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FTC持仓报告
CFTC 是美国政府设立的, 负责统一监管全国期货市场的最高权力机构. 其职责在于监管期货和期权交易,保证参与市场交易的组织和个人免受不正当手段操纵、滥用交易规则和欺诈行为带来的损害. 为有效实施监控, 确保市场不被操纵, CFTC制定了大户报告制度. 期货交易所的结算会员、期货经纪商和境外经纪商必须每天向CFTC 提交持仓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是期货或期权的持仓量等于或超过CFTC 规定水平的持仓情况. CFTC 负责收集所有期货合约的持仓量数据,其中的一部分数据会在其交易商持仓报告(COT 报告) 中发布给公众.
在COT 报告中, 持仓由报告( Reportable)持仓和非报告( Non-reportable) 持仓组成. 交易头寸超过CFTC 持仓限制的是报告持仓, 它进一步分为商业(Commercial ) 和非商业( Non-commercial) 持仓. 其中,商业持仓被普遍认为是以生产商、贸易商和消费商为主的从事与现货有关业务的套期保值商的持仓,而非商业持仓则被认为是投机性持仓。非商业持仓主要来自管理期货( Managed futures) 或一些商品基金,常常被称为基金持仓,民间则直接称之为大投机商持仓。非报告持仓一般指较小的交易商持仓。 具体而言, 非商业持仓可分为多头( long)、空头( short) 和套利( spreads) , 商业持仓和非报告持仓则分为多头和空头。 这几者之间的关系如下:
[NCL+ NCS+ 2(NCSP) ] + [ CS+ CL] + [ NRL+ NRS] =2(TOI)
其中,NCL表示非商业多头,NCS表示非商业空头,NCSP表示套利持仓;这3项放在中括弧里总体表示非商业持仓这一大类,即大投机商例如基金的持仓。值得注意的是NCSP套利持仓,意思是某投机商同时持有2万手多单和1万手空单,则其1万手的净多头头寸将归入“多头long”,1万手双向持仓归入“套利spreads”头寸,即多仓等于空仓量。
CL和CS 指商业多头和空头持仓; NRL与NRS代表的是非报告多头和空头持仓,即小投机者持仓;TOI 指总持仓( total open interest)或总未平仓合约。报告与非报告持仓的总和为市场总持仓。明白以上关系,则下表就很容易搞明白了:有兴趣的可以按上式验算一下,该表包含了期权持仓。
上表并不提供“净多”这一常用指标,其实做做减法就可以得出:即各类别多仓减去空仓即得。 | ||
CFTC持仓报告包含了各类市场交易商的持仓信息, 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不同交易商的交易动机. 但是, 该报告依然未能厘清所有交易背后的动机.例如, COT 报告提供的信息对于理解非报告交易商的动机没有任何帮助. 报告仅说明此类交易商的持仓没有超过持仓限制,但不能区分其是套期保值商、投机商还是做市商; 此外, COT 报告将报告持仓分为商业和非商业持仓,由于交易商的真实交易动机可能与其在COT 报告中的身份不一致, 这一分类有可能产生一些错误. 从商业持仓来看, 由于COT报告对非商业交易商有投机头寸的限制, 同时考虑到税收政策, 交易商更愿意将自身确认为商业交易商,尽管其所持的头寸在属性上可能是投机性头寸. 也就是说, 商业类头寸并不总是为套期保值商所持有; 另一方面,商业交易商也不只是进行套期保值交易, 他们有可能从事套期保值以外的投机交易。 因而,真实的套期保值头寸实际上可能只是商业交易头寸的一部分。 这一点, 从非商业持仓的角度看,由于市场上不存在明显的将自身归为投机商的刺激因素; 同时, 根据CFTC的要求, 一些交易商例如商品交易顾问( CTA)基金等也很难将自身归入商业持仓类别。 因此, 非商业持仓可以较为全面地反映投机机构持仓情况. 考虑到这一情况,采用非商业持仓来代表基金持仓进而考察其与期货价格之间的关系具有较强的说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