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的新闻传播学研究 新闻传播学研究生

2014年中国的新闻传播学研究

陈力丹 熊壮

2014年的我国新闻传播学研究,功利性研究文章较为强势,基础理论研究不够;对现实各种传播新现象的关注很多,表现出对传播形势变化的焦虑。有些研究层次有所提升,许多旧的话题或通过新学术概念的引入,或通过新研究思路、方法的运用,或通过新材料的发掘,获得新的阐释或得到深化,一些新的研究方向也有所开拓。本文重点回顾这年我国新闻学、传播学、新闻传播史三个领域研究的情况。

一、新闻学研究

这年的新闻学研究,特别是理论研究,提出的新问题不多。“新闻专业主义”的话题在这年得到了新的阐释,有多篇论文延续了社会建构的思路,避免了围绕概念做文章的窠臼。还有多篇关于新闻从业者的研究论文和调查报告,反映出我国媒体市场化改革和新媒体技术对新闻从业者的身份、认同和职业道路带来的影响。在新闻实务研究方面,“媒体融合”作为显性话题在年内受到学界的持续关注。有学者注意到新媒体环境下新闻生产的变化,从个案研究提炼出的概念颇富启发性。这年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研究继续保持平稳发展的态势,习近平宣传观的研究开始凸显。在新闻法治与道德方面,由于年内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接连四次通报新闻传播业界的系列腐败案例,引发学界和业界对此的反思。版权问题在年内亦是引人关注的焦点,新技术的应用给媒体版权保护提出的新挑战。

1.新闻理论研究

这年有两篇宏观层面的研究文章值得关注。其中一篇以系统论方法分析了过去30多年中国新闻系统或新闻领域的结构变迁历程。作者研究发现,我国媒介形态结构从“三足鼎立”演变为“四足鼎立”;“一元”职业传播主体演变为“三元”公共化传播主体(即职业新闻传播主体、民众个体传播主体与非职业非个人的传播主体);收受主体结构亦出现分化:从一体化的大众到大众、分众、个体的共存;传播内容结构则由政治、经济为核心扩展到整个社会领域;“传播收受关系”也从主客体关系逐渐向主体间关系转变。[1]另一篇从奥裔美国现象学社会学家许茨(AlfredSchultz)的“社会世界”理论出发,尝试回答“新闻何以使现代性成为可能”。作者认为,作为“现代文化形式”的新闻,主要描绘“共同世界”的及时变化,并“重构了周遭、前人和共同三个世界的关系”;由于“社会世界”不断更新,“共有的现实”持续扩大,人类才得以根据当下和自身安排生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新闻促进了人的现代转型。”[2]

2.新闻专业主义研究

自从陆晔和潘忠党于2002年发表《成名的想象:中国社会转型中新闻从业者的专业主义话语建构》一文以来,学界和业界有关新闻专业主义的讨论和研究成果很多。2014年CNKI上以“新闻专业主义”为关键词文章有220余篇;年内《国际新闻界》第6期和《新闻记者》第8期各有一组专题讨论。但绝大多数论文还是在围绕概念和现状做文章。对此,有研究者试图接续陆晔和潘忠党的社会建构思路,引入“边界工作”(boundary-work)的视角,探讨在面对新闻业内的争议(如发生新闻敲诈等有损新闻职业伦理的行为)与面对外部挑战(如新媒体)时,新闻记者如何使用新闻专业主义话语来维护传统新闻业的权威,重塑新闻人对新闻专业范式的信仰。所谓的“边界工作”,主要是指区分“我群”与“他者”(包括群体内的他者和群体外的他者)。文章认为,“边界工作”这一概念的引入,既有理论整合的重要性,又极具现实意义。具体来说,一方面,它比“范式修补”[3](paradigmrepair)的涵盖面更广,不仅包括范式的修补,还包含了范式的强调、维护和调整,从而能在经验上反映新闻专业主义话语实践在新时期的变化。另一方,在现今社交媒体时代,新闻界“内政外交”的边界工作也变得更加频繁,“边界工作”的概念也就有更多的“用武之地”。[4]

也有研究者尝试引入“反思性实践”(reflexivepractice)来探究新闻专业主义在我国的生成。所谓“反思性实践”,指的是“职业行动者的个体持续不断地将抽象原则置于具体语境中的反思性实践的过程。”作者以记者对“邓玉娇事件”报道的反思性言论和文章作为研究对象来考察新闻人对新闻专业主义的理解、接受和实践,发现新闻人此次话语实践所具有的反思性特征与记者在报道中的经历、个体的专业自觉和特定互动空间的集体层面反思这三个因素有关。作者认为,由此我们可以观察哪些因素构成或阻碍新闻业的自洽逻辑的阐述。[5]

另外,有学者从政治经济分析的路径对“新闻专业主义”进行历史和权力分析。作者将专业主义作为“一种要求行业独立的政治诉求”来分析,并把它放置回19世纪晚期兴起时的美国这一特定历史环境,考察社会条件的变化如何促成了新闻界"以专业促独立"的意识形态。作者认为,“作为资本化身的媒体机构,篡夺了作为职业化身的新闻记者要求专业独立的口号,将其作为媒体机构脱离社会控制,独立操控舆论以获利的道德合法性来源。”[6]

3.对新闻从业者的研究

对新闻从业者进行实证调查研究,肇始于自上世纪70年代。学术界和实务界关切新闻从业者,在于新闻从业人员对媒介角色的认知不仅可能决定新闻报道的风格与内涵,也会影响到新闻媒介的社会功能。[7]年内有多篇关于我国新闻从业者的实证调查报告,这些调查既有全国性的调查,也有区域性、行业性的。[8]

有研究者基于对全国5家报业集团(报社)2109个有效样本的问卷调查,勾勒了新媒体环境下中国新闻从业者的整体面貌:中国新闻从业者男女性别比例基本相当;平均年龄为32岁;平均工作年资为8.4年;绝大部分人拥有大专或大专以上的学历;90%以上的从业者月收入不足1万元;他们“主要使用互联网获取线索和查找背景,其次是与受众互动与推广报道。”[9]另一个全国性新闻从业人员调查则聚焦于代际差异,研究发现“80后”已成为我国新闻从业者队伍的中坚力量;他们的工作满意度高于“60后”和“70后”,但职业忠诚度较低。这能够帮助我们预测新闻业的前景。[10]

有学者对2012年11月-2013年3月间进行的一项全国范围的问卷调查进行分析后发现:我国新闻从业者最看重报道事实、观察和解释事件等“信息功能”,最不看重监督政府、设置议程等“政治功能”;他们对宣传“喉舌”角色、舆论“监督”角色的重要性评价有所下降。[11]基于同一项调查,有学者研究发现:当下新闻从业者对工作自主性的满意程度略有下降;人口学变量、媒介变量(包括媒体类型和媒体属性)、组织和社会因素(即组织、经济和政治控制)以及互联网使用技能等,均对从业者的工作自主性有显著影响。[12]

尽管这些问卷调查所反映的现象还比较表面、且大多是描述性的,但它们反映出我国媒体市场化改革之后新闻从业者的身份和认同的变迁,为进一步的解释性和比较研究打下了实证基础。

此外,有学者注意到新传播科技与弹性劳动就业的兴起所推动的“创业新闻业”(entrepreneurjournalism)。作者将媒体创业与媒体生态相关联,勾勒出我国新兴的“媒体创业者”的大致轮廓。作者认为这种新的职业类型及自我认知的探讨或可为当下媒体从业者职业图景的统一结构打开一个出口,促使新闻从业者重新建构自身技能,提升自身的竞争力。[13]

4.媒介融合研究

2014年8月18日,党中央通过《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媒体融合升格至国家战略的高度。媒体融合,国内外都处于探索中。我国媒体融合的实质是传媒产业的重新洗牌,相对固态的传播格局已经“液态化”,经历哪些变革,什么时候、以什么格局能重新相对稳定,则仍是个未知数。年内业界和学界给予高度重视的“他山之石”是这年5月公布的一份长达96页的《纽约时报》创新报告(NewYork Times Innovation Report2014),这份报告对《纽约时报》进行的全媒体转型实践进行剖析,总体来说并不乐观。有学者认为,《纽约时报》做的东西,其他报纸也在做,因此虽然该报告的名字是“创新报告”,但是其实其中很多都是传媒从业者的常识,并不是创新。中国部分纸媒体的数字化战略很可能比美国成功,尤其在利用社交媒体方面。[14]

这年关于媒体融合的讨论中,相当多的文章是围绕着“内容为王”展开的。有的文章以《旗帜鲜明反对“内容为王”》标题来表明观点,明确提出应该以“信息服务为王”。[15]也有学者针锋相对地提出“内容的至上地位永难撼动”的观点。作者以澎湃新闻为例,论证其之所以能在众多新闻客户端中脱颖而出,就是因为澎湃的内容打动了受众,赢得了注意力。文章以比尔•盖茨的话作结束语:“只有那些把互联网做成思想、经验、产品的商场也即内容的商场的企业,才会获胜。”[16]

5.新闻生产研究

近年来,以社交媒体为代表的新媒体对传统媒体带来了颠覆性的影响,这一定程度上反映在新闻生产当中。这年该领域有几篇论文值得关注。有学者结合“月球车玉兔”集成报道的案例,在基于传统媒体的“倒金字塔”和基于网络媒体的“斜金字塔”结构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基于社交媒体的全媒体新闻话语体系——“正金字塔”结构。这种“正金字塔”结构有三层:最下面是“社交媒体层”,用“互联网思维”践行“对话新闻”;中间是“新媒体专线层”,提供细节丰富的多媒体集成报道;最上面是“通稿层”,提供富有人情味儿的日记体通稿。此外,作者还提出全媒体新闻传播的“涟漪”模式,用以解释社交媒体与国内外传统媒体联动的现象。[17]

还有研究者通过对六家专业媒体马航失联报道的内容分析发现,网络时代的新闻生产与其他类型的信息生产一样,存在法国学者鲍德里亚(JeanBaudrillard)所警示的“内爆”(implosion)现象:即媒体通过“内生产”“衍生生产”和“转引式生产”等方式,生产了大量新闻事件的报道,但仍然无法减少相关新闻事件所带来的不确定性。[18]需要注意的是,该研究结论依据的仅是马航客机失联的个案,能否向外推广,尚需更多实证检验。

6.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研究

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研究在这年继续得到深化。《新闻界》、《新闻前哨》、《东南传播》等杂志开设了相关研究的专栏,年内共发表了50余篇研究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文章。还有刊物发表了考证马克思、列宁及其周边人物新闻观之历史文献的论文。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发展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过程,年内有学者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关于新闻和宣传工作的论述为纲,从9个方面解读习近平的宣传观和新闻观,展现了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在现实中国的新鲜体现。文章指出,习近平关于新闻和宣传工作的指示中,相当多的篇幅讲述了我们面临的工作环境、对象、范围、方式发生的重大变化,说明新闻和宣传不能再沿用过去的老一套陈旧模式。理念创新,就是要保持思想的敏锐性和开放度,打破传统思维定势,努力以思想认识新飞跃打开工作新局面。例如遇到各种突发事件,习惯性于用“封”、“堵”、“删”的老一套,或沿用官本位的宣传套路要求报道党政部门的“举措成效”,便是一种思维定势,这样的思路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为政绩服务,脱离群众,传播效果不好,甚至产生逆反效果。[19]

7.新闻传播法治研究

这年由于发生《新京报》、《南方周末》在世界奢侈品协会诉其侵犯其名誉权案中一审双双败诉的案例,新闻“隐匿权”问题在中国浮出水面,这一事件被评为2014年度中国十大传媒法事例。尽管世奢会已被法院终审吊销营业执照,但其状告两报的案子一审却胜诉了。因为两报拒绝公开揭露世奢会的匿名爆料人,北京朝阳区法院的判决认为:“本庭实难采信爆料人言论的真实性。此外,被告虽然提供了采访对象的录音资料,但录音对象的身份情况并未向法庭提供,被采访人也未出庭作证,故本院难以采信其言论的真实性。”有新闻法专家谈到,本案可能是我国第一起真正涉及秘密消息源作证问题的媒体侵权案件。为秘密消息源保密是世界通行的新闻界行规,但困难在于,记者的这一保密义务可能与我国法律规定的公民的作证义务相冲突,而经过法庭质证,是证据成立的必要条件。这样,也就否定了新闻记者、新闻单位履行为秘密消息源保密的义务。[20]

也有学者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2005年底批准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33条,专为保护包括向媒体报料的匿名消息来源在内的举报人而制定,其内容为:“每个缔约国应该考虑将适当的法令结合进国内的司法体系,以保护任何这样的个人:此人出于良善信念和基于充分理由而向能力当局举报任何有关与本公约一致的公认侵犯的事实。”案件即将进入二审阶段,如何在尊重法治和尊重新闻规律的情况下做出适当的裁判,委实是法院面临的新考验。[21]我国在禁毒、洗钱等特定法庭审理方面有保护证人的相关法律条款,但对于面向社会揭露的新闻爆料人,尚没有相关的法律,对此世界各国的法律规定也不尽一致。因而可以预料,2015年的新闻法治研究必须面对这个绕不开的话题。

“数字遗忘权”(rights to beforgotten)的讨论是这年讨论较有深度的一个传播法话题。随着数字化时代信息的不断涌来,如何能够适当地遗忘,成为人们需要面对的一个问题。英国学者维克托·迈耶-舍恩伯格(ViktorMayer-Schönberger)由此提出“数字遗忘权”的概念。这是隐私权在互联网时代延伸出来的一种新的权利类型。有研究者认为,“数字遗忘权”指的是数据主体要求数据控制者删除关涉自己的个人信息,以防止其进一步传播的权利。它为信息技术发展给个人信息、隐私保护所带来的难题提供了解决思路。[22]还有学者指出,“数字遗忘权”这项“创设性权利”自身面临两方面的问题:其一是理论上的挑战,即与其他现有权利如隐私权、名誉权、知识产权等如何区分;其二是司法上是否能得到承认,以及司法上如何实践。[23]

二、传播学研究

这年出现了多篇关于传播学科反思的论文,尽管观点差异较大,但值得本学科的研究者进一步思索。传播理论研究方面,这年提出的新问题同样不多,值得关注的包括新媒体带来的时空影响和“数字鸿沟”的微观表征等。网络事件一直是近年来传播学研究的重要领域,这年的研究更多集中于历史梳理和经验概述。年内还有多篇关于用户行为特征的研究论文和调查报告,既反映了新旧媒体交替环境下用户行为的变迁,也从侧面勾勒了新媒介对社会的影响。此外,媒体与社会记忆话题成为这年传播学研究的热点。这种跨学科的尝试,有助于形成新的理论框架和研究方法。

1.关于传播学科的反思与争论

传播学在中国走对了路,还是走错了路,以及下一步又何去何从?这年《新闻记者》刊登了多篇学界翘楚探讨学科建设和发展问题的文章,对本学科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提供了有益的思索。尽管这些观点差异较大,仍值得新闻传播学研究者警醒。

有一种意见,即中国的传播学研究有不少成就,也存在严重的方向性错误。有研究者认为,中国大陆的传播学一直以美国为师;但以美国为代表的传播学研究,一开始便落入了政治宣传和媒体企业经营的逻辑。虽然有美国实证主义哲学的传统起作用,但政治公关和企业绩效思维,左右着传播学的效果研究。[24]有学者认为,我国新闻传播研究“没有将理论研究与实践的结构性转型对接起来,从而造成理论知识的繁殖与实践期待之间形成巨大的反差”,而这种“新闻传播理论的结构性贫困”严重制约了本学科的持续发展。[25]还有学者分析了当下传播学研究的困境及其深层原因,认为学科的危机来自“效果研究范式化、经典理论教义化、学科界定狭隘化”等多方面的束缚;不完善的学科传统,使得传播学失去了作为年轻学科的活力和动力。[26]

对于这些内部批判的声音,有学者提出了不同看法。例如,有学者认为,传播学研究不是要回归某一个唯一和本质的“家园”,因此并不存在什么偏差。关键问题是要建构一个“多学科多维度的研究平台”。而且该作者否认新闻传播理论存在“结构性贫困”,认为需要做的是“整合已有的不同思想资源,重新理解传播,以适应新传播的变革。”[27]

2.传播理论研究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传播学界少有新的理论提出,多为既有理论的修补,或者从外学科引介新概念。这年我国的学者们注意到新媒体在时空方面的社会影响,提出“时空紧张感”的概念。作者认为,新媒体技术“瞬息万变的变化”造成传播的分散化和时空的断裂;移动互联网情境下的“在场的缺席”进一步打破日常的时空序列;终端载体所依赖的“接口”和“界面”限制了信息接收的时空习惯等等。[28]也有研究者认为,新的传播实践将酝酿空间变革,传播研究需要从“空间转向”入手,进入日常生活,研究当前传播活动的“空间实践”(如“微博赋权”、“日常消费”和“自传播”等),把传播活动与其特定的“空间实践”结合起来考察,关注新兴传播技术、社会关系、传播行为等在空间实践的多重运作。[29]还有学者从传播速度消灭时空、社交时空驱逐物理时空、群众交往、时空中的历史与未来四个方面探讨了新媒体时空观对传媒以及社会的影响。[30]

有学者通过对深圳200个家庭中亲代和子代共计400个样本的问卷调查与配对比较研究,考察微观层面的“数字鸿沟”(digitaldivide)。作者发现,亲子两代在新闻媒体的采纳和使用上都存在显著差异;在技能知识、内容知识和应用知识中,子女对父母的“文化反哺”明显多于父母对子女的文化哺育。作者认为,“文化反哺”是急剧变迁给中国人带来的独特心理体验,也有可能成为缓和亲自冲突、改善家庭结构的难得机遇。[31]

这年《国际新闻界》第4期专门组织了一组关于传播学经典文献解读的文章。其中有学者通过对《媒介事件》和《作为文化的传播》两个经典文本中“媒介事件”和“传播的仪式观”概念的重新梳理,指出了我国新闻传播研究中对这两个概念的误读和误用,值得传播学研究者警醒。[32]

这年2月10日,英国文化传播学派的代表人物、社会学家斯图亚特·霍尔(StuartHall)逝世。年内有多篇论文对他提出的关键性概念进行了理论研究。有学者尝试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学术传统解读其代表作《编码/解码》,认为以往的研究忽略了霍尔在这篇文章中的激烈思想斗争和真正倡导的研究取向。具体来说,他在“文化主义”的框架下完成了对文本中心主义和生产消费直接同一性的两次“叛离”;而他写作该文的真实意图,在于强调结构主义符号学分析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讨论、电视话语的意识形态建构和电视生产过程中的结构性冲突。[33]

3.网络事件的历史梳理和经验概述

2014年并不是网络事件的多发年,可能正是由于这种时间上的空当,学界有机会对近年我国已经发生的网络群体性事件进行历史梳理和经验概述。比如,有学者从网络事件发生的诱因、表现和结局等角度,对2002-2012年间的182个重要网络事件进行内容分析,发现“网络行动以非暴力形式为主,绝大多数能够促使利益诉求得到满足,但只有少量网络事件会对社会制度带来深远影响。”[34]也有研究者抽取2010年以来35个主体样本在39起突发事件中发布的4985条消息作为样本,对突发事件微博舆论的分布格局、运作机理及变化趋势等展开经验研究。文章的主要研究结果是:突发事件微博舆论呈现出“疏密不一致的非均质化”分布特征。[35]这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另外一项以大数据方法对2012-2014年间我国3359个公共事件为对象的定量描述研究。该研究发现:“公共事件参与者身份、事件类型以及事件发生的空间地理特征皆呈现出不平等分布趋势。”[36]

关于这类研究,有学者指出,它们所定义的“网络事件”的概念取向或有不同,包括“行政管理、媒介建构、舆论场域、公共领域和集体行动”等;同时,该概念也常与“新媒体事件”、“突发事件”、“网络群体事件”、“网络公共事件”等概念混用。因此,今后研究的首要任务是厘清概念。[37]

此类研究不应停留在描述层面,需要进一步的解释性研究。这年有学者在这方面做了富有启发意义的尝试,他借用美国历史社会学家蒂利(CharlesTilly)提出的“抗争剧目”(repertoire ofcontention)概念,探究中国网络事件在过去10年间的抗争剧目变迁,并反思其背后的国家-社会关系的调整。作者发现,尽管互联网技术催生了大量有鲜明特征的线上行动剧目,但并未明显促进“逾越界限”的剧目。此外,作者认为政治合法性是理解“行动剧目”变迁最为重要的维度。[38]还有研究者引入社会运动研究中政治过程理论的“机会结构”(opportunitystructures)概念,探究冲突性议题的传播机制。作者认为,作为主导性的控制力量的“国家”并非铁板一块的整体,其内部存在着权力的分化,这为冲突性议题的传播提供了空间(即“机会结构”)。作者研究发现冲突性议题的传播主要有“报道对象位于权力体系的底端”、“突破属地管理”和“政府有治理需求”三种机会结构,媒体在进行冲突性议题报道时,往往采用脱离属地的权力体系、“用合作换取自主”等行动策略。[39]

4.用户研究

通过问卷进行的受众调查,自从上世纪80年代引入我国后,一直是学界和业界关注的热点。但现今传统意义上“被动、未分化”的受众已不存在,逐渐演变为主动选择媒体的理性“用户”。为此,2014年10月16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用户,不是客户》,年内不少新闻传播学者的研究指向用户行为特征。有研究报告称,根据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共37279个样本的问卷调查数据,我国受众的整体特征为:“媒体选择以电视为主,网络、报纸、广播、杂志为辅”;使用动机以信息娱乐为主,创造表达意愿不强;期待媒体维护正义、解决问题,信任传统媒体多于网络媒体。”互联网的使用频率在总体上已超过电视以外的其他所有(传统)媒体。[40]

用户的使用行为对社会有何影响?有研究者认为,“微博时代的受众呈现出越来越浓厚的参与性特征,这种受众参与标志着多元化新闻话语时代的逐步开启,并赋予民众巨大的民主想象空间。”[41]然而,其他研究者并没有这么乐观,因为“我们所看到的网上各种意见争鸣的繁荣景象,不过是极小一部分受众的意见表达”,绝大多数网民主要跟熟人交往,互联网发挥的作用更多是巩固现实生活中人际关系。新技术固然开拓了言论表达和个体交往的空间与方式,但就当下中国网民而言,新媒体的信息和娱乐功能远远大于其言论表达和个体交往的功能。[42]

5.媒体与社会记忆

社会记忆或集体记忆研究原本是社会学、历史学和人类学研究的领域,但传播学研究中也不乏与此相关的研究,比如美国著名传播学者泽利尔(BarbieZelizer)和舒德森(MichaelSchudson)分别写过关于“肯尼迪被刺”和“水门事件”之集体记忆的经典著作。这年有多篇传播学论文涉及媒体与社会记忆话题。

比如,有学者运用文化创伤理论,通过定量的内容分析和定性的文本分析,考察1949-2012年《人民日报》关于南京大屠杀的报道。研究发现,《人民日报》的报道随着岁月流逝呈现出“纪念化”趋势,但这套叙事缺乏对“受难者”的呈现;南京大屠杀被建构为抗战叙事的一部分,与“国耻”勾连在一起,具有高度功利性和意识形态色彩。[43]有研究以《大公报》百年诞辰纪念活动为考察对象,分析了各方以此“热点事件”为中心建构有关《大公报》话语场过程的不同表现。研究发现,我国新闻界在有关自身的关键事件中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反思性“阐释性社群”,而只是建构了更为复杂和多元状态的“话语社群”。此外,我国新闻界在有关自身行业历史、实践理念、前辈人物等话语实践中,会根据媒体性质、自身地位等因素选择合适的话语策略与《大公报》进行勾连或脱勾,并以此重塑本行业的职业权威和集体记忆。[44]

这些研究在理论框架和研究方法上存在一定局限,特别是文本个案和单独历史事件的解读缺乏宏观的社会、历史观照。有学者指出,中国传播学者对媒体与社会记忆这一领域的研究应该改变以往用个案研究来诠释或验证既有理论的状态,而力求扎根于大众传播研究领域,形成新的理论框架和研究方法。[45]

三、新闻传播史研究

这年新闻传播史的研究中,中国新闻史研究方面个案研究不少,对新史料的开掘上亦有一些微观和中观的研究成果,但值得重点关注的新话题不多;宏观层面的研究成果较过去几年有所增加,特别是尝试史学研究中的社会史或政治史的研究视角,大胆求新,真正做到研究“报刊的历史”,而非“历史的报刊”。这年外国新闻传播史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新闻传播史的世界地图进行勘补。新闻传播思想史近年来成为我国新闻传播史研究的一个重点,这年该领域也有多篇论文值得关注。

1.中国新闻史研究

中国报刊史的研究一直在新闻史研究中占据重要地位。这年有多篇研究论文突破传统研究思路,提出了新见解。比如,有研究尝试回答国人自著本国报刊史何以始于20世纪20年代。作者通过对文本的细读和情境的体察后认为,在当时,“中国”不仅是“中国报刊史”的叙述范围,更是一种书写立场;而其根本预设就是“中国及其报业本身不仅具有值得认知的特殊之处,而且自成脉络。”[46]还有学者梳理了进奏官从唐至宋的演变,研究发现:从唐经五代到宋,进奏官由主动的传播者和强势的参政者转变为被严格控制、地位低位的“传声筒”。作者认为这是高度中央集权制度形成中的一个侧面反映。[47]

近几年,民间和知识界都掀起一股“民国热”,新闻传播史领域似乎也受到影响,这年不少新闻传播史研究聚焦于民国时期。对此,有学者指出,民国新闻史的兴起有三方面的原因,其一,“海量的史料以多元而零散的形式存诸于世”;其二,民国时期的重要报纸(如《大公报》、《申报》等)载有大量涉及新闻学理论与实践的相关著述;其三,民国时期的新闻学者、报人和新闻机构、团体编撰了大量的新闻学专著和普及读物。[48]

比如,有研究者注意到当时的新闻学者,如徐宝璜、邵飘萍、任白涛等,均对新闻客观性做过学理上的探讨,其中涉及到新闻业的社会地位、新闻报道的方式与职能、新闻从业人员培养等多个视角。正如该文作者所总结的,这些研究“奠定了我国新闻学研究的理论基础,同时,也为民国时期的报业实践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49]也有学者对邵飘萍的两篇迄今未全文再版的新闻学专文进行简要的评析。其中一篇是1915年12月13日发表于《时事新报》的《论新闻学》,为我国较早的一篇新闻学论文,但该文基本上为编译之作,无甚创见;另一篇为1924年8月17日发表于《国闻周报》的《周之观念今昔之变迁:新闻学上之一小问题》,这篇文章的新闻学价值相对较高,不仅是一篇简洁而有趣的新闻史论,也是邵飘萍对五四时期周报编辑实践的理论回应。[50]还有学者研究发现,时任北京大学教授的陶孟和(1887-1960)1922年秋天就把李普曼于当年初在美国纽约出版的《舆论》(PublicOpinion)一书引介到国内。由此,我们既可以一窥民国时期新闻传播学术史的脉络,也能了解民国学者对舆论的重视和研究,以及他们“寄希望于通过健全舆论维护民主政治的诉求。”[51]

还有不少学者试图从政治、社会史的角度切入来展开新闻传播史的研究。例如,有的学者关注到民国初期的士人,如梁启超、黄远生、张东荪等,对“谈政治”还是“不谈政治”颇为“纠结”。这些舆论界人士对于“政治”多有彷徨、怀疑和矛盾的心理(比如,有的宣布“绝言”政治,可是最后又不得不“重谈”政治),各种曲折往复远非我们通常所说的“文人论政”能够解释。文章通过梳理这些士人在民初的舆论经历及其对“政治”的态度转变,向我们展示和解析了民初舆论界从“政治”转入“社会”的思想动向。[52]

不少研究者不满于研究“报刊的历史”,而试图探究“历史的报刊”,即把新闻媒介放置回具体的历史情境中来考察其作用。例如,有研究者关注到清末报刊(包括海外报刊如《新民丛报》、留学生刊物如《浙江潮》以及国内报刊)作为“思想资源”和“概念工具”的作用,通过考察清末新式学堂学生的读报活动,展现“满清王朝最后走向分解和消亡”时刻,“清末报刊与学生阅读世界的内在联系”。文章认为,学生阅读进步报刊,不仅能获取新闻、增长知识,还是“一场精神洗礼与政治动员”,从而使学生认同舆论领袖和新思潮,最终转化为清末社会变革的巨大动力。[53]

2.外国新闻传播史研究

以往我国的外国新闻传播史研究多集中于欧美几个少数发达国家,这年一些不为人们熟悉的国家之新闻史继续得到关照。《新闻界》的“国际视野”栏目刊发了有关斯里兰卡、加纳、保加利亚、伊拉克、波兰、匈牙利、毛里求斯等国家新闻史的文章,而且多数文章所征引的材料较新,很有现实感。

3.中外新闻传播思想史研究

受国外传播史研究中“修正史学”的影响,新闻传播思想史近年来成为我国新闻传播史研究的一个重点,这年该领域有多篇论文值得关注。比如,有学者质疑一般认为中国大陆传播研究开始于1978年的说法,认为这种说法忽略了20世纪初期社会学和新闻学传统对传播的关注与研究。例如,当时西方的“communication”通常被翻译成“交通”而非今天的“传播”;杜威(JohnDewey)和帕克(RobertPark)等人的访华也让中国学者早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便知道了芝加哥学派关于传播的研究。此外,忽视了孙本文、高觉敷、梁士纯、季达等学者已做过的传播研究。[54]有学者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重读哥伦比亚学派早期成员赫佐格(HertaHerzog)的广播受众研究,并指出其在研究议题、方法和范式等方面对传播学的贡献。[55]还有研究者从哲学经验论出发,分析了边缘人经验的建构与被建构,通过对12位跨文化传播研究者的深度访谈,探讨了边缘人经验对跨文化传播研究的影响。[56]



[1]杨保军、涂凌波:《新时期中国新闻系统的结构变迁解析》,《兰州大学学报》社科版2014年第1期。

[2]卞冬磊:《 “社会世界”的更新:新闻与现代性的发生》,《国际新闻界》2014年第2期。

[3]关于“范式修补”的概念,参见Bennett, W. L., Gressett, L. A.,& Haltom, W. (1975). Repairing the news: a case study of thenews paradigm.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35, 50–68.

[4]陈楚洁、袁梦倩:《新闻社群的专业主义话语》,《新闻与传播研究》2014年第5期。

[5]李艳红、龚彦方:《作为反思实践性的新闻专业主义》,《新闻记者》2014年第7期。

[6]王维佳:《追问“专业主义迷思”》,《新闻记者》2014年第2期。

[7] Weaver, D. & Wihoit, C. G. (1986). TheAmerican journalist: a portrait of U.S. news people and theirwork. Bloomington: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vi

[8]年内《新闻记者》连续刊发了多篇关于上海网络新闻从业者的调查报告。

[9]张志安等:《新媒体环境下中国新闻从业者调查》,《当代传播》2014年第3期。

[10]陈颂清等:《全国新闻从业人员现状分析》,《新闻大学》2014年第4期。

[11]张志安、吴涛:《“宣传者”到“监督者”的双重式微》,《国际新闻界》2014年第6期。

[12]曾丽红:《新闻从业者的工作自主性及影响因素研究》,《新闻与传播研究》2014年第11期。

[13]张煜麟:《从“组织人”到“创业者”》,《新闻记者》2014年第8期。

[14]李成贤:《〈纽约时报〉“创新报告”分析》,检索于http://www.nfmedia.com/cmzj/cmyj/sysj/201407/t20140707_364521.htm.

[15]郭全中:《旗帜鲜明反对“内容为王”》,检索于http://www.21ccom.net/articles/dlpl/shpl/2014/0707/108995.html.

[16]辜晓进:《内容的至上地位永难撼动》,《新闻记者》2014年第9期。

[17]史安斌、刘滢:《从“倒金字塔” “斜金字塔”到“正金字塔”》,《新闻记者》2014年第7期。

[18]王辰瑶等:《内爆:不确定时代新闻生产的逻辑》,《新闻记者》2014年第5期。

[19]陈力丹:《习近平的宣传观和新闻观》,《新闻记者》2014年第10期。

[20]徐迅:《秘密消息源该不该保护》,检索于http://opinion.caixin.com/2014-05-12/100675842.html.

[21]展江:《媒体的保密权利》,《财经》2014年第15期。

[22]郑文明:《互联网时代的“数字遗忘权”》,《新闻界》2014年第3期。

[23]汪梦:《网络空间的记忆与遗忘权》,《当代传播》2014年第5期。

[24]吴飞:《何处是家园?——传播研究的逻辑追问》,《新闻记者》2014年第9期。

[25]张涛甫:《新闻传播理论的结构型贫困》,《新闻记者》2014年第9期。

[26]杜骏飞、周玉黍:《传播学的解放》,《新闻记者》2014年第9期。

[27]黄旦:《对传播研究反思的反思》,《新闻记者》2014年第12期。

[28]陈力丹、毛湛文:《时空紧张感:新媒体影响生活的另一种后果》,《新闻记者》2014年第1期。

[29]肖荣春:《新媒体语境下传播活动的“空间转向”》,《国际新闻界》2014年第2期。

[30]何镇飚、王润:《新媒体时空观与社会变化》,《国际新闻界》2014年第5期。

[31]周裕琼:《数字代沟与文化反哺》,《现代传播》2014年第2期。

[32]郭建斌:《如何理解“媒介事件”和“传播的仪式观”》,《国际新闻界》2014年第4期。

[33]陈力丹、林羽丰:《继承与创新:研读斯图亚特·霍尔代表作〈编码/解码〉》,《新闻与传播研究》2014年第8期。

[34]钟智锦、曾繁旭:《十年来网络事件的额趋势研究》,《新闻与传播研究》2014年第4期。

[35]夏雨禾:《2010年以来的突发事件微博舆论及其变化趋势》,《新闻与传播研究》2014年第3期。

[36]张伦等:《基于文本挖掘的公共事件分析(2012-2014)》,《国际新闻界》2014年第11期。

[37]隋岩、苗伟山:《中国网络群体事件的主要特征和研究框架》,《现代传播》2014年第11期。

[38]曾繁旭等:《中国网络事件的行动剧目》,《新闻记者》2014年第8期。

[39]夏倩芳、袁光锋:《“国家”的分化、控制网络与冲突性议题传播的机会结构》,《开放时代》2014年第1期。

[40]张志安、沈菲:《新传播形态下的中国受众》 (上),《现代传播》2014年第3期。

[41]尹连根:《微博空间与参与性受众》,《上海交通大学学报》社科版2014年第2期。

[42]沈菲等:《新媒介环境下的中国受众分类》,《新闻大学》2014年第3期。

[43]李红涛、黄顺铭:《“耻化”叙事与文化创伤的建构》,《新闻与传播研究》2014年第1期。

[44]郭恩强:《多元阐释的“话语社群”》,《新闻大学》2014年第3期。.

[45]周海燕:《媒介与集体记忆研究》,《新闻与传播研究》2014年第9期。

[46]朱至刚、张海磊:《从立场到图景:试论“中国报刊史”的书写缘起和逻辑》,《国际新闻界》2014年第10期。

[47]宋素红、齐琪:《进奏官从唐到宋的演变初探》,《国际新闻界》2014年第10期。

[48]王继先:《民国新闻史研究方法与态度例论》,《国际新闻界》2014年第1期。

[49]孙健:《民国新闻学者对于新闻客观性的学理阐释》,《新闻记者》2014年第8期。

[50]周光明、张彦彦:《邵飘萍的两篇未在刊的新闻学专文》,《新闻春秋》2014年第3期。

[51]刘晓伟:《李普曼新闻传播思想在民国时期的引介与接收》,《新闻与传播研究》2014年第5期。

[52]唐海江:《出入之间:民国初年舆论界对于“政治”的态度与思维转向》,《国际新闻界》2014年第7期。

[53]蒋建国:《清末学堂学生的读报活动与观念变革》,《新闻与传播研究》2014年第7期。

[54]刘海龙:《中国传播研究的史前史》,《新闻与传播研究》2014年第1期。

[55]黄雅兰:《被遗忘的奠基人:赫佐格的学术贡献及其在传播学史上的“失踪”》,《国际新闻界》2014年第6期。

[56]单波、刘欣雅:《边缘人经验与跨文化传播研究》,《新闻与传播研究》201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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