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孔祥海所 谓 严 格 执 法 , 就 是 严 格 依 照 法 律 规 定 办 事 , 做 到“ 四 严 ” : 即 严 格 、 严 肃 、 严 明 、 严 密 。执 法 必 须 严 格 。 要 忠 实 于 法 律 , 正 确 理 解 法 律 精 神, 准 确 适 用 法 律 条 文 , 不 折 不 扣 , 一 丝 不 苟 地 执 行法 律 , 坚 决 纠 正 执 法 中 脱 离 法 律 原 则 , 违 背 法 律 精神 的 偏 激 偏 私 、 “ 变 通 ” 执 法 、 “ 灵 活 ” 执 法 、 规避 法 律 等 行 为 , 保 证 执 法 不 另 立 标 准 、 不 打 折 扣 、不 变 形 、 不 走 样 , 维 护 法 律 的 统 一 。执 法 必 须 严 肃 。 要 对 国 家 对 人 民 和 对 法 律 高 度 负 责, 依 法 行 使 国 家 司 法 权 力 , 不 得 滥 用 权 力 , 坚 持 有罪 必 罚 , 谨 慎 从 事 。 对 于 因 各 种 主 客 观 因 素 所 造 成的 冤 假 错 案 , 要 本 着 实 事 求 是 , 有 错 必 纠 的 精 神 ,依 法 予 以 纠 正 , 并 追 究 直 接 责 任 人 员 的 法 律 责 任 。对 以 权 谋 私 、 徇 私 枉 法 的 司 法 腐 败 行 为 , 决 不 姑 息养 奸 。 每 一 个 司 法 干 部 都 应 当 具 有 : 一 身 正 气 , 冲破 “ 人 情 关 ” ; 两 袖 清 风 , 冲 破 “ 金 钱 关 ” ; 无 私无 畏 , 冲 破 “ 权 势 关 ” 的 司 法 职 业 道 德 。 自 觉 做 到: 办 案 不 以 案 谋 私 , 执 法 不 贪 赃 枉 法 , 当 官 不 做 贪官 污 吏 , 为 严 格 执 法 , 营 造 “ 法 的 统 治 ” 环 境 , 创造 有 利 条 件 。执 法 必 须 严 明 。 要 旗 帜 鲜 明 地 维 护 法 律 的 最 高 权 威, 坚 决 纠 正 有 法 不 依 , 执 法 不 严 , 违 法 不 究 的 现 象。 在 查 办 案 件 中 , 既 要 坚 决 , 又 要 慎 重 , 严 格 区 分罪 与 非 罪 , 此 罪 与 彼 罪 的 界 限 。 在 准 确 无 误 地 打 击犯 罪 的 同 时 , 必 须 明 确 坚 定 地 保 护 公 民 的 合 法 权 益。 不 能 借 口 打 击 犯 罪 的 需 要 , 肆 意 侵 犯 公 民 的 人 身权 利 和 民 主 权 利 , 也 不 能 片 面 强 调 保 护 人 权 , 而 放弃 职 守 , 不 敢 运 用 法 律 去 同 犯 罪 作 斗 争 , 致 使 犯 罪分 子 逍 遥 法 外 。 要 善 于 充 分 发 挥 法 律 的 惩 罚 作 用 和保 护 作 用 , 做 到 打 击 犯 罪 与 保 护 人 民 两 不 误 。执 法 必 须 严 密 。 在 执 法 中 要 通 盘 考 虑 , 计 划 周 密 ,部 署 周 到 , 方 法 过 细 , 所 查 办 的 案 件 , 必 须 严 格 按照 法 律 程 序 , 逐 个 查 清 犯 罪 事 实 , 全 面 收 集 证 据 ,扣 准 法 律 条 文 , 对 具 体 案 件 具 体 分 析 , 不 同 情 况 ,区 别 对 待 , 严 格 把 好 “ 事 实 关 ” 、 “ 证 据 关 ” 、 “定 性 关 ” 、 做 到 无 辫 可 抓 、 无 空 可 钻 、 无 机 可 乘 、无 懈 可 击 。如 何 做 到 严 格 执 法 , 要 彻 底 解 决 “ 为 谁 执 法 ” 的 问题 , 树 立 为 人 民 执 法 的 思 想 。 在 市 场 经 济 大 潮 的 冲击 下 , 一 些 司 法 机 关 和 司 法 人 员 淡 化 甚 至 忘 掉 了 全心 全 意 为 人 民 服 务 的 宗 旨 和 为 人 民 执 法 的 思 想 , 将执 法 作 为 谋 取 利 益 的 手 段 , 积 极 追 求 办 案 中 的 经 济利 益 。 在 利 益 驱 动 下 , 公 然 置 法 律 于 不 顾 , 有 的 插手 经 济 纠 纷 , 越 权 办 案 ; 有 的 宣 称 什 么 “ 罪 行 不 在大 小 , 关 键 是 给 钱 多 少 ” , “ 给 钱 就 私 了 , 不 给 钱就 公 了 ” ; 有 的 热 衷 于 “ 以 钱 赎 罪 ” 、 “ 以 钱 抵 刑” 、 “ 以 罚 代 刑 ” 。 这 种 不 给 钱 不 办 事 , 给 了 钱 乱办 事 , 利 用 执 法 之 权 谋 取 私 利 的 恶 劣 行 为 , 导 致 了利 益 驱 动 与 公 正 执 法 的 换 位 , 造 成 执 法 不 公 , 司 法腐 败 。 为 了 严 格 执 法 , 公 正 执 法 , 作 为 执 法 主 体 的司 法 机 关 应 当 树 立 为 人 民 执 法 的 思 想 , 其 权 力 的 产生 和 运 用 都 必 须 受 到 法 律 的 限 制 和 约 束 , 一 切 从 人民 的 利 益 出 发 , 对 人 民 高 度 负 责 , 把 全 心 全 意 为 人民 服 务 的 精 神 贯 彻 在 执 法 的 全 过 程 , 落 实 到 办 理 的每 个 案 件 上 , 严 禁 办 “ 关 系 案 ” 、 “ 人 情 案 ” 、 “金 钱 案 ” , 保 证 执 法 走 向 文 明 、 公 正 、 民 主 。 |
爱华网本文地址 » http://www.aihuau.com/a/25101014/227870.html
更多阅读
违反商业银行法的法律责任(★★)【特别提示】商业银行与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关系:1.商业银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指导。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如决定存款、贷款利率上下限;决定加息、减息;接受存款准备金等业务。(央行是
万国司考app已经正式上线了。谢谢大家一直以来对万国司考app的支持和关注。1.01版本可能还存在一些问题,希望大家能够将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反馈给我们,如果您有什么好的意见或者建议也可以通过万国司考官方微博、或者直接通过app意
2016考研政治新大纲增加考点《毛中特》部分(蒋中挺版)《毛中特》“复习全书”或者“暑假讲义”第一章新增一个考点。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特别说明:此考点为2016考研大纲新增考点,需加在《复习全书》p106正数第三
刑法236条: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单独组织考试从形式上突破了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既不规范,也无法彻底解决法检人才断层问题。十年国家司法考试已选拔四十多万合格的法律人才,应当畅通进入法检机关渠道,选好人也用好人。国家司法考试近日公布成绩,2011年11月底,另一场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