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卷八十四·列女传》
1.(鲍宣妻传):宣、哀帝时官至司隶校尉。
校:此处标点误,顿号当作逗号。宣,鲍宣也。若作顿号,则意为宣哀之际为司隶校尉,而宣哀之间尚有元、成二帝,鲍宣岂能任司隶校尉数十年之久?
2.(王霸妻传):霸己见逸人传。
校:《后汉书》有逸民传,无逸人传。此处“人”字当为唐时避太宗讳改易,当改回。
《晋书·帝纪第十·安帝》
3.(元兴三年)冬十月,…,慕容德死,兄子超嗣伪位。
校:此条应在义熙元年,《载记》不误。
4.(义熙六年)五月,…,戊子,卫将军刘毅及卢循战于桑落洲,王师败绩。尚书左仆射孟昶惧,自杀。
校:戊子,《南史》作壬午。《南史》孟昶于丙辰日自杀,在刘毅败后。中华校记以为戊午,则在丙辰之后,误。疑戊子当为壬子,《晋书》《南史》各误一字。
5.(义熙七年)夏五月,乞伏公府弑乞伏乾归,乾归子炽盘诛公府,僭即伪位。
校:《北史·魏本纪第一》此条在六月,疑是。
6.(义熙十一年)八月丁未,尚书左仆射谢裕卒,以尚书右仆射刘穆之为尚书左仆射。
校:检《南史》、《宋书》谢裕传,均言十二年卒,《南史》刘穆之转尚左亦在十二年八月丁巳,且十一年八月无丁未,十二年八月丁未为二日。则此处当为十二年事。
《宋书·本纪第四·少帝》
7.(景平元年)四月,…,乙未,魏军克虎牢,执司州刺史毛德祖以归。
校:据《魏书》《北史》,乙未为己未之误,在闰四月。
《宋书·本纪第六·孝武帝》
8.(大明七年)正月丁亥,以尚书右仆射王僧朗为太常,卫将军颜师伯为尚书右仆射。
校:卫将军前脱“右”字。据本传,颜师伯时以侍中领右卫将军。
《宋书·本纪第八·明帝》
9.(泰始元年)十二月壬申,以尚书左仆射王景文为尚书仆射。
校:“左”当作右。永光元年八月辛酉,以颜师伯为尚左,王彧(即景文)为尚右。据《蔡兴宗传》前废帝被弑时王彧仍为右仆射,《王彧传》亦不言以右转左。
10.(泰始四年)三月戊辰,南谯太守孙奉伯为交州刺史。
校:“南谯”当作“淮南”。各本“南谯”并作“谯南”,中华书局本乙之。《南史·齐本纪上·高帝》言:“泰始(三)[五]年,宋明帝遣前淮南太守孙奉伯往淮阴监元会。”,是谯乃淮之形讹。
11.(泰始七年)二月癸巳,征西将军、荆州刺史巴陵王休若进号征西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校:征西将军,各本作“征南大将军”。按是日休若、休范同开府仪同三司。(据《南史》,唯日作癸丑,不知孰是),此处当有脱文。原文或当为:二月癸巳,征南大将军江州刺史桂阳王休范征西将军、荆州刺史巴陵王休若进号征西大将军,并开府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