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经常会碰到一些涉及林权和林地林木经营管理方面的政策咨询,我把一些问题进行了梳理,根据我掌握的法律、政策规定和工作实践 谈一下自己的感悟,不一定正确,仅供参考。
什么是农村林地家庭承包方式?
林地的家庭承包方式,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则,统—将林地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一种承包方式。其特点:(1)承包双方当事人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发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2)承包对象主要是林地,具有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3)根据公平分配和人人有份的原则承包,集体经济组织统—发包;(4)承包期较长,林地30-70年,经批准还可以更长;(5)承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法定的,承包方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林地流转权、林地被征用的补偿权等;(6)林地承包经营权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林权证;(7)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8)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按照物权方式予以保护,有权提出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要求;(9)承包收益可以继承,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