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制度
为保障爱心超市的有序运行,方便有爱心的人士进行经常性的捐助物品,方便有困难的学生及时接受日常救助,爱心超市志愿者本着“汇聚爱心、传递关爱”的宗旨,为把爱心超市建成富有特色、具有影响力的公益组织而奋斗。爱心超市的基本要求是:积极负责、关爱、自信、勤学、高效、奉献、自律、团结、创新意识强。
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爱心超市助理由勤工委统一招新管理;爱心超市的所有物品都要进行详细的登记造册;捐助方捐助物品后要为其发放捐助接受单和捐助纪念卡,所捐物品按质量及价值分类定分;爱心超市救助对象为贫困学生;到爱心超市免费领取物品的人员,应持有勤工委统一发放的爱心券。
2.成员须履行的义务:①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办法;②在行使权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以及爱心超市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的正当权益;③有维护爱心超市声誉、执行其决议、努力完成爱心超市交付的工作、为其服务的义务。
3.爱心超市财务制度以公开透明为根本原则,财务工作保持严格独立性,直接对经理及学校有关部门负责。爱心超市财务严格遵循收支两条线制度。爱心超市从接受货物起必须逐一清点,并作好详细登记,入账,再进行库存,发出货物时严格做好核价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入账,与营业部门之间作好记账工作。
4.针对衣物的整理:物品收集通过校内外募捐或通过购买的方式获得物品。旧衣物要进行严格审核。物品管理物品必须做到登记、分类整理、消毒、清洗、晾晒、分流、标价。
5.针对爱心超市两周一次的例会管理,会议的到勤和进展状况以及会议总结汇总由秘书处审查。这样提高会议效率。
6.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贫”的宗旨,为困难学生群体提供一个方便快捷的平台,逐渐创造一个“应需而助”的救助形式。
(二)岗位设置:
人员组成:
部长(朱仕伟)
副部长(叶占忠、石丹谊)
一店店长:文举
二店店长:肖宏平
展卖负责人:王健
(三)招新方案:
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试用——正式聘用的招聘程序,以择优录取为原则。
报 名:应聘者须填写报名表并附带自荐书到指定地点报名。
面 试:面试一般采用口头交流等方式进行。
试用:通过复试的成员必须经过一个月的试用期,合格后方能成为爱心超市的正式成员。
聘任:顺利通过试用期的成员经定期培训后在爱心超市工作一定时间且不受学校任何处分、志愿服务合格者,方可成为正式成员。
根据实际情况,择优录取30人。内部助理再分工合作,设置秘书处、财务部、营业部等部门。
华中师范大学爱心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