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汉高祖衣锦还乡谈起
当年,西楚霸王项羽攻入咸阳宫,放火烧了秦宫室,杀了秦降王子婴和八百多名贵族。有个韩生劝霸王在咸阳定都,说关中大地阻山滞河,四塞之地,土地肥沃,可以成就天下霸业。但霸王早有东归之意,又见被烧后的秦宫室残破不堪,所以对韩生的话压根儿听不进去。他大摇其头,慨然道:“富贵不归故乡,如衣锦夜行。”韩生退出后,在背后讥笑霸王说:“人谓楚人沐猴而冠,果然!”这风凉话传到了霸王的耳朵里,霸王一气之下就把韩生给煮了。
项羽后来败了,败了的人,身上的闪光点会被一把抹了,而污点和过失则会被无限放大,他说的“衣锦夜行”被记进了《史记》和《资治通鉴》里,成了千秋笑柄。其实,霸王还是蛮现实的:世事流水,生若浮尘,“人生得意须尽欢”,谁管得了那飘飘忽忽如天上月、水中花的生前身后名?远不如趁着春风得意的时候,着鲜衣,乘怒马,抱着美人和财货,回乡炫耀一番。
太遗憾了,项羽衣锦还乡的梦想终究没能实现,而现实是残酷的,自刎乌江是他最后的归宿。
刘邦在战胜项羽后,成了汉朝的开国皇帝。由平民而为汉朝开国皇帝,诛暴秦,灭项籍,其成就史无前例,无与伦比。公元前一九六年,淮南王英布起兵反汉,刘邦亲征,在得胜还军途中衣锦还乡——江苏沛县,据《史记.高祖本记》记载:“高祖还归,过沛,留。置酒沛宫,悉召故人父老子弟纵酒,发沛中儿得百二十人,教之歌。酒酣,高祖击筑,自为歌诗曰:“大风起兮云 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令儿皆和习之。高祖乃起舞,慷慨伤怀,泣数行下。
《大风歌》显示了胜利者的悲哀。表达了对于人的渺小的感伤和治国安邦的壮怀。这是刘邦即位后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回到故乡沛县的经过,是一段极有情趣的文字。短短数百字,既慷慨激昂,又缠绵悱恻;既有帝王气象,又富于人情乡味。太史公的手笔出神入化,令人叹服。
同样是高祖还乡,在元曲名家睢景臣所作的著名套曲《般涉调·哨遍·高祖还乡》中,腔调就大不一样了。睢景臣(约一二七五~约一三二○),江苏扬州人,元戏曲作家,后移居杭州。睢景臣一生,只在书会才人之中生活,未能仕进。全部情感,亦倾之于曲作之中。其《高祖还乡》套数,名动当时。必须承认,这是一套古今奇文,脍炙人口的佳作,在艺术成就上后人给其以很高的评价。全文如下:
《般涉调·哨遍·高祖还乡》
社长排门告示,但有的差使无推故,这差使不寻俗。一壁厢纳草也根,一边又要差夫,索应付。又是言车驾,都说是銮舆,今日还乡故。王乡老执定瓦台盘,赵忙郎抱着酒胡芦。新刷来的头巾,恰糨来的绸衫,畅好是妆么大户。
[耍孩儿]瞎王留引定火乔男妇,胡踢蹬吹笛擂鼓。见一颩人马到庄门,匹头里几面旗舒。一面旗白胡阑套住个迎霜兔,一面旗红曲连打着个毕月乌。一面旗鸡学舞,一面旗狗生双翅,一面旗蛇缠葫芦。
[五煞]红漆了叉,银铮了斧,甜瓜苦瓜黄金镀,明晃晃马镫枪尖上挑,白雪雪鹅毛扇上铺。这些个乔人物,拿着些不曾见的器仗,穿着些大作怪的衣服。
[四煞]辕条上都是马,套顶上不见驴,黄罗伞柄天生曲,车前八个天曹判,车后若干递送夫。更几个多娇女,一般穿着,一样妆梳。
[三煞]那大汉下的车,众人施礼数,那大汉觑得人如无物。众乡老展脚舒腰拜,那大汉挪身着手扶。猛可里抬头觑,觑多时认得,险气破我胸脯。
[二煞]你身须姓刘,你妻须姓吕,把你两家儿根脚从头数:你本身做亭长耽几杯酒,你丈人教村学读几卷书。曾在俺庄东住,也曾与我喂牛切草,拽坝扶锄。
[一煞]春采了桑,冬借了俺粟,零支了米麦无重数。换田契强秤了麻三秆,还酒债偷量了豆几斛,有甚糊突处。明标着册历,见放着文书。
[尾声]少我的钱差发内旋拨还,欠我的粟税粮中私准除。只通刘三谁肯把你揪扯住,白甚么改了姓、更了名、唤做汉高祖。
文是千古奇文,嬉笑怒骂皆成文章,艺术成就那就不用说了!单说立意:把象征月亮的月旗说成“白胡阑套住个迎霜兔”;象征太阳的日旗说成“红曲连打着个毕月乌”;把象征权力的“凤舞旗”、“飞虎旗”、“蟠龙旗”分别说成“鸡学舞”、“狗生双翅”、“蛇缠葫芦”。“猛可里抬头觑,觑多时认得,险气破我胸脯”,笔锋陡转,原来这大汉竟是地痞刘邦。“这不是刘三吗,什么时候改名了,叫什么汉高祖?小子你家还欠我钱呢!你小子的泥腿子底大爷我都知道,呵呵”。这是什么阶级立场?还想着项羽的贵族血统,布衣当皇帝你心里不服?极尽贬低污蔑之能事,嫉妒了吧?红眼病又犯了。看人家贫民当皇帝,就想到你自己了?我出身比他还高呢,按说也能当皇帝?!那你怎么不试试。人家始皇帝的江山都灭了,你生在元朝,驱逐鞑虏义不容辞,就上吧?别谈什么出身,英雄不问出身。这中国历史五千年,那就是成王败寇的历史,窃钩者诛,窃国者侯,不会讲不知道吧。当时沛县起事,要杀县令,怎么萧何曹参都躲在后面让刘邦顶住?怕死啊!平凡人物谁敢出头,谁不知道枪打出头鸟啊。刘氏为灭暴秦,取天下付出的巨大努力就没人记起了?刘邦本人九死一生就不用说了,还得说说人家的老婆,吕雉可是大户人家的千斤小姐,自嫁入刘家,丈夫是每天狐朋狗友,飞鸡走狗不着家,啥活不干。这刘太公及家婆,还有哥嫂可不是省油的灯,每天小话不断,吕雉无法,领着两孩子大女儿鲁元和儿子刘盈(汉惠帝)亲自下地耕种,这不是凡人,换别人早离婚了。仅老婆这一项别人就比不了,别的还用说吗?
历史上唐太宗李世民也有过衣锦还乡的经历:《新唐书·礼乐志》记载了唐太宗李世民有一次还乡的故事,李世民他可不是一个平民出身的人,他的父亲就是唐国公,可以说他是一个贵族出身的人,李世民出生地呢,是出生在武功郡的庆善宫,出生在一个宫殿里,在贞观六年的时候李世民曾经回过一次武功郡,《新唐书》有几句记载非常有意思,《新唐书》这样记载的,说李世民回到家乡以后呢,“晏群臣,赏赐闾里,同汉沛苑”,这话什么意思呢?说李世民回去以后召集群臣们喝酒,而且和那个武功郡的街坊邻居们普遍给了赏赐,他把这一次回乡的活动比作什么呢?“同汉沛苑”,相当于刘邦的高祖还乡。而且李世民还写了一首诗,叫《幸武功庆善宫》,皇帝到哪儿去叫“幸”,武功郡的庆善宫,这个诗中间有两句写得特别有意思,和刘邦的《大风歌》和高祖还乡关系非常密切,这两句诗是这样写的,“共乐还乡宴,欢比《大风歌》”,这个话的意思是什么意思呢?他说我这次回乡那个欢乐和高祖还乡,汉高祖刘邦的还乡是一样的,我写这首诗可以比得上《大风歌》,所以叫“欢比《大风歌》”。这里边就牵扯到李世民对《大风歌》的理解,李世民认为《大风歌》是一首欢歌,所以他才有一个“共乐还乡宴,欢比《大风歌》”,上一句有一个“乐”,下一句有一个“欢”,所以照李世民看来,《大风歌》就是一个胜利者的欢歌。这应该是一个误解:《大风歌》是个胜利者的哀歌,不是一个胜利者的欢歌,大家听听那三句:“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是欢歌还是哀歌呢?应该是哀歌。有三点理由,第一,我们先看这次刘邦还乡是谁在欢,那我们先看文献记载,文献这样记载:“沛父兄诸母故人,日乐饮极欢,道旧故为笑乐”,这话的意思就是说呢,沛县的父老兄弟故人高兴得不得了,天天在喝,谁在乐啊?乡亲们在乐,没有写刘邦,当然刘邦肯定也有高兴。第二,刘邦这次回去的真实内心是欢乐吗?我认为不是,因为这里边有两点透露出来了,一个,刘邦唱的《大风歌》唱着舞着“泣数行下”,哭起来了。当然,你也可以说那是“乐极”,但是别忘了“乐极”后面还有两个字“生悲”。另外第二个例证,就是刘邦说了,他说“游子悲故乡”,他说我现在住在长安,但是千秋万岁以后我的灵魂永远是心系故乡的。这个时候我认为刘邦欢不起来,他乐不起来,欢不起来。
此时的刘邦,有三大难题在困扰着他,哪三大难题呢?第一对臣子忠诚的深忧,韩信、彭越、黥布三大功臣现在全部变为叛臣,韩信反了杀了,彭越被诬蔑反了杀了,黥布现在又反了,急需平叛。这对刘邦的心理刺激非常大。连他手下最亲信的重臣萧何他现在都不相信,他能高兴起来吗?第二点,对继承人他深怀忧虑,刘邦这个时候对易位太子的想法已经非常深了,他回到京城马上进行大规模的行动,想废掉太子刘盈,另立赵王刘如意,他回京就要办,你说他待在故乡能不操这个心吗?所以这个继承人让谁继位,一直在困扰着刘邦,他欢不起来。第三件事,对自己生命不永的深忧,刘邦自己知道自己生命不长了,因为他高祖还乡的时候离刘邦的去世还有多长时间呢?六个月,六个月以后刘邦就死了,他唱《大风歌》的时候离他死就剩五、六个月了。他知道差不多了,他比吕后大20多岁,他受过两次致命箭伤,一次是在荥阳被项羽射的,一次是平定黥布之乱遭那个乱箭射的,这一次是刚受了致命箭伤他回到京城就病重了,所以在这个时候他对自己生命已经不长了,对这个生命不永的深忧也缠在心里,一个人觉得自己,已经感觉到自己没有多少天了,他能欢得起来吗?凡是欢的人他心里一定没有那么多事,你看他心里装了多少事,哪个臣子忠诚他心里没底,哪个儿子可立他心里没底,自己还能活多长时间他没底,你说刘邦还能欢几天?他欢不起来,所以这个《大风歌》不是胜利者的欢歌,是胜利者的哀歌,所以才有最后一句“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无疑,英雄的衣锦还乡是荣耀的。但细细品尝,这种还乡的荣耀中,又包含着多少洗刷过去卑微的心理,多少光宗耀祖的俗气,多少新桃换旧符式的历史轮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