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祐万年” ( 南宋钱【47】宋理宗赵昀钱 )
嘉定十七年,理宗赵昀继位,理宗第六个年号“宝祐”。宝祐年间(1253—1258),蒙古军进行了第三次西征。蒙古军与南宋的主要战场是江淮一线和四川。战争形态不是蒙古军擅长的野战,而是不占绝对优势的“水战”和“攻坚战”。战争相持多年,有的地方反复争夺,蒙古军不能速战速决。
宝祐年间(1253—1258 年)铸有“皇宋元宝”“宝祐万年”铜铁钱,铁多铜少。
我收藏有“宝祐万年”一品。
1、小平光背,直径22毫米,重3·6克。真书直读,光背窄穿。
笑公藏“宝祐万年”
古籍摘录:
《宋史·卷一百八十志第一百三十三食货下二》
钱币……“绍定万岁”
宝庆元年,新钱以“大宋元宝”为文。端平元年,以胆铜所铸之钱不耐久,旧钱之精致者泄于海舶,申严下海之禁。嘉熙元年,新钱当二并小平钱并以“嘉熙通宝”为文,当三钱以“嘉熙重宝”为文。
淳祐四年,右谏议大夫刘晋之言:“巨家停积,犹可以发泄;铜器鉟销,犹可以上遏;唯一入海舟,往而不返。”于是复申严漏泄之禁。
八年,监察御史陈求鲁言:“议者谓楮便于运转,故钱废于蛰藏;自称提之屡更,圜法为无用。急于扶楮者,至嗾盗贼以窥人之阃奥,峻刑法以发人之窖藏,然不思患在于钱之荒,而不在于钱之积。夫钱贵则物宜贱,今物与钱俱重,此一世之所共忧也。蕃舶巨艘,形若山岳,乘风驾浪,深入遐陬。贩于中国者皆浮靡无用之异物,而泄于外夷者乃国家富贵之操柄。所得几何,所失者不可胜计矣。京城之销金,衢、信之鍮器,醴、泉之乐具,皆出于钱。临川、隆兴、桂林之铜工,尤多于诸郡。姑以长沙一郡言之,乌山铜炉之所六十有四,麻潭鹅羊山铜户数百余家,钱之不坏于器物者无几。今京邑鍮铜器用之类,鬻卖公行于都市。畿甸之近,一绳以法,由内及外,观听聿新,则鉟销之奸知畏矣。香、药、象、犀之类异物之珍奇可悦者,本无适用之实,服御之间昭示俭德,自上化下,风俗丕变,则漏泄之弊少息矣。此端本澄源之道也。”有旨从之。
十年,以会价低减,复申严下海之禁。十二年,申严鉟销之禁及伪造泄之法。咸淳元年,复申严鉟销、漏禁。宝祐元年,新钱以“皇宋元宝”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