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日报社新任社长、总编辑黄锋
2014-11-1611:49:24来源:河池日报编辑:谭福恩阅读数:160网友评论:0条河池日报社社长、总编辑黄锋在讲座上作重要指示。 记者 胡祖锋 摄
黄锋,男,1968年11月生,壮族,籍贯广西巴马,199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电视台副台长、新闻部主任,拟提名为河池市人民政府研究中心主任人选;
黄锋,男,壮族,1968年11月出生,籍贯广西巴马,出生地广西巴马,199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拟提拔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
河池日报讯(河池日报记者 李婷婷 见习记者龙隆)11月14日下午,在河池日报社6楼会议室,本报社全体采编人员聆听了一场由罗挥得律师主讲的法律讲座。讲座围绕如何依法办报、依法办网、依法经营的主题进行。今年10月20日至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为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新闻采编人员的法治观念,本报社邀请了罗挥得律师详细解读与新闻媒体有关的法律知识。
在讲座中,罗挥得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经验,为采编人员解读最高法院出台的与新闻有关的司法解释。他指出,记者的风险来源于文字,新闻媒体防控法律风险的关键在“合位”,表达到位,文章不仅好看,也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记者应追求表达到位的文采。
同时,针对采编人员书面提出的关于报社依法经营等问题,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网络侵权和诽谤案件中相关原则等疑问,罗挥得进行了详细和细致地解答。
讲座结束后,河池日报社社长、总编辑黄锋要求采编人员要继续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特别是对自媒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自己的法治观念,以便更好地规范和促进采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