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动两个字 贪走近4亿
温州“山寨”国企腐败窝案大起底
记者 裘立华 张和平
改造开放初期,温州一些企业曾以“山寨”产品而暴富,而温州最大的国有企业———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应国权和其部下共16人也想出“山寨”国有企业的措施,成立“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集团”变成“发展”,两字之差,让这家“高仿”公司在短短7年时间内,就将3.7亿元国有资产装入囊中。
浙江省高等国民法院未几前对菜篮子集团腐烂案作出终审裁决,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纳贿罪数罪并罚判处应国权逝世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余15名被告人分获有期徒刑3年至13年不等。分析此案,令人沉思。
成立“山寨”国企 为移花接木潜伏笔
应国权1998年任温州蔬菜公司董事长时,结合市食物公司和市肉联厂,组建了全国第二个菜篮子“航空母舰”———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集团公司),并担负董事长、总经理12年。集团公司领有20多家下属企业,2000多名员工,蔬菜年景交量近5亿公斤,占市区供给量98%,成为温州人货真价实的菜篮子。
集团公司自1998年组建之后,日渐成长强大,其盈利相称可观。温州底本国企就少,应国权控制如斯宏大的资源,也被民间称为温州国企“教父”。
温州市检察院主办此案的公诉一处检察官叶英波说,恰是在这样的情形下,应国权等治理层成员难以抗拒宏大利益的引诱,想通过逐渐改制来满意个人利益。但因为企业改制时光长、程序较为严厉,于是,他们只能另辟道路。
2003年11月,应国权等人以推进集团公司改制为名,运作并成立由集团公司内部职工参股80%、集团公司参股20%的股份有限公司———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下简称发展公司),为其后偷梁换柱、非法侵吞转移国有资产埋下了伏笔。
发展公司成破之后,应国权等人又成心分布虚伪亏损新闻,骗取和迫使一般职工退出在发展公司中的股份,使发展公司股份集中在集团公司引导班子名下。
“‘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和‘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用当初的话来说属于‘高仿’,加上是一套班子,不明内情的人根天职别不明白。”温州纪委一位干部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拉世人“下水”侵吞国资胃口大
应国权等人在运作“山寨”国企时,堪称机关算尽。其最大特色就是让真正的国企参20%的股份,名义上是为国有资产保值升值,而实际目标是碰到艰苦时打着“国企”、“民生”的旗帜获取决议参加、政策搀扶和国有资金应用上的方便。而取得利益之后,则变成“山寨”公司资产。
“艰深地说,国企在民企遇到问题时充任‘打手’,失掉利益时又为民企‘打工’。”温州当地一位政府官员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当然,打着“山寨”国企的旗号侵吞国有资产的手腕固然高超,但也并非毫无漏洞,无人觉察。此时,应国权等人又使出另一招,就是将发明问题的人统统拉下水,这也是为何发展公司篡改两个字就能获利多少个亿的要害。
在长达131页的判决书中,最受关注的是应国权等人非法侵犯贪污国有土地一节事实。该土位置于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是将来城市发展的重点区域之一,其价值可想而知。
2002年,因温州城市计划调剂,国有独资企业、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原位于温州市区的分支网点蔬菜批发市场、水产市场、肉联厂、豆制品厂和种子公司等均被纳入城市改建范畴,须要外迁安置。2003年11月14日,温州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请求菜篮子集团公司及所属外迁企业要集中安顿在瓯海区娄桥镇,建设范围800亩至1000亩,决议以会议纪要情势对外宣布。
在申报上述立项的同时,应国权、何永莲等人就蓄谋以私有为主体的菜篮子发展公司替换国有菜篮子集团公司,获取建设用地,于是向时任温州市政府副秘书长的冯鸣和负责会议纪要的时任温州市政府办公室城建处副处长的汤颐和行贿。
专题会议停止后,冯鸣在明知会议决定菜篮子集团公司系用地、建房东体的情况下,授意汤颐和将会议纪要中的用地主体菜篮子集团公司篡改为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并签发了会议纪要,以致菜篮子发展公司由此替代菜篮子集团公司而成为用地主体,并据此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报批,于2006年1月获得贸易用处划拨土地325亩,由此,1.15亿余元价值的土地便轻松进入应国权等人囊中。
发展公司成立后,应国权等人又以该公司名义参股组建温州菜篮子安通运输有限公司、温州畜禽屠宰加工有限公司等寄生公司,不仅侵吞原属集团公司参股的温州菜篮子肉类联合有限公司的白肉运输业务,还将肉联公司遣散并侵吞了生猪屠宰业务,分辨侵吞国有资产783万余元和401万余元。
此外,应国权等人还将原属集团公司的皮碎市场无偿变革给发展公司,将蔬菜交易所的业务转移到发展公司名下,分离侵吞国有资产893万余元和7975万余元。
1998年至2007年12月间,应国权等人为了多发工资、奖金,通过虚增职工人数虚报工资总额基数的方法,骗取工资数额共计11577万元,其中,大局部私分给集团公司高管领导层和中层干部,小部门私分给职工。
2006年8月至2010年11月间,应国权等人共计挪用集团公司和发展公司3889万元,给被告人应飞杭(应国权之子)承包经营的集团公司下属的外贸部用于经营运动。
此外,2005年至2009年间,应国权应用职务便利,在农贸市场摊位支配、水产生意等方面为水产商户黄建权谋取利益,先后三次收受黄建权现金共计25万元,并许诺在娄桥水产市场股份配合等方面给予支撑和关照。
惩处姗姗来迟 制度不应成陈设
“菜篮子”腐败窝案的宣判,在温州发生重大震撼,一时间谈论纷纭,一方面对应国权终极伏法拍手称快,另一方面也质疑为何此案早有举报而表彰却捷足先登。
早在2005年,就有网友发帖举报应国权的贪污失职行动,包括收受贿赂、部署心腹任职、虚报职工数额侵吞公款。2006年,更有内部职工在网上实名举报菜篮子集团群体腐败。但遗憾的是,这些线索均不得到有关方面的器重。
2009年初,温州市审计局对菜篮子工程进行了审计,发现了大批问题,审计内容也被网友颁布,但直到2010年底,应国权等人才被考察。
长期关注此案的温州市委党校教学陈中权以为,菜篮子集团公司轨制建设的重大缺点是应国权等管理层腐败构成大气象的主要起因,详细表示为公司权利高度集中,领导班子集体腐化,财务制度形同虚设,职工民主权力损失殆尽。一些政府管理部门领导和工作职员经不起利益诱惑,其渎职、渎职则是菜篮子集体腐败成为重大社会公害的症结所在。
一位曾主办此案的温州纪检干部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此案如此难查,与应国权等人多年的“苦心经营”有关。应国权等人“遇佛拜佛,遇鬼杀鬼”,一方面,笼络相干重要负责人,造成利益同盟,编织成一张庞大的关联网,导致查处相称难题;另一方面,黑白两道通吃,对一些举报者不惜采取各种手段进行打压,其“教父”称呼,可见其权势之盛。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起腐朽窝案不仅将应国权等菜篮子团体的一批高管一网打尽,也将其在有关部分的好处联盟拉下马。包含温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冯鸣,因犯行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履行有期徒刑15年;温州市政府办公室原督查处处长汤颐跟被判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