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网上车管所网上业务办理流程
一、网上业务受理的种类:
“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灭失、丢
失或者损毁的,可以在网上车管所申请补换业务。
二、适用范围:
在网上车管所申请业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车辆应是本市机动车号牌,且申请人的住址和邮寄地址在二环路以内;
2、申请补换机动车行驶证的,应为2009年3月1日以后注册的机动车;
申请补换机动车号牌的,应是已经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车辆;
3、应由机动车所有人本人提出申请;
4、补换“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所
需费用,参见下表:(表)
在线申办业务告知明细 服务受理电话:96318888传真:25833016 | ||
业务种类 | 资费标准 | |
2009年3月1日后注册的机动车 | 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 | 计57元人民币(行车证工本费15元,往返邮寄费42元) |
已经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 | 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 | 号牌100元/副(单50元)往返邮寄费44元。 (计单页94元,双页144元) |
补、换机动车领检验合格标志 | 计人民币42元。无工本费,均为往返邮寄费。 | |
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 计62元(驾驶证工本费10元,照片翻拍出片10元,往返邮寄费42元) |
三、办理流程
在登录网上车管所后,选择您需要申请的业务种类,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及注
意事项,并详细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请真实、准确的填写您联系
方式、邮寄地址、车辆信息)相见表样机动车牌证申请表表样。填写后点击
“提交”按钮,车管所会核实您的申请内容。请您记下查询编号(自动生成)和自设密码(为查询您申办业务的受理信息,请设置密码),以便您查收反馈信息。
查询方法:点击申请表右侧的回复查询,正确输入查询编号及密码即可查询。
对符合业务受理条件的、申请表信息填写真实准确的,我们会提示您该业务
已经受理,并与您再次电话确认邮寄地址。对不符合业务受理条件的或者申
请表信息填写有误的,我们会提示您该业务不予受理,详情请您拨打
96318888咨询。
四、牌证接收时需提供的资料
车管所确认您的申请并核实您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制作牌、证,并会以
邮政速递的方式将牌、证送到您的手中,当您收到邮件的同时需要您向邮递
人员提供:
1、补换机动车行驶证的,需要提供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
印件收存);
2、补换机动车号牌的,需要提供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
件收存);
3、补换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需要提供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复印件收存)、机动车行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收存)、保险单
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收存)。
4、机动车所有人还应提供机动车牌、证及检验合格标志未灭失、丢失或损毁
的部分(车管所收存);
注:车辆所有人为单位的,提供单位的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的
代理委托书原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同时请您向邮递人员支付此项业务的牌证工本费和邮递费用,完成此项业务
的办理。
欢迎您再次登录网上车管所,并办理各项业务,使您足不出户得到最优质的
服务。同时也欢迎您为我们的服务提出宝贵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