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搜索引擎的工作原理来区分,搜索引擎有两种基本类型:一类是纯技术型的全文检索搜索引擎;另一类称为分类目录型搜索引擎,简称分类目录。
全文搜索引擎是名副其实的搜索引擎,国外代表有Google,国内则有著名的百度搜索。它们从互联网提取各个网站的信息(以网页文字为主),建立起 数据库,并能检索与用户查询条件相匹配的记录,按一定的排列顺序返回结果。根据搜索结果来源的不同,全文搜索引擎可分为两类,一类拥有自己的检索程序(Indexer),俗称“蜘蛛”(Spider)程序或“机器人”(Robot)程序,能自建网页数据库,搜索结果直接从自身的数据库中调用,上面提到的Google和百度就属于此类;另一类则是租用其他搜索引擎的数据库,并按自定的格式排列搜索结果,如Lycos搜索引擎。
分类目录型搜索引擎,一般需要人工提交网站(根据分类目录网站的在线提交表单填写网站相关内容,如网站名称、网址、类别、关键词、网站简介等),经过分类目录编辑人员审核才能决定是否收录网站,这样就对网站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必须符合分类目录的收录原则,而且往往有一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