蒙古、宁夏、西藏等少数民族自治区的建制沿革和东北地区各省的撤改合并上。
大致是这样的。
1949年前的行政区划情况。
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的面积,只包含当时所谓的东蒙地区,面积是历史上内蒙古地区的一半,西蒙为宁夏和绥远两省分治,内蒙古的首府设在乌兰浩特。
西南地区:西南地区有一个很大的西康省,它的具体位置就在现在西藏东部的昌都地区和四川省所在的川西高原上,省会设在雅安。
东北地区:山海关外的东北地区,被民国政府划为9个省。
1954年
华北:撤销绥远省,并入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的首府从乌兰浩特迁往呼和浩特。撤销察哈尔省,东部并入河北省,西部并入山西省。
东北:撤销松江省,并入黑龙江省;辽东、辽西两省合并,成立辽宁省。
西北:撤销宁夏省,并入甘肃省。
西南:昌都地区与西康省以金沙江为界分治,金沙江以西为昌都地区,金沙江以东为西康省。
华中:撤销平原省,并入河南省。
1959年.
华北:撤销热河省,并入河北省
西北:1954年并入甘肃省的阿拉善左、右旗划归内蒙古,使内蒙古的区域又恢复到历史上的原址。以银川为中心,建立宁夏回族自治区。
西南:撤销西康省,并入四川省。
1969年。
华北、东北地区:
缩减内蒙古的区域:东部部分区域划归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西部部分区域划归甘肃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使内蒙古的区域缩小了近一半。
西南:撤销昌都地区,并入西藏自治区。
1979年.
内蒙古又回到了历史上的版图。
1984年.
海南建省。
1997年.
重庆市直辖中央。
中国的行政区划很频繁,但并没有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几千年来,民族区域问题就一直困扰着中央政府。和我们隔着辽阔的太平洋的美国,虽然建国不到300年历史,却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因为,在国土问题上,美国的法律是极为刚性的,例如美国宪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定,“新州得由国会接纳加入本联邦;但不得在任何其他州的管辖范围建立新州;未经有关州会议和国会的同意,也不得合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州或几个州的部分组成新的州”。美国的民族、种族比中国复杂的多,那里有全世界最剽悍的民族,最无统一价值观的宗教信仰,但他们有最基础的、从民间产生的法律【如《五月花号公约》】,是那个法律代表了他们共同的价值趋向,从而也建立了能代表美利坚合众国所有阶层人们利益的政府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