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强光手电电子防暴器(加强型带电击功能)
【产品特点】
1、采用航空钛合金外壳,高频振荡电流,高强度输出电流,大容量直流放电,输出能力巨大;
2、采用现役强光照明灯,既亮且照明时间长;
3、采用内置式充电器,外观小巧,携带方便;
4、该产品外形独特,设计精美,是居家外出、防身自卫的理想佳品;
5、峰值电击电压:1800万伏;
6、尺寸:长165mm×头部直径35mm×筒身直径28mm
7、重量:180克。
【产品使用】
1、用户在使用前,需采用产品配置的内置充电器进行充电,充电时间4-6小时;(充电方法:轻按充电插头按钮,推出充电插头,插入220V电源即可,此时,红色充电指示灯亮,充电完毕。将充电插头推回)
2、将尾部的总电源开关置于开(ON)档,此时推柄前端的绿色电源指示灯亮,按动红色电击按钮,即可使用电击。将推柄按钮分别置于照明和报警可分别使用相应功能。使用照明时不可使用电击。
【注意事项】
1、自卫器以电击歹徒四肢为宜,歹徒失去反抗能力,就不要再电击。严禁对儿童使用,或者电击人体头部、心脏等重要脏器部位。
2、自卫器请勿放存潮湿处,不要日晒、雨淋,不要放在高低温环境中;禁止对金属物体电击。
3、新自卫器出厂时处于放电状态,使用前应先充电,用所配专用充电器或者自充插头线进行充电,充电电流不能过大;充电器极性不能接反;充电过程中不要使用;充电时间在5-10小时左右,否则将缩短电池寿命,甚至引起电池爆裂,损坏电池。存放一个月,应检查、充电,超过一个月的长期存放,应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室内,每月应充一次电。充电应在5分钟后使用照明或使用一下电击后再照明,否则易损坏灯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