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是否适用于民用建筑
——答“中华钢结构论坛”网友“CHENGCS”的疑问
Kingckong按:下面的内容摘录自“中华钢结构论坛”的一个帖子(http://okok.org/forum/viewthread.php?tid=259164&page=1#pid1139109)
网友“CHENGCS”的疑问:
最近做一个医院,勘察报告反映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具有中腐蚀性,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微腐蚀性.施工图审查中提出要按《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采取措施,是否合适?
Kingckong的答复: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第12.2.6条、《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第3.5.7条的条文说明都有索引《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而且这些规范条文并没分民用、工业,地下水腐蚀的防护措施确实应该参考《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
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3.5.4条:“四类、五类环境桩基结构耐久性设计可按国家现行标准《港口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JTJ 267和《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等执行”。
3、综上,虽然《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明确了自己的适用范围,但许多设计规范在涉及腐蚀防护方面仍索引该规范,故可认为对普通建筑仍须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