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警察有好的也有坏的!”
王先生〔50余岁,画家〕
我对美国警察总的印象是好的,但也有很恶劣的。好像小城市的警察比大城市的要好一点儿。有一次,我的老母亲突然昏迷过去,我不知道怎么办好,便打了911报警电话,警察居然不到5分钟就赶到了,同时还来了救护车。他们立即把我老母亲抬上救护车,并在车上做了紧急救护。后来,老母亲被送到医院,做了紧急手术,保住了生命。我觉得,那几个警察很敬业,也很专业。我真感激他们。但事情总不都那么美好。有一次,我去访问一个朋友,老远就感觉他那栋房子好像出了什么事情,就把车停了下来。这时,一辆警车飞驰过来,猛然停住。一名警察跳下车,逼近我的车,并用枪对着我。我愣住了,不知怎么办。他用力将车门打开,一把把我拖出,然后又粗暴地将我按在车体上,接着搜索我的身体。嘴里还说着什么。老实一点儿,否则,就将你putinto jail(投入监狱)。我听人说过,千万不要顶撞警察,否则,轻者将你拘留,重者遭到射杀。于是,我什么也没有说,任凭他摆布。他在我身上没有发现什么,也不道歉,就开车走了。我记下了他的警车号码,这口气我咽不下,便向律师咨询,想告警察侵权。律师告诉我,这个官司很难打,没有什么证据和证人,不像黑人金恩挨警察的打,正好被录下来。案子要拖很长的时间,不值得。再说,你没有受伤,也没有其他什么损失。我一想,也有道理,也就算了。后来,我作为一名普通市民,给警局、市政厅及几位市议员分别写了抱怨信,他们随后都给我回信表示同情,并决定调查此事,不久,我收到了一封来自警局的致歉信。
“我碰上了好警察和好法官”
(张女士,中国大陆留美研究生)
在美国,很少有人开车从不出错而没被警察开过罚单。接下来的,不是你主动如数交上罚款,就是上法庭接受法官判决。至少,我所认识的人无一幸免。说起他们的驾驶违规,哪个都没我的大。但听完我的判决结果,都说,算你走运,碰上了好警察和好法官。几年前,我是个正宗的穷学生,开一辆破旧的二手车,奔驰在通往校园的高速公路上。早出晚归,连念书带打工,有时甚至彻夜不眠。全都为了早日拿到个文凭,从此过上安稳的生活。为了节省生活费,我决不买法律规定的车辆保险。因为我是初拿驾照者,那保险不算其他的,光责任险每年就得1000美元,要是全保险,则要2000美元,这对于我,实在太沉重。有一天,我因过度疲劳,在市区开着车睁着两眼就睡过去了。就在那一瞬间,我闯了红灯,连撞两辆车。从此,我提心吊胆地等着法庭的传票。据说要重罚,但不知重到何种程度。不久,我接到来自加州首府沙加缅度车管局的通知,要我先缴纳罚金100元,并被吊销驾驶执照。看着这通知单,我两眼直发黑。听号称知情的人说,要等到法庭裁决,这两项惩罚才算数,但必须先到当地车管局办个手续。100元的罚金对于我来说不是小数目,但更可怕的是吊销驾照。不能开车,怎么打工、上学?连生存都成问题。于是,我一横心,把那张通知单往抽屉一塞,揣着那张被吊销的驾照,开着我那破破烂烂的车就上路了。我照样早出晚归。很幸运,一年过去了,没有发生任何事情。终于,还是出事了。那天夜里,我从实验室出来的时候,已是凌晨两点,由于太累,迷迷糊糊忘了开车灯,被一位警察扣住了。他照例要走我的驾照,结果电话查证发现驾照已被吊销。我吓坏了,心想,这下子要被抓起来了。没想到,那警察反而很内疚地说:“我知道你是学生,深夜还在工作,已经很累,我也是为了你的安全。对不起,我没有想到你的驾照是被吊销的,但我已经惊动了查证中心,已有了记录。不过,你这种情况,早晚都会被查出来。这样吧,法庭会传讯你,等你出庭时,我不会出庭指证。这样,没有警方到庭,法官就会销案。但你的确涉及到驾照吊销的问题,还是要通过法官处理。你最好马上去买一个汽车责任险。见法官时把保险单给他看,他会酌情处理。”他说得很诚恳,我才放心了。我知道,在美国,因超速、闯红灯一类的交通违规,得到警察罚单后出庭,若警察不到庭指证,法官会当庭取消此案,于是一切太平无事。我按警察的话,马上买了一个责任险。不久,我接到传讯后出庭,果然那警察没有到庭。我把保险单给法官看,并说明我的学生身份和经济状况。他不但没有刁难我,还很同情我,说:我下一道法庭命令,你可以到附近的车管分局办理恢复驾照的手续。就这样,我没有被罚款,也没有其他任何处罚。一年以后,我还成了模范驾车人,连保险费都降低了。同别人不一样,我看到了美国司法制度“温情”的一面,因为我碰到了好警察和好法官!
“我看见警车灯就哆嗦”
王女士(20余岁,留美学生的陪读太太,大学图书馆半工职员)
事情出在我们的孩子身上。我们女儿1岁多时,一天,正睡觉,我先生突然打电话要我帮他去学校图书馆查个资料。我是英语专业出来的,又一直在教堂和老美来往,英语上的事儿我经常帮他。我想,孩子一般睡觉1小时内不会醒,图书馆离得又很近,1个小时怎么也回来了。就去了。没想到,1小时后我们回来时,看到公寓楼前停了两辆警车。我的心一下子揪了起来,直觉告诉我坏事了。果然,几个学校警察等在我们门口,见到我们就把我的先生抓了起来。原来,我走时忘了炉子上熬的汤,水干了冒烟,引发了警报器,隔壁邻居打电话找来了管理员,开门后又发现了独自睡在床上的孩子。这是违反美国法律的。他们立刻电话通知了警察。结果,我的先生被学校送上了法庭,孩子被他们送到医院检查有无受虐待证据,后交给了专门看管此类孩子的机构等候法庭的裁定。我被吓坏了,一天一夜不吃不睡。想孩子,骂自己,骂丈夫,又耽心丈夫,真有天掉下来的感觉。结果还算好,经检查,孩子检查非常健康,我在教堂的美国朋友为我在法庭作证,说我是个优秀的母亲。我的先生也在法庭认错,以后不再犯。由于我们是初犯,又有悔过态度,法庭就把孩子还给了我们。这件事情以后很久,我都是看见闪灯的警车就哆嗦。
“警察因‘虐待儿童罪’抓了我”
洪先生(40余岁,中资公司驻美职员)
说到美国警察,我还真有过一次有惊无险的经历。我来美国一年后,把老婆孩子办了出来。儿子6岁半,刚好读小学一年级。因住的地点不在校车线上,我每天开车接送。一个冬天的早上,我急着去上班,把儿子扔到校门口就急急忙忙开车走了。谁知,与客户生意刚谈了一半儿,就被公司一个同事叫了出去,说家里有事叫立刻回去。我不知出了什么事,慌慌张张又往回窜。刚到门口,就看到闪着的警灯及堵在门口的老警。他们说我触犯了什么“虐待儿童法”,除非有很充足的理由,否则他们要把孩子带走,并起诉我。我真被闹糊涂了,费了好大劲儿,才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儿。原来,那天是美国一个什么倒霉的节日,所有联邦政府、银行邮局、中小学都放假,而我在中资公司上班,根本不知道这一节日。倒霉的儿子被我扔在了空无一人、紧锁着大门的学校门口,又冷又怕,吓得直哭。后来,是过路的人看见,打了911,叫来了警察。儿子当时还不会说英文,花了好长时间,才问出我的电话号码,把我揪了回去。我知道坏事儿了,这帮老警正经事儿处理不了,对付我这样的,却连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我首先找儿子,发现他正舒舒服服地在有暖气的警车里缩着,才放了心。我于是罗罗嗦嗦地恭恭敬敬地结结巴巴地向警察大人解释,说我英文如何臭,对美国节日如何无知,说我儿子刚来,我们对美国小学的规矩如何一无所知,等等等等。那虔诚老实的样子,让我自己都想打自己几个巴掌。从小到大,对亲爹,我都没这么顺溜过啊。正说着,我老婆也接到别人的电话,从打工的餐馆赶回来。她先是冲过去,一把把儿子抱在怀里,然后就站在我身边抹开了眼泪。一家三口儿那模样,谁看了都得鼻子发酸。那俩老警也没辙了,要教训我一顿,却发现我整个一个听不懂。以前,咱说“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现在整个儿倒过来了。他们只好把重点集中到我儿子身上,企图抓到点儿被“虐待”的证据。幸亏我老婆会生也会养,那小子6岁的年纪,却比老美同年龄的孩子还要结实健康,个子也高。他们没办法,只好不知给谁打了电话请示,叽咕了半天,又教训了我一通,便开车走了。到这时,我才意识到我的后背全给汗湿透了。好险啊,要不是本人急中生智,英语听力紧急降为零,那一晚,我们两口子的晚饭就在局子里吃了。美国法制太全,咱们又不懂,一不留神就会栽进去。大伙儿可都得火烛小心啊。
“为了一个小车灯,警察抓我蹲了班房”
谭先生(50余岁,大学教授)
一年前,我教完晚班课回家有点儿累了,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有点儿晃,结果后面闪起了警车灯光,同时响了几下警笛。当时,我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但还是按照通常应付警察的程序,把车停在路肩上。我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千万不能开门下车,更不得有任何多余动作,否则,警察有可能认为你企图拒捕、准备袭击,而随时射击。我把车窗摇了下来,静静地等着。一个警察过来,叫我拿出驾照,便到一旁通过手机查证去了。另一个警察命令我下车,先掏出一个小仪器,让我向上面哈气;接着又让我抱着头,踩着一条线行走。我这才反应过来,他们是怀疑我醉酒驾车,顿时放下心来。谁知,那位拿走驾照的警察猛地跑过来,双手握枪对着我,又向另一个警察说了一句什么。后者就扑过来,将我按倒在车体上,在我身上一通搜寻后,用手铐把我的双手铐了起来。我急了,大声抗议几声,并挣扎几下。两名警察便把我重重地摔在地上。一位警察竟然背起了那段在电影上经常听到的所谓“米兰达”警令:“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说的所有话都可能在法庭上作为不利于你自己的证据;你有权聘请律师,并且在被问话时有权要求自己的律师在场;如果你没有能力聘请律师,法院将会提供一名公设律师为你辩护。”于是,我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安静下来。这以后,我只记得被塞进警车,送到了拘留所。在那里,我才知道,是因为我的驾驶执照被吊销了,警察才决定把我拘留。因此罪名是不闪指示灯随便换车道、非法无照驾车、妨碍警务,此外更严重的是还有所谓袭警罪。但我的驾照为什么原因被吊销,还是不清楚。一位警察让我打一通电话给律师。平常,我最讨厌律师。据说,美国人都有自己的律师,但我没有。按照我的职业和收入,当然没有资格得到免费的公设律师。翻开电话簿,那上面密密麻麻,至少有近千名律师。怪不得人们常说,在美国有三多:税多,狗多,律师多。后来,我终于想到,我所认识的本大学法学院的一位年轻的刑事法助理教授,有律师执照,并在校外与人合伙开了一个律师事务所。于是,我打电话给太太,让她设法找到他。我在拘留所呆了一夜。直到第二天上午,那位老兄才赶到,说是正开会,我太太好不容易找到他。他给我办了保释手续,因多项控罪,尤其是所谓袭警罪,故保释金为1万美元。我太太好不容易东借西借凑上了钱。后来,那律师打听到驾照吊销原因居然是我车后的一个尾灯坏了。这才使我想起1年多前的一个晚上,我开车出外,被一名年轻警察截了下来,说我的一个尾灯不亮,给我开了一个单子(Ticket)。其实,那天,有好几辆警车经过我都没有理会。这个青年警察可能抓不到什么案子,急于表现,便拿我祭旗了。事后,我犯了一个经验主义的错误,没有在意。我在多年前,在另外一个州,也遇到同样的情况,当时,警察只开了一个警告单,告诉我只要回去修好灯,就没有事了,但如果不修而再次被发现,才会给正式的罚单。这回,我买了一个灯泡安上,就以为万事大吉,连看也没看,就把那张单子给扔了。那律师查到了警察局留档的罚单,发现那上面规定我必须修好灯后,到开罚单的警察局检验通过,否则就于某日上法庭接受法官判决。因这张罚单丢失,我错过了上述规定时间,驾照被吊销,却没有通知我。而驾照通常5年才换一次,我也一点儿没有察觉。也就是说,我一直使用的是“假驾照”。这以后,便开始了一系列的法律诉讼程序,检方和辩方相互角力。我5次出庭,律师极力为我辩护。在此期间,我被禁止驾车。最后,陪审团反复观看了当时警车自动拍下来的录像,认为警察反应过当,判定4项控罪中只有前两项成立,而妨碍警务罪和袭警罪则被取消。最后,法官判定罚款1500元,三个月内不准我开车。不准开车,可真要了命了,这怎么上班?后来,我就只得由太太在她上下班前后接送我上下班。我共花费律师费2000元,这还是优惠价格,要不然至少5000元。之后便余波不断,在3年内汽车保险费每年长了500余元。就这样,为了一个几美元的小灯,我前后一共损失了大约5000美元,这还不算精神的折磨、时间的浪费以及蹲了一夜的班房。好笑的是,我的一个学生太穷,没有买汽车保险,却闯红灯,一连撞了两辆豪华车,可法庭却判她补买了一个保险了事。一年后,竟然成了模范司机,保费反而降低了,甚至连记录都没有。我因留下了坏记录,如再犯一次违反交通规则,就有立即被吊销驾照的危险。而别人则有3次机会。你想,我开车会多么战战兢兢。我这样的高级知识分子,都弄不懂这美国的法律。许多杀人犯判得很宽容,而我就为了一个小灯,唉……。
“警察把原告和被告都抓了”
钟先生(40余岁,汽车修理工)
两年前,我向一个也是来自中国大陆的华人女房东租了个房间,另外还有一个刘先生和一位陈先生也各租了一间。刘先生的房间最大,当然租金也最高。房东不住在这里,房客倒也轻松自在。开始1年多,一直平安无事。陈先生不知干什么工作,经常不回来。刘先生有30来岁,是个餐馆跑堂儿的,同我一样正在办绿卡。这爷们儿不爱说话,有点儿蔫狗赛豹子的劲头儿,比我敢干。比如说,一个光棍儿在美国,没有女人真让人憋得慌,这刘先生就敢从华文报纸的色情广告中,专找那种所谓到府服务的按摩女住处来解决生理需要,平均每周至少一次,还真舍得花钱。我就不敢。刘先生挺同情我,有一次,居然还替我招了一个。那女的到我房间,问我是不是要全套服务。可把我吓坏了,你想,下面那玩艺儿还能有雄风吗?!我问多少钱,那女人说一次100元。我赶紧如数给了她,并让她赶紧走。她挺纳闷的,走了又回来了,说既然你什么也没有做,大家都是大陆来的,我只要50元,回去也好向老板交代。这女子还挺有职业道德。我在国内大学毕业,还是个机械工程师。可到了美国,英语不行,就给一家华人汽车修理场当修理工,最多只是混碗饭吃,一心只想把老婆孩子办来。女房东晚上几次来查看房子,都碰到来应召的卖春女郎,很不高兴,就对刘先生说,你这样做是违法的,街坊会举报,警察会认为这里是淫窝,附近有好几处华人房子都被警察查抄了,云云。房东说的也是实情。这刘先生什么也没有说,但依然我行我素。房东想把他赶走,他就拿出租约说,我们刚又签了一年,你怎么能违约?房东也没有话说。但我知道房东在想尽办法赶他走。我觉得这房东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这女人刚来美国没有几年,就有好几栋房子。她经常往美国、大陆、香港和东南亚等地跑,不知做什么生意。听以前的房客说,她混在黑白道之间,什么都敢倒。平时,她不在的时候,替她张罗的是两个不三不四的家伙。她反对刘先生嫖妓,其实也是为自己打算,不想节外生枝,引起警方注意,坏了她自己的勾当。我很替刘先生担心。我有一辆丰田车,与刘先生的车一样都是枣红色的。一天早晨,我上班时,发现我的车前盖被人用硬物刻了一个大大的英文“GO(滚)”字。我心疼极了,到汽车板金场去喷漆,没有七八百美元下不来。当时,我只想大概是那些仇视亚裔的种族分子干的。那时,有不少华人的车被人烧了,我想我比他们强多了,也就自认倒霉。可是,过了几天后,我下班回来,有几个人截住了我,其中一个为头儿的家伙竟然痞声痞气地大声问我,为什么还不搬走,是不是等颜色看。我吓得马上说,房东让搬走的不是我,是另一位先生。另一个家伙指着我那辆车问,这不是你的车吗?我这才意识到,我的车是被这些家伙损坏的。我一下子急了,我说是我的,你们为什么搞坏它?为头的有点儿慌,说我们找的不是你,挥手就让那帮家伙走。其中一个家伙还不服气,恶狠狠地说,你要是报告警察,就有你的好看。我又气又怕,不知怎么办是好。这些家伙简直就是帮派黑道人物,无法无天,惹不起他们。过去只听说,老华人中有什么青红帮、洪门、三合会什么的,台湾来的有什么竹联帮、四海帮什么的,小青年华人也有什么飞龙帮、黑鹰帮什么的,但还没有听说过大陆新移民组成的帮派。一会儿,刘先生回来了,我对他说了这几天发生的事。他只说了一句,这是冲我来的,并用照相机把我车上的字拍了下来。几天后的一个晚上,我听到有人敲刘先生的门,并大声叫喊,是房东。透过窗子,我看到外面有几个人影在晃,仔细一看,正是那天在门口截我的那帮家伙。时候不大,房东同刘先生争吵起来,好像还推推搡搡,我便想出去劝架。刚一开门,我就撞上了房东。她冲进我的房间,说要借我的电话,我答应了。她拨了911报警电话,用一口烂英语连哭带叫地说有人要杀人。这时,那几个家伙吵吵闹闹地冲了进来,房东忙说,你们快走,警察一会儿就到。10多分钟后,屋外响起了刺耳的警笛,窗外闪着刺眼的警灯。房东迅速打开房门,五六个警察都像电影里一样双手握枪冲进来,并喝令着什么。我听不懂,愣在那里,一名警察冲上来,用枪先指着我,又往地下挥枪,叫道:“Down(爬下).”我这才明白,赶紧趴倒在地下。那警察就上来搜我的身。再过了一会儿,来了一名华裔警察,说着很生硬的普通话。他让我起来,我向他解释,这事和我没有关系。他就让我在房间里呆着,不要乱动。又过了一会儿,房东大声地嚷起来:是我报警,为什么把我铐起来?为什么要抓我?警察向她说了些什么,我没有听清楚。后来,我从打开的房门看到,刘先生也被铐着带走了。一阵闹腾过后,房子里就剩下了我,一夜都无法入睡。
后来,我才知道,房东报警的同时,刘先生也打电话给他认识的一个在律师楼当华裔助理的老乡,那人也叫他赶紧打911报警电话,说受到房东一伙儿的帮派威胁。刘先生虽然英语也不怎么样,一口餐馆英语,但比房东还强一点儿。结果,两人都遭到逮捕。我也说不清这法律上的事儿,好像是分别立案,双方交叉起诉,又交叉辩护。对刘先生的控罪是打伤人和嫖妓;对房东的控罪是利用帮派威胁。刘先生说自己没有钱,法庭就给找了一个公设律师。房东既然是房东,有几处房产,又做大生意,一定有钱,就自己雇了律师。看来,房东的控罪更严重。刘先生是以3000元保释;房东则是10000元。后来,又经历了一系列法律程序,什么过堂、审讯、陪审团等等。我可倒霉了,当了双方的证人,也上了好几次法庭,简直被双方律师搞得晕头转向,也不知我的作证有没有效。这两个案子再后来都因证据不足什么的,好像流审了。我至今没有搞清是怎么回事。为此,我多次通过翻译向法庭表明,自己害怕帮派报复,要求警方保护。从心里说,我还是更向着刘先生,房东本人倒也没有跟我有什么过不去。不过,我非常恨那几个帮派分子,很想把他们绳之以法。再后来,又想,或许那几个家伙太年轻幼稚,不懂得利害关系,把国内那种哥们儿义气带到了美国,本来算不上什么坏人。都是从国内来的,何必对他们赶尽杀绝?!之后,我搬走了,离开了那个是非之地……
“我先生被警察吓出了精神病”
刘女士 (女,30余岁,留美学生的陪读太太,中餐馆跑堂儿)
说起我们家的事儿我就头大。也不知为什么不好好地在杭州待着,非得跑到美国来受洋罪。我先生是78级学政治的,当时能上学已经很伟大了,谁还顾得上挑剔专业呢。您是过来人,一定有体会。他和我哥是同学,上下铺处了4年,周末常来我家蹭饭吃。据他后来告诉我,他第一看上了我的相貌,第二就是迷上了我的厨艺。他毕业时,连学位带我全胡噜到手,得意得连家都不知在哪儿了。毕业后,他留校教书。我上了3年电大,拿了张大专英语文凭后我们结婚。小日子虽不富裕,倒也安定。1988年,我先生随着出国潮来了美国。没钱读那些热门专业,只能到愿意提供微薄奖学金的南方一所州立大学的政治系读硕士。我随后出国陪读,在当地美国人的教堂里学英文口语。本来一切都应该好好的,可谁知道,坏运道从此就跟上了咱们。
说来话长。我的先生系里有个菲律宾学生,有一天,不知为什么和系主任闹了起来,愣说人家搞种族歧视,告到了学校。激烈的措词,惹恼了不少白人学生,他们就把所有的黄脸人都骂上了。因为美国南方种族歧视一直是个敏感的话题,校方非常重视。以副校长为首的校方下来调查,约见各方人士。我先生正好在作这方面的毕业论文,赶上此事,兴奋莫名,不但主动求见校方,而且发E-mail写信到校报申明支持那位菲律宾学生。因他做事冲动,加上英文不好,词不达意,一些说法引起系方校方反感,冲突的交点反而转到了他身上。一位学法律的中国学生看了他的E-mail后说他的言词太过分,美国虽然是个言论自由的国家,但如你说错话,让人家抓住证据和法律上的辫子,就会惹上意料不到的麻烦。我先生这时也意识到了这点,但他不知如何下台。事情越闹越僵,系里的白人学生都不愿和他来往,教授们也是敬而远之,怕被他卷进去。他的导师甚至都不再过问他的论文进展。我先生这时的倔脾气上来,一拍桌子,老子不读了。当时就给系里写了退学申请。他的学生身份到放暑假结束。我们商量好了,我去找工作,他利用这段时间和学校图书馆的资源写本书。假期很快到了,因失去了学生身份,我们住的学生公寓管理处给我们发了退房通知。一个月后,见我们没有动静,又发了一个措词强硬的限期搬出的通知。我们在学校住惯了,没有料到自己在外租房的地点和房租总也不能两全齐美。想想学校只是吓唬吓唬我们,不至于动真格的,就又拖了下来。没想到,到了期限那天,学校真来人了,板着脸拿着搬房通知让我们搬家。我抱着孩子不知所措,我先生浑劲儿上来,说什么也不搬。那人无奈,一个电话招来了警察,要带走他。我先生也不知怎么了,一下子躺到地上,说我就死在你面前。我一看急了,这样下去要出大娄子的。情急之下,我对他们说他脑子现在有问题,千万别把他当正常人看待。那几个老美也还真没见识过这种无赖的大老爷们儿,一下子傻了。但他却突然站起来,严正申明自己很正常。当时,我想的是解燃眉之急,他想的是今后的日子。一旦被认为精神有问题,会给以后就业带来许多麻烦。这之中的利害得失,要在短短的几分钟内理清,是根本不可能的。我觉得我都快要发疯了。后来,还是学校的那个人做出了决定,把我先生送到校医院接受检查,以判定是否精神有问题,其他的处罚都将取决于这个判定。到了医院,他表现得出奇的镇静,一问一答,有条有理,自始至终否认有任何精神问题。医生于是开出了正常的诊断。事情就这样闹到了法庭,他这才老实了,低头认罪。我又去求了外国学生办公室的头儿,请他帮忙。老头儿挺不错,以我先生英语不好、又不熟悉校规为由替他求情。学校其实也不想在这事上大做文章,只想快刀斩乱麻,把我们轰出去了事,于是,判定我们一星期内搬出,再罚1个月的房租。我们就这样灰溜溜地离开了学校。
这事之后,我先生的神经似乎真的出了问题。他一方面觉得自己受了冤枉,四面给熟悉的和不熟悉的中国人写信,附上这事的各种材料。告诉他们,万一他有了不测之灾,要为他讨回公道。另一方面,他总觉得,他的一举一动都被监听监视,甚至都上了美国联邦调查局(FBI)的黑名单。家里的电话他不敢用,只能用外面的公用电话。家里来人,他不敢在房间里说话,非要人家跟他去汽车或厕所里说。这样一来,人人啼笑皆非,都不愿再上门。写书搞研究全完蛋,好好的一个人变得整天神经兮兮、草木皆兵。家里全靠我在一家中餐馆当跑堂儿的工作过日子。还要打肿脸充胖子,给国内两家老人报告好消息及补贴孝顺钱。这样的生活过得别提有多累了。我真是快顶不住了,但还得撑着。我一垮,全家都完了。我现在惟一求的就是我先生千万别再闹出什么事儿来。我们不懂美国的法,又请不起律师。现在不是学生了,再出什么事,可就真会“进去”了,那可怎么办呀?
“要想不招警察,我给您几项建议”
陈先生(40余岁,律师)
作为华人律师,我想对华人同胞,尤其是新来美的同胞,说几句忠言逆耳的话。
第一,是不要上某些法律骗子的当。2001年3月20日,洛杉矶司法当局突检了全县70多家华人的所谓移民事务所和移民法律服务中心,突检结果只有4家为合法经营。那些非法从事移民事务的机构中,都没有专业律师,有的打着律师的旗号,实际上根本没有律师;他们大都没有向政府交5万元保证金。最可笑的是过去还有一家移民事务所的老板本人,居然就是非法移民。每当美国移民法或某些移民政策变更的时候,这类机构就会跳出来坑骗一心想办移民的人士。它们经常歪曲政策或编造谎言,一会儿说政府要大赦,一会儿又说有特别抽签等等。所以,如果需要法律服务,一定首先确定该机构是否合法。一般情况下,一个明显的标志就是,真正合法的律师事务所通常是由某律师的名字命名的。
第二,是不要雇用不称职的律师。律师有好有坏,好的能主持正义,帮助受害者;坏的则能包庇邪恶,甚至自己就做着邪恶。既然是良莠不齐、鱼龙混杂,就有收费合理和漫天要价。前不久,纽约一家所谓最大的移民律师楼,因非法为人蛇办理身份,牟取暴力,被当局查办。说有惭愧,美国律师多如牛毛,造成诉讼泛滥,也为社会带来了很大的负面作用。
第三,是不要非法雇工和打工。2001年3月中旬,亚特兰大司法当局,在经过密探半年的卧底之后,出动大批警力突检了数百家中餐馆,抓获了不少非法打工者。在洛杉矶地区,很多华人买卖偷偷雇用非法打工者,其中不少是偷渡的人蛇。还有血汗车衣厂,暗藏了许多奴工,他们简直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
第四,是不要逃税漏税。华人很多买卖都挖空心思做假账,自以为得计。有关当局一般相信报税者,一旦需要,就可以查一个底儿朝天,几乎什么都可以抖落出来。
第五,是不要洗钱。华人喜欢用现金交易,一些人的钱是偏门钱,来历不明,去向也不明。一旦被查到洗钱,就是重罪。此外,不少人爱用现金的结果,常常被盗贼渔利,而受害者却不敢报案。
第六,是不要怕打官司。中国人自古以来最怕诉讼之事,常常以私了为主。但这种解决方式在美国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由于文化传统的偏见,即便受害,如被抢、被欺诈,甚至被强暴了,也不报案。结果,犯罪者最爱拿华人开刀。
第七,是不要体罚孩子。华人最注意家庭教育,家长尤其力图建立绝对权威,经常有望子成龙和严父出孝子的观念。因此,当孩子不听话、做错事或不好好学习时,家长习惯打骂孩子。这在美国会成为严重的刑事罪。目前已有很多华人家庭发生了这种悲剧。
第八,是不要虐待配偶。由于传统观念,不少华人男性有大男子主义,经常打骂或各种形式地虐待配偶。这会引起严重的法律后果。
第九,是不要酒醉驾车。华人喜欢喜庆时大吃大喝,还喜欢劝酒、罚酒、赌酒、面子酒,一定要让对方一醉方休,结果驾车时不是出事,就是被警察抓住。
第十,千万不要与警察争辩,千万不要在警察面前作做任何多余的动作!否则警察就会告你一个“妨碍警务罪”或“袭警罪”,甚至毫不手软立即拔枪向你要害处开火,力求一枪毙命,绝不像有的国家的警察还来个鸣枪示警或先打非要害部位。
最后是不要被定为“不诚实者”。美国移民法有一个很不一般、也许有些荒谬的规定,即所有曾犯有“不诚实(dishonest)”罪行的人,不管轻重如何,都不得有移民的资格。一些轻罪,如小偷小摸、诈骗伪证,挪用公款等,都属于这一类;相反,抢劫或伤人一类的重罪却不在此列。因此,有时后者反而比前者更有机会移民。
“美国警察可以合法欺负你的六种方法”
(一位旅美人士的总结)
可以说,在现在这个文明世界中的我们是幸运的,一个法律能真正起到保护作用的时代,虽然有时候偶尔出现一些不尽人意的人或者事情,但是总体来说,咱们老百姓是安全的。自己家里的事情舒心了,自然有闲心关心别人的闲事。由于一些或多或少的联系和原因,我对美国警察的这个那个比较关心,最近发现一些“趣闻”,在这个自称是世界最法制和民主的国家里,竟然有一些方法能让美国警察完全、彻底欺负老百姓,而且还让那个蒙着眼睛的“法律女神”耸下肩说,那咋了,他们做的是合法的嘛。
大概总结了六条,下面容我从最“轻”的说起:
首先看这个,Top6 警察能合法的霸占你的财产。
其实,从新闻,电影中经常出现的情节,魁梧的美帝警察叔叔破门而入抓走嫌疑犯,然后大包小包的从屋子里扛走现金、电器、毒品等等,这个是正常,也合法,英文专业词叫做’criminalforfeiture” 说白了就是没收嫌犯的财产。但是还有一种叫做”civil assetforfeiture”,这个才是狠的,这个法令允许警察把任何“有嫌疑”的物品没收。就算你没有犯罪,也照样可以合法的拿走你的任何东西,包括你的车、你的房子。举例吧,有一个叫ZaherEl-Ali的约旦移民,当年到了美国,兜里就500美金现金,靠着打苦工和做点自己的小生意,他在美国落脚了,成了美国公民,但是突然一天,警察把他的Chevy卡车给拉走了,原因?他把车卖给了一个人,新的买主在还没有付清账单的时候(所以,车主还是那位可怜的阿里先生)被怀疑酒后驾车,结果警察直接就把车给没收了,虽然可怜阿里先生什么违法的也没做,可是他的车莫名其妙“涉嫌”了一起案子,结果嘛,阿里先生只好和那车说“永别”了。
所以,各位千万要小心啊,说不定哪天警察叔叔看上了你的跑车,直接给你开个条子说“你这个车涉嫌在猴年马月运送过毒品”,然后他们开着去happy。也说不定你刚刚买到的xbox360精英版被破门而入的SWAT抱起就跑,“你的xbox涉嫌一起银行抢劫案”,这些完全是合法的。
下面咱们看这个,Top5 警察能“猜测”你的车速,然后给你开罚单。
设想下,你在美国俄亥俄州的高速上听着春哥和曾哥的合唱,突然警车咬住了你,示意你停车。
你心惊肉跳的在路边等着警察过来,终于扶着手枪的警察叔叔敲开了你的车窗。
警察: 你知道你开多快吗?
你: 我不知道啊,大概也就40英里/小时左右吧?
警察: 哦呵呵,你逗俺咳嗽呢? 你过了100英里/小时!
你: 我了个测,真的? 证据呢?给我看看测速仪好不?
警察: 我觉着是,我猜的。好吧,这个是你的双倍罚单
为啥?从2010年六月开始,俄亥俄州最高法院五比一通过了一条法律,警察可以根据直觉猜测你的车速,而不再必须使用雷达测速装置为超速证据。
越来越像史泰龙当年的一个电影,大街上的“警察”有着绝对权利,“I AM THE LAW”。
这个法律通过以后没几天,一个叫MarkJenney的倒霉蛋就被警察的直觉给抓了,原因?还能有啥,直觉的被超速了。但是他拒绝支付罚单,这个官司一直打倒州里的最高法院,结果呢,付钱!或者进监狱!所以,这位被直觉测速的倒霉蛋乖乖的支付了罚单和法院费用。
咱们再说下一条。Top4 无理由在酒吧逮捕你!
再次设想一下这个情景,一个炎热的星期三上午,你在一个酒吧里喝着冰镇柠檬鸡尾酒,一杯接一杯的灌着,屠杀着你的脑细胞,突然一群凶神恶煞一般的警察破门而入,把你按倒一顿警棍,在你惊骇着求饶,“别告诉俺父母”却又突然想到,你已经早过了合法喝酒的年龄,那警察干嘛逮捕你呢?
因为,在美国一些州有着非常“管的宽”的喝酒法律,例如德克萨斯,州政府认为他们州的酒后事故伤亡数字太高,所以,喝酒的人应该被“好好的管一管”了。所以一条1993年的法律再次被启用,警察可以根据“直觉”和“感觉”来逮捕任何他们认为喝醉的人,而完全不需要有任何酒精测试证明来当逮捕你的证据。而且这条法律更让人费解的是,重点逮捕“同性恋和移民”,因为立法的几位官老爷觉着最容易喝醉的群体就是同性恋和移民。
老规矩,咱们看个例子, 2009年六月, FortWorth,德克萨斯,警察在一个同性恋酒吧里逮捕了一群拉丁美籍的人,原因,同性恋+移民+正在喝酒+ 警察叔叔的直觉 =逮捕,送进监狱。
OK咱们说了半天,也该进入精彩内容了吧,那么“Top 3”倒计时开始,
Top3 的第三是什么呢? 嗒嗒~ 如果你拍摄到警察的话,警察可以立刻逮捕你!
听着很恐怖啊,如果哪天你拿个新买的相机去照相,无意中拍摄到了一个警察,那个警察冲过来把你“涉嫌”犯罪的相机归为他有的同时,还把你揍一顿外加送进监狱。别忘了,警察叔叔的行为是合法的哟~
在一些州,如果你想拍摄警察,那必须先去得到警察的允许才可以拍摄,为什么?因为立法的官老爷认为如果给民众随便拍摄警察的权利,更多的警察暴力照片,录像会进一步影响到警察的“威信和权利”,更多的欺负移民和少数族裔的录像在网上传播是很让州政府头疼的公关噩梦。所以,索性通过一系列法律来禁止民众拍摄警察。好一个“一了百了”的法律呀。
一个叫ChristopherDrew的芝加哥男子,因为在盗窃被逮捕,其实算是一个轻罪,但是这个倒霉蛋因为身上有个摄像机,拍摄到他被逮捕的过程,结果被重判15年。
另外一个叫AnthonyGraber的美国空军军官,在2010年3月的时候骑着心爱的摩托车兜风,结果被一个下了班的警察拔枪拦截到路边,指控他超速(是不是这位下班警察叔叔的直觉,那就不知道了),Graber先生也承认自己确实超速所以也就认罪付了罚单,可是问题就出在他的摩托车头盔里, 头盔里有一个摄像机,Graber觉着好玩就把整个被警察拔枪拦截,开罚单的过程给放到了网上,不到一个星期,一群swat在周末的清晨破门而入,把他给扭送到了监狱,原因?咋。。。你还没反映过来? 这个倒霉蛋现在有可能被重判16年,就因为他的录像里出现了那个凶巴巴拿着手枪大吼大叫的下班警察。(下班了你还拦截超速的。。。真会创收啊)
TOP2的第二,这个范围相对小了一点,只针对广大的女性,如果你在美帝奢侈漂亮的首都华盛顿特区熘达,身上被警察搜出两个或更多的避孕套,那么,你就准备进监狱吧。
为什么?华盛顿特区新法律,为了防止“性工作者”的泛滥,任何女性如果带着超过两个以上避孕套的,都会被认定为“性工作者”,而被逮捕。
这又让我纳闷了,那华盛顿特区每几天就出一次某某议员召了某大学学生那个那个的丑闻,那些金发碧眼的大学生怎么不被抓呢?估计那些老的牙都松动的议员们自己踹着套套吧。
若干个女权组织提交了抗议,说这个法律给警察更多的权利去骚扰女性,是对女性的歧视和不尊重。哦呵呵。
这位大娘又要蹲多久的班房呢?
啊,最精彩的来了。 TOP1的 Numer one!
是什么呢? 是什么呢?
那就是。 警察可以盗用你的身份去做任何事情! 而且还100%的合法。
哦呵呵……你的身份,你的信用卡。。我来看看这个激情网站有没有犯法~ “ i love my job”
盗用他人身份,在美国已经成了重罪,因为这个罪行泛滥程度之广,造成的负面影响,经济损失之大已经让美国国会都头疼的地步。但是……警察可以利用“办案”的利用来盗用任何人的身份去做任何事情。
在2002年以前警察也不允许盗用任何人的身份,但是随着“反恐战争”的开始,“为了你的安全”口号下,新的法律被通过,警察可以用任何人的任何身份信息、驾照、社会安全号等等当作掩护身份来办案。设想下,你的身份被警察叔叔用来当打入黑帮内部的身份,结果,警察立功走人拿奖金,你在自己家门口被一群愤怒的黑帮杀手打成了筛子。你冤不冤啊?
不过,根据报道,警察把掩护身份用的最多的地方是抓非法的黄色网站,色情窝点…不过想起来也够窝心,你从信箱里发现巨额色情网站的账单,身后出现满脸竖纹的老婆……。
举个真正发生过的实例吧, 一个叫HaleyDawson的女士,她的身份被卧底警察盗用,怎么用了呢?一个卧底用Dawson女士的身份出现在一个色情俱乐部里,当艳舞演员,为的是引诱这个俱乐部的老板供出非法卖酒的罪行。当真正Dawson女士的朋友用很诧异的眼光看着她的时候,她本人还蒙在鼓里。
好了,就先写到这里吧,咱们总共说了六种美国警察令人啼笑皆非又毛骨悚然而且还完全合法的特权。不禁让我们反思一下,这些特权真的有必要存在吗?尤其是在一个自称向往自由甚至是“世界上最尊重人权”的国度怎么又能允许这些的存在呢? 在这个“用你的自由换你的安全”(yourfreedom for your security)的国家天天对别的国家说三道四的时候,我忍不住想起一句英文的谚语, Ahypocrite is …But who isn’t? (“虚伪的人”是...谁又不是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