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恋家的人
伤停补时,顾名思义,一个“伤”,一个“停”,“伤”指的是由于比赛中球员受伤所需要的治疗处理时间,“停”指的是由于犯规,罚球等特殊情况所需的时间,两个时间加在一起就是伤停补时了。
正式足球比赛上下半场各45分钟,每个半场结束后一般都会有一定时间的伤停补时。根据国际足联的原则性规定,伤停补时时间在1~5分钟之间,完全由当值主裁判来决定时间,在半场比赛进行到44~45分钟的时候把补时的时间告诉第四裁判,第四裁判会拿着显示器向全场人员公告时间,补时时间一满,全场比赛结束。
看似是一个很好很清晰的规定,但是未免也太原则话了,太宽泛了。在现实当中也会有裁判会打破这一原则,而且屡见不鲜。也许短短的两三分钟补时相对于整场比赛90分钟来说算不了什么,但是看球踢球的人就会知道那几分钟的宝贵。都说细节决定一切,但是我想说:在足球场上,在双方势均力敌比分胶着的情况下,那几分钟决定一切!
伤停补时对于不甘平局的队伍来说犹如天使,而对于想力保平局的队伍来说那简直就是魔鬼,所以说伤停补时是天使与魔鬼的双重化身。回忆一粒补时阶段的绝杀进球,2006年德国世界杯,意大利死磕澳大利亚,双方比分知道90分钟依然没分出胜负,当然意大利才不愿意和澳大利亚打加时赛甚至是点球大战,在最后的时间里围着澳大利亚大门狂轰滥炸,无奈只开花不结果,这时候裁判开始宣布伤停补时,就在伤停补时阶段,意大利赢得了金子般的点球,最终托蒂一蹴而就点球击杀澳大利亚,为最后的夺冠扫清了道路。仅此一役,我们就可以看出伤停补时的重要性了。
既然伤停补时那么重要,当然要谨慎再谨慎。对于国际足联这样的规定,我们不免心生疑问:
1:规定原则上是1~5分钟,但是现实当中裁判不补时,补时6,7分钟的现象不再少数,这又作何解释,原则何存?也许会说这是裁判根据场上的形势而做的决定,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确很好,但是这样的决定与该原则却显得格格不入,原则是用来遵守的,如果能破坏那何必要这个原则呢,不知道国际足联作何解释;
2:我们理所当然的认为,伤停补时当然由黑猫警长主裁判来决定,这也形成了传统。但是我们能不能对这个问题发出一点疑问呢?主裁在场上的确是眼观四面,耳听八方,对场上的形势比较了解,但是这样的了解不会那么完整,因为主裁是很忙碌的。还有不能排除主裁判的私心吧,能补时3~5分钟,主裁补3分钟行,补4分钟行,补5分钟也没问题,你没话说,但是这对场上的形势影响就不小了。这就好比法律上的自由裁量权,裁判的自由裁量权也应该受到限制。比如说,可以设立一个中立的受监督的第五裁判专门管伤停补时,或者把伤停补时的权利交给第四裁判,再加强对他的监督。这样我想会更好点吧。(我不是在挑战主裁的权威,仅提意见);
3:补时时间严格来说已经到了,但足球还在运行当中没有出现死球,比赛到底应不应该就此结束,什么时候结束?这个问题我想是世界足坛的一个大大的疑问。当然,现在的最后决定权还在主裁的手中,有的裁判比较严格的执行原则,时间一到不管球在哪里立刻吹结束,虽然不符合我们也已形成的传统,有的裁判就比较有“耐心”了,总要延长一点时间,这样一来一往,差距就大了。刚好最近的两场比赛很好的说明了问题。一场是德甲赛场上的重头戏,拜仁挑战汉堡,汉堡凭借彼得里奇的进球一比零领先,补时三分钟,最后时刻布特开出大脚,中场的奥利奇拿球,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反击机会,拜仁有可能起死回生,但是裁判果断的吹结束了比赛,这让拜仁主帅范加尔大为恼火,您一定记得那一幕吧,范加尔对着第四裁判厉声质问吧。另一场比赛是英超赛场的一场重头戏,曼彻斯特德比,曼联与曼城打满90分钟比分还是三比三,主裁示意补时4分钟,曼联抓紧最后的时间狂攻曼城,无奈4分钟结束也无果,曼城本以为这艰难的一分终于到手了,没想到主裁没有结束比赛,比赛继续进行,“奇迹”在第6分钟出现了,替补出场的欧文打入制胜一球,4:3绝杀曼城,这之后,竟然又补了1分钟,本来4分钟的补时补了整整7分钟,实在是难以想象!老爵爷自然是乐开了花,而另一边休斯却气炸了肺,那一幕您一定也还记得,休斯追着裁判质问为什么补时7分钟。
这么多关于伤停补时的疑问和问题,我想,国际足联应该要开个会好好讨论讨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