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上建筑
俗话说:窃国者侯,窃钩者诛。那么,窃官者该当如何呢?
法制晚报讯:20岁的房云云是一名惯偷,在江苏常州作案6起后被抓获,3月22日取保候审。然而在取保候审期间仍不老实,又窜至安徽合肥作案2起,再次被人赃俱获,一个月后被移交回常州做“并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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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抓屡偷,最后果然被判的不轻:十年徒刑(由于其怀孕待产,第一年监外执行)。然而房云云拿到判决书时却小吃一惊:自己明明犯案8起,却仅仅追究了6起,最后两次在合肥的作案竟被检方“遗忘”的干干净净!
——这属于法外开恩,还是工作疏忽?这警方移交来移交去,难道还遗失了不成?
这“遗失”的可不是小案子,确切点说,应该是房云云行窃生涯的巅峰:其中一家窃得600多张购物卡,共计五六十万元,以及冬虫夏草等礼品,另外一家窃得购物卡三四十万,还偷窥了主人好几本房产证,包括300平米的别墅、和1800平米的土地证……可算逮住了两条“大鱼”!
最后这两条“大鱼”的案值,比前面6起的总和还高好几倍,并且算得上“数额特别巨大”了,真要“并案”处理的话可以判到无期——这么重要的情节咋能给“遗漏”了呢?
但房云云并未因此窃喜,她也有自己的算盘,因为最后合肥那俩案子,她知道自己偷的是官家——这名惯偷不但善于开锁,还懂得预先跟踪、踩点,更不乏灵机一动的头脑——最后偷得巨额购物卡后,经朋友指点拿定主意:如今不是正反腐嘛,自己也正要身陷囹圄,为何不举报这俩官员,争取立功减刑!
于是她没有动那些购物卡,只把礼品卖了,被捕后多次向合肥、常州两地警方主动交代,还给纪委和检方写了举报信……然而,所有这一切在最后的判决书上踪迹全无。
也就意味着她偷了白偷,不予追究,当然举报也成了白举报,想反腐立功组织还不给你机会。
真是白忙一趟,好像流窜至合肥作案从没发生过似的,既没有因巨额盗窃而加刑,也没有因立功情节而减刑,房云云到底合算不合算,还真不好计算,但是,对于社会公众,铁定是不合算。
——家里好几十万的购物卡,又是别墅又是土地,无疑是贪官,他们所窃取的远比小偷更甚,从公共利益来考量,逮十个小偷也不如抓一个贪官。
组织面对这样的举报信,怎会置若罔闻?警方一向严格的“移交”与“并案”,怎会百密一疏?——这重重巧合从技术上恐怕很难解释,只怕是有人在其中动了手脚。
类似的事情不是没有先例,山西就曾经出过“被偷出来的贪官”,当事人连案都不敢报,最后大盗都落网了,办案民警还被下了“封口令”,若不是被知情人举报,这名随意一偷就是5000万的巨贪还会继续主政一方……
“窃官者不究”只是表相,实质乃是“为官者不究”。
现在新闻都出街了,两地的司法和纪委还想继续装糊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