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八年级上册第六单元《观潮》一文中有这样一段内容:“吴儿善泅者数百,皆披发文身,手持十幅大彩旗,争先鼓勇,溯迎而上,出没于鲸波万仞中,腾身百变,而旗尾略不沾湿,以此夸能。”课文注释将“披发文身”理解为“披散着头发,身上画着文彩。文,动词。”这样理解正确吗?
《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商务印书馆出版,1993年修订版)归纳了“文”的七种用法,在第一种解释中明确提出“文”可以理解为“刺花纹”,并列举了《庄子·逍遥游》:“越人断发文身。”一句,然后进一步解释:“断,指剪短。文身,在身上刺花纹。”由于选文太短不容易理解,我们不妨看一看《逍遥游》中的完整内容:“宋人资章甫而适诸越,越人断发文身,无所用之。”意思是说:河南人到浙江绍兴一带去卖帽子,但浙江人断发文身,帽子没有用处。这就是说,至少在庄子的时代,已有“文身”的习俗。
《辞海》(1999年版缩印本)还专门对“文身”作了如下解释:“一种风俗。即在身上刺画图案或花纹。《礼记·王制》: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孔颖达疏:文身者,谓以丹青饰其身。……越俗断发文身,以辟(避)蛟龙之害,故刻其肌,以丹青涅之。”由此可见,在身体上刺花纹已成为古代吴越水乡的民俗。
在汉代文献中,有关吴越“文身”的资料也颇多。
《史记》周本纪:“古公有长子曰太伯,次曰虞仲。太姜生少子季历,季历娶太任,皆贤妇人,生昌,有圣瑞。古公曰:‘我世当有兴者,其在昌乎?’长子太伯、虞仲知古公欲立季历以传昌,乃二人亡如荆蛮,文身断发,以让季历。”这个故事是说:古公即古公亶(殷时封在今西北地区的诸侯),他生了三个儿子,老大叫太伯,老二叫虞仲,老三名叫季历。季历和他的妻子太任生下的这个儿子昌(即周文王),“有圣瑞”,古公亶看了很高兴,就说:“我们这一族如果要兴盛,是不是在昌身上呢?”太伯和虞仲听到父亲的这句话,知道父亲将要把王位传给孙子昌,按照父以传子的成法,必定先要传给昌的父亲、也就是他们的三弟季历。为了让父亲的这一愿望得到实现,兄弟两个就悄悄出走,到了荆蛮,随乡入俗,并“文身断发”。太伯自命其地为“勾吴”,也就是今天江苏无锡的梅里一带。
《史记》鲁周公世家:“(哀公)七年,吴王夫差彊,伐齐,至缯,徵百牢於鲁。季康子使子贡说吴王及太宰嚭,以礼诎之。吴王曰:‘我文身,不足责礼。’乃止。”这段话的意思是:鲁哀公七年(前488年),吴王夫差要攻打齐国,在路过鲁国的缯(在今山东苍山县西北)时,要求鲁国供奉百牢:牛、羊、猪各一为一太牢。季康子那时为鲁国的执政,派孔子的弟子子贡去责备吴王和太宰嚭,认为这种要求是不符合礼法的。当时吴王夫差回答的很妙:“我文身,是不值得用礼法责备我的。”可见文身之俗,不合乎中原的礼法。
《史记》越王句践世家:“越王句践,其先禹之苗裔,而夏后帝少康之庶子也。封於会稽,以奉守禹之祀。文身断发,披草莱而邑焉。”
从这些史料的记载中不难发现身体上刺花纹,一直是吴越之地的民俗。那么到了宋朝这种习俗是否还存在呢?
梅尧臣为苏舜钦贬归苏州后写过一首诗《寄题苏子美沧浪亭》,其中有句:“莫与吴俗尚,吴俗多文身。”可见那时吴中仍然有文身的习俗。
在宋代,军人都要文身刺字,有的刺脸上,有的刺手背,有的刺耳后,这是唐末五代以来的传统,最早是为了防止逃兵,但是后来就形成传统了,比如说南宋的八字军在脸上文“赤心报国,誓杀金贼”。
宋人庄绰在他的《鸡肋编》卷下记载了这样一件事;“车驾渡江,韩、刘诸军皆征戍在外,独张俊一军常从行在。择卒之少壮长大者,自臂而下文刺至足,谓之“花腿”。京师旧日浮浪辈以此为夸。今既效之,又不使之逃于他军,用为验也。”这则资料显示,宋朝不仅军人“文身”,而且京城中殷富或权贵之家的子弟把“文身”当成了一种时尚。
读过《水浒传》的人一定会记得浪子燕青,刺了“一身遍体花绣”,不仅李师师爱慕不已,就连“庙里的看官,如搅海翻江相似,迭头价喝采。众人都呆了。任原看了他这花绣急健身材,心里到有五分怯他。”(第七十四回),“若赛锦体,由你是谁,都输与他。”文中提到的“花绣”就是指文身,小说还有几位好汉也都有这样的爱好。如九纹龙史进:“请高手匠人,与他刺了这身花绣,肩臂胸膛,总有九条龙,满县人口顺,都叫他做九纹龙史进。”(第二回);花和尚鲁智深:“在亭子上坐了半日,酒却上来。下得亭子,松树根边又坐了半歇,酒越涌上来。智深把皂直裰褪膊下来,把两只袖子缠在腰里,露出脊背上花绣来,扇着两个膀子上山来。”(第四回);病关索杨雄的花绣,是刺在双臂上的。施耐庵还做一首临江仙赞杨雄,首句便是“两臂雕青镌嫩玉”(“雕青”也是文身的别称);花项虎龚旺:“浑身上刺着虎斑,脖项上吞着虎头”,“斑烂锦体兽吞头”。(第七十回)
综上所述,均可以看出“文身”作为一种民俗,绝非“在身上画着文彩”而是 “在身体上刺花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