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何其芳《我为少男少女们歌唱》 花样少男少女

解读何其芳《我为少男少女们歌唱》 [转]

这首诗是1942年2月写的,诗的主旨是歌唱延安的青少年。

诗的题目是“我为少男少女们歌唱”。“我”是作者何其芳,也指和作者观点相同的人。因此,“我”是大我,不是小我。

诗必有我。王国维说:诗有“有我”与“无我”两种境界(见王国维《人间词话》),实际上诗必有我。所谓“无我”,只是“我”的身份不太明显而已。任何所谓“无我”的诗篇或词句,分析起来都有一个“我”在。因此,凡诗皆有我,只看是“大我”还是“小我”,“显我”还是“隐我”。

诗尽管抒发诗人个人的感情,但是如果他的诗使别人产生同感,引起共鸣,那么,诗人的感情就有了普遍的意义,就有了所谓典型性。凡是诗人抒发了具有典型性的感情,他的诗就通过诗人个人这个“小我”,显示了人民群众这个“大我”。如果诗不为大家所理解,打动不了别人的感情,那样的诗只抒发了作者个人的感情,没有表现典型的感情,就不是一首好诗,就不是人民所需要的诗。何其芳的这首诗,通过“小我”的个人感情,表现了人民群众的“大我”的感情。

“我”为谁歌唱?为“少男少女们”歌唱。什么样的“少男少女”?是20世纪40年代延安地区的少男少女。从典型情绪看,推而广之,在今天说来,也就是新中国的“少男少女”,社会主义祖国的少男少女。何其芳是现当代的抒情诗人,他要为祖国的“少男少女们”唱一支歌。这是诗人爱祖国、爱人民的思想感情的具体表现。

诗的第一节,首先交代题目:“我为少男少女们歌唱”。“少男少女”就是青少年或青年。但诗人为什么不说“我为青年们歌唱”呢?意思虽是一样,但是节奏感不同:“我为青年们歌唱”在音节上稍嫌直率些,不如“我为少男少女们歌唱”那样委曲回环,跌宕生姿。“我为青年们歌唱”用在一般散文较好,而“我为少男少女们歌唱”却是一句节奏铿锵、音韵和谐的诗。闻一多先生曾提倡诗的音乐美、绘画美和建筑美。我们以为诗应该首先着重音乐美。所谓音乐美,不但要押上顺口的韵脚,特别重要的是,整个诗句中间要显示一定的旋律或节奏。试比较:

我为/少男少女们/歌唱

我为/青年们/歌唱

一为四拍(顿),一为三拍(顿)。这里的优劣并不在乎拍(顿)数的多少,而在于“少男少女”重叠了两个去声的“少”字,就显得节奏感委婉、响亮。“青年们”一词声音不够响亮,不够委婉,好像一篇讲演稿中的“呼语”,稍嫌生硬,缺少诗的意味。而这首诗一开始就引人入胜:当读者一读到“我为少男少女们歌唱”时,就会产生一种非读下去不可的感情,要看看诗人究竟为“少男少女们”歌唱些什么。

诗的第一节,写出“为少男少女们”歌唱的内容。一连四个排比句,用“早晨”“希望”“属于未来的事物”和“正在生长的力量”,为“少男少女们”唱起了热情的赞歌。何其芳说:“我感到早晨、希望、未来、正在生长的东西、少男少女,这些都是有着共同特色的,都是吸引我们去热爱的。”(何其芳:《关于写诗和读诗·〈关于“生活是多么阔”〉》,1956年11月作家出版社出版)

诗人替“少男少女们”唱出了一支热情奔放的青春之歌。诗人面向“少男少女”就是面向祖国的未来,面向民族的希望。爱国家、爱民族的火热的思想感情,就在字里行间熊熊燃烧,闪烁着动人的光彩。

诗的第二节,诗人充分发挥形象思维的艺术魅力,以命令的语气,要他为少男少女们而唱的歌,插翅飞翔,飞到年轻人的心中去找归宿。也就是说,希望他的歌声能极大地感动广大青年,引起广大青年的共鸣。

解读何其芳《我为少男少女们歌唱》 花样少男少女

诗的第三节,诗人希望像春风感动得青草颤抖那样地曾经感动过他的所有的“快乐”和“好的思想”,都能变成歌声,“不管它像一阵微风/或者一片阳光”,都要展翅飞翔,“飞到四面八方去”,飞到年轻人的心中去找停留的地方。诗人迫切地希望自己的歌声能得到“少男少女们”的积极反响,使他们的心灵和自己的心灵合而为一,长久交流。

诗的第四节是第三节诗意的进一步深化。诗人写他“为少男少女们歌唱”,自己将重新变得年轻,又充满了对生活的“梦想”和“渴望”。诗人因为自己的歌声能在年轻人的心中扎根,便以革命的乐观主义的精神,形象鲜明的语言,宣布他的“成年的忧伤”(如对于生活失去梦想和渴望)轻轻地从自己的琴弦上失掉,“重新变得年轻了”,“血流得很快”,心情无比激动,使将要感到忧伤的生活,重新充满了“梦想”和“渴望”。

这首诗不仅赞美了青年,也鼓舞了成年。青年人要有开拓未来的豪情壮志,成年人要有焕发青春的充沛信心。这对那些胸无大志的青年和未老先衰的成年人,都会产生积极向上的社会效果。因此诗的主题是鼓舞广大的青少年,热爱火热的现实生活,为国家民族的未来而胸怀大志。

这首诗的思想起点很高,诗人是从爱祖国、爱人民的未来出发,进行诗的艺术构思的。他不但肯定青少年好比“早晨”,好比“希望”,好比“属于未来的事物”,好比“正在生长的力量”,而且把对青少年的高度赞美和他们对成年人的积极影响结合起来。这样就显示出诗中的“我”的确是大我,不是小我。成年人要引导青年人,青年人也可以起反作用于成年人,使成年人永葆青春。如果诗人的歌声真能在“年轻人的心中”找到归宿,我们古老的国家会永远年轻,我们中华民族将永不衰老。诗人对青年与成年的看法表现了极其辩证的观点。青年如果面向未来,意志将永不衰退;成年人如果焕发青春,就有可能老当益壮。这种高度的思想水平,并不是诗人以标语口号作为时代精神的单纯号筒喊叫出来的,而是通过生动的形象、精练的语言与和谐的节奏表达出来的。

诗的形象性是很突出的,特别是第三节。诗人要求自己的歌声飞到年轻人的心中去,怎样“飞”法呢?那就是用歌声所流露的乐观向上的精神(青年如“早晨”“希望”)或“好的思想”(青年“属于未来的事物”“正在生长的力量”)去影响他们,这些乐观向上的精神和“好的思想”都是曾经感动过诗人自己的。诗人用了“所有使我像草一样颤抖过的/快乐或者好的思想”这样优美的形象,而且又把它们比成“微风”与“阳光”,要它们像“微风”一样吹拂着“少男少女”,像“阳光”一样温暖着“少男少女”!这样形象化的语言,不仅生动,而且新鲜,体现了诗人构思的独创性。

诗的节奏感既表现在排句上(如第一节),也表现在整散兼行的诗节上(如第二、三节)。有些诗,一连用一二十个排句,看来气势壮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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