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在网上看到的一篇对黄依依的评价,我觉得说出了我的心声.我没有这么好的文笔,所以就借这篇文章来表达我对黄依依的感情1 | 此恨绵绵无绝期——我看黄依依 |
| 勿庸置疑,黄依依是个不完美的女人。 正因为她的不完美,批驳她的人永远是气壮如牛、毫不容情的,而为她辩护的人,相对总显得力不从心。 是的,正如逆天而行要遇到诸多阻力一样,为黄依依说话,也是需要点勇气的。 我在此不想单纯为黄依依说话。我只想说说我的一点想法和看法,当然,仅代表我自己。
黄依依爱安在天吗?答案是肯定的。 安在天爱黄依依吗?答案是不确定的。 安在天爱不爱黄依依,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旁人为此争论得脸红脖子粗,全是枉然。可是,就连安在天本人也说过“多年以后,当我儿孙满堂共享天伦之乐的时候,我也没想明白,我对黄依依到底是种什么样的感情。”看看,连安在天自己都不知道,他对黄依依是种什么样的感情。没说是爱情,也没说不是爱情。这是真实的。难道现实生活中的你我,就一定能说清楚,我们对某人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吗? 所以说,安在天是否爱黄依依这个话题,继续争论下去毫无意义。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没有该与不该,没有道理可讲。
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达到共识的,那就是,安在天没有接受黄依依的爱情。 这就是黄依依的悲哀之所在。 而这悲哀,恰恰是黄依依自己造成的,怨不得任何人。
黄依依爱安在天,这是没有错的,但她错就错在不懂得如何去爱。 错误之一,在表达爱的方式上。在数研所,她遭遇安在天,一见钟情,和林姐用俄语对话,掩饰不住内心的狂喜,这时,她对安在天,还不能算是爱,只能算是好感。追随这个人,来到701,朝夕相处,形影相随,几个回合下来,她对安在天的感情与日俱增,这个时候该是爱了。她明白不误的向安在天表达了这种爱慕之情,在她看来,安在天一定会接受她的。然而,她没想到的是,安在天居然拒绝了她,这时,她对安在天的行为里多多少少掺杂了点征服的意味,因为,她不相信安在天会拒绝她,她不能容忍安在天拒绝她。话既已挑明,纸既已捅破,她也没有什么要顾忌的了,她要征服眼前这个男子,就象征服一道道数学难道一样,就象过去征服一个个异性一样,只不过,眼前这个男子更优秀,她的征服欲望才显得更为强烈。然而,她错了。安在天不是别人,安在天就是安在天。在安在天的词典里,只有征服,没有被征服。他这个顶天立地的男人,有着沉重的使命感,临危受命,光密不破,他绝不可能心有旁鹜。大文豪苏轼对妻子“十年生死”尚且“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而安在天呢,爱妻小雨尸骨未寒,又间接死于他之手,他对小雨尚有爱,有痛,有惜,有悔,正所谓“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那种心情,旁人又怎能体会得到?这个时候,他又怎么可能接受黄依依的爱呢?但是,黄依依不明白这些,她只陶醉于自己的爱情天地里,安在天越是冷漠,黄依依越是迫得紧;黄依依越是迫得紧,安在天就越是心烦。这一恶性循环,使得黄依依离自己想要的爱情越来越远。
错误之二,不该扯进第三个人。安在天不接受黄依依,有很多原因,旁人不必揣测。黄依依爱安在天,无论安在天是否接受她,都是她和安在天两个人之间的事情。她表白也好,纠缠也罢,安在天冷漠也好,宽容也罢,都是黄依依和她所爱的人之间发生的事情,概与旁人无关。但是,扯上了汪林,性质就完全变了。很简单的道理,爱是具有排他性的。黄依依爱安在天,就该一门心思好好爱他,他不接受,不妨悄悄躲到一边,不惊扰他,不施压于他,只是默默的,只是静静的,默默的等待,静静的守候,哪怕每天只是远远地看他一眼,听他说话的声音,感受他的气息,这也是子一种爱。这也是一种浪漫。相比喧嚣的爱而言,这种爱更凄婉更悱恻,更打动人心,因而,更美丽。然而,依依又错了。她用毁灰自己的方式,亲手毁灭了对安在天的爱。她和汪林的事,是发生在酒后,但是,即使烂醉如泥,人的大脑也是有意识的,汪林对她绝对不能算是强奸,以当时的情况看,汪林不敢也不可能强奸,黄依依和汪林的行为是她酒后纵欲,不甘寂寞,只能是通奸,所以,虽然酒醒之后,她扇了汪林一耳光,那是汪林代她受的,她最应该扇的,其实正是她自己!这一耳光代表的是她内心对爱的绝望意识。她知道,从此以后,她再也不配对安在天言爱了。换了我是安在天,就算我心里是喜欢黄依依的,就算我很爱她,但她跟汪林发生了龌龊之事,我是死也不会再要黄依依的了,毕竟,爱情是要有美感的,是容不得一丝杂质的,而且,做人也是要有尊严的,尤其是安在天这个真正的男子汉的尊严。就算后来安在天原谅了黄依依,说“汪林的事情,其实最受伤害的是你”,那又能怎么样呢?如果这事发生了,安在天还能接受黄依依,那这爱还有美感存在吗?换言之,没有美感的爱情,谁又会要,要了又有何味?相信所有的观众,对她和汪林的事,有如吞下一个苍蝇,如梗在喉,那种发自心底的恶心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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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此恨绵绵无绝期——我看黄依依 |
| 错误之三,更不该扯进第四者。这个第四者是张国庆。没错,黄依依跟张国庆什么事也没有,但是,她对安在天提出把刘丽华调回来时说的理由,就是“我和他好上了”。这是赌气的话,但是,安在天信,换了我,我也会信。为什么?前有汪林,再前有谢兴国。一个女人,当她对她心爱的人说,她和另一个男人好了,这意味着什么?我想,是她对爱已不再抱有任何奢望和幻想了,尽管此时此刻她仍深深爱着这个男人。当然,其中也可能有报复的成分在内,安在天多次的拒绝深深伤害了她,她就要这样的刺激安在天。这个糊涂的女人啊。如果说,和汪林的事完结后,安在天因为宽容,因为怜悯,因为痛惜,因为欣赏(她屡破密码),对黄依依的态度可能会有改变的话,那么,她这时再度扯上另一个男人,安在天和她之间肯定是什么都不会再有了。万劫不复啊。
有人说黄依依是荡妇,我以为言重了,确切地说,她只是个放纵欲望的人,是一个有爱的需求却不懂得如何去爱的女人。我以为,爱,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对所爱之人的最美好的情感,这种情感得以存在的前提是,对方以同等的爱相回报。而当对方不以同等程度的情感回报你时,这种爱就不能算是完美的爱,充其量就只能算是单相思、暗恋,要么就此打住、就地埋葬,要么只能偷偷埋藏在心里,而不管怎么样,却是半点勉强都来不得的。 公平的说,黄依依后来是懂得了的,但是,太迟了。安在天说:“这天以后,黄依依再也没有主动和我单独地说过一句话,这是她对我的惩罚,也是我命中注定要承受的一部分。”依依又岂止是在惩罚安在天,她其实也是在惩罚她自己。为她曾经有过的行为。 “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善待依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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