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保志愿者高速拦狗的伦理冲锋
田松
最近几天,又发生多起动保志愿者高速拦狗的事件,同样引起激烈争论。赞成者如我者誉之为仁人义士,反对者斥之为狗粉狗奴、恐怖主义、抢劫犯!很多年轻人表示困惑,觉得动保人士走火入魔。
少年时看过一部老电影,说的是一小支解放军进入了农奴制地区,当地人各种觉醒的故事。电影本身有很强的意识形态色彩 ,如今看来,就如半夜鸡叫和收租院一样,未必可信。不过,其中有个情节可以借用一下。
一个奴隶,因为触犯头人,被绑在柱子上,等待酷刑。解放军连长试图救人,头人把一个苹果放在奴隶的头上,说,打中苹果,奴隶归你。幸好连长是神射手,一枪命中,奴隶得救。
这个情节设计得巧妙,既救了人,又不违背民族政策。不过,假如那位头人很轴,不留任何余地呢?这时,那位连长就遇到了一个道德难题。作为军人,应该遵守命令,遵守民族政策,作为守法公民,应该遵守当地法律,如此,他只能以合法手段推动法治建设,等待国家彻底废除剥皮挖眼之类的酷刑,然后,连长有法可依,合法地救下所有奴隶。
但是,如果他想救下这一位奴隶,就只能违背民族政策、违背当地法律,或者暗劫,或者明抢。
如果你那位连长,你怎么办?
动保志愿者遇到的是同样的道德难题。目前国家还没有颁布关于禁止吃狗的法律,相关的动物保护法律不完善,全民的动物伦理教育远远跟不上,甚至有地方政府组织狗肉节;另一方面,围绕吃狗的利益链条迅速扩张,一条条宠物狗、看家狗、流浪狗被偷、被毒,送上狗肉馆的餐桌。
动保人士之所以走向高速公路,核心原因在于执法机构不作为,地方政府默许乃至鼓励了整个产业链的运转。倘若地方政府严格遵守现行的动物保护、卫生检疫及运输的法律法规,这条产业链将无法维系。
动保人士一直在行动者,在国人的冷眼和非议中行动着,他们救助流浪猫狗,呼吁及推动立法,但是,如果等一切法律法规都完善了,等政府机构开始认真执法了,中国的土地上不知该多了多少狗的冤魂。
于是,一些相对激烈的动保人士亲自行动起来,她们——在我的不完全了解中,大多数拦狗活动是以女士为主导的——出车、出人,付出财力、体力,冒着身体伤害乃至生命危险,走向高速公路,直接与狗贩对阵!
回到电影中的情节。如果连长采取暗劫的方式,比如在月黑风光之夜,悄悄把等待受刑的奴隶救走,神不知鬼不觉,你会如何评价他?赞美他是仁人义士,还是谴责他违背国家政策当地法律,涉嫌偷窃抢劫——按照彼时彼地的法律,奴隶是头人的私有“财产”?
如果他偷窃不成,被人发现,与头人发生了武装冲突,你又会如何评价?
如果冲突中双方有死有伤,你对双方又会如何评价?
按照当下的法律,动保人士高速拦狗在法律上不会是毫无瑕疵的。正如很多人所指责的那样,堵塞交通、非法执法、有罪推定、非法处置赃物、涉嫌抢劫绑架,如此等等,尽管她们也在努力与警方沟通,尽可能使其行为合法化,仍难周全。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评价她们?
在我看来,她们心怀慈悲,拯救另一个物种的一条条生命,是仁者;她们勇于行动,不惧流言,以身犯险,以身试法,是义士。
有人要捍卫吃狗肉的权利,在当下法律框架下,吃狗不违法。不过,这与高速拦狗并不矛盾。迄今为止,高速路上拦下了运狗车,从来没有一辆车狗种单一(所谓的肉狗),大小相似,如一群猪一般,而是种类繁杂,大小不一,狗绳项圈各异,这意味着,他们是宠物狗、看家狗、流浪狗,被偷被抢被毒杀,也从来没有一辆车具备完整的合法的检疫资料。因而客观上说,动保志愿者的行为会有助于这些人在餐馆里吃上合法的、安全的、无毒的狗肉。
也有人要捍卫狗贩的权利,我非常赞同。我赞同并支持这些人也行动起来,走上高速路,给狗贩送水送食物,尤其是送法律,把动保人士告上法庭。客观上,一次这样的公开庭审,会有助于澄清吃狗偷狗的利益链条,使爱狗和爱吃狗的人了解其中的内幕,也会有助于中国动物保护的方面的法律建设,会有助于中国在动物伦理方面的推进。
在一个普遍没有物种道德的人类社会中,动保人士在努力做一个有物种道德的个体。他们不只在拯救一条条非人类动物的生命,也在向人类社会发起一场伦理冲锋。我虽然不会亲自上高速公路,但如果她们坐牢,我一定探监。
2014年8月11日
北京 向阳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