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瞭望》路风等
中国高铁技术在最近10年的迅速进步,被普遍认为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而来。追根溯源,造成这种印象的原因来自原铁道部的解释。
2011年7月,原铁道部新闻发言人向媒体介绍说:中国高铁研发在不到6年的时间内,跨越了三个台阶:第一个台阶,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掌握了时速200~250公里高速列车制造技术;第二个台阶,自主研制生产了时速300~350公里高速列车;第三个台阶,中国铁路以时速350公里高速列车技术平台为基础,成功研制生产出新一代CRH380型高速动车组。
但是,对中国高速列车技术来源的分析却证明,虽然原铁道部描述的“三个台阶”在时间顺序上是连续的,但在技术上却存在许多“断裂”,即许多技术不是来自对引进技术的改进,而是来自与引进毫无关系的其他来源。
事实证明,中国高铁技术存在着引进之外的来源,即中国铁路装备工业能够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技术能力基础,以及这个工业已经掌握的核心技术。也就是说,最终成就中国高铁技术全球前列的中国铁路装备工业的技术能力,并非因为技术引进才生成,而是在技术引进之前就已存在,充其量是经过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而得到成长。
高速列车的引进
从大规模引进开始,中国高铁技术一度遭到社会广泛质疑,争论焦点在于原铁道部是否真的引进了“核心技术”。
事实上,所谓买来的技术,都是给定产品设计的给定技术,即体现在产品上的生产技术而非“设计能力”。
中国高铁技术未来的重大变革的伏笔就埋在此处。2004~2006年,大规模引进高速列车技术,主要是从四个外国企业购买了四个车型及相应的技术转让,具体分为四个CRH系列:
“1型车”,即CRH-1,是原铁道部从加拿大的庞巴迪购买的40列。这批列车由庞巴迪在中国的合资企业生产,没有技术转让费。
“2型车”,即CRH-2,以新干线E2-1000为原型车,时速200公里,由日本川崎重工业株式会社转让。原铁道部订购60列,由南车集团所属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股份或四方)受让、国产化,支付技术转让费约6亿元人民币。
“5型车”,即CRH-5,时速250公里,是从法国阿尔斯通旗下的阿尔斯通交通运输引进,转让给北车集团所属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客),技术转让费约为9亿元。
“3型车”,即CRH-3,时速300公里,是2006年第二轮招标后,原铁道部从德国西门子公司引进,购买价值6.69亿欧元的60列,技术转让费约8亿元人民币。
除整车外,还有配套牵引、制动等系统及部件的生产转让。
“转让”的只是“生产能力”
所谓“转让技术”的内容是:
长客的一位技术管理者是这样介绍从西门子受让技术的:“我们拿到的全部是西门子的制造图纸,连一张三维模型图都没有,只是设计的结果,没有过程。我们拿到的是现场施工图纸,所以只是知道工艺了,学会了怎样把现成的零部件装上,但怎么设计的,不知道。”
四方的一位技术负责人则是这样描述的:“在与川崎的合作上,我认为川崎是个好老师。四方派了一个设计团队在日本学习了半年,其中也有前后学习了一年的人。日方不是教你设计的方法,如为什么这么设计,而是教你读图。他们不会告诉你为什么电路要以这个逻辑关系设计出来,而是告诉你这个执行机构的作用,以及此后有哪几个步骤要懂。日方的培训很细致,对于每一个图上的细节都会告诉你是起什么作用的,但不会告诉你为什么。”
也就是说,中方获得的是生产能力(对给定技术的使用方法),而不是技术能力(把这些技术开发出来的方法)。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引进是技术的唯一来源,那么中国铁路装备工业后来的发展路径就是按照外国车型设计来制造,并通过引进新车型来进行升级换代。但实际情况与这个逻辑前景并不相符。
本土技术能力是创新核心来源
以“2系车”制造商四方股份为例,事实上,中国铁路装备工业几乎还在“消化、吸收”原型车技术期间,就已经开始“再创新”。有两个事实说明了这一点:
第一,四方技术进步的速度远远超出所有人的预料。在引进初期,川崎重工认为四方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需要16年,即8年消化、8年吸收,然后才能达到可以创新的阶段。
第二,四方开发的CRH380A已经通过美国的知识产权评估。在四方跟踪美国加州高铁市场的过程中,由四方提供自己的技术条件和设计方案,美方检索出来所有相关技术专利900多项,再找专业人士评估是否侵权。最后美方评估的结论是四方的产品没有侵权,说明CRH380A的技术完全是自主产权,且已经超过日本新干线技术。
很明显:除了技术引进,中国高铁发展肯定还存在着另外的,而且是更重要的技术来源。
那么,“新的技术”是从哪里来的?原铁道部的解释是,“新的技术”是对引进的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而来的。但仍然没有回答清楚,为什么中国铁路装备工业能够对引进的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
事实上,技术能力的两个构成要素是产品开发能力和技术积累。在此基础上,技术能力具有三个特性:
其一,产品设计和生产技术是可以交易的,但技术/产品开发能力是不可交易的;其二,对于一个组织来说,对竞争力更重要的技术来源是以自己的能力去改变已有的技术——即创新;其三,生产能力和技术能力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能力,前者指的是使用给定技术进行生产的能力,而后者指的是“掌握”技术和技术变化的能力。
很显然,技术能力的主要性质是经验性的,即技术能力的获得离不开研发和使用技术的经验。正是由于这种经验性质,技术能力只能是组织内生的,无法从市场上买到。因此,国际创新学界对技术能力有一个经典定义,即“技术能力是产生和把握技术变化的能力”(BellandPavit1993)。
把这个逻辑用在中国高铁技术的发展上,就可以断定:如果引进是“原始技术”的来源,那么中国工业“土生土长”的技术能力、产品开发能力和技术积累,就是“新的技术”的另外一个来源。
事实上,从技术变化的时间逻辑和技术逻辑看,中国铁路装备工业的技术能力并非是因为技术引进而生成的,而是在技术引进之前就存在的,充其量是经过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而得到成长。
“2系车”创新演进轨迹
在2004~2006年的大规模引进之后,中国再没有全套引进过外国车型,但中国的高铁技术却在后来的几年中发展迅速,体现在一系列新车型上。以南车四方股份负责的“2系车”为例,描述其创新演进轨迹:
这个车的核心技术,牵引系统是株洲所的,制动系统是南京浦镇海泰的,并完成了车体转向架的验证试验。从内装、转向架包括牵引系统都做了改进,是新一代高速动车组CRH380的基础。为了做380A,专门做了一列新头型试验车,头型、转向架、断面、牵引制动都是新的,这时从外观到内部都已经没有川崎的东西了。
CRH380A,时速350公里,“十一五”规划开始,订单140列,已交付40列8编组和48列16编组。时速500公里更高速度试验列车,2011年12月下线,由四方、株洲所等单位联合全新设计,在功率等级、网络拓扑上都采用全新设计。
政策“意料外”的高铁奇迹
中国高铁技术在内生技术能力上的核心来源能够发挥作用,是因为国家创新战略导向使然
中国高铁技术的发展,是中国近十年间取得的一项伟大成就。但这个结果当初不是由部门政策设计出来,而是被几种力量共同塑造出来的。
就其进步的速度和成功的程度来讲,这项成就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意外”。这个过程中,最为各方所忽视,但对结果产生了最大作用的力量,是中国铁路装备工业的技术能力基础。
这些能力在2004~2006年的大规模技术引进期间遭到贬抑,但后来中央提出自主创新方针的国家创新战略、两部(原铁道部和科技部)联合行动计划的干预以及大规模高铁建设所提供的技术应用机会,为这些能力的迅速发挥提供了条件。
引进计划变局
2003年原铁道部提出实现铁路“跨越式发展”的方针。在短期内通过大面积提速赶上世界先进水平,就需要马上可用的技术手段。于是,大规模引进高速列车技术就成为在短期内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要内容。
此时,原铁道部提出:实现我国铁路技术装备现代化,是铁路跨越式发展的重点所在。我们的目标应该是采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可靠的技术……我们要加快铁路科技进步,立足高起点、高标准,把技术引进与自主创新结合起来,使我国铁路技术装备早日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这个方针应用在机车车辆领域就是,以客运高速、快速和货运快捷、重载为重点,系统地引进发达国家机车车辆的关键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系统合成,加快对我们机车车辆制造业的技术改造,创造中国铁路的“奥迪”、“别克”和“桑塔纳”,实现机车车辆的更新换代。
当时原铁道部提出“要用定型的技术,而不是在试用阶段的技术”,已经预示着要通过引进外国技术来发展高铁。这样的技术方针很可能把中国铁路装备工业变成组装外国产品的工业。
此后,原铁道部以举世罕见的规模和速度建设高铁,同时以令人惊愕的“果断”下马了所有原铁道部以前安排的研发项目,开始了大规模引进。
2004年4月18日,中国铁路实施了第五次大面积提速,几大干线的部分地段线路基础达到时速200公里的要求,提速总里程16500多公里;2007年4月18日,全国铁路正式实施第六次大面积提速,时速120公里及以上线路延展里程达到2.2万公里,比第五次大提速增加6000公里,其中时速160公里及以上提速线路延展里程达到1.4万公里。最大的亮点是时速200公里及以上动车组投入使用,延展里程达到6003公里,到2008年底,覆盖全国17个省直辖市。
但是,中国高铁技术没有按照早期设定的方向发展下去。原因是在大规模引进开始之后,中央提出了自主创新的方针。这意味着,一个使中国铁路装备工业的技术能力基础发挥作用的条件生成了。
“自主创新”扭转乾坤
2006年1月召开的全国科技大会上,中央提出要建设“创新型国家”。
2007年,一位国务院领导在视察高铁建设时,当面指示科技部领导要关心高铁技术的发展和自主创新。此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科技部和原铁道部于2008年2月签署了《中国高速列车自主创新联合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两部联合行动计划”)。
为了支撑京沪高铁的建设运营,该计划“旨在尽快建立和完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时速350公里及以上、国际竞争力强的中国高速列车技术体系的支持措施”。为此,提出了行动计划的6个原则,第一个就是“坚持自主创新”,规定“在巩固发展既有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形成适合中国国情、路情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时速350公里及以上高速列车技术体系……”
此外,其他的5个原则包括:“坚持支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坚持产学研用相结合”,“坚持动员和集成全国优势科研及产业资源”,“坚持培育与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体系”。
回顾历史,科技部的介入实际上代表了中央政府对原来由原铁道部主导的高铁技术发展的重大“干预”。两部联合行动计划以及在该计划支持下的CRH380系列开发(包括南车集团的CRH380A和北车集团的CRH380B两个系列),是中国高铁技术发展的一个转折点和里程碑,扭转了中国高铁技术发展的方向。原因有二:
其一,以满足京沪高铁的需要为理由来开发CRH380系列高速列车,堵死了继续依靠引进来升级换代高速列车技术的大门。
到2011年6月建成通车时,京沪高铁是中国从1949年以来最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之一,是世界上规模最大、一次建成里程最长也是运营里程最长的高铁线路。但是,在已经引进的车型平台上改进不可能满足京沪线需要的高速列车。在2006年京沪高铁动工时,最可能的手段就是继续从外国企业购买升级版的车型。但一旦决定自主开发新车型,继续依靠引进来升级换代的途径就被堵死。
其二,对整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要求,推动并激励了中国企业进行正向开发,实现了在高铁技术上的自主创新。对CRH380A的关键技术的分析证明,这个车型不是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开发出来的。准确地说,它是在对引进技术进行了“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经验基础上,以自己的能力和自主掌握的技术来开发的。这就使中国的技术能力基础更充分地发挥出作用来,而且为中国工业本来就掌握的技术提供了进入市场的通道。
“两部联合”激发大规模引进“正能量”
大规模技术引进的示范效应和“消化、吸收”引进技术的需要,的确触发了中国技术能力成长的过程,但实现这种能力的成长靠的是自主创新的努力以及对这种努力的举国支持
中国高铁技术之所以能够迅速进步,是因为中国铁路装备工业在大规模引进之前,就已经通过长期的自主开发积累起较强的技术能力,所以不仅能够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而且还能够凭借自己已经掌握的核心技术进行新一轮的自主开发。
只是在引进技术成为自主能力的工作对象而非替代物的条件下,引进技术才起到了正面作用。而中央自主创新方针下的“两部(原铁道部和科技部)联合行动计划”,是正面作用得以发挥的实施机制。
铁路装备工业何以例外
大规模引进外国技术(一般都采取产品形式)往往会破坏中国工业的技术能力基础。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中国第一个大型飞机运10。以产品开发平台为分析框架,当中国于1980年代中期以合作组装美国麦道飞机替代自主开发运10之后,中国的研发团队失去了工作对象(产品序列),与所有的支持系统一起被闲置起来,最后老化直至消失,导致中国民用航空工业技术能力的倒退。轿车工业是另一个明显的例子。当这个工业走上合资道路时,多数中国企业并没有建立起来“产品开发平台”,仅有的红旗和上海牌也被淡化或扔掉,技术能力削弱。
与此相反,2004~2006年的大规模引进对中国铁路装备工业的影响成为例外。由此引发两大疑问:其一,为什么大规模引进没有破坏中国铁路装备工业的技术能力基础?其二,为什么还对中国高铁技术的迅速进步起到了正面作用?对此,我们以产品开发平台的概念框架作为分析工具加以回答。
关于第一个问题。首先,中国铁路装备工业在大规模引进之前已经具有较强的技术能力基础,体现在能够几十年向铁路提供产品的产品开发平台上。相比之下,当年运10尚在开发过程之中,其产品开发平台处于尚未能够按照经济合理性提供产品的阶段;而轿车工业则干脆缺乏产品开发平台。
其次,原铁道部的“原教旨”式引进路线持续时间很短,不过3年多,然后就被扭转,使中国铁路装备工业重新走上自主开发道路。因此,大规模引进只是在一段很短的时间内改变了产品开发平台中的产品序列,不仅没有改变其他部分,而且又因为恢复自主开发新产品而使产品序列回归原来的性质。
因此,中国铁路装备工业的产品开发平台,或可称为研发系统或技术能力基础没有被全盘引进所破坏。
关于第二个问题。既然中国工业的产品开发平台继续发挥作用,那么引进的技术就只能在中国产品开发平台的框架内起作用,而不会发生对中国技术能力的替代。
换句话说,引进技术对中国高铁技术进步的作用,是在与中国技术能力基础的互动过程中所发生。这是引进技术的负面作用被抑制、正面作用被发挥的关键条件。
引进的正面作用如何得以发挥
在中国大规模建设高铁的前夜,大规模技术引进起到两个自主开发尚未起到而且在短期内也难以起到的作用:一者,帮助中国工业建立起现代化的制造体系;二者,使中国工业获得了完整的产品(高速列车)经验。
大规模技术引进对于中国高速列车制造业的提升作用是业内公认的。引进前,中国工业的制造过程普遍粗放。引进中外方按照生产引进车型的要求,帮助中国企业对制造体系,包括生产流程、质量保障、物料供应、操作规程,进行大规模重组,以保证生产效率和产品可靠性。
正如某位中国技术人员所讲,“并不是中国人自己想不出应该怎样建立高效的制造体系,而是传统的观念和组织习惯往往会阻碍技术人员的努力。但大规模引进一扫这些障碍,迫使企业从领导到工人都接受改造。”
株洲所也同样受益,从引进中得到管理进步和精益生产的理念和方法,包括物料管理、现场生产工艺管理、规划分类、对供应商的管理、质量控制能力等等,既能生产方便,又能保密。所有这些,株洲所原来是没有经验的,虽然掌握核心技术,但怎么能够大批量制造并不掌握。通过引进,株洲所建立起质量能保证、技术能受控的整个制造体系。
由于生产引进产品的需要和大规模建设高铁带来的确定需求,中国定点生产高速列车的企业都进行了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建设了在世界发达国家也罕见的巨大厂房和生产线。
也就是说,制造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对设计和产品开发没有直接作用,但当中国企业重新开始自主开发后,高质量的制造体系也就成为自主产品可靠性的保证。
具体分析,外国产品一度把自主产品替代掉,但很快受外国产品只能被当作“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对象,特别是由于很快就开始开发新的自主产品(典型代表就是CRH380系列)而使外国产品退居次要地位,所以中国工业的技术活动系统,即研发团队和其他技术支持系统,没有失去工作对象,自主掌握的“产品序列”依然存在并继续演进。
在这种条件下,大规模技术引进产生了正面效果,因为它一下子使中国的技术活动系统获得了“完整”的工作对象。“完整”是指由所有的技术方案组成的产品设计是成熟的、可靠的(得到经验的验证),而此前还在开发中的自主产品(实验中的动车组)尚未成为完整的工作对象,其中至少还有部分技术方案尚未得到经验验证。
成熟的产品设计是关于产品技术完整经验的信息载体,大规模引进的作用是花钱让外国企业把成熟产品设计和制造的完整信息向中方披露,使中方提高了制造能力。
引进如何“突变”为能力的掌握
但购买外来的产品设计并不会直接带来技术,因为得到技术需要自己的能力去掌握,何况外来产品设计的知识产权仍然归属外方。
因此,即使是通过引进得到的技术,也实际上来自引进者在理解外来产品设计的信息之后,所产生的知识和技能,而且只有以这些知识和技能做出不同于引进方案的技术才能获得知识产权。
高铁技术大规模引进的正面作用是,在中国的技术活动系统能够正常工作的条件下,通过对外来的完整工作对象的理解,使中国工业的技术活动系统经历了成熟产品的完整经验,省略了为设计出一个完整产品而必须自己去探索所有未知因素的时间。又因为中国铁路装备工业的技术能力较强,所以这些经验被很快理解并被吸收到自己的能力中,继而以增强了的能力进行新产品的自主开发。这个因果关系进一步说明为什么技术是技术能力的产物。
非常有意思的是,四方在开发出来自主知识产权的CRH380A(时速350公里,设计时速380公里)和试验高速动车组(时速500公里)之后,目前又转回头来“向下”去开发“去日本化”的时速200~250公里动车组,其目的是替代掉每生产一列都必须向日方缴纳技术使用费的“2型车”(即原铁道部大规模引进的车型及其“再创新”出来的衍生型)。完成这些开发后,四方产品序列的内容就全部变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