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征:
1.巴黎公社是自19世纪30年代以来国际工人运动的最高峰,也是这一阶段工人运动的一个总结。公社是唯一夺取全市政权,建立起工人政府并维持了两个月以上的工人起义。
2.巴黎公社本质上是工人阶级政权,一切决策都以工人阶级的利益为出发点。不过,这些政策虽然是无产阶级性质的,但却基本上不是社会主义革命性质的。其政策不包含公有制的内容,也没有批判或否定私有制,严格说来,还属于民主主义革命的范畴。
3.公社是以武装起义和夺取政权的手段建立起来的,体现了以往工人运动的全部特点。它表现出的自发性、暴力性、政治性正是过去工人运动的继续。
4.它与过去的最大不同之处,也是它最重要的创造与贡献,就是打碎旧国家机器,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尽管是雏形)。巴黎公社伟大意义之所在,就表现在这里。
(二)失败的根本原因:

巴黎公社革命的失败,是法国不成熟的资本主义生产状况、不成熟的阶级状况的必然结果。法国当时正处在两次工业革命之间,第一次工业革命刚完成,第二次工业革命只在萌芽状态,已经建起的大工业属于蒸汽机时代的水平,而且为数极少。小生产还占绝对优势。这就表明,法国的资本主义社会制度还处在向上发展时期,远没有进入成熟的阶段。在这样的情况下,巴黎公社却在从事推翻资本主义制度的无产阶级革命,又怎能有胜利的希望?这次革命并不是由于生产关系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上层建筑阻碍了经济基础的原因而爆发的,而是由于第二帝国晚期的腐朽和法国在普法战争中的失败,以及“国防政府”的无能,激发了巴黎工人的义愤而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