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斯密的“伦理世界”
——体味《国富论》中的“私利”与“道德”思想
读书笔记/2012年12月7日
被誉为西方经济学“鼻祖”的亚当·斯密(AdamSmith)出生于苏格兰法夫郡(CountyFife),但其实其确切的出生日期已不可考。后人对斯密的一生有多种称谓,譬如,称他是“一位纯粹的古典经济学家”、“一位自利主义的经济学家”,这是因为人们熟知亚当·斯密关于“经济人”、“看不见的手”、“理性算计”等经济学概念。然而,阿马蒂亚·森(AmartyaSen,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在界定亚当·斯密的学者身份时,却把他称为“一位伦理经济学家”,因为阿马蒂亚·森熟知斯密也强调的“道德人”、“公正旁观者”、“道德情操”、“同情”之“合宜性”等同样重要的概念——根据詹姆斯·布坎在《真实的亚当·斯密》中的描述,真实的斯密一直行进在人类道德情操世界与经济行为领域之间富于思想张力的理路上,并且“对市民社会勃兴和交换性正义规则普遍运用所带来的严重‘道德伦理’问题的理论而焦虑”(罗卫东,《情感、秩序、美德——亚当·斯密的伦理学世界》)。此外,亚当·斯密还有一个很多人不愿意提及的身份——1723年6月5日斯密在他的出生地可可卡地(Kirkcaldy)受洗为基督徒。
一、亚当·斯密的两部伟大著作:看上去彼此冲突,实则不然
亚当·斯密在少年时代就追随哈奇森(FrancisHutcheson,1694-1746)学习道德哲学。也正是在那个时期,自由、理性的主张在少年亚当·斯密脑海中逐渐形成,并在日后成为他的两部伟大著作(《道德情操论》、《国富论》)的核心思想。在青年时代,大约25岁左右,亚当·斯密完成了在牛津大学的学业,回到了爱丁堡从事教职。据说他的教学范围非常广泛,包括伦理学、修辞学、法学和政治经济学。1759年,亚当·斯密出版了《道德情感论》(TheTheoryofMoralSentiments)一书,以人类共同的天性“同情心”为起点,论述同情心理能够促进形成一个人与人之间共存共荣、和谐公义的社会。这本书极给西方世界在促进人类福利这一社会目的方面所带来的深远影响是不可估量的。
大约是在不惑之年后,亚当·斯密结束教职回到了他的家乡,用长达十年的时间撰写《国民财富的本质及其原因研究》(《AnInquiryintotheNatureandCauseoftheWealthofNations》),并花了三年时间润饰后于1776年出版,这就是那本成为现代政治经济学研究起点的《国富论》。在《国富论》中,亚当·斯密主张人对自身最大利益(私利)的追求能在市场上形成一只“看不见的手”,自然而然地使生产和消费达到平衡。这就是所谓的自由经济。
今天,“私利”(Sel-Interest)与“道德”(Morality)看上去是那么的遥远。因此,我相信很多人可能要问,亚当·斯密经济思想中所主张的“私利”与其早先《道德情感论》中的“同情”是否会自相矛盾呢?
答案恐怕是否定的。
在伟大的《国富论》出现时,欧洲经济依然以农业为主,瓦特的蒸汽机(1781年)还未发明,英国的工业革命尚未展开,持续了一千五百多年的基督信仰仍然是稳固地统治着当时人们(包括亚当·斯密)的文化价值理念,即便是远在美洲开天辟地、奠定以制衡为核心要义的民主宪政和现代法治基础的,也是那么一批清教徒。因此,当时人们去理解《国富论》中的“私利”时,毫无疑问是以“道德情操”为前提的,或者说,道德的重要性是理所当然的,不用多说。譬如,在《国富论》中,我们丝毫看不到“金钱”比“道德”更重要的痕迹;相反,亚当·斯密经常措辞强烈地批判垄断商的非道德活动。
二、亚当·斯密伦理世界中“私利”与“道德”的协同
究竟该如何理解西方经济学中的“私利”与西方文化中的“道德”之间的关系呢?我们先看一段亚当·斯密常被引用的话:“我们所期盼的晚餐并不是靠博得肉贩、啤酒商或面包师傅的同情心而来的,而是他们对他们自己的利益追求而来。我们填饱肚子的方式,不是诉诸他们的同情心,而是希望他们自爱(self-love),也不是诉诸我们的处境,而是诉诸他们的利益。”
通俗地讲,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人人都为己的同时也满足了他人和社会。具体言之,肉贩必须工作、生产以维持他自己的生活,这属于肉贩的“私利”,他人因为肉贩的“私利”而买到了让其生存下去的食物,实现了“利他”。两方面都是符合道德的:他人(我们)的生产与我们(他人)的消费,其角色是互通的,一份人的工作会成为另一部分人的报酬;或者说,你要生存下去(利己),你就得先做出有利于他人的努力(利他)——这是现代经济活动得以建立之“先人后己”的道德情操基础。这样,在亚当·斯密的经济体系中,透过消费与生产行为,货币在社会上循环不息地流通着:他人购买你因利己而生产的东西,你去购买他人因利己而生产的东西,商品经济得以产生,整个社会渐渐地趋向均衡,最终,个人对“私利”的追求便促成了社会整体的富有和进步。
回到亚当·斯密的那个时代,仔细揣摩他的经济思想,我们可以发现,“自私”的肉贩做出有利于他人的努力(生产),其实就是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感论》中“同情”在经济活动上的具体体现:先要求为别人着想,才有自己的满足;反过来也正确: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笔者看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如果值得珍视,这就是理论基础。在天赋的自由权里,每一个人都有资格好好的活着;而在亚当.斯密之“同情心”的道德中,当他人生活难以为继的时候,其他人有必要给予关怀和帮助,也只有你帮助了别人,你才会被别人帮助。
三、亚当·斯密伦理世界中的启示
“自由”是一种天赋的自由,至少在早期的“自由经济”里是这样的;没有任何一个人的“自私自利”行为可以忽略天赋自由权的观念。“自养”及“舍己”的教义在《国富论》中都清楚地提到,这是政治经济的基础。在21世纪来回顾亚当·斯密的经济理论,可以领会亚当·斯密早在英国工业革命之前便揭示了国富民强的根本是“道德情操”。我们也可以理解,当现代人失去道德,就无法了解《国富论》共存共荣的真义——从根本上说,美国华尔街金融巨头们的贪婪和基于信仰的道德根基的动摇或者说根本就被抛弃了,是这一波全球经济金融危机的价值根源。如此,无止境地追求个人利益而践踏他人利益,诸如毒奶粉、楼脆脆、暴力拆迁、重金属污染,也就见怪不怪了——美国华尔街的金融家和中国卖毒奶粉的企业家在商业伦理的堕落本质如出一辙,都是“为了煮熟自己的一个鸡蛋,不惜烧毁整个房子”。有人说,中国复兴、崛起的基础,需要靠制度建设。这固然正确。但是,没有文化价值的改造、更新,“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无异于画饼充饥。
总之,“道德”是现代信托责任的价值基础。当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我们必须明白无误地传达这样的信念:所谓的“私利”和“自由放任”,是一种天赋的自由权,但就如人与自然的和谐一样,这种天赋自由权是有底线的,其利益追求不以伤害任何他人为前提。经济学理论如何具体描述并不重要,更重要的是,“自由经济”或者说运用理论的经济模式和政策手段是否符合“不能忽略对人的终极关怀”以及“不能伤害到他人幸福”等超验之维——这是亚当.斯密的经济学之真义。进而,不更新、改造道德、信仰、价值观等文化、法制环境而直接简单套用西方经济学理论是迂腐的。
四、一个遗留的问题
一个遗留的问题是,究竟什么是道德呢?何种道德是约束“私利”和“自由放任”的尺度?我不是道德学家,因此,回答这个问题已经超出了我的认识范围。不过,虽然我确信人们对道德的诠释是多种多样的——譬如弗洛伊德(sigmundFreua,1856-1939)认为道德就像交通规则一样,是人类制定的,会随着时间和文化的改变而改变,而且,与传统的或亚当·斯密的观念相比,现代性“道德”的确有很多演化;但是,推根溯源,我相信“道德”应该是人类所共有的情感,也就是康德(Kant)所理解的存在于每个人心中的(衡量善与恶的、令人敬畏的)“道德律”。正如路易斯(C.S.Lewis,1898-1963)认为,人们对自己的行为,都会有“我应该做”和“我不应该做”的感觉,人们心中都会有种挥之不去的奇特感觉,告诉他们应该如何行为。
最后要提及的是,如果这篇博文显示出我是在充当某种道德教师的角色,那么其实我也是希望在对前述这一切几乎要被完全忘却或抛弃的今天,去提醒人们回到古旧而简单、明白的原则上。更何况,不论世代如何变化,也不论功利和浮躁如何控制着我们的生活,我们行事为人都始终在依循自己的长短观,每个人也都清楚什么是应当做的事——虽然我们很多时候做不到或者不想做(因为有另外的更诱人的利益);也不论如何,当我们没有尽到应尽的本分时,心中的“良知”便会产生使人不快的“罪恶感”,这也是有些罪大恶极、穷凶极恶的人,也可以彻底悔悟并走上正直道路的原因。因此,“道德准绳是人类发现的,就如同数学律例是人所发现的一样”,我相信绝对的道德律存在于全面文化中,而不是“美国中国不一样、或台湾大陆不一样”。唯一需要中国社会学者研究的是,在哪一种“文化价值”或“终极信仰”背景下,这种亚当·斯密经济思想中“道德”或者康德心中的“道德律”更容易彰显?留给大家一起去思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