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发于《浙江警察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
内容提要:构建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公安队伍的生动实践,从根本上反映着民警的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对民警的思想道德和行为方式起着主导作用,集中反映了人民警察的使命任务和职业特性。她以鲜明的政治属性、职业的价值尺度、时代的人文内涵为构成要素,可集中概括为“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公正执法、清正廉洁、勇于奉献”。构建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必须把握三个重点:加强正面宣传,确保广大民警真学真信;紧密联系实际,在实践中促进理念养成;强化典范效应,形成良好的精神风貌。
关键词: 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构建
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指为实现党和人民赋予公安机关的职责和使命而提炼出来的,被全体民警共同认可、普遍遵循、自觉践行的主导价值观念和价值追求,是公安队伍的精神力量和团结纽带,是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力量源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构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适应、体现时代特色和满足职业需求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对激发广大民警的集体荣誉感、自信心,增强公安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公安工作的新跨越,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今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她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要求,是现阶段我国广大人民群众所要树立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的有机整体。①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和系统化,把社会发展的目标进一步引导到核心价值的层面上,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构建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公安队伍的生动实践,也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力促进。
(一)构建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在需要。社会核心价值体系,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的文化反映和价值要求,又是这些领域健康发展的思想引领和精神动力。②对于人民警察来说,全面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历史使命,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社会稳定形势,充分履行好维稳保安的工作职责,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凝聚力、牵引力和激发力。只有在先进理论指导、共同理想引领、强大精神激励和高尚道德塑造下,才能正确解决“为谁执法、怎样执法”等根本问题,才能更好的促进人民警察担负起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
(二)构建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新的拓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集中反映着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反映了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内在要求。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同样也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高度契合的。构建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对于在公安队伍建设中强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和支配作用,永葆公安队伍的忠诚本色,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以简洁凝练的形式、丰厚精深的内涵,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人民警察的根本要求。因此,构建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不仅是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的铸魂工程,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步骤。
(三)构建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生动示范。人民警察作为特殊的职业群体,其从警目标本身就带有先进性、崇高性的特殊要求。在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建设的过程中,人民警察始终发挥着引领方向、规范行动、支撑追求的作用。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等一系列口号的提出,体现了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基本价值取向,体现了公安队伍建设内在规律和时代要求的统一,形成了公安机关独具特色的政治优势,引领着广大公安民警战胜各种困难、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展示了公安机关优良的精神风貌和先进的文化内涵,是先进文化的重要载体和重要源泉。新时期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构建,必然会使公安机关的传统优势和精神力量愈益彰显,涌现出新的更多的时代典范,创造出体现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宝贵精神财富,进一步起到带动全社会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作用,为新的发展阶段民族精神的塑造、公民道德的培育,为民族核心价值观建设提供经验借鉴和有益启示。
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一个结构严谨、系统深刻的科学体系
核心价值观是对价值体系的进一步的理念化凝炼,是价值体系中最基础、最核心的部分。④在长期的实践中,人民警察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创造、积累了体现公安机关特殊性质和宗旨的价值观念,并在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构建新时期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应具备三个要素:一是鲜明的政治属性。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认为,警察是国家的暴力机器,直接为统治阶级实现自身利益而服务。同样,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肩负着“四大政治使命”,这决定了公安机关的特殊性质。因此,构建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首要之义是把党的政治理念作为全体民警的政治信仰和精神支柱来遵循,始终保持人民警察的性质和本色。二是职业的价值尺度。从一定意义上说,核心价值观是一种超越道德水平线的主流价值追求和精神境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作为全体民警坚守的道德准则,发挥着是非善恶判断的标准功能,必须使民警明白组织上倡导什么、反对什么,该怎么做,并在思想上认同和接受,继而化为自觉自愿的行动。⑤三是时代的人文内涵。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来自于警察文化传统的沉淀,从公安机关诞生之日起就开始了其核心价值观形成、提炼,但她更多的是与时代发展同步。必须始终着眼环境形势不断变化的客观实际,作为公安思想政治建设的根本任务和职业化建设的核心。综上所述,新时期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应集中概括为“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公正执法、清正廉洁、勇于奉献”。这五个方面,是一个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是一个完整的警察理念系统。
忠诚可靠——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根本要求。忠诚的含义包含四层含义,一是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二是忠于职守,热爱公安事业并愿意为之奋斗和付出,严格遵守公安工作的各种规范和职业操守。三是忠于组织,尊重组织决定,维护组织荣誉,服从组织安排,以组织利益为重,遵守组织纪律。四是忠于战友,与战友保持亲密合作与团结。人民警察必须把忠诚可靠作为坚定的政治信念,作为永恒的价值追求。应该指出的是,对党忠诚始终是党和人民对人民警察的最高政治要求,也是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灵魂与基石。人民警察必须必须切实增强党的观念,接受党的绝对领导,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绝不动摇;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公安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坚持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问题、重大工作安排、重大改革措施,维护党的领导的权威性和统一性。这一点,我们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的怀疑和动摇。⑥
服务人民——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本质特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安机关的根本宗旨,也是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长期以来,人民警察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警民关系不断得到巩固和加强。“人民公安为人民,人民公安人民爱”就是警民鱼水情的生动写照。在新的形势下,人民警察更应把人民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把人民群众当主人、当亲人,真正以人民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人民群众需要为第一选择,人民群众利益为第一考虑,人民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最大限度的把公安工作成效体现到惠及民生、促进和谐上来。
公正执法——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目标指向。公正执法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坚守执法公平正义,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二是坚持警务公开透明,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管权。作为肩负着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的人民警察,坚持公正执法,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因此,人民警察要在执法活动中,要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秉公执法办事;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努力追求二者的有机统一;坚持警务公开制度,严格对执法过程的监督和制约,及时纠正执法过错,严厉查处执法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违纪问题。总之,要通过不断完善执法办案机制,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使公安机关的每一项执法活动既合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形成强大的执法公信力。
清正廉洁——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道德基础。清正廉洁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清正,即为人处事要堂堂正正、光明磊落;二是廉洁,即不利用职务之便贪占利益。自古以来,清正廉洁就是立政为官之首德。人民警察手中有一定的公权,与群众直接打交道多,接触的社会阴暗面也相对较多,能否做到清正廉洁,不仅事管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而且直接关系到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党的执政地位能否巩固。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孟建柱强调:广大公安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做一个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白人”、作风上的“正派人”,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和人民警察的高尚情操。⑦因此,在人民警察中要大力倡导清正廉洁之风,坚决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要通过树立良好的道德、人格,使广大民警切实把手中的权力用到为党和国家作奉献上,用到为人民群众谋福利上,用到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上,绝不能把手中的权力私有化、商品化。
勇于奉献----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最高境界。奉献是人民警察源于职业责任感对社会真诚的付出,也是人民警察信念、勇气、意志的集中反映。勇于奉献既有忠诚使命、履行职责的直观要求,还有严守纪律、不怕牺牲等内在要求。长期以来,正是靠忠诚为本、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的警魂,才铸造出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具有坚强战斗力的公安队伍。作为人民警察,必须深刻认识肩负使命的神圣与光荣,把爱岗敬业、关爱他人、乐于奉献等高尚品德融入职业行为和日常生活。必要时刻,要做好甘于奉献一切乃至生命的准备。
三、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重在建设贵在实践
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从根本上反映着民警的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对民警的思想道德和行为方式起着主导作用,集中反映了人民警察的使命任务和职业特性。如何将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公安队伍建设的方方面面,贯穿于广大民警日常工作生活的各个环节,推动公安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正面宣传,确保广大民警真学真信。古人说:论先后,知为先。正确的价值观只有被民警普遍接受、理解和掌握并转化为群体意识,才能为广大民警所自觉遵守和奉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作为引领公安队伍发展进步的精神旗帜,首先要加大研究和宣传教育力度。当务之急,要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一是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共性要求与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特殊要求的关系。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党的十七大对全社会的共同要求,构建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对公安民警的特殊要求。必须始终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既要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总体框架之内谋篇布局,又要着眼公安机关的特殊性要求,把对党忠诚、无私奉献、团结拼搏等警察所特有的意志品质贯注其中;既要强调用先进价值观引导教育公安民警,又要把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与初级阶段具体实际有机结合起来,承认民警实现自身价值的合理性,让民警觉得实在、可信。⑧二是把握发扬人民警察优良传统与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关系。人民警察历来重视道德养成和价值体系建设。新时期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突出了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历史使命这个主题,体现了优良传统和时代发展要求的有机统一,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既要着眼于警察职能和发展需要,将每一个时期的具体目标要求体现到核心价值观中,又要以开放、包容和创造的姿态,使确立的核心价值观更加贴近时代、贴近民警、贴近实际,跟上社会创新发展的步伐,与时代合拍、与先进接轨。三是把握构建核心价值观与思想政治建设其他教育活动之间的关系。当前,思想政治建设的其他教育活动,如搞好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理想信念教育等,都对构建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产生着作用和影响。各级公安机关要紧密结合各种学习教育活动,确保构建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工作的常态化。要通过建立思想教育分级负责机制,将公安民警的宗旨观念、职业道德、集体荣誉感等一些内容系统化、明确化,引导民警处理好一元与多元、传统与现代、理想与现实、目的与手段、精神与物质、个人与集体、自我与他人、创造与享受、规范与自律、义务与权利的关系,使广大民警通过对价值观念的认同和信仰,自觉将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作为理想信念来追求,作为道德情操来修养,作为行为准则来恪守。⑨
(二)紧密联系实际,在实践中促进理念养成。构建与价值观相适应的行为模式,是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因此,必须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构建核心价值观与履行职责、推动工作结合起来。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公安工作的“指挥棒”,建立健全经常性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制度,准确把握治安形势变化规律,认真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要改进和加强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能力,特别是把预防和减少交通、消防及爆炸等治安灾害事故特别是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作为公安行政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加大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力度,进一步转变作风、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手段,不断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措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要建立健全“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和谐警民关系,真正以“大走访”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化解矛盾,减少纠纷,服务民生,增进与人民群众的鱼水深情。二是把构建核心价值观与严格管理、激发活力结合起来。要综合运用警务督察、绩效考评、接受群众举报投诉等有效手段,建立起科学准确的考评办法,把履职情况、工作实绩、群众评价与干部任用直接挂钩,对那些在工作成绩突出、群众满意的,默默无闻、甘于奉献的,以及在关键问题和紧要关头表现突出的优秀民警要表彰奖励、提拔重用;对那些不思进取、无所作为、混日子的要批评、诫勉,经告诫依然置若罔闻、我行我素的要坚决予以调整,让位给敢闯敢干、勇于创新、实绩突出的人;对那些跑官要官、弄虚作假、心思不在工作上的要坚决淘汰出局,把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的人提拔上来;对那些严重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合法权益、造成恶劣影响的害群之马,要坚决清理出公安队伍,保持队伍的纯洁性。三是要把构建核心价值观与文化育警、凝聚警心结合起来。健康和谐的警营文化,是在和谐理念倡导下,融警察价值观、行为规范、制度体制为一体的文化形态,体现了历史趋势,代表了时代走向,对民警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具有强大的促进作用。⑩通过警营文化的熏陶,可以在无形中陶冶、影响人民警察的修养和素质,更加注重职业习惯和情操的培养,最大限度的凝聚警心。各级公安机关要大力开展警营文化建设,积极举办各类文化活动,营造积极健康、奋发向上的浓烈的文化气息和氛围。通过文化育警,进一步培养民警执法为民、务实创新的作风,调动民警勇于进取的工作积极性,树立民警规范执法的形象,增强民警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同时,要加大从优待警力度,特别是给予基层民警更多的关爱与保护,使他们充分感受到警营和谐的氛围和组织的重视,乐于为群众服务、为组织效力,从而让他们更好地体现自我价值。
(三)强化典范效应,形成良好的精神风貌。事有千万件,总得抓关键。构建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强化典范效应就是关键,是一种重要而有效的方法。要紧扣三个环节:一是领导干部要带头。一个领导就是一面旗帜。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行为及其体现出来的理论素养、理想信念、精神面貌、思想境界、道德情操,始终对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建设起着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要牢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的古训,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民警去做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民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和人格力量为民警作出榜样。二是典型培植要有力。要把最能体现核心价值理念的个人和集体树为典型,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表彰,并根据客观形势的发展不断调整激励方法,使其达到价值观的人格化和物化作用。其中激励约束机制尤为重要。因为有了先进,但仍然会有人自甘落后,所以需要激励和约束。各级公安机关在典型培树工作上,要注重培育、选树、宣传来自民警身边的先进典型,要抓住民警从普遍认知的典型事迹中受到感染和教育的有利时机,加强引导,开展多种教育活动,深化学习效果。要加大对先进典型的提拔使用力度,使民警学有榜样、学有标准、学有信心,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三是创建活动要优化。核心价值观的形成是一个个性心理的累积过程,不仅需要很长的时间,而且需要给予不断的强化。人们的合理的行为只有经过强化予以肯定,这种行为才能再现,进而转化为价值观念。因此,要把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融入到各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争先创优活动,把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结合起来,使广大民警自然地接受这种行为的价值观念的指导,以共建实现共享,以共享促进共建,使人民警察在服务他人、服务社会中提升精神境界、培育文明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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