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终于看完了,我长出了一口气。结局并非是皆大欢喜,但是至少刘小雅那方面是一切恰合人意,而何琳这方面我则觉得是勉强的圆满结局!我很郁闷作者为什么不想一个更圆满的结局?难道是只有婆婆痴呆了才能将婆媳之间的所有恩恩怨怨一笔了清?也许,是作者在给我们一个想象的空间……可是我则希望这是一个让人能够看到的圆满,虽然最后王传祥和绣花有了生意可做,但是至少现在的困境尚未解决,而且王传志也丢了工作,王红霞也是落荒而逃,小姨和刘立强我们可以假设他们都结了婚,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其实我觉得一切都是无中生有的结果…… 因为假如那个婆婆没有想过上城市人生活的念头,在家安安心心地过日子,我相信王传志辛辛苦苦的考试上的公务员的工作也不会那么轻易地丢了,至少他不会夹在中间两头受气了,这是一个我刚开始很喜欢的一个角色,对他很抱期望,可是随着剧情的发展我越来越讨厌他,到最后我有时看得生气了就禁不住骂起来,太窝囊了,简直是愚忠!我只能这样评论!我还是那样认为:如果婆婆安分地在乡下过日子,如果婆婆不那么要强,如果婆婆明白事理,早点离开他们的二人世界,事情绝对会是另一个发展情况,王传志在北京安心工作,何琳也快乐生活,何琳是我从一开始就喜欢的女主角,不但是因为她人漂亮,而且也是一个很有头脑的现代都市女孩子,时尚,个性,智慧,看这个电视剧我从她婆婆一开始说搬到她家住我就为何琳抱不平,干嘛打扰别人的幸福生活,好不知趣的婆婆,很能理解何琳的感受!我想我以后是坚决不会和婆婆住一起的。 那个老太婆,我看她样子就让人讨厌,其实刚开始我并没有很讨厌她,但是我发现她并不是那种很包容很温和很和蔼的老年人,只有何琳大学教授的爸爸和医院工作的妈妈才符合我心目中老年人的形象!那才真正的有知识有文化有教养知书达理的老年人,不过知识分子也有自己的弱点,就是对别人太容忍!有句话就是说“对别人的善良就是对自己的残忍”,我觉得何琳每次在婆家受了气跑回娘家她的父母总要从自己孩子身上找毛病和缺点,并且老是对亲家说:独生子女,都是我们惯的……每次听了这句话我心里就替何琳难过,正像何琳那次自己就叫嚣:为什么每次你们都不向着我?我还是你们的亲生闺女吗?我觉得如果是我的话我也会这么做这么说的……太容忍有时并不是什么好事,“人善人欺,马善人骑”,要记得“忍”字上面一把刀,不是什么事都要忍的,当我们忍无可忍的时候,我们就要爆发了。中国古代有句话是“是可忍,孰不可忍?”意思就是说:“连这个都可以忍受,那还有什么是不能忍受的呢?”说明了忍受是有一个限度的。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学会忍受,忍让,不是有句话叫“小不忍则乱大谋”吗?看来忍受还是有巨大作用的,有时能决定人一生的成败! 翻开历史,多少英雄成败皆在一个“忍”字上下了功夫才有了收获:司马迁之所以隐忍苟活,正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吾所以隐忍苟活,幽于粪土之中而不辞者,恨私心有所不尽,鄙陋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世也。”所以他才“发愤著书”,将所有的才情都倾注于《史记》的修注,终于完成了鲁迅称之为的“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我国纪传体史学的奠基之作,开启了我国传记文学的开端!他沉郁的风格,雄深雅健的文风,深广宏富的气势,醇厚典雅的韵味,挥洒自如的神来之笔;他渊博的知识,深邃的思想,不朽的人格,兼容并包的思想,是任何一个时代的作家都是不能匹敌的,这才是真正的作家,真正在用生命写作的作家,真正的“忍让”!正像他在《报任安书》中所陈述的那样“古者富贵而名磨灭,不可胜计,唯倜傥非常之人称焉。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底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可见“忍”功给这位史学家带来了千载之誉!至今仍是我们后代学习的榜样!司马迁在完成他的这部“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传世之作后不久就郁郁而终。我想他的人生该没有什么遗憾了,就是死也瞑目了啊!这才是真正的男儿,真正的中国的脊梁,撑得起历史,载得起风霜,架得起灾难人生……这里同样有19年留守匈奴而不改节操忍受无边苦难的苏武牧羊,浩然正气千古名扬;桥下捡鞋的张良,最终得兵书而成大业;卧薪尝胆的越王勾践;一夜白了青丝而最终鞭尸雪耻的伍子胥……太多的人从“忍让”中走来,最后终于不再忍,因为当“忍”字已走到了极致。“物极必反,盛极必衰”,多么真实的自然规律……唉,看来人生还是不要太完美的好,留点缺憾并不是什么坏事。好了,这是关于忍让成功的例子,下面再说说“不忍而乱大谋”的事,同样这种例子俯仰皆拾,顺手拈来皆可:像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吴三桂留下了多少年来人们茶饭后说笑的谈资;张飞不能对部下宽容终于死在部下手中;项羽之所以没有汉高祖刘邦的百年江山是因为他的妇人之仁,而对有功的部下却吝啬如斯,无法容忍部下的才能超越自己,这点正像在曹操面前处处卖弄的杨修终于在“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声中含冤而去……可见一个人是不能够太锋芒毕露的,否则功高盖主也是一种灾难;飞将军李广虽然名震四方,功垂千古但始终未能封侯,不能不说和他的不能“忍让”有附带关系,仅仅因为驿站的部将慢待了他,就找机会和理由将对方一杀了之,的确很解恨,但这样就有失一位将军的风度。不是有句话是“将军额上跑得马,宰相肚里撑得船”吗?看来,为人还是多忍让的好,忍让久了,总会有转机的! 何琳的父母作为知识分子的形象,我觉得很好,她的爸爸妈妈我都喜欢,我喜欢那个味……有爸爸妈妈的范儿!真的挺好……成熟有修养,有涵养,真的很不错!小姨一身正气,直率粗犷,也是我喜欢的类型! 这里面不得不评的就是王传祥和王传志的娘,就是那个我边看边骂的婆婆,其实她要是真的是一个明白人,看见儿媳那么讨厌她就该回到属于自己的地方,而不是反过来把大儿子和大儿媳包括孙女全部挪别人家住了,真是让人无法忍受,我都有点看不下去了,本来一个好好的家偏要那样折腾。正像何琳说的“适应不了城市生活就回去啊”,可他们偏不,偏要在不适宜自己水土的地方强扎根,虽然看到最后她为了子女竟然把自己肾给卖了挺感动和震撼,但现在想想,其实说她要活该也不亏!因为如果她明智的话,看到自己在儿媳家里整天闹得鸡飞狗跳的话就该主动提出回去,回去和大儿子一起过安静的农家生活,王传志和何琳在城市快乐地生活,给她寄点钱,节日假期常回去看看,说不定一家人倒和和美美的,也不至于一家人经常闹得仇人一般,看来越是亲戚就越是要有距离,正所谓的“近生虐”就是这个道理吧!人一旦经常接触,时间长了,互相亲近了,就容易互相慢慢地不尊重对方起来,看来,人与人之间还是有点距离好啊!王传志的娘就是少了这个人与人相处的知识,而且说话张牙舞爪的,比手划脚,看着就够了,何琳在听见她大言不惭地向外人高音喇叭般“抑扬顿挫”地说自己父母的坏话时我当时就恨不得给她一耳刮子,何琳终于替我出了这口气,破门而入,打她个哭爹喊娘,寻死觅活,真他妈活该,我觉得真是还不解恨,特别最后王传志来了竟然对何琳大打出手,我禁不住骂出了声“他奶奶的死啊!”要是我是何琳的话,我说不定连掐带咬非得弄她个二级残废,看她以后还背地里对那么忍让她的亲家说三道四,真是不知好歹,不知礼义廉耻,成天眯着眼:“俺传志以后要做大官咧!做中央的大官咧!”现在回想回想她洋腔怪调的样子我都恶心得不能行,这和最后王传志因为家里接二连三的事搅得头昏脑胀,家里终于闹到单位,终于丢了工作,这是不是就是作者对那个可恶的老妖婆的一个巨大讽刺?!正像小雅婆母所说的那样:在儿子眼里,母亲永远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女人;在母亲眼里,儿子永远是世界上最完美的白马王子”,这句话都在这两对婆婆和儿子身上得到了最完美的体现和诠释。其实小雅的婆婆我却从来没有讨厌过,即使她每次都蹑手蹑脚地遛到小雅的卧室,翻箱倒柜地查看她的内衣,翻看她的垃圾桶,用针扎她的避孕套,我都觉得无比滑稽,这个婆婆还是有教养的,至少不说从来,但很少和儿媳发生正面冲突,她的花花肠子倒很高妙,一般人斗不过,就这一点就看出了她的精明之处。最后结局中小雅和丈夫去美国再婚,知趣的婆婆这次主动提出留在国内不再去搅和,同样可见她的过人之处,这同样是何琳的婆婆无法相比的。何琳婆婆到最后都没能退让,这也是她的家庭换句话是她儿子的家庭最后未能如小雅家庭一样有一个所谓的圆满结局的真正原因所在,我想作者最后安排她得了老年痴呆症,我想这可能也是作者花费心机安排的结局,因为何琳的婆婆--一个那么要强的女人,我觉得60多岁就得了老年痴呆症有点牵强,看来作者也是煞费苦心了啊!你不能自己主动离开,就让你的精神游离你的意识,不然矛盾如何化解?相信婆婆如果不患上那个病,怕她们永远也不可能井水不犯河水地生活在一起,虽然琳琳生孩子了,但孩子总要长大,时间久了矛盾会继续爆发,而且如海啸一般,一浪盖过一浪,最后还不知闹出个什么结果呢?所以安排何琳的婆婆得了老年痴呆症,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否则只有两条路可以彻底解决矛盾,一是:婆婆死了;这是最干脆的结果,但考虑到一些观众的感受,我敢保证,虽然我一百个喜欢这个女主角,也一定有人像我骂婆婆样骂她,不过我想那一定都是古董级的人了,呵呵,阴着脸,如琳琳婆婆一般:现在的年轻人啊……。呵呵!说远了,第二:婆婆直接搬回乡下,连同那个说话结巴,粗鲁得让人讨厌的儿子,那个长着鱼蚌嘴的同样让人恶心的大儿媳,特别他们俩个贼眉鼠眼地偷偷议论着卖别人的房子为自己做打算时,我真想钻电脑里揍他们一顿:做梦去吧!就知道算计别人,为什么不自己想想办法,难道说非要在本来不属于自己的地方生长吗?他们同样的不会退让也是这个家庭之所以接二连三地祸事连连的一个直接原因!所以作者最后无奈,琳琳是自己的家,王传志不可能重回农村,婆婆和哥哥嫂嫂的一大家子又都不肯退让,那好,婆婆得老年痴呆,再让你把肾一卖,让大儿子买个菜摊,最起码自己顾得自己,矛盾才稍稍有所解决,否则,真的是面对这样乱糟糟的一家人,真的是要无计可施了。我在看到婆婆将大儿和儿媳从乡下一股脑的全搬到人家何琳家我就暗暗替何琳叫苦和担忧,那群野人一般,一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小姐该怎么办?事情如期而至,不出所料,互相看不惯对方的生活习惯和作风,斗嘴,争吵,甚至最后的大打出手就在所难免了,也是情理之中的了!其实说一千道一万,婆婆不来就什么事也没有了,一切都将不会发生,就是婆婆来也不能“一人飞升仙及鸡犬”地儿子儿媳孙女小姑的全带来啊,谁受得了啊?不吵才怪!婆婆不来,王传志不会成天晕头转向,顾头不顾腚,左右团团转,还里外不是人,他在单位好吗?整体心魂不定,魂不附体一样,终于闹得丢了工作,在家开心吗?整天和何琳赌气吵架,孩子出生都是在娘家,真是窝囊,生活不顺心,成天耷着脸,灰头土脸地求爷爷告奶奶,为了这个为了那个,工作丢了谁记他的好了?真是为谁辛苦为谁甜?傻子一个,愚忠!一个刚结婚的人,一个刚踏上工作岗位的人,全然没有年轻人的精神焕发,朝气蓬勃,整天焉了一般,看着就憋屈!我看真有《家》里面高觉新的范儿,看得我急得,真想抽:怎么你TMD那么没本事,自己不想想问题的病根在哪?吵架了,老婆躲娘家了,叫来,还没好两天又走了,都是治标不治本的!所以最后他丢了工作是不让人奇怪的。其实他在母亲打定决心来北京之前就可以给母亲疏通,打预防针!他母亲那么爱他,儿子不高兴不开心不幸福她做娘的心里肯定不踏实,告诉他和媳妇就会生气吵架,告诉她可以在家清心寡欲地生活,没必要搬过来住,而且把哥哥嫂嫂小姑孙女全弄过来,太他妈过分了,有点欺人的感觉啊!真是山窝窝里飞出的金凤凰,谁都想来享清福!其实他们不想想行得通吗?还说人家何琳看不起他们,纯他妈自己贱,厚着脸皮,涎着脸粘着别人,住别人家里,这点我最看不上了,干扰别人幸福完美的生活,简直造孽!没出息的货,有本事自己闯出一路啊,干嘛老是责问别人对你袖手旁观,不闻不问?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必须为你做什么,有人帮你是你的幸运,没人帮你才是你公正的命运,没有人必须为你做什么,因为生命是你自己的,你必须为自己负责!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一群蛋白啊!再说何琳又不是对他们袖手旁观,做落井下石的捧手观看者,我觉得她已经做得很可以了,也算仁至义尽了,可是那些没素质没文化的笨蛋不但不知道好歹,还在自己力不胜任的情况下把责任和过错全部推到帮他们人的身上,我靠!这叫猪八戒倒打一耙啊!真的如何琳所说的:他妈的好心当成驴肝肺了啊!看得我胃疼……其实我在看不到三分之一的时候就替他们找到了问题的根源:那就是婆媳的互相抵触!正如小雅婆婆带笑说出的一句话一样:婆婆是儿子和儿媳永远的第三者!经典啊!顶!那么既然是第三者,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他们为什么生来就是天敌?那么既然是天敌,最好就不要到一起,势不两立,不共戴天就是这个意思,所以一定要分开,分开住,一切才会息事宁人!悲哀是那个傻瓜王传志到最后都没觉醒,那个婆婆到最后都没有领悟,和小雅婆婆一比,境界全出!何琳婆婆,从出场我就不十分待见她,能千辛万苦地培养出来一位高材生,最起码也得明大理,通大路的啊,可她分明一个泼妇形象,说话比手划脚,阴阳怪气,这点我就看不上,老年人就该有老年人的样子,看看小雅的冠以“黑山老妖”绰号的婆婆,看看何琳的父母,那才是真正作为长辈的样儿!王传志的妈的确确是来自农村的,是没有知识和修养的,我在这里并没有刻意贬低农村人的意思,但他们那种陈焕生一般的小农意识却是根深蒂固的,他大儿子、儿媳,这部电视剧里几乎每一个细节都有体现,观者可自己感觉和领悟。也许吧,一个人有一个人的角度和视角,我的不代表你的,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就是这个道理,也正是“一千个人眼里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只是将自己的立场和观点毫不保留地倒出来,就说自己的真实想法和感受! 再回来还是说,王传志其实说实话一点也不是明白人,包括他妈妈他大哥嫂子,小姑倒是不错,可以迁就;小雅整体来说也还可以,但有一点同样也是让我也深恶痛绝的,就是他私自干涉丈夫的事业,这在我看来无法忍受,方鸿俊为何一怒之下提出来离婚而且毫无回旋之地可以看出一个男人的事业对一个人有多重要,这点小雅的确有点过了,但是正像中国古代总结的啊: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福祸原本相依相生的,也许是剧情发展的需要,竟然歪打正着了,没去成日本倒改去美国了,不过这次不是去再度蜜月,而是再婚,而且长久定居,不是蜜月又胜似蜜月了啊,呵呵!可喜可贺的,看着心里就高兴!小雅婆婆典型一个东方婆婆的颐指气使,贵妇太太一般,不过挺逗也很滑稽,有点搞笑!何琳的爸爸妈妈是知识分子的代表,学识修养都很高,做人方面境界很高,不愧知识分子的称号;小姨直率粗犷,有北方女人的豪爽宽阔,喜欢!包括那个说话很味儿的港人刘立强,都不讨厌,最讨厌的还是何琳的那个阴阳怪气而且看着营养不良的婆婆了,刺着头,镶着牙,有点让人厌恶,特别她再比手划脚地讲话,好像满世界就她一个顶天立地,真的倒胃口!厌恶!还有就是他粗鲁的一根筋的哥哥,傻里傻气的大嫂,还好,婆婆终于老年痴呆了,不然这戏没法演了,所谓的大哥终于不再“游手好闲”了,只是怕他脑子转不过来圈,卖菜时把账算错了,从他做何琳为他找的保安工作,最后不但没有能够养家糊口,反倒领了一顿拳打脚踢,被炒了鱿鱼,还赔偿人家几千块钱的医疗费,这是教训,不亏啊!谁让他傻得让人简直生气,正如何琳说的一样:不可理喻……王传志的窝囊,不果断,没主见,没心机都是我不喜欢的,这点方鸿俊就做得很好,帅气的外表,专情的内心,果断干净的性格,都是我所喜欢的个性!男人,就该这样,白就是白,黑就是黑,黑白不分,和稀泥,黑白颠倒,指鹿为马,枉为了男人!倒不如小姨来得干脆,发现钱被骗了,走马只身跑香港去了,一波三折啊,九曲回肠! 无论怎么说,这部电视剧拍得还是很成功,无论角色的配置,剧中人的形象外貌,都凸显了城市和农村生活和文化差异带来的隔阂和冲突!这两种文化的交融和互相转化融合,是谁到底改变了谁,是谁最后征服了谁,是谁最后同化了谁,观者可自己去理解,此处恕不多言! 下面说下这部电视剧的线索:整部剧情是两条线,也可说是三条线交叉进行,其间有明有暗,明暗搭配,相宜为彰: 小雅--方鸿俊,婆婆(明线) 何琳--王传志,婆婆(明线) 绣花--王传祥,婆婆(暗线) 中间草蛇银灰地穿插一条线是小姨的爱情,和有婆婆的小雅和何琳精心对比,说明没有婆婆并不一定是好事,小姨最后和孤儿前夫分道扬镳就说明了这点,而小雅和方鸿俊婚姻濒临死亡边沿还是婆婆的伎俩二人才重归于好;包括何琳和丈夫王传志都差点离婚,但最后的复合虽然与琳琳突然发现有了身孕有关,但婆婆不能说没有起到化解作用! 好了,杂七杂八地说了都这么多,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已是凌晨5点了,呵呵,一个寂静的夜晚又过去了,好快啊,近来老是过着黑白颠倒的日子,晚上熬通宵,白天睡个天昏地暗,晚上加餐,呵呵,我又要成夜猫子了,不过这样挺好,喜欢夜的清凉如水,但不是冬夜,是秋天,不是有“散步咏凉天”的诗句吗?好期待秋天的晚上,朗月高照,夜色如水,可以看“杨柳岸晓风残月”;要是春天的夜晚,可以听到花开的声响,想着《春江花月夜》的唯美;夏天,可以有《荷塘月色》的诗意……呵!唯有冬天的夜晚冬天的白日让人难熬,裹得笨笨熊一般,还是冻得哆嗦,一切不能说是凋零,枯萎,萧条,肃杀……这是秋天的词语,而冬天呢?我该用什么来形容你呢?没有生命力,讨厌的季节,快点过去吧,盼春,望春的心情,从来没有这么急切!我的心都快要跳出来了,春天,百花争艳的春日,希望你早日到来,我会欢歌盛舞迎接你,春姑娘,别忘了,带上你的五彩衣,漫山遍野要洒下你的颜色:五彩斑斓,初阳暖暖,宜人微风习习,花香沁人心脾,杨柳春风摇摆,小草绿了,花儿红了,一切储满希望的季节,盼着你来,朱自清的《春》该读读了…… 2011年1月22号阴历12月19日星期六早6:47 |
关于看电视剧《婆婆来了》我的观后感 类似婆婆来了的电视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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