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光曰:夫信者,人君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邻,善为国者不欺其民,善为家者不欺其亲。不善者反之:欺其邻国,欺其百姓,甚者欺其兄弟,欺其父子。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离心,以至于败。所利不能药其所伤,所获不能补其所亡,岂不哀哉!昔齐桓公不背曹沫之盟,晋文公不贪伐原之利,魏文侯不弃虞人之期,秦孝公不废徙木之赏。此四君者,道非粹白,而商君尤称刻薄,又处战攻之世,天下趋于诈力,犹且不敢忘信以畜其民,况为四海治平之政者哉!(见《资治通鉴·卷二》)
一. 曹沫之盟
“齐桓公不背曹沫之盟”事见《史记·刺客列传》,当时曹沫担任鲁国将军,与齐国作战,打了三次败仗,鲁庄公因害怕而献遂邑的土地与齐国讲和,但仍以曹 沫为将军。后来齐桓公与鲁国在柯地会盟,齐桓公与鲁庄公已经在坛上盟誓,曹沫突然手持匕首劫持了齐桓公,齐桓公左右的人都一下愣住了。齐桓公问:“你想干什么?”曹沫说:“齐国强大,鲁国弱小,但你们大国欺负鲁国也太过分了,鲁国的城池都被你们攻打得快倒塌了,你看着办吧。”无奈之下,齐桓公便答应归还侵占的鲁国土地。曹沫听后便扔下匕首,走下盟约的高台,回到自己的位置上,脸色不变,言谈如故。齐桓公脱离了危险,勃然而怒,想毁约。这时,管仲就急忙出主意说:“不能这样,贪图小利而逞一时之快,在诸侯面前不讲信义,就会失去天下的援助,不如把土地给他们。”最后齐桓公便将侵夺鲁国的土地还给了鲁国。曹沫三次战败而失去的土地都又回到了鲁国。
二. 伐原之利
“晋文公不贪伐原之利”出自《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晋公子重耳因蒙难而流亡他乡,当时很多诸侯国不接纳他,到了楚国后,楚国热情地招待了他,在招待他时,楚国国君问他说:“如果你以后做了晋国国君,将如何报答我?”重耳说:“珍珠美玉,你都不缺,我不会有更稀罕的东西送给你,不过托你洪福,以后我如果做了晋国国君,假若我们在战场上相遇,我便以退避三舍(一舍三十里)作为回报!”后来,重耳果然作了国君,成了晋文公。五年之后,也就是僖公二十八年,晋文公果然与楚国在战场上相遇,晋文公确实实践了自己的诺言,退避近百里以报楚国招待之恩。
三. 虞人之期
“魏文侯不弃虞人之期”事见《资治通鉴》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魏文侯在与群臣饮酒,兴致盎然,而此时天下起了雨,魏文侯想起了他与虞人(山林管理者)相约当日要打猎,于是,他便“命驾将适野”。左右大臣惊诧道:“大家喝得正起劲,而又下着大雨,君侯又要去哪里?”魏文侯说:“我与虞人约好了今天打猎,虽然下雨不能打猎了,岂可因为自己喝得高兴就不去跟人家说一声呢?”于是便亲自前往。
四. 徙木之赏
“秦孝公不废徙木之赏”这个故事发生秦孝公时。秦孝公采用商鞅的建议实施变法,法令已经制定,但还未公布。但他担心老百姓不信,便在国都咸阳集市立起一根数丈高的大木杆,说谁能把他杠到北门去,便给他十金。老百姓觉得奇怪,也没有人敢去搬运。商鞅又下令说:“能扛过去的人给五十金。”于是有一个人便将此木挪到了北门,商鞅立即便给了他五十金。此后,商鞅才颁布了变法的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