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地方行政机构一般可分为省、府(州、厅)、县三级。
省一级的最高军政长官为总督、巡抚。总督和巡抚在明朝都是属于都察院的差遣职官,在清朝则成为正式的地方高级官员了。
总督一般管辖两省至三省,但四川总督就只管四川一省。总督例兼兵部尚书和都察院右都御史衔,这就使他掌握了数省的行政、军事、监察大权。总督又可称为“制军”、“制台”。
巡抚为一省的最高军政长官,例兼兵部侍郎、都察院有副都御史衔,这样便有权统管全省的行政、军事、监察等大权了。巡抚又可称为“抚军”、“抚台”。
督、抚之下设布政使,掌管一省的财赋、民政。布政使又可简称藩台、藩司。此外还设有按察使,掌管一省的司法、监察以及驿传事务。按察使又可简称臬台、臬司。
清代对于督抚、布政使、按察使,可合称三大宪。
清初,布政使下设左右参政、参议,驻守在某一地方,称为守道;又按察使下设副使、佥事等,可去分巡某一地方,称为巡道。乾隆时裁撤上述参政、副使等官,专设分守道、分巡道,带兵备衔,管辖府州,成为省和府州之间一级机构,叫作道员。在名义上,道应是省的派出行政机构。清朝还设立一些专业道员,如负责河务的,负责盐、茶、粮等。
省下设府,以知府为行政长官,掌管一府的政务及所属州、县的赋役、诉讼等事。此外,顺天府和奉天府,分别是京城和陪都,地位较一般府要高,设府尹为其长官。
还有与府同级的直隶州,直属于省,以知州为其长官。有属县。又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有直隶厅,直属于省,以同知、通判为长官。
府下设县和散州。县是地方行政的基层组织,长官为知县。散州多是因地而特设的,也以知州为其长官。
清朝的地方官制
清朝的地方行政机构一般可分为省、府(州、厅)、县三级。
省一级的最高军政长官为总督、巡抚。总督和巡抚在明朝都是属于都察院的差遣职官,在清朝则成为正式的地方高级官员了。
总督一般管辖两省至三省,但四川总督就只管四川一省。总督例兼兵部尚书和都察院右都御史衔,这就使他掌握了数省的行政、军事、监察大权。总督又可称为“制军”、“制台”。
巡抚为一省的最高军政长官,例兼兵部侍郎、都察院有副都御史衔,这样便有权统管全省的行政、军事、监察等大权了。巡抚又可称为“抚军”、“抚台”。
督、抚之下设布政使,掌管一省的财赋、民政。布政使又可简称藩台、藩司。
又设按察使,掌管一省的司法、监察以及驿传事务。按察使又可简称臬台、臬司。
清代对于督抚、布政使、按察使,可合称三大宪。
清初,布政使下设左右参政、参议,驻守在某一地方,称为守道;又按察使下设副使、佥事等,可去分巡某一地方,称为巡道。乾隆时裁撤上述参政、副使等官,专设分守道、分巡道,带兵备衔,管辖府州,成为省和府州之间一级机构,叫作道员。在名义上,道应是省的派出行政机构。清朝还设立一些专业道员,如负责河务的,负责盐、茶、粮等。
省下设府,以知府为行政长官,掌管一府的政务及所属州、县的赋役、诉讼等事。此外,顺天府和奉天府,分别是京城和陪都,地位较一般府要高,设府尹为其长官。
还有与府同级的直隶州,直属于省,以知州为其长官。有属县。又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有直隶厅,直属于省,以同知、通判为长官。
府下设县和散州。县是地方行政的基层组织,长官为知县。散州多是因地而特设的,也以知州为其长官。
顺便说一下:清代的地方机构分“省、道、府、县”四级。
省的最高官员为总督和巡抚;总督为正二品,巡抚为从二品。知府最初为正四品,后改为从四品。知县为正七品(“七品芝麻官”)。
清代省级各级机构、职官设置
1)省级机构
巡抚:省级最高地方政府长官,总揽一省的军事、吏治、刑狱等。巡抚全省各处地方提督军务、节制各镇兼粮响,从二品。
提督学政:掌学校政令,岁、科两试。清初,各省并置督学道,系按察使佥事衔。光绪二十一年,罢科举,兴学校,改学正为提学使。
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俗称藩台、藩司,别称方伯。从二品。“掌宣化承流,帅府、州、县官,廉其录职能否,上下其考,报督、抚上达吏部。三年宾兴,提调考试事,升贤能,上达礼部。十年会户版,均税役,登民数、田数,上达户部。凡诸政务,会督、抚议行。”
其属官:经历司经历,正六品;都事,从七品。均掌出纳文移。照磨所照磨,以六品,掌照刷案卷。理问所理问,从六品,掌推勘刑名。库大使,正八品,掌库籍帐。仓大使,从九品,掌稽检仓庾。
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又称臬台、臬司,别称廉访。正三品。“掌振扬风纪,澄清吏治。所至录囚徒,勘词状,大者会藩司议,以听于部、院。兼领阖省驿传。三年大比充监试官,大计充考察官,秋审充主稿官。”(《清史稿》第116卷)
其属官:经历司经历,正七品;知事,正八品,掌勘察刑名;照磨所照磨,正九品;司狱司司狱,从九品,掌检察系囚。
2)府级机构
知府:别称太守,总领属县,掌一府之政。从四品。
同知:俗称二府,正五品。与通判(俗称三府正六品)分掌粮盐、水利、治安等要职。
其属官:经历、知事、照磨、司狱,其职掌如布、按两司首领官。
教授:掌训迪学校生徒、课艺业勤惰,评品行优劣,以听于学政。正七品。
3)州级机构
知州:掌一州治理,正五品。
州同:与州判(从七品)分掌粮食、水利、治安。从六品。
其属官:吏目,掌司奸盗、察狱囚、典簿录。从九品。
学正:与训导(从八品)掌【】职如府学。正八品。
4)县级机构
知县:“掌一县治理,决讼断辟,劝农赈贫,讨猾除奸,兴养立教。凡贡士、读法、养老、祀神,靡所不综。”(《清史稿》第116卷)正七品。
县丞:与主簿(正九品)分掌粮马、征税、户籍,辑捕等事。正八品。
典史:掌稽检狱囚。未入流。
教谕:与训导(从八品)掌职同府、州儒学。正八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