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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luto
我断断续续地读《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直至今日才发现文档里都是阅读过程中随手记下的感想。以前无论给别人写书评还是做自己的创作笔记,都从未繁复至此。这次之所以这样,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未阅读文本前便对其三十二万字的篇幅产生了敬意。莫言先生曾说:长度、密度和难度,是长篇小说的标志,也是这伟大文体的尊严。所以抛开小说本身不谈,仅是这个字数,对像我这样一本书写不了二十万字的人来说,是非常值得尊敬的。
怀着这种先入为主的敬意,我开始阅读这部漫长异常的小说。下面这些文字不能完全算作一篇书评。只是我以写书评为契机,以此文为载体,对近来的思索与情感做的一些梳理。
[成长]
你曾说的誓言,像枯干后的雏菊。曾经狂热的梦想,随着日历翻去。
曾经的圣诞卡,字迹扑朔迷离。曾经的旧相片,笑容却依然清晰。
打着电筒写的日记,传看过的畅销书籍。 还有军训的晚上,弹着吉他唱的歌曲。
愚人节疯狂的闹剧,雪天里的追逐嬉戏。还有住校的夜里。没完没了的话题。
莫名其妙的感伤,转眼就忘了忧虑。纯真无邪的情谊,释放不完的精力 。
见证成长有种类似于飞翔的快感,尽管一切不过在小说中进行。我用一周时间陪罗琦琦走过她的十九年光阴,看着她将荆棘与风雪全部丢弃在身后,从原来那个不起眼的小女孩,变得连阳光都要对她格外的低眉顺眼;我看着张骏从一个每天通过混舞厅谈女朋友打架斗殴来掩盖内心寂寞的少年变得安稳踏实,在为自己心爱的姑娘付出的过程中逐渐懂得爱的代价;我也看着许小波在他的双重生活中踽踽独行,隐忍坚强,灰色的生活令他过早地学会了把爱放在心底。
把一张精密而巨大的网撒入记忆之海,无孔不入地捕捞那些或许被人遗忘的片段。
罗琦琦说,姐妹,就是那种今天吵,明天笑,近了烦,远了想,不见时挂念,见了时讨厌,自己能欺负,别人不能欺负的奇怪东西——这段话令我对她与妹妹罗瑗瑗间的关系产生了兴趣。试想一个小女孩,从小便远离父母被寄养在外公家。就是这样一个在外公眼里相当于整个天下的受宠的小女孩,忽然有一天被陌生的父母带到陌生的环境并且发现家中还有一个陌生的妹妹时,心中的落差是何其大。
罗琦琦躲在餐厅里沉默地玩着积木,等待被父母发现的那一段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并且令我莫名想起《狂恋大提琴》中的那对姐妹。罗琦琦虽然是姐姐,可成长经历却与电影中的妹妹杜普蕾很像,都是幼年时期不被重视,成年之后出类拔萃得夺目的女孩。
曾经与一位长辈聊天时说起,一个家庭中,不太被人重视的小孩往往会发展得很好,例如奥尼尔《天边外》中的哥哥安朱,那是沙漠里的仙人掌,独立顽强。罗琦琦便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她的成功除了高老师的赏识,也与童年时代不被人重视的经历密切相关——尤其是在童年时代的“暴君”赵老师消失以后,这种经历就像是催化剂,令她的自尊以一种变态的速度迅速膨胀。以至于令我忍不住猜测她在以后的日子里之所以努力地争取着一切是否因为再也不想重蹈那时的覆辙。
相比用浮夸的生活来填补寂寞的张骏,我更喜欢许小波。因为他能够认清生活的面目,更因为他懂得取舍与担当:能够在阴暗迷乱的环境中保持善良的天性并非一件容易的事,可是他做到了;能够单纯地成为一个女孩心中的保护神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是他做到了;发现女孩前途无量并不适合在小城市蜗居于是选择放弃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是他做到了;能够坚定不移地与女孩说再见后依旧在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里不动声色,观望她变得越来越好,越来越优秀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是,他做到了。
这个男孩的心究竟有多深,才能够默默承担这么多的痛苦呢。
桐华的叙事长而不冗,语言简洁却又无比准确。读罗琦琦高考的那段时我忙不迭地做着标记。罗琦琦的高三令我想起自己的高三,那段离去不过半年之久的时光——那大概是我一生中最刻骨铭心的日子,尽管当时几乎每天都在因为各种事情怯懦地哭或者不满地抱怨,可那段结束以后却发现,它一去不返。少年黑白分明的眼睛,犹如一块幕布,所有属于青春的绚丽色彩都在那黑白分明的幕布中上演。
每个人都曾一样,盼望着快点成长,转眼就开始留恋,从前的那些时光。
是否偶尔也曾追忆,那些浪漫冲动的事。是否偶尔也会伤感,已经不再无忧无虑。
是否偶尔也会翻起,我从前的那些东西。是否偶尔也会想起,在那些失眠的夜里。
我们已经成长,不再长发飞扬。我已经不再穿着,稀奇古怪的衣裳。
我已经不再忧伤,为那些梦里惆怅。我已经能够面对,不再年少轻狂。
[怀旧]
斜的雨斜落在玻璃窗,黄的叶枯黄在窗台上。背着雨伞的少年郎,他穿过一帘雨投来目光。
路过的人都向他张望,他却将一支口琴吹响。再见吧那旋律依稀在唱,再见时已不是旧模样。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于我而言,是一部带着美丽距离感的小说。若将之比作一张照片,肯定不是模糊昏黄到不辩人影的那类,而是略有些旧可颜色亮丽的怀旧风格。
之所以说距离感“美丽”,是因为桐华笔下的少年,无论是罗琦琦,张骏还是许 小波,他们出世并生活的年代是我无比向往并怀念的——对那个时代的“怀念”于我而言不仅是一种矫情,更是一种奢侈——根本未曾经历,又谈何“怀念”。可心中偏像是有座沉睡的火山,在触及“九十年代”这个词眼时便开始喷涌炙热的岩浆——那是诗歌与民谣的时代。那时的少年,心怀最纯真的情感,弹吉他、临帖、抄写海子或者顾城的诗——诚然这些在许多人眼里,不过是流于表面的浮夸。
有时听大学老师,那些将自己的青春留在九十年代的中年人讲起他们的少年时光。据他们说,那时学院的花园中经常可见魔怔的诗人、先锋艺术家以及如今相当著名的演员聚在一起谈天说地。每当听起我都觉得无比神往——就像是板块的挤压能够形成高大的山脉一样,在社会转型期成长起来的人,总能在寻找自己位置的过程中不知不觉打上时代的烙印,无论这种烙印是“叛逆”还是“颓废”,都将成为闪亮的标签与凭证。而如今,年龄的十位数仍未到“二”的我们,却只能在思考强度越来越小的生活中、在名牌与八卦的谈论声中,毫无质感,日复一日地重复着平淡甚至麻木的日子,等待青春在某个血色黄昏里终结。
窗外的风吹窗里的铃,窗里的人是窗外风景。原谅我年少的诗与风情,原谅我语无伦次的叮咛
红颜老了少年心,琴弦断了旧知音。谁来唱歌谁来听,谁喊了青春谁来应。
[题外话]
这是我第一次接触桐华的小说。室友聊天时对我说起,她当年的班里颇有几个人痴心于《步步惊心》,以至于在避暑山庄见到康熙像时大喊“啊!这是我的老公公!”或者“我要穿越,四爷等我!”……这一切似乎都在从一个侧面提醒我,这位作者的气场是无比强大的。
当这篇书评即将进入尾声时,我忽然不舍起来,像是看着一个与自己生活经历相似的朋友渐渐走远。我知道从此以后,这本小说与我的交集会少得可怜,可那些少年,却会存在于我记忆深处,像那些永不磨灭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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