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料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需方单位: (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
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
甲方长期收购乙方砂石料,乙方保证每月向甲方供应立方砂石料。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地点:甲方公司院内货场。
2、交货方式:乙方送货。
3、交货时间、数量:随时交货、数量以甲方收货单为准。
4、其他约定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
具体结算价格以甲方财务在供货时公布的市场价格为准,甲方有权调整砂石料价格。
乙方向甲方供应价值10万元的材料作为供货保证金,超过保证金部分甲方当即现款付清,在甲方资金周转困难时,可以延期支付货款,但最长不超过30天。
合同到期后,甲方在30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四、技术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产品标准供应,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
五、验收标准:以甲方现场验收为准,甲方以验收结果确定乙方材料等级及价格。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天内仍未履行:
5、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以上3、4、5项权利由守约方行使。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为止。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签定:本合同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供方:需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