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冕之王”的真实处境
—从责任意识谈记者的角色定位
朱益群
(06中文系新闻班)
【摘要】记者曾被授予“无冕之王”的光环,在当前社会中由于社会的客观原因和记者主观的原因,记者的权益不能得到保护。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部分记者在很多情况下已经无法与“无冕之王”的称号相媲美。在全国媒体进行的体制改革中,他们也工始迷茫,开始失落,开始面对各种问题。记者,开始成为消耗青春和健康的职业,光环已渐渐消失。本文从社会原因和主观原因方面进行分析,挖掘出深层次的社会现象。在社会现实塑造记者新形象,更加明确记者的责任与义务。
【关键词】无冕之王 记者责任与意识角色定位
在新闻媒体逐渐发达的社会,记者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在引导舆论和监督舆论中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记者曾被冠以“无冕之王”正义的的化身,他们的真实处境又是如何?
一、“无冕之王”的由来
在西方世界“无冕之王”——又称第四等级。西方新闻界自诩记者为“无冕之王”,意思是说记者享有凌驾于社会之上的特殊地位。由此可见记者在社会中的责任和角色,无冕之王赋予记者一种特殊的权利,同时也赋予与记者相应社会责任。记者在社会发展与民主建设过程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记者在社会能否做好舆论监督关系着社会民主的发展程度。
关于“无冕之王”的说法源远流长,最终把这个光荣的称号授予记者是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里。“无冕之王”的提法最早出现19世纪的英国。当时,《泰晤士报》被称为英国上流社会的舆论权威,主笔辞职后常被内阁吸收为阁员,地位很高。人们就称这些报纸主笔是“无冕之王”。
在中国有其相对应的说法,无冕之王:根据《现代汉语词典》中解释,“冕”是专指帝王的礼帽,“无冕之王”的意思是说,虽然没有被加封官衔,但也是一个高官,指没有权威的名义而影响、作用极大的人,现多指新闻记者[1]。称记者为“无冕之王”,其含义是记者虽然没有具体职务,但是在新闻活动中却处处高人一等.足见记者在中国社会活动也好占居重要的地位。
在当代中国1983年出版、1994年修订的《现代汉语词典》对“记者”一词的解释是——通讯社、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采访新闻和写通讯报道的专职人员。在民主和法制的社会里,新闻自由主要就是通过记者客观公正的报道来体现的[2]。一个好记者,能不避艰险、不惧权贵、不贪图金钱,用他手中的笔揭露丑恶、维护正义,这就是无冕之王的由来。
在中国为了保障记者的权益,国家和政府部门也采取了相关措施,促进新闻事业的自由发展。为了使新闻采编有序进行,国家对阻碍新闻舆论监督的行为出台了相关条文,予以追究责任。据悉,2004年12月30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第一次以法规的形式对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做出明文规定:新闻记者在预防职务犯罪采访过程中享有知情权、无过错合理怀疑权、批评建议权和人身保障权,任何单位和履行职务的人员应当配合、支持、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此外,为使记者的舆论监督权落到实处,《条例》还首次提出对阻碍新闻舆论监督造成严重影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3]。记者的权益保障首次以法规的形式出现在公众眼球,此次立法开创了新闻界记者权益保障的先河。
二、“无冕之王”的尴尬
在改革开放时代,记者被社会赋予光辉的形象。在人民大众眼里。那是人民的代言,那是公正的象征,那是人民的眼睛,政府的喉舌,是百姓的眼睛和思想的领航。随着社会物质环境的变异,记者也在社会发展中经受着各种考验和磨砺。
(一)“无冕之王”的生活困境,记者开始面临社会各种严峻的挑战。
《潇湘晨报》在一次职业调查报道发现,7000余名职场人参与调查,结果显示超过七成职场人想当记者,他们看中的是,记者能够有机会增长见识,并具有挑战性。
的确,在国人的心目中,记者是一个十分让人羡慕的职业,这个职业的特点是具有一定的挑战性,社交广泛,需要具备三勤(嘴勤、腿勤、手勤)的素质,被人们形容为“无冕之王”。曾经的“无冕之王”看起来很风光,他们好像也拥有着一种特殊的权利。甚至很多人都很羡慕他们,觉得他们处处高人一等。可现实情况并不是这么简单,可谁又知道在他们光荣坏绕的光环背后又有辛酸?
记者在从事这个职业的时候,更多的是面临无法预知的挑战。虽然近年来国家政策要求加强舆论监督建设,保障记者的权益,可是随着社会变化和经济的发展,在他们面前是更艰难的任务和压力。
记者被称作“无冕之王”,其实表面上看起来风光,背后的辛酸苦辣是常人难以体会的。记者在工作中奔波劳碌,生活无规律,经常在艰难条件下,奔波在新闻第一线。根据数据显示,2004重庆市卫生局对全市500多名记者进行了体检,查出患病率竟高达69.28%。有资料显示,我国新闻从业人员中,已死亡的在职人员平均年龄仅为45.7岁,其中患癌致死的比例高达72.7%;有些编辑记者们他们可谓是“甘苦心自知”。他们常年过着“阴阳颠倒”的生活,成了名副其实的“见了太阳就犯困,见了月亮来精神”的“夜猫子”。这些夜班编辑长期遭受着亚健康的困扰,生命和健康受到严重威胁。也不说记者是一个高危职业,在全球十大危险职业排行榜中,新闻记者位列第三,仅次于警察和矿工,2004年全球共有54名记者因公殉职;在如今社会舆论监督在社会环境客观方面存在着问题,记者也面临着社会的各种压力。当“防火、防盗、防记者”的标语高悬于社会的“心墙”,作为“王者”,他们头上那顶看不见的冠冕正渐渐褪去它的光华。他们已由享有“优先购票”等优待的特权一族,回归于为工作压力、劳动合同、住房、生存而奔波苦恼的普通劳动者群落。
在新闻法制不够完善的今天,记者的权益保障真的是让人担忧。在很多单位,记者被当做“三防”对象之一,采访时一句“无可奉告”或“我们领导不在家”,让记者碰个“软钉子”,吃个“闭门羹”。甚至碰上意气用事的刁蛮主儿,轻则砸记者的照相机,重则殴打记者。近年来,记者因采访被殴打、拘禁的事件直线上升。再有,报道中一不小心侵犯了人家的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什么的,一纸诉状把记者告到法庭,还要当被告、吃官司,闹个灰头土脸。“无冕之王”的社会生活压力与日俱增。很多记者认为,“王”字他们感觉难以胜任,自己只是在为社会尽一份自己的天职而已,倒是“无冕”二字着实道出了记者的困境和苦衷。所谓“无冕”就是无法律之“冕”,新闻工作缺乏强有力的法律的保护和支撑,尤其是缺少了法律对新闻监督的强制性保护,新闻记者的采访权、评论权和舆论监督权难以完全到位。因为无“法”,在很多时候记者的采访显得师出无名,记者为了追求社会公正而做得一些努力有时显得苍白无力、徒呼奈何。因为无“法”,记者的很多正当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在一些新闻纠纷中总是处于被动、输官司,面临很尴尬的处境[4]。有关社会人士认为记者在法律上也是一个“弱势群体”。在2003年中,“恐吓”就成为深圳新闻界的“关键词”之一:3月,两名记者因在“梳理行动”中的批评报道,收到恐吓信;4月,一名记者因对一处违法建筑进行曝光,接到11个恐吓电话;8月,因报道黑诊所,《晶报》记者再次受到恐吓。2003年甚至被称为“记者被打年”。记者的人身权益再次受到威胁,很多记者在严峻的社会挑战中退缩了,他们在社会采访中面临着各种尴尬的局面。记者的权益维护就是一个颇为现实的问题。
(二)各种社会环境制约记者的权益,新闻自由的缺失。
记者的真实处境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基于各种压力记者无法实现自己的职业价值,难以维护自我合法权益。
探究其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从外部环境上讲,记者不时地受到不法侵害。记者的职责就是双肩担道义,为民鼓与呼,但是,在当前的现实背景下,很多记者的采访却受到了限制,有的记者采访时因触动了个别人的利益,他们不时地受到辱骂,甚至殴打,有的砸坏记者的摄像机,有的则对记者进行非法软禁,限制记者的人身自由。社会恶势力对记者进行殴打报复,严重侵犯了新闻记者的的权益。
其二,从内部环境上讲,记者的权益也在遭受着一种权益侵害。从当前的用人体制上讲,很多媒体还在沿袭着计划经济时代的用人机制,最为突出的一点就是“同工不同酬”。从分配机制上讲,有些媒体把员工分为招聘人员和在编人员,进行一种“身份歧视”,在编人员不但工资高出一大截,在其他福利方面更是显得“与众不同”,比如住房、医疗、养老保险等方面依然享受着“体制快感”,招聘人员付出同样的劳动,得到的却比在编人员少了许多,在这种利益的博羿中,招聘人员成了名副其实的“弱势群体”。
其三,新闻采访的正当权益受到限制。按说,记者只要是按照新闻的从业道德和规律进行采访,就不应该受到限制,可在当下中国,这只能是人们的一种愿景。记者到某地进行采访,首先要征得当地宣传部门的同意,即便是对突发新闻事件的采访,也要在“统一口径”后“统一发布”,记者正当的采访权被轻易地剥夺,记者根本没有自己的话语权。“舆论监督”被颠倒成“监督舆论”。政府部门过多的监督及政策的限定,使记者很难采写真实的资料。记者的“舆论监督权”在很多情况下是徒有虚名。
笔者以为,我国应尽快制定自己的《新闻法》,对新闻记者的权益进行有效的维护,在记者的人身权益维护方面进行界定,对他们的在职待遇问题、人身伤害问题进行制度方面的规定,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记者们的权益受到不法侵害。一个记者如果连自己的权益都不能进行有效的维护,又如何去维护别人的合法权益?所以,某种程度上讲,记者也是“弱势群体”,他们也需要法律的呵护与善政的温润。记者的权益谁来维护?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也是一个立即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蒙羞的王冠
新闻记者乃“无冕之王”也。且因其担负着鞭挞丑恶、实施舆论监督的职能,在国人的心目中享有特殊的地位,往往被认为是正义的化身和伸张正义的代言人,正所谓“铁肩担正义,妙笔著文章”是也。有人认为,“记者是守护社会良心底线的崇高职业”。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市场经济大潮一轮又一轮的冲击和洗礼,不知何时开始,记者这种“守护社会良心底线的崇高职业”渐渐在公众的心中失落。[5]
很多记者在严峻的新闻环境仍坚守着自己的新闻岗位,为“无冕之王”的王冠增添了绚丽色彩。很多记者为了民众的利益与黑恶势力作斗争,我国涌现出报道“三鹿奶粉事件”拯救数万婴儿生命的简光州,深入虎穴报道2002年繁峙矿难的知名记者柴静,揭露出“高考大移民”内幕的胥建礼等诸多新闻界精英。他们为了维护民众的利益,不畏艰难,克服各种困难将真实的新闻公布于众,让民众了解事实背后的内幕。
记者在市场经济浪潮的推动下也经历着各种考验,呈现出记者职业素质的下降的现象。伴随着市场经济大潮一轮又一轮的冲击和洗礼,很多记者经受不住金钱和利益的诱惑,出现了好“红包现象”、“封口费现象”、“有偿新闻”“无冕之王”的王冠因此蒙羞。社会上对记者的印象发生了变化,记者成为“三防”对象,“假记者”大量出现,诈骗钱财现象尤为突出。一位新华社记者曾经有一次在无锡市采访时,该市旅游局的办公室主任和记者兜了半天的“圈子”,在彻底摸清记者除了对无锡旅游业进行调研采访,没有任何“要钱”的企图后,才热情地安排了采访,并道出了为什么“怕记者”的原因:除了冒牌“记者”大量出现外,少数记者利用旅游部门对记者的敬重之情,大肆“索钱”、“索物”、拉广告,导致许多人对记者的态度从“敬”变“怕”。据这个主任介绍,每天都有记者找上门来,还有数不清的传真、电话。新华社记者在旅游局联系采访的半个小时中,就看到办公室接到3个记者打来的电话、5个传真,全都是拉广告和联系收费报道的。这个主任抱怨道:说是搞报道,但最后就要钱,什么广告费、拍摄费、版面费,少则上千,多则上万。一次一个记者采访后,拿出一打发票要求我们给报销,有500多元,有火车票、汽车票、出租车票,还有吃饭的发票。假记者的出现影响了新闻记者的声誉,他们完全依靠欺骗、讹诈和“红包”生存,“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诸多丑陋的新闻现象枚不胜举。2008年10月27日,两则关于“记者”的新闻出现在国内各类媒介上,留下了中国新闻界耻辱的一幕。一则是在河北省蔚县李家洼煤矿新井“7•14”特别重大炸药燃爆事故中,部分媒体的记者被矿主以高额费用收买,隐瞒事实真相。另一则是山西干河煤矿矿工吉新红在矿内闷死,事故发生后,煤矿未向上级报告,反而为闻风而来的各地39家媒体的记者发放“封口费”,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2002年繁峙矿难中,新华社和地方报纸的11名记者受贿无闻,新闻记者“封口费”事件,震动全社会。11名新闻记者在采访事故过程中收受当地有关负责人及非法矿主贿送的现金、金元宝,存在严重的经济违纪行为。这是几起极为典型的案例。“受贿无闻”的记者以及两起集体“封口费”事件是完全丧失记者职业精神的典型案例,虽为反面教材个案,但对新闻行业则具有深刻的教训和警示作用。代表正义的记者居然大发“矿难财”,寒心的又何止死者和百姓?由此,我们不能不面对一个有些尴尬甚至严峻的问题:媒体收受“红包”等好处已有蔓延之势,作为公共服务行业的新闻业其职业尊严正受到极大影响,将怎样重建?当记者遭遇职业诱惑,新闻工作者又将作何选择?
这种现象真应验了近年有句流行的那句俗语:“防火、防盗、防记者”,这种对记者的既敬又怕的心理,加深了记者职业的神秘感。而记者行业内自身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也使得这一曾经无上光荣的职业光芒渐暗。在职业选择日益丰富的今天,记者若不恪守行业的道德准则、严格自身的职业素养,只怕离无冕之王的光环会越来越远。记者作为人民的喉舌,引导社会舆论的先导。如果不能树立起社会的榜样,如此下去记者将会丧失了职业道德,更谈不上为人民申张正义。
“红包现象”、“封口费现象”、“有偿新闻”及“假记者现象”不是单纯某人的问题,而是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问题。诸多现象的出现与社会经济,记者个人素养,权钱交易的社会风气有着密切的联系。
新闻职业素质低,无法摆脱利益的诱惑。当诱惑摆在面前的时候,一些缺少职业精神的记者不知道自己在追求什么,放弃了担负的观察者、监测者任务,不惜牺牲受众的利益来满足自己的私利,将国家赋予的采访权利、报道权利、批评权利变成了自我膨胀的“权力”。对方送上好处来,自己会说不吗?媒体从业者一边收受红包的时候,一边又以“国情”来为自己开脱,“如果不收,会得罪同行,也会被别人骂为‘装’,反正大家都收。”或者说,“如果影响报道公正性,就不收,但如果不影响,收也无妨。”其实新闻工作者福利水平低也是收受红包的一个重要原因。
收受红包根本原因与社会风气有着重要关联。在社会中送的、收的似乎已默认这一现象,给前来采访的新闻媒体记者、编辑及工作人员发放“红包”,已不知不觉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明规则。个别人、个别媒体若要“洁身自好、卓而不群”,在实际工作中则有很大难度。在如今社会权钱交易风气的盛行使很多记者无法保持自我良好工作风,对于绝大多数记者来说,通常不会拒绝。又不好上缴本单位,那岂不是“检举”人家?不收白不收,白收谁不收。利益的驱使反而收受红包成为了一种正常的社会交易。似乎成了一种行规,或者成了社会的一种不成文的规矩。组织者之所以要送礼金,首先主要不是为了贿赂对方,而是因为请人家辛苦来一趟,不意思意思觉得对不住人家。其次,送礼金的目的是要求对方报道自己要发布的新闻;第三,送礼金的目的是要求对方真实地报道自己公布的新闻。于是,发布方则只好按规矩办事,不送又担心媒体不配合办不成事。送了“红包”,各家媒体怎么着也得刊播;不送,媒体可能不会发稿,或简单处理甚至不发。所以说收受红包的双方都是为了利益而存在一种特殊的关系。如果说发放”红包”不求于人,或者说记者都洁身自好的话那么这种现象也许会有所改观。社会客观原因以及记者自身利益心趋势的主客观原因相结合形成一种特殊的利益关系,从而使“无冕之王”的王冠蒙羞。
四、树立责任意识,明确角色定位
面对新闻记者的权益的的遗矢和“无冕之王”蒙羞的王冠,新闻工作者只有不断的加强自我道德素养和职业能力素养,努力提高自我社会地位才能使“无冕之王”真正的为人民服务,为无冕之王的王冠增添色彩。
(一)完善新闻法律制度,明确权益和责任
毋庸置疑,新闻记者行业的自律和净化,不可能靠外界来实现,尤其是不能靠司法机关来“帮忙”,这种力量只能来自于行业内部。公布于1991年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应该是新闻行业最权威的行业规则。其中,对记者行业作风也有明确规定:“新闻工作者不得以任何名义索要、接受或借用采访报道对象的钱、物、有价证券、信用卡等;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不得索取和接受任何形式的礼金。”[6]但在实际运营中,却很难有效的制止。只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为新闻行业量身定做一套切实可行的法规,才可能会有较好的效果。只有新闻相关法规去规范新闻工作者行为和保障其相应权益,才能有效推动社会主义新闻法制建设。记者应充分认识到自己作为人民喉舌的重要性,从而个人那个好的去促进我国新闻舆论监督。
(二)加强新闻监管,秉承优良工作风
新闻界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关职业道德条例,加强新闻界团体监督,促进新闻工作者提高业务素质。在工作中形成求真务实新闻良好工作风,“不怕苦,不怕累”的工作面貌。树立正确职业道德观念以客观公正为荣,以收受“红包”为耻。端正个人作风问题,提高思想素质。
在新闻工作中记者应坚守自我工作岗位,全面正视自己,以新闻真实性为要求,以反映民生问题为自己的责任。加强业务素质培养,提高新闻门槛也是一个重要途径。避免冒牌记者再次出现,清理记者队伍中的腐败分子,净化新闻团队环境[7]。
中国的新闻行业应该开始自我反省检思,加强行业自律,让记者理直气壮地拿起笔、举起话筒,从拒收“红包”做起,不搞“有偿新闻”,保持独立性,做干干净净的报道。否则,新闻工作者就会逐步丧失职业荣誉感,丧失媒体公信力,丧失对其他行业的说服力,导致传媒的信任危机。
“无冕之王”应以自己身份严格要求自己,做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优秀的新闻工作者,做好新闻传播守门人[8]。一个多世纪以来,一代代肩负着追求真相、启蒙公众重任的记者用自己的奋斗和奉献铸就了“无冕之王”的光荣称号,今天,新一代记者只有接过新闻老前辈点燃的凝聚着记者崇高荣誉的火炬让它继续熊熊燃烧、大放光芒,而不应该让“无冕之王”王冠蒙羞。记者应冲出金钱和利益的诱惑,树立新的职业形象,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参考文献
[1]《现代汉语词典》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语文出版社1994
[2]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 现代汉语词典(83年第2版)出版社:商务印书馆[3] 2004年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2号)《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第十九条
[4] 贾岳《从“无冕之王”到“有冕之王”》中国新闻研究中心
[5] 石劲松唐苏春《“无冕之王”失落之隐忧 》人民网第五届记者节征文
[6]《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1991年公布,1997年修订
[7]《传播学》邵培仁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1年)
[8] 李良荣《新闻学导论-(修订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日期: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