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到公证处拿了公证书,就直接坐火车到广州。大约一点多时到广州,打算先去领事馆问问这些文件合不合格,然后再去做认证。
到了领事馆,找了那个男的年轻人问这些可以用么。。然后他看了看,态度先不肖的说,你这个单身证明怎么行,这样的行式谁都可以做假,你这个肯定用不了,。我就跟他解释说公证处只能这么做,我也没办法。然后他说,那些公证员懂个屁。你这样的格式我们这边是不承认的。你去做过吧!郁闷死了~我也不想要这样,跑来跑去很容易么?然后我问了到外事办一定要双认证吗?他的回答是,你可以双认,也可以单认(外事认证)然后拿到领使馆再认证。(我心想,我打电话问的时候怎么没说可以单认,非得双认不可,如果不跑来问不就完了,文件又不合格,又做了双认。我不是亏大了,还要浪费不少时间)。
两点不到就返到火车站坐车回去,回去还赶得急在公证处下班前去重新做过单身的公证~TMD..到公证处跟他们说之前做的那份不行,可不可以帮我改,副主任说,政府下了文件,未婚证明一定要以声明的形式做,不能用以前旧的,我说这个形式不能用,可不可以帮我重新做过一份。。他说那你重新找办事员帮你搞一份新的。最后联系了在这里上班的同学。一个小时后,一份新的公证书到我手里,还是原来的三分之一价格、KAO~~早知道早点走后门!
只能星期一再到广州去~~
提醒:公正处原来做我做的是声明书形式的,因为现在新规定,未婚证明一定要这样的格式,但芬兰使馆不接受这样的形式,说一下要证明你未结婚,不是你自己声明你没结过婚。所以提醒大家,以后一定要多多注意,不然就白跑了。像我这样遇到这样的公证员,是注定要白跑的。大家要吸取教训,这不单是白花钱的问题,还浪费很多时间和精力。(听公证处的人说,美国是要按声明书的形式的,所以不同国家要求不一样。但中国也有自己的一套,最后麻烦的还是我们自己)
报告完毕
补上两个版本的单身证明
版本一:声明书形式
声明书
声明人:***,女,一九**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现住:广东省****(详细地址)。
本人,在些声明如下:
我,***从未在任何地点与任何人以任何形式结婚。
本人确认以上声明内容属实,并愿承担因声明内容虚假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字)
2010年*月*日
第二页:
公证书
(2010)*字*号
兹证明***(女,一九**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于二0一0年*月*日来到我处,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声明书》上签名。
*****公证处
公证员(章)
**年*月*日
版本二:证明形式
未婚公证书
(2010)*字*号
兹证明***(女,一九**年*月*日出生,现住广东省**市**区)至二0一0年*月*日止在中国居住期间未曾登记结婚。
*****公证处
公证员:***(盖章)
**年*月*日
(上面贴有我的照片,交三张)
以上两个版本都有英文翻译,传说第一版本是美国的要求,可以我不是要嫁美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