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利润最大化成为企业竞相追逐的目标,如何降低成本,合法规避各项税金成为摆在企业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在尊重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企业如何通过合理避税降低成本增加效益,成为企业十分关注的热点。文章对合理避税的含义、产生原因、原则、等进行介绍,并从崭新的角度概述了合理避税的基本方法。
【关键词】合理避税 税收筹划
一、引言
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完善,我国大多数企业建立了产权明晰的现代企业制度。作为企业的所有者,投资人为经济利益所驱使,经营目标明确:如何使企业价值最大化。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应尽的义务,税收负担作为企业的一项费用支出,使其减少到最小程度,成为这些纳税人必须考虑的主要问题。税款征收与合理避税,历来受到关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较重的税收负担,有时制约了企业向更大规模发展,纳税人无法承担偷税、逃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所付出或可能付出的成本,于是合理避税应运而生。
二、、合理避税的基本含义及可行性
那么,什么是合理避税呢?引用联合国秘书处国际经济社会事务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谈判双边税收条约手册》中的提法:“一般地说,避税可以认为是纳税人采取某种利用法律上的漏洞或含糊之处的方式来安排自己的事务,以致减少他本应承担的纳税数额,而这种做法实际并没有违法。简而言之,合理避税一般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税法允许的办法,作适当的财务安排或税收筹划,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之下,达到减轻或解除税负的目的。”合理避税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展开的,与偷税、漏税、抗税有着本质的不同。市场经济条件下,合理避税是企业的必然选择,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一)合理避税是市场竞争条件下的产物
当前,我国市场全面对外开放,企业正在一个更加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中与国外企业竞争,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将导致低成本战略成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制胜的关键,而税收成本是企业重要的外部成本之一,减少税收成本对提高企业竞争力非常关键。这方面,国外企业已经形成较为稳健和成熟的财务机制,已经能够通过合理避税手段降低企业整体的成本水平,进而提高其盈利水平。所以,我国企业也应该重视合理避税,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
(二)是实现企业经营目的的一种手段
税收支出作为一种外部成本,相对于企业内部成本更应该加以控制。在我国,企业往往从压缩内部成本出发,控制各项期间费用和工人工资等内部成本,这样很容易造成员工的积极性受挫及产品、服务质量不佳等现象,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这就要求我们换一个视角从减少外部成本出发来控制财务成本,达到经营目的。毫无疑问,合理避税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
(三)合理避税可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我国已经是一个较高税负的国家,合理避税是企业追求国际发展的唯一选择。税收是以实现国家职能为目的,基于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由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实施的强制、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课征。税收的强制性和不直接偿还性决定了企业必然要流出部分发展所需资金。另外,我国目前已经是一个较高税负的国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采取逃税、漏税、抗税等违法行为,合理避税就成为我国企业发展的一种选择。
三、合理避税应该遵守的原则
合理避税是企业减少财务成本,提高竞争力的有效途径。企业在实施合理避税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是合理避税与偷税、漏税行为的本质区别。这里要注意税法正在不断完善过程中,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相关人员一定要及时更新知识,熟悉相关税法知识的变化,采取相应的避税方法时,注意“时效性”问题。否则,“合理”避税就有可能变成“违法”,避税就与偷税、漏税无异了。
(二)合理性原则
这是税收筹划同不合理避税的根本区别所在,这意味着纳税人的筹划行为不但要合法,并且是要同税法的立法意图相一致,不恶意钻税法漏洞。恶意钻税法漏洞的不合理的税收规避是为税法所不允许的。
(三)成本—效益原则
合理避税的初衷是降低财务成本,实现利润最大化,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如果一项纳税方案的取得成本及方案实施成本,超过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则违背了合理避税的初衷,这样的方案应不予采纳。
(四)筹划性原则
这是合理避税的特色所在。纳税人在经营活动方式上的筹划、安排,体现了其对税法及其制度的尊重与熟练掌握。
四、合理避税的方法选择
马洪范老师的《合理避税实务操作与案例分析》一书中,按照企业不同的运作环节划分避税方案的类型,并逐一对企业设立的避税方案、企业投资的避税方案、企业筹资的避税方案、企业购货的避税方案等做了全面系统的介绍,令笔者受益匪浅。在本文中,笔者不再对其进行重复赘述,而将尝试从税基、税率、税额三个角度概述企业避税的方法,与读者共同学习。
(一)税基式避税
应纳税额是计税依据乘以税率得出来的,故要想降低纳税额,一个主要的思路就是减少税基。常见的税基式避税技术有以下几种:筹资方式选择避税技术、存货计价的避税技术、折旧计算避税技术、资产租赁避税技术等。
1. 筹资方式选择避税技术
筹资方式的避税技术,是指利用一定的筹资技术使企业达到最大获利水平和税负减少的方法。企业常用的几种筹资渠道:①财政资金;②金融机构信贷资金;③企业自我积累;④企业间拆借;⑤企业内集资;⑥发行债券和股票;⑦商业信用、租赁等等形式。
从纳税角度看,这些筹资渠道产生的税收后果有很大的差异,对某些筹资渠道的利用可有效地帮助企业减轻税负,获得税收上的好处。通常情况下,站在避税的角度,企业内部集资和企业之间拆借方式效果最好,金融机构贷款次之,自我积累效果最差。
2. 存货计价的避税技术
存货计价避税法,主要是基于对企业在该年度内所需购买的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的总趋势的分析。常用的存货计价方法则有: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等。一般情况下,物价表现为上涨的趋势,在宏观通货膨胀的环境下尤其如此,而在通货紧缩的环境下,材料的价格往往会下降。在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情况下,采用后进先出法有利于节税;而在材料价格下降的情况下,则应采用先进先出法节税。
3. 折旧计算避税技术
不同折旧方法对纳税的影响及利用不同的折旧方法在成本核算中会对企业盈利水平产生不同的影响,从而体现在纳税上也就存在着差别。折旧的计提方法有:①直线法:又分为平均年限法,工作时数法,产量法。②加速折旧法:现行制度规定允许采用的仅为两种,即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直线法与加速折旧法在不同的税制条件和不同的企业中有不同的效果。在超额累进税率的税制下,直线折旧法每年提取的折旧比较平均,它使企业的产品成本不致大起大落,企业的利润水平也因之比较稳定,从而避免了由于过高的利润而带来的过高的税率,使得企业的税负较低。在物价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加速折旧虽可获得部分税款的时间价值,但在纳税绝对额上却增加了负担,由于时间价值的获取比不上税款的实际损失,所以并不合算。
(二)税率式避税
税率式避税,是利用国家税法制定的高低不同的税率,通过制定纳税计划来减少纳税的方法。常见的税率式避税技术有如下两种:价格转移避税技术、选择低税率行业或地区进行投资。
1. 价格转移避税技术
价格转移避税技术主要有货物、劳务、资产、和费用的转让定价等。
(1 )货物的转让定价
总公司利用其关联公司之间的提供原材料、产品销售等往来,通过采用“高进低出”或“低进高出”等内部作价办法,将收入转移到低税负地区的独立核算企业,而把费用尽量转移到高税负地区的独立核算企业,从而达到转移利润和减轻公司整体税负的目的。
(2 )劳务的转让定价
关联企业之间除了上面提到的材料和产品贸易往来外,还会经常相互提供各种劳务服务。其做法同货物的转让定价基本相同,关联企业之间可以利用提供劳务服务的内部作价方式来实现利润的转移,达到减轻整体税负。
(3 )管理费用的转让定价
公司总部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各种管理服务,因此,有关的管理费用必须分摊给下属公司负担。公司为了降低企业整体税负,往往没有按合理标准来分配管理费用,而是对高税率子公司多分配费用,对低税率子公司少分配费用,使企业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
(4 )无形资产的转让定价
由于无形资产具有单一性和专有性的特点,转让价格没有统一的市场标准价格可供参照,其转让定价比货物及劳务更为自由灵活和方便,转让价格亦可包含于被转让的设备款之中,但是如果是国内企业将无形资产的转让定价包含设备里面,则应考虑国家对出售固定资产征税的其他税收政策法规。总之,以减轻公司整体税负为目的的转让定价的基本做法是:当卖方处于高税率地区而买方处于低税地区时,其交易就以低于市场价进行;反之,则以高于市场价进行交易。如果公司内各关联企业之间利润相差悬殊,或有其他税收优惠,有必要利用转让定价的方法,将利润转到有税收优惠的企业,以降低或减轻公司整体税负水平。
2. 利用行业低税率的避税
利用低税率的行业实施避税有两个方面的思路:一方面,在企业设立之时充分考虑行业的税负情况,把税收优惠因素作为投资决策的重要的因素。顺应国家税收政策,以减轻税收负担;另一方面,在可能的情况下举办有税收优惠的行业。企业既可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内设立法律认可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享受税收优惠;也可通过适当使用价格转移法,转移一部分利润到该高新技术企业,降低整个企业的税负。
(三)税额式避税
常见的税额式避税技术有:设立新企业或机构、企业分立。
1. 设立新的机构减少纳税
有些税收优惠条件,是企业一设立就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大部分是需要通过纳税人采取一定方法。创造条件去适应法律的规定,才能达到减轻纳税的目的。其中设立新的机构是一种比较常用的方式。例如:一家大型机械制造企业,销售大型机械并负责运输,企业内设有规模比较大的运输队,运输成本一般占整个销售收入的30%。该企业在缴纳增值税时,由于运输队的资产为大型运输车辆,只能抵扣所购汽油所含的进项税额。这家企业决定把运输队独立出去,专门设立一个运输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这家运输公司设立后,按照运输企业缴纳营业税,税率为3%,因为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7%,进项税额又少,缴纳营业都显然节省税收。同时运输独立后,机械制造企业使用运输公司的车辆,可以取得运输发票,按运费金额的7%抵扣进项税额,从而大大节省了税收的支出。
2. 通过企业的分立减少纳税
企业分立有两种形式:一是解散原企业成立新企业,二是由原有企业分出一部分成立新的企业,原企业仍然存续。利用企业的分立,是进行合理避税的又一条重要途径。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33%的比例税率,但是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下的企业,按应纳税所得额的大小,分别按较优惠的税率征收:即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 万- 10 万元(包含10万元)的按27%的比例税率征收,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 万元及以下的按18%的比例税率征收。这种税率结构相当于全额累进税率,这就为企业通过分立实现少交税款提供了可能。如果企业所得税适用累进税率时,通过分立使原本适用高税率的企业,分化成两个或两个以上适用低税率的企业,也可使整体税负减轻。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其计税方法和税率都不相同,这也为企业分立降低税负提供了可能。
五、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税法允许的办法实行合理避税,以实现利润最大化,确实可行。但换个角度来讲,我国经济现正处在时代机遇发展的关键时期,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是经济平稳前进的前提。可挖掘的合理避税方式如此繁多,也恰恰证实了我国税收体制的欠完善,因此,我国税收体制的建设也须加快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