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届全国“武夷山·育苗杯”围棋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围棋育苗工程理事会
围棋报社
二、承办单位:福建省武夷山市围棋协会 武夷山围棋俱乐部
三、支持单位:
《少儿围棋》杂志社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
四、竞赛项目
1.幼儿组团体、个人:
A组:200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B组:200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C组:201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13路小棋盘,不设团体,参赛人数较少时可能并入B组参赛)
2.少儿组团体、个人:
A组:200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B组:200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C组:200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D组:200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少年组团体、个人:
必须是199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五、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5年8月10日至13日,10日全天报到,13日下午14时离会
竞赛地点:福建省武夷山市
六、竞赛规则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2002年颁布的围棋竞赛规则。
2.采用电脑积分编排制。
3.未尽事宜见补充通知。
七、录取成绩
1.比赛按2002围棋规则,以总得分确定。
2.各组团体成绩以各年龄组2男1女名次之和确定,少者名次列前;如相
同则成绩最优者个人名次少者列前,再相同以犯规次数少者列前,余
类推。不足2男1女不计团体成绩。
3.团体赛各队各组限各报一队。
4.本届设团体总成绩奖(详见竞赛奖励3)
八、竞赛奖励
1.各组别个人参赛人数在25人以上(含25人)的个人奖励前12名,25人以下的个人奖励不低于该组参赛人数的50%;各组别团体参赛队在16队以上(含16队)的团体奖励前8名,16队以下的团体奖励不低于该参赛队总数50%。(《围棋报》、《少儿围棋》及各围棋网站上公布)。
2.个人前三名颁发奖牌和证书,其它名次颁发奖状。小组团体第一名颁发奖杯一个。其它名次颁发奖状。
3.团体总成绩奖。分数计算如下:各组团体第一名10分;团体第二名9分;团体第三名8分;团体第四名6分;团体第五名5分;团体第六名4分;团体第七名3分;团体第八名2分;按各组团体成绩得分相加总分排列名次。总分相同,比少年男子A组团体成绩,名次靠前者获总冠军。团体总成绩第一名颁发团体总冠军奖杯一座。团体总成绩第二名、第三名分别颁发证书。
九、参赛要求
1.参赛单位:围棋育苗工程各成员单位、《少儿围棋》杂志团体订户。
2.参赛人员:每队可报领队一人,教练一人。
十、报名
1.请各参赛单位认真、如实填写比赛报名表(请登陆《少儿围棋》官网www.61weiqi.com育苗工程板块下载附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传给承办单位;由于本次比赛秩序册上会印刷上每一位参赛者的照片和老师照片,请报名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将照片发给2307654751@qq.com。有望获得名次的小朋友请带上户口本原件备查,遇到争议时如果不能出示户口本原件成绩作废。
通信地址:福建省武夷山市环岛西路133号 武夷山围棋俱乐部
咨询电话:13459951357 微信:zh51357
邮箱:2307654751@qq.com 联系人:张华
2.各队领队须于8月10日晚20时参加技术会议,对参赛报名结果进行最后确认(因路途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需要提前告知组委会)。
3.报名后因故未参赛者,费用不退。由于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原因所造成的参赛选手缺席或迟到,经组委会批准,可全额退款。
十一、参赛费用
本次比赛报名费、伙食、住宿、保险等统一计算(团体参赛需要接送的请与组委会后勤组联系,联系人见补充通知)。所有参赛人员需要在报名的同时向大会缴纳参赛费用。大会负责参赛人员自2015年8月10日下午15时到8月13日中午12点以前的住宿费用,提前报到和延迟离会的人员需要补交费用。大会负责参赛人员10日晚餐;11、12日早中晚餐,13日早中餐为止。
A:参赛棋手:全部费用770元(三星级酒店,标准二人间,含食宿费600元、保险费10元、报名费160元)
B:随队人员:全部费用600元(三星级酒店,标准二人间,含伙食费)
注:十岁以下参赛小棋手可与爸爸或妈妈合住一张床,并可减免相应住宿费(每张床位每天100元),仅限同队小棋手合住同一间房。所有房间均有空调、24小时热水、彩电。本次比赛,住宿、用餐、比赛均安排在酒店内.
组委会专用收费账号:卡号4340611860148274 户名:张华 开户行 :建设银行武夷山支行度假区分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