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有句名言:“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吗?我以为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
香港美女黎姿就是这句话的最佳注脚,她出身电影世家,爷爷黎民伟是香港电影的开山之父,小时候住的是何文田的二千尺豪宅,后来祖母去世十多个姑妈争产,她的父亲因为耳聋争不过人家,搬到偏僻地段小房间,全家的生活都靠母亲开大货车维生。
十四岁入行拍《开心鬼放暑假》,因为当时父亲在许冠杰健身的俱乐部当杂役,她探望父亲时恰巧被许冠杰看中。在她拍过的不计其数的电影里她多半演的是花瓶,最出名的是《古惑仔》里的“细细粒”,经典的一幕是她穿着隐约透点的白衬衣露一对修长玉脚,叫无数银幕前的男人想入非非。
面前有这么一个掐掐就能出水的水灵美少女,可以想象的是,现实生活有多少男人在等着占她的便宜。所以成年后的黎姿很精明,很恶(广东话凶悍的意思),“到我弟弟出事之后,我才相信原来这个世界是爱的……”
原来在之前的很多很多年里,黎姿都是一个不相信“爱”的女人,那时的她如果要说相信什么,我想她只相信一样东西,那就是——保护。
从出道起,她找的都是大她十几二十岁的老男人,个个非富则贵。第一个男人是名漫画师黄玉郎,爱上他的原因是“从小到大父母很少跟我沟通,有一个很爱惜你,又很中意你,又跟你沟通得到的人,他告诉你不要做什么,下一步应该怎样做。”
黄玉郎曾为她办了一个十七岁超级热闹的派对,亦让她背负了“小妖精”的罪名。1991年,黄玉郎因诈骗罪入狱,感情亦随之结束“当时我觉得自己已嫁给这个男人,可是他打电话给我说我要跟你分手因为我要跟从前的太太再次结婚,完全是晴天霹雳,想要自杀,拉着他说即使你没钱我会跟住你,但都是不行。”多年后提起还是泪如泉涌,可见这次伤得极重。
情伤之下,遇上富家公子许晋亨,“他出现得不合时,在我怕了所有男性的时候,只能说他追求过我,我们没有拍过拖。”
此后她感情生活成谜,1999年拍到同金融奇才庞维新————同游新加坡,2001年与名流牙医钟少甫,玩具大王蔡志明交往,2003年被发现与东方报业的大老板马廷强同游伦敦,到了零七年,亦曾与夜总会父邓崇光吃饭……兜兜转转,直到2008年,出道23年的黎姿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突然宣布退出。
传闻这位她口中的好朋友有义气的报业大亨马廷强背景复杂,黑白莫辩,超级有钱,不但一直对黎姿小心照顾,连她植物人的弟弟亦照顾得细致入微。大难临头,他算得上是及时雨,就算一腿略有残疾又算什么呢,况且他在悉尼还有一个10万呎望海庄园,两个人完全可以隐居海上,悠然度日。
两个人光是请客就请了足足一个月,各式各样的朋友,各式各样的酒宴,传媒上的照片黎姿笑得格外开心,身上是数万元的紫色名牌晚装。艺人黎姿成了马家阔太,为了能生个儿子,不惜改名,叫黎珈儿,终于在医生的帮助下怀到双胞胎,狗仔队到她开120万宝马6系跑车,返回市值2亿的寓所,急火攻心地反问:黎姿到底有多么富贵?
八卦大众之所以对嫁给有钱人的女人心生反感,大约是觉得这样的女人只爱钱不爱人,可是,谁又能判定人家不但爱钱也爱人,或者只是爱人,偏巧运气好那人正好有钱?黎姿曾说过:“由头到尾我是喜欢思想上多于物质,如果我只爱钱,这么多年,我大可以找一个更有钱的男人。”听一个只爱与有钱人拍拖的美女说这种话是有点好笑,但是听黎姿说来又格外不同,她的生活如此缺钱。十来岁全家就靠她一个人供养,好不容易把弟弟的医学博士供出来,偏偏2006年弟弟又遇上车祸,近成植物人。而自己的赚钱能力有限,演了十来年还是花瓶,成为张曼玉是无望,又放不下身段去做无名无份的吕丽君(在香港以女朋友之一身份与富商生活的前女艺人)。在这个咄咄逼人的世界上,黎姿唯一可倚仗的还是老天爷送给她的这一副美艳的皮囊,用天赋的本钱去养家糊口,去生活,去实现她从小的人生志向“当人老婆”。
从根本上来说,黎姿就是我们这个社会最常见的那种小女人,胸无大志,心灵软弱,渴望依附在某个强大的男性的保护下,她对为什么只喜欢有钱男人的解释非常形而上:“我从来喜欢的都是聪明、脑子转数快、能教到我的男人。”
做为一个平凡的女人,谁不希望嫁的是聪明、脑子转数快、能保护到自己的男人呢?这无可指责,可仔细一想聪明、脑子转数快的老男人,如无意外,经济条件一定不差。
男人要年轻的身体,女人则要安全感,靠自己是一条出路,但有些女性不愿意靠自己,嫁给有钱人,那也是她个人的选择,梁文道说这是一种社会压力,不能说成是个人的原罪,要说有罪,这个社会更有罪。
反而,我想在集体腹诽嫁给有钱人的背后,其实更多的是嫉妒和绝望吧!可以想象的是,在这些闪着绿火醋意莫名的人群中,那些嫉火中烧的男人们一定比他们的有钱同性更好色,而那些心带恨意的女人们一定比黎姿更虚荣。
本文摘自本人新书《最好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