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矿山企业首先应出资取得探矿权或采矿权。
1、委托地质勘探部门进行地质勘探,并提交勘探报告交由国家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进行正式评审,通过后报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并出具备案证明;
2、由矿山企业委托设计部门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开发方案经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审查通过,同时相应的安全、环保等方面的专题论证也予以评审通过后,上级国土资源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
3、矿山企业交付相应的矿石储量价款方取得最后的采矿权。
二、按采矿许可证划定的开采范围,矿山企业委托设计部门开展可行性研究。其目的是为了帮助矿山企业对矿山开采的总体方案做到心中有数。同时为委托专门的设计研究部门编制矿山安全预评价报告、环境影响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报告等提供基础资料。
三、在上述基础上矿山咨询设计单位协助甲方起草矿山建设项目申请报告,上报国家或省、市发改委,其目的是获得项目核准机关对拟建项目的行政许可。项目申请报告经发改委核准后,下步方能正式开展初步设计。
四、初步设计阶段是矿山工程设计的关键阶段,是施工图设计的重要依据,详细论证矿床开采方式、矿山生产能力、开拓方案和采矿方法,选矿工艺、设备,确定矿山装备水平,自动化控制程度以及供电、供水、运输、总平面布置等,编制投资概算、技术经济评价等。
初步设计直接产品由企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而初步设计安全专篇、职业卫生专篇等要经国家、省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专门评审,通过后才可以进行下一段施工图设计。
五、施工图完成后进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建设工程完工后进行竣工验收,通过后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正常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