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控告因由:
涉嫌:渎职(隐压徐州中院对《朱震龙一案审查报告》5年,严重损害原告人权益)
原 告 人:朱震龙(下称:原告人)
男 汉族1958年12月出生
原中国银行赣榆支行副行长现无业
住赣榆县青口镇东南社区石渠路一巷3号
电话:13705128879
被告机关:(下称:被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代 表 人:许前飞职务:院长
地址:南京市宁海路75号电话:025-83785116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对隐压徐州 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徐刑审监字第8号《关于被告朱震龙受贿、挪用公款一案的审查报告》文书长达5年的因由作出说明;判令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民事责任。
2、请求判令被告依法撤销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连刑监字第22号刑事裁定。(见书证:H)
3、请求判令被告撤销赣榆县人民法院(2001)赣刑再初字第2号判决书关于认定申诉人受贿2000元的部分错误认定与判决。(见书证:E)
4、请求判令被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10条之规定立案受理原告人的再审申诉案。
事实和理由:
一、被告机关曾指定徐州中院审查“原告受贿、挪用公款案”。
2007年,被告人不服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连
刑监字第22号刑事裁定,(下称:连监裁定)向被告机关提出申诉,经被告机关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其遂指定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审查,并明确要求徐州中院于2008年2月底前将审查结果报告省高院。(见书证:A)
二、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审查完毕并上报被告机关
徐州中院于2008年5月26日完成对该案的审查,并做了《(2008)徐刑审监字第8号关于被告人朱振龙受贿、挪用公款一案的审查报告》(下称:徐监报告)并于2008年6月13日邮寄报送被告机关。(见书证:B、C、)
三、《徐监报告》指出《连监裁定》及原审、再审的不足与症结
《徐监报告》第5页:六、存在问题:(一)该案朱震龙受贿行为是否成立首先要看郭建忠,朱震和的借款行为是否存在?再审判决不能完全证明借款行为的存在,因为钱的来源未查清,原卷宗缺乏被借款人赣榆县第二燃料公司的证据,卷宗既无该公司负责人和会计的证言,也无该公司的财务记录反映。从现象上看仅有借款人而没有被借款人。(见书证:C第5页)
这里,原告人不禁要问:《徐监报告》能一眼察出了原告人的冤案症结所在——该案朱震龙受贿行为是否成立首先要看郭建忠,朱震和的借款行为是否存在?…而原、再审法院为何就不懂得这个首先要弄清的关键问题呢?!?!?!…
四、被告机关隐压《徐监报告》5年不宣!
2007年原告人申诉时,被告机关叮嘱原告人说:你不要再申诉和上访了,在家等候复查结果就行了。
原告人相信党,相信法律,全家强忍着身心折磨苦苦等待了5年!直等到2013年,被告人也未得到点滴相关复查信息!
无奈之,原告人于2013年9月25日去被告机关信访查询。被告开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涵》,要原告再去徐州中院查询。(见书证:D)
原告人去徐州中院查询后,得知——早于5年前的2008年6月已审结报送了被告!!此时被告人才知道,之苦等5年申诉无回音的原因是因被告隐压而造成的!!(见书证:B)
徐州中院为了说明其已尽职,在被告人的请求下,故将所审结材料复印给原告人,今所提供的书证A、B、C,即是徐州中院报送被告相关的审查结果材料复印件。
五、原、再审皆认定中行赣榆支行03890126号现金支票所支3万元款为原告人借给朱震和、郭建忠做经营所用,纯属诬陷!!
从原审、再审到审监审查,皆认定03890126号支票为原告人借给朱震和与郭建忠经营所用,其实际该款亦赣榆第二燃料公司自己发放职工工资所用,燃料公司账簿对此反映及其经理、会计和相关人的证言皆足以证明原告人是被冤枉的!(见书证:J、K、L、M、N、特、U、Q、)
六、被告有法不依、有错不纠,冷酷武断蛮横!
2012年10月15日与10月16日原告人持《徐监报告》复印件两次去被告处说明缘由,要求立案再审并请求立案审查该冤案时,接待人员态度极其恶劣!与9月25日苏姓法官的态度天地之悬!他她们冷漠的呵斥说原告人的案子已过时效期!拒不受理!试问:造成该案已过时效期的责任本是被告机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自己!他们却野蛮冷酷的将他们造成的错误责任强压原告人来承担!天理何在?!
七、原告求助被告代表人许前飞的信再次被搁置!
原告人无奈之,给被告代表人许前飞院长寄去申诉材料与求助信,该信2013年11月3日寄出;2013年11月4日被告已收到;2013年11月6日给被告副院长周继业寄去同样材料,至今无一回音,看来,被告机关自上而下的渎职、不作为已成惯瘾。为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原告人的合法权益,特对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被告机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审究。(见书证:P、F、)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被告人:朱震龙
附:书证A4.涵证据目录计33页
2014-03-2