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重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通知 党组织介绍信重开

【适用对象】

1.因原《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单位有误,且申请之日距原《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之日在三个月内的;

2.学校就业部门已办理改派,且原就业去向单位未接收其党员组织关系,并改派之日距原《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之日在六个月内的;

3.因原《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遗失,且申请之日距原《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之日在三个月内的;

【所需材料】

1.原《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需两联齐全)(适用对象1、2需提供)

2.原党员组织关系接受单位出具的证明,证明原《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单位有误(适用对象1需提供)

3.学校就业部门出具的改派证明或新《就业报到证》(适用对象2需提供)

关于申请重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通知 党组织介绍信重开

4.原党员组织关系接受单位出具的证明,证明该单位并未接受其党员组织关系(适用对象3需提供)

5.对遗失《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认识(书面材料,适用对象3需提供)

6.委托书(本人无法亲自前来办理,需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

7.系上出具的加盖总支(直属支部)印章的情况证明(适用对象1、2、3)

【受理部门】电子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组织科

【办公地点】清水河校区主楼B2-601房间(联系电话:028-61831251)

沙河校区主楼中315 房间(联系电话:028-83202248)

【办事流程】

第一步:党员认真核实新《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单位(应与“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相对应);

第二步:将上述材料提交党委组织部组织科;

第三步:党委组织部组织科为其开具新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备 注】

1.对适用对象1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仅更改“抬头单位”和“开具日期”等两项信息;

2.对适用对象2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仅更改“抬头单位”、“去向单位”和“开具日期”等三项信息;

3.对适用对象3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仅更改“开具日期”等一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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